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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款人银行账户确认书
2024-09-03 | 阅:  转:  |  分享 
  
领 款 人 银 行 账 户确 认 书 ( 自 然 人版 )
1.为便于领款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执行案款,领款人应当如实提供
确切的银行账户信 息 。 提 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不符合要求,或不
及 时告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致使执行案款无法发放的,领款人自 行
承 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告 知
2.领款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只能是其本人的银行账户,应当为借记
卡或活期存折,且应当为一类账户。
事 项
3.领款人变更银行账户 的应填写《领款人银行账户变更申请书》
并及时提交给承办法官。
4. 本确认书和法院向本确认书所提供账户转账的银行凭证共同作
为 领款人给法院出具的收条或收据。
执行依据编号
/执行案号
领款人姓名
领款人
领款人主体资格类别 ?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基本信
居民身份证
领款人身份证件类型

领款人身份证件号码
领款人联系电话
领款人
户名
确认的
账户
银行账
开户银行

我已阅读 (听明白)本确认 书的告知事项,确 认上述 各
项内容 正 确。
领款人

或代理
领款人/ 代理人 :
人确认
(签名)
年 月 日
立案法官 或执行 法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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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无观自在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