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
附件5 长治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附件4 2025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报告
附件3 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证明
附件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附件1 长治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长治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学校: 院系: 学籍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一寸免冠照片
家庭户籍地
省 ? 市 县
家庭住址
学历层次(在对应□上打“√”)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本科
□专科
□职高
□中专
□技校
□其它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网点全称
本人社保卡银行账号
? ?
困难申报类型(在代码上打“√”)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持证残疾人
□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编号(没有填“无”)
政策告知
1. 符合上述申报类型的毕业学年学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
2. 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限享受一次,已享受过的不能再次申请。
3. 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本人是户主的;
(2)申请人父母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的;
(3)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4. 政策详情可咨询学校办理机构或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申请人 声明
1. 本人已知悉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自主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且在此次申请之前未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
2. 上述申请人基本情况系本人亲自填写,完全属实。
3. 本人承诺随本申请表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其负全部责任。
4. 本人知晓并接受违反承诺和虚假申报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收回补贴资 金、校规校纪处理、行政或法律处罚及信用记录受损。
申请人签名(指印):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该同学按规定提交了申请资料,经审查核实,符合本人申报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类型条件,同意代为申报补贴资金。
审核人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长治市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兹证明 (毕业生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截止本证明开具之日,其家庭仍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保待遇享受凭证编号为 ,该户家庭人员情况如下:
姓 名
与申请人关系
年 月 日
说明:1、本证明应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 2、低保待遇享受凭证是指低保证、低保待遇享受证等由民政部门制发的低保待遇享受证件,若没有,请在凭证编号空白处填写“无”。 3、家庭人员情况填写户主和申请人父母信息,户主是申请人父母或本人的,只填写申请人父母信息。
附件3
长治市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兹证明 (毕业生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截止本证明开具之日,其家庭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该户家庭人员情况如下:
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有关认定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证明应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县级以上有关认定部门开具。 2、家庭人员情况填写户主和申请人父母信息,户主是申请人父母或本人的,只填写申请人父母信息。
附件4:
长治市2025届应届毕业生一次性 求职补贴申请报告
(受理机构):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我校(学院)现已完成2025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和申请资料装订、数据汇总工作。此次共提交 人补贴申请,申报资料清单如下: 1、校内公示的网页截图/公示栏照片复印件; 2、长治市2025届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打印件和电子版) 3、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资格核查汇总表(打印件和电子版) 4、装订成册的所有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等全部申请资料。 我校保证出具所有书面和电子文档的真实、完整,保证所提交的学生个人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与原始资料一致。请予审核。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长治市2025届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文化程度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XXX省XXX市XXX县)
常住地址
微信、qq、电子 邮箱等联系方式
联系手机
毕业院校
毕业日期(YYYY-MM-DD)
所学专业
困难对象类型
社会保障卡 银行账号
社会保障卡 银行开户行
单位负责人签章: ? ?? 处(科)负责人签章:???? ???? ?填表人签字:??? 电话:
附件6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
填报学校:
填报时间:
身份证号
毕业年度
贷款年度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编号
备注
助学贷款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助学贷款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助学贷款管理部门公章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填写在上学期间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申请人相关信息。 2.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sls.cdb.com.cn)查询填写,高校助学贷款经办人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zxdk.cdb.com.cn)查询核实(需要用负责人口令卡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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