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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阳县志(雍正版)-校注本(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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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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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广 辰 州 府 沅 州 黔 阳 县 知 县 张 扶 翼 编 撰
湖 广 辰 州 府 黔 阳 县 知 县 王 光 电 增 辑
黔 阳 县 舆 地 图 论
① ②
广 舆 至 辽 邈 也 , 于 广 舆 之 中 , 而 有 辰 郡 , 直 弹

·
丸 耳 。 于 弹 丸 辰 郡 内 , 而 图 其 邑 之 所 谓 黔 阳 。 邑 之 所
谓 黔 阳 之 山 川 、 城 郭 、 宫 室 、 里 居 、 邮 亭 、 道 路 , 则 又
·

于 弹 丸 之 中 区 别 其 方 隅 , 犹 神 龙 之 一 鳞 而 巨 羽 之 一 毛

也 。 然 于 星 则 有 分 也 , 于 地 则 有 守 也 。 古 者 作 邑 , 命
⑥ ⑦
之 匠 人 建 衙 署 , 以 系 属 万 民 ; 作 祠 庙 , 以 赞 皇 王 ; 治
·
储 仓 廒 , 以 敦 重 国 本 ;
① 广 舆 : 大 清 广 舆 图 。
② 辽 邈 : 遥 远 。 指 空 间 距 离 大 。
③ 弹 丸 : 比 喻 地 方 狭 小 。
④ 方 隅 : 四 方 和 四 隅 。 借 指 边 疆 。
⑤ 作 邑 : 谓 建 筑 县 城 。
⑥ 系 属 : 归 属 , 使 归 属 。
⑦ 皇 王 : 指 古 圣 王 。 后 亦 泛 指 皇 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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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阴 、 医 , 以 敬 授 民 时 而 辟 远 疾 ; 厉 坛 壝 , 以 祈 年 ,
② ③ ④ ⑤ ⑥
邑 厉 以 泽 孤 ; 春 龠 以 揆 文 , 秋 阅 以 奋 武 ; 疆 域 以
界 外 , 城 关 以 卫 内 , 坊 以 治 近 , 里 以 齐 远 , 表 道 里 以 信
⑦ ⑧
期 会 , 速 文 命 以 饬 邮 传 。

凡 此 者 , 布 之 不 盈 方 寸 之 间 ; 览 者 乃 有 较 如 列 眉
之 喻 。 然 则 黔 邑 之 在 广 舆 , 如 巨 羽 之 一 毛 而 不 可 谓 非 羽
也 ; 神 龙 之 一 鳞 , 而 不 可 谓 非 龙 也 。
·

是 图 也 , 其 城 则 规 , 以 象 天 也 。 有 名 识 区 画 者 ,
· 别 于 星 土 之 义 也 。 凡 星 皆 有 名 , 而 凡 无 星 之 处 , 则 皆
辰 也 。 民 安 土 重 迁 , 附 于 土 者 也 。 则 凡 有 名 识 区 划 者 ,
象 物 象 官 ,
·
① 设 阴 、 医 : 当 为 “ 设 历 、 医 ” 。 历 , 掌 历 法 之 官 。 医 , 掌 医 疗 之 官 。
② 邑 厉 : 县 邑 所 设 。 厉 , 死 而 无 后 者 , 厉 坛 , 所 以 祭 祀 魂 。
③ 春 龠 ( y u è ) : 春 祭 时 演 奏 龠 管 。
④ 揆 文 : 揆 度 文 教 。 周 秉 钧 《 尚 书 易 解 》 : “ 揆 , 度 也 。 揆 度 文 教 而 行 之 ,
不 强 齐 一 也 。 ”
⑤ 秋 阅 : 立 秋 检 阅 ( 武 卫 ) 。
⑥ 奋 武 : 奋 扬 武 威 。
⑦ 期 会 :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实 施 政 令 。
⑧ 饬 : 整 治 。
⑨ 列 眉 : 两 眉 对 列 。 谓 真 切 无 疑 。
⑩ 规 : 圆 也 。
星 土 : 以 星 宿 分 主 九 州 地 域 或 诸 侯 封 域 称 星 土 。
重 迁 : 谓 不 轻 易 迁 居 。
8 2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有 物 有 则 者 也 。 无 名 识 区 画 者 , 市 廛 井 伍 也 , 皆 民 也 。
民 者 , 萌 也 , 蠢 蠢 然 动 未 有 知 也 , 犹 无 星 之 处 皆 辰 也 。

辰 丽 于 星 , 犹 民 附 于 土 之 义 也 。 然 则 , 言 天 而 地 在 其
中 矣 , 何 以 守 之 ? 《 大 学 》 之 教 曰 : “ 有 德 此 有 人 , 有 人

此 有 土 。 ” 作 舆 图 志 。
·
·
·
① 市 廛 井 伍 : 城 市 或 田 野 居 民 。 市 : 商 业 区 。 廛 : 二 亩 半 也 , 或 一 家 之
局 。 井 : 方 一 里 之 地 , 又 : 古 八 家 为 一 井 。 伍 : 五 人 或 五 家 为 伍 。
② 丽 : 犹 系 也 。
③ 这 句 话 的 完 整 表 述 为 : “ 君 子 先 慎 乎 德 , 有 德 此 有 人 , 有 人 此 有 土 , 有
土 此 有 财 , 有 财 此 有 用 。 ” 意 思 是 , 君 子 首 先 要 慎 重 地 修 养 德 行 , 有 了 德
行 才 会 有 民 众 , 有 了 民 众 才 会 有 国 土 。 强 调 了 德 行 在 治 理 国 家 和 获 得 民 众
支 持 中 的 重 要 性 , 体 现 了 “ 德 政 — 民 众 — 财 富 ” 三 部 曲 的 治 理 逻 辑 。
8 3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黔 阳 县 地 舆 图
·
·
·
8 4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沿 革 论
沿 革 , 所 以 稽 建 置 , 著 时 代 也 , 一 邑 之 名 , 必 有 由
来 。 若 乃 汉 为 镡 城 , 义 无 考 矣 。 梁 时 始 名 “ 龙 标 ” , 今
邑 东 门 内 为 龙 标 山 , 县 之 得 名 意 以 此 欤 ? 乃 考 之 《 广 舆

记 》 所 载 , 谓 “ 龙 标 为 沅 州 地 ” , 岂 以 黔 附 属 于 沅 而 遂
谓 然 欤 ?
·
唐 贞 观 八 年 ( 6 3 4 ) , 析 龙 标 县 , 置 于 朗 溪 之 侧 。 朗
溪 , 今 虽 湮 没 , 考 其 遗 踪 , 且 近 出 龙 标 山 下 。 王 昌 龄 之
·

尉 龙 标 也 , 至 今 祀 在 名 宦 。 昌 龄 去 贞 观 不 远 , 则 龙 标
之 为 邑 , 旧 也 , 信 矣 。 至 天 宝 ( 7 4 2 - 7 5 6 ) 初 , 更 名
“ 黔 江 ” , 则 又 以 江 名 也 。
·
嗣 是 , 而 或 平 为 城 ,
① 《 广 舆 记 》 : 明 万 历 陆 应 阳 辑 。
② 昌 龄 去 贞 观 不 远 : 唐 太 宗 贞 观 ( 6 2 7 - 6 4 9 ) 末 年 至 王 昌 龄 贬 龙 标 尉 已 历
时 9 8 年 。
8 5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或 并 为 寨 , 复 升 为 县 , 于 熙 宁 、 元 丰 ( 1 0 6 8 - 1 0 8 5 ) 之
间 。 岂 地 之 兴 废 , 亦 各 有 时 欤 ? 作 沿 革 志 。
《 禹 贡 》 “ 荆 州 之 域 ” , 春 秋 时 属 楚 , 秦 为 黔 中 郡 地 。
汉 为 镡 城 县 , 属 武 陵 郡 。 梁 置 龙 标 县 。 隋 属 辰 州 。 唐 贞
观 ( 6 2 7 - 6 4 9 ) 中 , 析 龙 标 县 , 置 于 朗 溪 之 侧 , 为 朗 溪
县 , 属 溆 州 , 即 今 沅 州 。 天 宝 ( 7 4 2 - 7 5 6 ) 初 , 更 名

“ 黔 江 ” 。 五 季 , 不 入 版 图 。 宋 熙 宁 ( 1 0 6 8 - 1 0 7 7 ) 间 ,
·
平 为 黔 江 城 。 元 丰 ( 1 0 7 8 - 1 0 8 5 ) 中 , 并 镇 江 寨 , 升 为
· 黔 阳 县 , 隶 辰 州 府 。 元 明 仍 旧 名 。 本 朝 因 之 。

编 户 : 旧 五 十 八 里 。 永 乐 ( 1 4 0 3 - 1 4 2 4 ) 间 , 并 二
十 二 里 。 今 为 坊 一 、 里 二 十 。 至 康 熙 三 十 二 年 ( 1 6 9 3 ) ,
·
新 编 永 兴 、 永 宁 、
① 五 季 : 即 后 梁 、 后 唐 、 后 晋 、 后 汉 、 后 周 五 代 。
② 编 户 : 编 入 户 籍 的 普 通 人 家 。
8 6平年二雍月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二修王清
永 定 三 里 , 共 二 十 四 里 。
分 野 论
① ②
按 , 《 天 文 志 》 : “ 楚 , 翼 轸 之 分 野 , 翼 轸 鹑 尾 之
次 , 位 在 已 。 ” 夫 楚 之 为 楚 , 至 寥 廓 矣 ! 于 天 下 之 大 而
有 楚 之 省 , 于 楚 之 省 而 有 辰 郡 , 于 辰 之 郡 而 有 黔 阳 一
邑 , 其 为 邑 也 , 几 何 矣 ! 而 占 验 之 应 与 否 , 一 一 系 属 于
·
翼 轸 之 分 , 鹑 尾 之 次 耶 ? 且 所 谓 分 与 次 者 , 其 亦 孰 分
之 , 而 孰 次 之 耶 ?
·
昔 春 秋 时 , 昭 公 十 七 年 ( 前 5 2 5 ) “ 冬 , 有 星 孛 于
③ ④
大 辰 , 西 及 汉 ” 。 申 须 、 梓 慎 及 郑 裨 灶 , 皆 占 为 宋 、
·
卫 、 陈 、 郑 将 同 日 火 。 次 年 夏 五 月 壬 午 ,
① 翼 轸 : 二 十 八 宿 中 的 翼 宿 和 轸 宿 。 古 为 楚 之 分 野 。
② 鹑 尾 : 十 二 星 次 之 一 , 十 二 辰 属 巳 , 位 次 东 南 方 偏 南 , 与 二 十 八 宿 相
配 为 翼 、 轸 二 宿 , 形 似 鹌 鹑 , 而 巳 在 鹑 之 尾 部 位 置 , 故 名 。
③ “ 冬 , 有 星 孛 于 大 辰 , 西 及 汉 ” : 录 《 左 传 》 文 。 杜 预 注 : “ 夏 之 八 月 ,
辰 星 见 在 天 汉 西 。 今 孛 星 出 辰 西 , 光 芒 东 及 天 汉 。 ” 孛 , 也 称 彗 孛 , 彗 星
之 一 。 此 星 的 出 现 , 古 人 认 为 灾 兆 。 大 辰 即 大 火 , 古 宋 国 分 野 。 天 汉 , 水
也 , 指 银 河 。
④ 申 须 、 梓 慎 及 郑 裨 灶 : 春 秋 时 期 的 占 卜 家 。
8 7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宋 、 卫 、 陈 、 郑 灾 。 夫 宋 , 大 辰 之 野 也 , 孛 于 大 辰 , 宋
实 当 之 。 陈 、 郑 , 何 以 皆 火 耶 ? 星 孛 及 汉 , 汉 于 星 野 未
有 分 也 , 卫 何 以 亦 火 耶 ? 岂 天 变 之 应 不 必 于 星 , 有 专 属
耶 ?

僧 一 行 之 言 曰 : “ 星 之 与 土 , 以 精 气 相 属 。 ” 盖 积
其 土 之 精 气 , 为 灾 为 祥 为 氛 为 祲 , 腾 而 上 之 , 各 于 其 极
积 之 。 有 厚 薄 斯 形 之 , 有 大 小 久 近 , 其 积 于 土 也 。
·

有 方 隅 , 斯 其 见 于 星 也 ; 有 分 野 , 第 世 无 申 须 、
· 梓 慎 、 裨 灶 其 人 耳 。 苟 有 善 测 者 , 以 纬 承 经 , 以 星 辨

土 , 寸 寸 而 分 之 , 不 专 于 其 星 , 而 于 其 辰 , 一 如 雷 涣
之 占 , 剑 气 不 独 主 在 丰 城 ,
·
① 僧 一 行 : 本 名 张 遂 。 唐 代 杰 出 天 文 学 家 。
② 第 : 文 言 连 词 。 但 是 。
③ 雷 涣 : 《 晋 书 · 张 华 列 传 记 》 有 记 载 , 占 术 家 。
8 8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而 审 辨 其 在 丰 之 狱 也 。 则 于 天 下 之 大 而 有 楚 之 省 , 于 楚
之 省 而 有 辰 郡 , 于 辰 之 郡 而 有 所 谓 黔 阳 者 , 安 在 其 不 系
属 于 翼 轸 之 分 、 鹑 尾 之 次 也 耶 ?
然 则 , 君 子 上 以 仰 观 天 文 之 大 , 下 以 俯 察 地 理 之
微 , 中 以 审 镜 人 事 之 得 失 。 有 一 祥 也 , 不 敢 曰 “ 吾 土 实

当 之 ” 而 忘 其 敬 戒 ; 有 一 眚 也 , 不 敢 曰 “ 非 吾 土 之 故 ”
而 不 预 修 救 备 。 何 者 ? 君 子 于 天 事 无 所 不 敬 , 于 人 事 无
·
所 不 谨 , 故 也 。
若 此 者 , 虽 不 于 分 野 详 之 , 亦 可 也 。 作 分 野 志 。 ·
·
① 眚 ( s h ě n g ) : 日 月 蚀 。 亦 指 灾 异 ; 妖 祥 。
8 9平二二雍年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按 , 《 史 记 · 天 官 书 》 : “ 翼 、 轸 , 楚 之 分 野 。 ” 翼 二
十 二 星 凡 十 九 度 , 轸 七 星 凡 十 七 度 。 轸 宿 , 鹑 尾 之 次 ,
鹑 尾 自 张 十 七 度 至 轸 十 一 度 。 武 陵 入 轸 十 度 。
在 晋 、 隋 时 , 辰 、 沅 皆 属 武 陵 郡 。 邑 之 分 度 , 当 与
① ②
轸 之 十 度 测 之 。 又 按 , 《 星 经 》 : “ 荧 惑 , 主 楚 。 ” 《 汉
书 》 : “ 吴 、 楚 之 疆 候 荧 惑 , 凡 考 灾 祥 , 观 荧 惑 之 所 经
③ ④ ⑤
行 。 ” 而 《 天 文 志 · 五 车 》 : “ 楚 主 司 空 。 ” 五 车 五 星
·

在 毕 东 北 。 司 空 , 其 中 星 也 , 主 楚 。 司 空 星 明 , 其 地

· 岁 丰 。 岁 星 、 太 白 、 辰 星 聚 轸 , 主 兵 于 太 白 ; 犯 轸 ,
则 有 兵 。
黔 阳 , 当 轸 之 十 度 , 其 祥 其 祲 , 固 不 必 舍 轸 而 他 求
·
之 也 , 明 矣 。
① 《 星 经 》 : 又 名 《 通 占 大 象 历 星 经 》 , 署 名 甘 公 、 石 申 。 古 代 天 文 星 占
著 作 。
② 荧 惑 : 古 指 火 星 。 因 隐 现 不 定 , 令 人 迷 惑 , 故 名 。
③ 司 空 : 星 名 。
④ 五 车 : 星 名 。 亦 称 五 潢 , 属 毕 宿 , 共 有 五 星 。
⑤ 五 星 : 指 水 、 木 、 金 、 火 、 土 五 大 行 星 。
⑥ 毕 : 星 名 , 二 十 八 宿 之 一 。
⑦ 岁 星 、 太 白 、 辰 星 : 皆 星 宿 名 。
9 0平年二雍修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订清〇卷四之十一月日王松
界 至 论
凡 一 邑 之 制 , 必 有 画 域 , 以 明 封 疆 之 界 ; 必 有 道

里 , 以 表 远 近 之 至 。 封 疆 有 界 , 凡 界 以 内 者 , 一 民 。

其 所 有 尺 土 , 其 所 守 也 。 道 里 远 近 有 至 , 则 征 发 、 期
③ ④
会 有 程 , 邮 亭 、 斥 堠 有 饬 也 。 若 夫 , 何 以 有 其 民 使 日

庶 ; 何 以 守 厥 土 使 日 辟 ; 何 以 征 发 、 期 会 毕 至 而 民 不
·
烦 ; 何 以 邮 亭 、 斥 堠 饬 传 而 宾 如 归 。 此 则 有 司 者 之 责
也 , 不 具 论 。
·
论 其 界 至 , 以 明 封 疆 之 域 , 以 稽 道 里 远 近 之 程 。 盖
其 东 延 而 南 袤 者 ,
·
① 道 里 : 泛 指 长 度 距 离 。
② 征 发 : 谓 征 集 调 遣 人 力 或 物 资 。
③ 邮 亭 : 驿 馆 ; 递 送 文 书 者 投 止 之 处 。
④ 斥 堠 : 用 以 瞭 望 敌 情 的 土 堡 。
⑤ 庶 : 众 多 。
9 1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环 山 带 水 , 方 二 三 百 里 之 间 , 是 亦 古 之 所 谓 岩 邑 也 者 ,
是 亦 足 以 为 治 也 已 , 夫 岂 犹 小 之 乎 ? 为 见 也 欤 ? 作 界 至
志 。
县 治 在 府 城 西 , 陆 路 三 百 五 十 里 。 南 至 会 同 县 界 永
乐 铺 , 四 十 里 ; 北 至 沅 州 界 水 宽 乡 , 七 十 里 ; 东 至 辰 溪
县 界 郑 家 村 , 一 百 六 十 里 ; 西 至 沅 州 界 板 山 铺 , 五 十
里 ; 南 到 会 同 县 , 一 百 一 十 里 ; 北 到 怀 化 驿 , 一 百 二 十
·
里 ; 东 到 辰 溪 县 , 二 百 四 十 里 ; 西 到 沅 州 , 九 十 里 ; 东
· 南 到 武 冈 州 , 四 百 四 十 里 ; 西 南 到 天 柱 县 ,
·
9 2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清修王
三 百 三 十 里 ; 西 北 到 麻 阳 县 , 三 百 里 ; 东 北 到 溆 浦 县 ,
三 百 二 十 里 ; 东 到 湖 广 布 政 司 , 水 路 二 千 二 十 五 里 , 陆
路 一 千 五 百 一 十 里 。 到 京 , 水 路 六 千 九 百 二 十 里 , 陆 路

五 千 六 百 五 十 里 。 上 水 到 沅 州 , 水 驿 三 程 ; 下 水 到 辰
州 府 , 水 驿 七 程 。
东 西 广 二 百 一 十 里 , 南 北 袤 一 百 一 十 里 。
·
灾 异 论
《 春 秋 》 之 志 灾 异 也 , 非 仅 志 其 灾 异 而 已 , 凡 先 事
·

之 不 预 , 后 事 之 不 备 , 两 者 交 讥 焉 , 一 邑 亦 然 。 天 灾
流 行 , 何 国 蔑 有 ?
·
① 程 : 驿 程 。 胡 三 省 《 资 治 通 鉴 》 注 : “ 程 , 驿 程 也 。 谓 行 者 以 二 驿 为
程 。 ”
② 交 讥 : 互 相 讥 笑 。
9 3平二二雍年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① ②
惟 修 其 救 , 修 其 备 , 则 虽 有 水 旱 、 厉 疫 之 不 时 , 而 灾
不 为 虐 。 何 者 ? 其 人 事 修 也 。

黔 邑 数 百 年 以 来 , 其 谪 见 于 天 者 , 远 而 不 可 测 也 。
即 旱 蝗 、 厉 疫 之 灾 亦 不 常 见 , 水 患 惟 数 罹 焉 , 然 创 未 甚
也 。

顺 治 丁 亥 年 ( 1 6 4 7 ) , 王 师 取 沅 黔 , 城 未 即 下 , 破
之 。 庚 寅 ( 1 6 5 0 ) 、 辛 卯 ( 1 6 5 1 ) 间 , 乱 兵 马 [ 进 ] 忠 、
·

王 进 才 复 踞 其 地 , 杀 戮 荼 毒 , 城 野 为 墟 。 已 复 , 败 走

· 罗 翁 山 , 据 之 , 出 掠 远 近 , 凡 七 阅 月 。 又 , 高 、 李 、
郝 、 袁 、 刘 诸 败 兵 悉 走 掠 邑 境 , 环 邑 数 百 里 , 百 姓 死 亡
殆 尽 , 间 有 孑 遗 , 不 得 耕 佃 。 复 值 奇 荒 , 民 夫 妻 相 食 ,

·
析 骨 易 子 , 不 足 言 其 惨 ,
① 厉 疫 : 急 性 传 染 病 。
② 不 时 : 随 时 ; 临 时 。
③ 谪 见 : 古 代 认 为 , 出 现 灾 变 的 征 候 是 上 天 对 人 类 的 谴 责 , 谓 之 谪 见 。
④ 王 师 : 天 子 的 军 队 ; 国 家 的 军 队 。 此 处 指 清 军 。
⑤ 复 : 收 复 ; 光 复 。
⑥ 凡 七 阅 月 : 一 共 经 过 了 七 个 月 。
⑦ 析 骨 : 劈 开 人 的 骨 头 用 来 烧 火 煮 饭 。 形 容 战 乱 或 灾 荒 的 凄 惨 生 活 。
9 4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加 以 豺 虎 噬 人 , 行 道 不 通 。

方 是 时 也 , 白 骨 遍 野 , 城 廓 荆 榛 , 盖 自 有 兹 邑 以

来 , 运 际 其 屯 , 未 有 若 兹 其 极 者 也 。 然 揆 其 所 以 创 深 、
③ ④
痛 巨 之 源 , 则 邑 无 司 牧 也 。 是 时 , 弁 防 为 政 , 邑 为 委

署 , 灾 异 并 至 , 人 事 全 无 , 不 独 修 救 无 术 而 已 。 苟 司

牧 有 人 , 政 修 于 上 , 先 事 而 预 为 之 防 , 当 事 而 多 为 之
救 , 后 事 而 先 为 之 备 , 即 当 兵 燹 、 道 殣 之 日 , 又 何 至 于
·
此 极 也 乎 ? 作 灾 异 志 。
成 化 二 年 ( 1 4 6 6 ) , 苗 贼 出 寇 , 伤 残 甚 多 。 ·
正 德 辛 未 ( 1 5 1 1 ) , 大 水 , 城 圮 。 十 一 年 ( 1 5 1 6 ) ,
大 火 。
·
嘉 靖 二 十 三 年 ( 1 5 4 4 ) , 大 疫 。 二 十 六 年 ( 1 5 4 7 ) ,
大 旱 。
① 荆 榛 : 泛 指 丛 生 灌 木 。 多 用 以 形 容 荒 芜 情 景 。
② 揆 : 度 量 ; 揣 度 。
③ 司 牧 : 官 吏 。
④ 弁 : 清 代 用 以 称 基 层 武 官 。
⑤ 委 署 : 官 署 缺 员 时 , 委 派 其 他 官 员 代 理 。
⑥ 当 事 : 当 权 者 。
9 5平年二雍注正日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隆 庆 五 年 ( 1 5 7 1 ) , 水 灾 异 常 , 城 内 水 深 丈 余 。 六
年 ( 1 5 7 2 ) 三 月 , 雨 雹 如 卵 。
万 历 元 年 ( 1 5 7 3 ) , 螟 害 禾 。 十 七 年 ( 1 5 8 9 ) 大 旱 ,

三 月 不 雨 , 伤 稼 , 民 多 流 移 。 三 十 六 年 ( 1 6 0 8 ) , 洪 水
入 城 。 三 十 九 年 ( 1 6 1 1 ) , 大 水 损 田 , 无 禾 。 四 十 一 年
( 1 6 1 3 ) , 大 水 入 城 者 二 。
顺 治 四 年 ( 1 6 4 7 ) 丁 亥 十 一 月 , 王 师 取 黔 。 五 年
·
( 1 6 4 8 ) 五 月 , 靖 州 降 镇 陈 友 龙 叛 , 知 县 周 文 烨 被 执 ,
· 死 之 。 是 役 , 马 [ 进 ] 忠 、 王 进 才 据 罗 翁 , 出 掠 供 洪 、
子 弟 、 石 太 , 诸 里 为 墟 。 袁 宗 道 、 张 光 萃 据 洑 水 , 出 掠
原 神 附 城 , 诸 里 悉 为 荼 戮 。
·
庚 寅 ( 1 6 5 0 ) 、 辛 卯 ( 1 6 5 1 ) 年 , 连 值 奇 荒 , 斗 米
银 三 两 , 民 间 初 食 草 实 、
① 流 移 : 流 亡 ; 迁 移 。
9 6平年二雍修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订清〇卷四之十一月日王松
槐 叶 、 树 皮 , 继 人 相 食 , 民 乃 尽 。
顺 治 十 五 年 ( 1 6 5 8 ) 五 月 , 王 师 取 滇 , 再 入 版 图 ,
复 饥 , 群 虎 食 人 。 十 七 年 ( 1 6 6 0 ) , 虎 入 城 。
康 熙 六 年 ( 1 6 6 7 ) , 大 火 , 正 南 门 迎 薰 楼 、 新 南 门
宣 化 楼 俱 毁 , 两 门 内 外 民 居 俱 烬 。 康 熙 九 年 ( 1 6 7 0 ) ,
火 灾 , 延 烧 民 房 、 寺 观 , 迎 薰 、 宣 化 二 楼 又 毁 。 康 熙 二
十 年 ( 1 6 8 1 ) , 大 水 , 城 内 水 深 三 尺 。 康 熙 二 十 七 年
·

( 1 6 8 8 ) , 洪 水 骤 汛 , 高 城 三 尺 , 居 民 室 庐 漂 没 殆 尽 。

雍 正 十 年 ( 1 7 3 2 ) 三 月 , 暴 风 大 作 , 学 宫 倒 坏 , 寺 观 、 ·
衙 署 、 居 民 房 屋 坏 者 殆 半 。
·
① 室 庐 : 房 屋 。
② 学 宫 : 旧 指 各 府 县 的 孔 庙 。
9 7平年二雍注正日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山 川 论

西 南 为 山 川 之 所 盘 纡 , 近 邑 之 胜 山 则 赤 宝 、 虎 头 、

牛 坡 、 金 斗 , 踞 其 四 维 ; 远 则 罗 翁 , 四 面 斗 绝 , 盘 礴
③ ④
数 百 余 里 , 屹 然 称 巨 镇 焉 。
⑤ ⑥
水 则 大 江 东 注 , 源 出 牂 柯 , 芷 水 回 澜 , 来 自 镇 、
沅 二 水 环 流 , 会 为 黔 江 , 此 其 大 者 也 。 若 夫 别 之 : 以 为

·
岩 洞 衍 之 , 以 为 陂 塘 出 之 , 以 为 云 雨 滋 之 , 以 为 灌 溉 。
意 所 谓 山 不 在 高 , 水 不 在 深 者 欤 ? 惟 著 其 详 于 民 事
·
者 , 而 名 胜 未 尝 不 概 焉 。 则 其 在 此 不 在 彼 也 , 不 其 然
欤 ? 作 山 川 志 。
龙 标 山
·
在 县 治 东 , 赤 宝 为 屏 , 沅 、 靖 二 水 合 流 如 带 , 经 于 其 下 。 儒 学 、 隍
庙 、 普 明 寺 列 建 其 上 。
① 盘 纡 : 回 绕 曲 折 。
② 盘 礴 : 犹 磅 礴 。 广 大 貌 。
③ 屹 然 : 稳 固 挺 立 貌 。
④ 巨 镇 : 犹 雄 镇 , 威 镇 一 方 。
⑤ 牂 柯 ( z ā n g k ē ) : 古 郡 名 , 约 在 贵 州 都 匀 、 福 泉 、 黄 平 、 贵 定 一 带 。
⑥ 回 澜 : 回 旋 的 波 涛 。
⑦ 陂 塘 : 蓄 水 池 塘 。
9 8日年二雍平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赤 宝 山 泸 会 山
在 县 城 南 , 对 河 。 山 势 盘 地 在 城 东 北 四 十 里 , 山 势 险 峻 。
插 空 , 列 嶂 开 屏 , 为 邑 之 面 , [ 日 ] 明 季 兵 乱 , 里 民 结 寨 自 卫 , 多 所 保

出 霞 映 如 锦 , 黔 江 出 其 下 , 邑 景 称 聚 。
为 “ 赤 宝 流 清 ” , 又 曰 “ 宝 绳 流 赤 ” 。
鸡 翁 山
未 邑 时 , 居 民 结 寨 避 寇 其 上 , 又 为
在 城 北 四 十 里 , 山 形 如 鸡 。
赤 宝 寨 。
牛 坡 山
鳌 鱼 山
在 县 西 北 十 里 , 山 势 环 曲 如
·
在 城 东 三 里 , 为 邑 水 口 , 又
牛 角 , 邑 景 称 为 “ 牛 坡 樵 唱 ” 。
名 “ 水 口 山 ” 。 与 明 山 相 连 , 有 亭
赤 竹 山
宇 、 松 括 之 胜 , 为 邑 人 士 所 登 眺 。
·
在 城 东 一 百 四 十 里 , 冈 垄 盘
邑 令 张 扶 翼 有 记 。
纡 , 赤 竹 丛 生 。
蟠 龙 山
金 斗 山
在 县 河 西 二 里 , 山 势 蟠 郁 如
在 城 西 , 夕 照 翻 影 , 江 光 绚
·
龙 , 上 有 石 室 , 清 泉 如 线 。 邑 景 称
彩 , 邑 景 称 为 “ 金 斗 斜 阳 ” 。
为 “ 盘 龙 耸 翠 ” 。
文 峰 山
明 山
在 城 东 一 百 里 , 削 立 拥 秀 ,
在 县 之 左 , 山 势 耸 竣 而 秀 起 ,
其 状 如 笔 。
县 之 祖 脉 。
紫 霄 山
虎 头 山
在 城 北 十 五 里 , 峰 峦 耸 秀 ,
在 城 东 三 里 , 其 山 势 如 伏 虎 ,
势 若 凌 霄 , 崖 谷 中 常 有 紫 气 。 相 传
邑 景 为 “ 虎 山 夜 月 ” 。
杨 仙 翁 于 此 羽 化 。
① 保 聚 : 保 护 使 不 离 散 。
9 9平年二雍四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二之十一月修王清
罗 翁 山
在 城 东 南 一 百 六 十 里 , 周 回 五 百 里 , 四 面 险 绝 。 山 有 鸺 鹠 , 鸣 即 雨 。
昔 有 罗 翁 隐 此 山 , 有 道 术 , 士 人 祈 请 辄 应 。 绝 顶 有 池 , 广 数 里 。 夜 阴 霾 ,
或 有 物 如 明 月 游 水 上 。 南 有 沙 溪 与 武 阳 江 合 流 , 今 为 西 溪 。 宋 熙 宁
( 1 0 6 8 - 1 0 7 7 ) 间 , 土 豪 舒 光 明 于 此 据 寨 为 乱 , 瑶 人 破 之 。 山 西 北 有 地 平 广

数 百 亩 , 岁 旱 , 此 处 独 稔 , 号 曰 “ 熟 坪 ” 。 邑 景 称 为 “ 罗 翁 晴 岚 ” 。
钩 崖 山
在 城 北 七 十 里 。 削 峰 插 空 , 峰 垂 如 钩 , 中 有 泉 窝 。 每 祈 雨 于 此 , 取
·
水 辄 应 , 人 谓 之 “ 钩 崖 圣 水 ” 。
金 龙 山

·
在 城 南 一 百 里 。 山 势 峻 拔 , 下 有 空 岩 出 风 , 岩 外 有 竹 数 竿 , 偃 如
扫 , 土 人 异 之 。
梁 山
在 城 东 六 十 里 。 下 有 石 洞 , 洞 口 有 池 。 土 人 遇 旱 , 祈 祷 多 应 。
·
古 佛 山
城 东 一 百 五 十 里 , 石 保 乡 一 里 , 湾 溪 南 。 遇 岁 旱 , 祈 雨 有 应 。 上 有
聂 、 刘 二 仙 迹 。 有 古 寺 , 后 废 。
大 角 尖
在 城 南 三 十 里 。 双 峰 耸 翠 , 远 拱 县 城 , 浮 空 隐 秀 。
① 稔 : 庄 稼 成 熟 。
② 偃 : 仰 面 倒 下 , 放 倒 。
1 0 0日年二雍平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马 脑 山
① ②
在 县 东 八 十 里 。 为 安 江 雄 镇 , 立 浮 图 其 上 , 左 右 山 形 有 如 龙 虎 。
土 人 立 寨 其 上 , 以 避 苗 害 。
马 鞍 山
在 城 南 三 十 五 里 , 县 之 南 界 。
岩 泉 洞
在 城 东 北 六 十 里 , 地 名 丰 坡 。 幽 深 空 窈 , 中 出 一 水 , 通 中 溪 。 中 溪
产 鲉 鱼 , 形 细 而 味 腴 。 每 秋 分 , 鱼 入 崖 洞 穴 居 ; 春 分 , 出 中 溪 达 外 江 , 乃
·
孕 。
卧 龙 岩
·
在 城 西 南 四 十 里 。 旁 为 诸 葛 古 城 , 其 洞 深 邃 , 广 数 十 步 , 深 数 里 ,
石 壁 如 垩 , 泉 涌 不 竭 。 石 灶 二 , 传 为 诸 葛 驻 兵 时 置 , 壁 间 宋 人 题 诗 尚 存 。
居 民 避 苗 寇 掠 , 多 避 其 中 。
崖 山
·

供 三 新 市 上 。 旧 有 天 柱 寺 , 宋 熙 宁 ( 1 0 6 8 - 1 0 7 7 ) 间 建 , 今 废 。
钟 鼓 岩
在 城 西 门 外 。 二 石 并 峙 , 以 石 击 之 , 一 如 钟 声 , 一 如 鼓 声 。
石 桥
在 城 西 门 外 , 不 假 人 工 , 穹 然 玉 垂 , 如 渴 虹 西 注 。 邑 令 张 扶 翼 诗 :
“ 偶 从 人 境 外 , 移 向 石 桥 西 。 ” 即 此 。
① 雄 镇 : 雄 势 耸 立 的 大 山 。 镇 , 山 之 重 者 。
② 浮 图 : 指 佛 塔 。
③ 供 三 : 供 洪 乡 三 里 。
1 0 1平年二雍〇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二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雨 辄 应 , 传 为 婆 婆 大 圣 。
香 炉 岩

在 县 北 门 外 , 芷 江 之 浒 。 危 大 溪 洞

削 如 冠 , 镇 压 江 流 , 堞 隍 以 固 。 在 城 东 南 五 十 里 。 石 洞 深 邃 ,
泉 水 不 竭 , 注 而 成 溪 。
张 果 老 岩
城 北 五 里 。 二 石 中 流 , 上 有
观 音 岩
巨 人 迹 , 传 为 果 老 仙 踪 , 邑 景 称 为 鸬 鹚 滩 。 峭 壁 悬 岩 , 苍 翠 千

“ 张 老 云 霞 ” 。 寻 。
三 里 岩 尖 岩
·
城 南 十 五 里 。 舟 行 苦 之 , 邑 茶 陵 溪 。 上 有 真 武 庙 , 生 员
令 陈 公 讳 钢 鸠 工 凿 削 。 蒋 善 养 建 。
·
双 石 岩 密 崖 尖
城 东 南 九 十 里 。 屏 风 崖 下 , 新 市 后 。 其 山 峻 削 , 上 建 真
有 二 石 并 峙 水 中 , 传 云 : “ 石 根 随 水 武 庙 。
高 下 。 ” 土 人 神 之 , 舟 莫 敢 忤 犯 。 上
·
有 洞 , 祈 雨 辄 应 。 洞 泉 冷 而 甘 , 取
为 酿 , 谓 之 “ 安 酒 ” 。 景 泰 间
( 1 4 5 0 - 1 4 5 7 ) , 苗 弗 靖 , 人 多 避 其
上 , 因 筑 双 崖 城 。
烂 木 坑
供 三 。 山 顶 上 有 水 一 池 , 大
旱 不 竭 , 久 雨 不 盈 。 天 旱 取 水 , 祈
① 浒 : 水 边
② 堞 隍 ( d i é h u á n g ) : 城 上 齿 形 的 矮 墙 , 也 称 女 墙 。 泛 指 城 墙 、 护 城 壕 。
③ 寻 : 古 代 长 度 单 位 。 一 般 为 八 尺 。
1 0 2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黔 江
沅 水 , 发 源 牂 柯 , 至 沅 合 ? 。 自 北 逆 行 而 西 , 曲 屈 二 百 余 里 , 南 至

于 黔 。 其 自 西 南 来 会 者 曰 “ 渠 水 ” , 渠 之 西 为 清 水 江 。 清 水 之 源 , 自 贵 筑

入 粤 西 界 , 由 夜 郎 至 通 洲 与 渠 水 合 , 东 至 于 黔 , 与 沅 合 流 , 始 名 “ 黔
江 ” , 东 注 达 于 洞 庭 。
朗 溪
城 内 。 自 察 院 坡 由 奎 光 阁 出 濠 达 江 , 县 因 以 名 , 今 湮 。
大 源 溪
·

城 东 五 里 。 源 长 不 竭 , 灌 溉 中 庄 田 亩 。
柳 溪
·
城 南 五 里 。 源 出 大 角 尖 , 流 入 黔 江 , 沿 溪 垂 柳 含 烟 , 邑 景 称 为 “ 柳
溪 烟 雨 ” 。
烟 溪
城 北 十 里 。 源 出 金 龙 山 , 西 北 流 入 , 灌 溉 甚 多 。
·
木 溪
城 南 二 十 五 里 。 源 自 会 同 山 , 流 入 江 。
浙 溪
城 西 十 里 。 源 出 沅 州 西 龙 乡 界 , 流 入 渠 水 。
① 贵 筑 : 即 贵 州 。
② 夜 郎 : 据 同 治 版 《 芷 江 县 志 》 卷 三 , 位 于 湖 南 省 怀 化 市 芷 江 县 一 带 。
③ 田 亩 : 田 地 的 总 称 。
1 0 3日年二雍平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大 洞 溪 紫 萝 百 丈 滩
城 东 南 五 十 里 。 石 洞 深 邃 , 在 狮 子 滩 下 五 里 。
水 泉 涌 出 , 注 而 成 溪 。 相 传 有 龙 居
瀵 水 滩
其 中 , 土 人 祈 雨 辄 应 。
在 百 丈 滩 下 五 里 , 白 马 角 上 。
其 水 源 自 底 沸 涌 而 出 , 因 名 。
茶 陵 溪
城 东 八 十 里 , 供 洪 乡 。
鸬 鹚 滩
长 坡 溪 城 东 三 十 里 。 邑 景 称 为 “ 鸬
城 东 九 十 里 , 崖 屋 中 流 入 江 。 鹚 春 浪 ” 。
·
大 龙 溪
城 东 南 一 百 里 , 源 出 罗 翁 山 。
·
小 龙 溪
城 东 九 十 里 , 源 出 柘 木 岩 。
稔 禾 溪
城 东 南 一 百 六 十 里 , 供 洪 乡 。
·

源 出 罗 翁 山 , 灌 溉 甚 饶 , 西 北 流 入
黔 江 。
淇 溪
城 东 北 一 百 七 十 里 , 石 保 乡 。
狮 子 滩
城 东 。 下 水 三 里 , 下 有 伏 石 ,
状 如 狮 子 , 因 名 。 沸 声 如 雷 , 又 名
“ 狮 子 吼 ” 。 邑 景 称 为 “ 狮 滩 渔 网 ” 。
① 饶 : 富 足 , 多 。
1 0 4平年二雍日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修清〇卷四之十一月订王松
其 尤 者 著 于 篇 。
连 洲 滩

在 鸬 鹚 滩 下 十 里 。 三 滩 洲 渚 唐 家 溜
相 连 , 因 名 。 城 北 五 里 。 有 倒 树 挺 生 水 底 ,
舟 触 辄 覆 。 康 熙 三 年 ( 1 6 6 4 ) 冬 ,
大 洑 潟 滩
一 日 溺 死 二 人 。 知 县 张 扶 翼 募 善 水
在 洪 江 下 五 里 。 其 水 倾 潟 而


民 张 元 好 汨 水 以 藤 缚 其 根 株 , 亲 督
回 澓 , 因 名 。
民 数 百 人 拔 之 , 害 除 。
小 洑 潟 滩
铜 弯
在 大 洑 潟 下 十 里 。
·
城 东 一 百 六 十 里 。 县 之 东 界 。
碗 盏 滩
损 洞
在 小 洑 潟 下 十 里 。
·
县 西 南 五 十 里 。 舟 行 最 险 。
黄 丝 滚 洞 滩
雍 正 八 年 ( 1 7 3 0 ) , 知 县 王 光 电 奉 藩
去 碗 盏 滩 十 里 。 中 泓 抝 折 ,
宪 杨 , 命 工 铲 凿 , 水 势 稍 平 , 民 称
舟 行 最 险 。
便 益 。
高 洞 滩
·
城 北 三 十 里 , 其 水 迅 下 , 折
而 复 留 , 因 名 。 险 与 黄 丝 等 。

黔 邑 山 水 奇 险 , 入 铜 湾 而 土
滩 多 , 流 急 , 横 岩 截 江 , 间 不 容 舟 ,
山 川 之 险 于 斯 而 极 。 不 能 悉 载 , 载
① 洲 渚 : 水 中 小 块 陆 地 。
② 澓 ( f ú ) : 回 旋 的 流 水 。
③ 铜 湾 : 原 文 为 “ 同 弯 ” , 其 它 处 亦 有 “ 同 湾 ” “ 桐 湾 ” , 今 依 现 地 名 , 一
律 统 改 为 “ 铜 湾 ” 。
④ 汩 ( g ǔ ) 水 : 没 入 水 中 。 淹 没 。
1 0 5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龙 阳 洲
城 西 南 , 沅 、 渠 两 江 合 流 处 。 中 夹 沙 洲 , 横 带 双 江 , 隐 显 随 水 高
下 。 每 水 落 洲 出 , 沙 尾 高 起 水 面 数 尺 , 邑 中 之 士 必 有 登 科 者 。
龙 潭
城 东 五 里 。 深 沉 莫 测 , 土 人 取 水 、 求 雨 多 应 。
龙 井
城 南 三 里 。 平 地 中 一 窍 出 水 , 澄 澈 甘 鲜 , 长 盈 不 竭 。 怪 石 参 伍 , 晨
晓 望 之 , 霞 光 远 覆 , 邑 景 称 为 “ 龙 井 晨 光 ” 。
·
白 梁 界

路 通 安 江 子 三 。 杨 师 伦 、 子 景 寿 , 相 继 修 路 四 十 里 。 庵 二 , 以 憩

·
行 旅 , 后 废 。 七 世 孙 师 沫 继 修 。
冷 水 井
城 东 南 一 百 里 , 稔 禾 溪 。 相 传 诸 葛 武 侯 驻 师 于 此 , 乏 水 , 掘 而 得
泉 , 饮 而 甘 之 , 因 名 。
·
雪 腾 湫
城 东 南 九 十 里 。 水 泉 沸 涌 , 溅 珠 如 雪 。 岁 旱 祈 之 , 辄 有 云 雨 之 应 ,
又 名 “ 云 腾 湫 ” 。
回 龙 塘
城 东 二 里 。
大 莲 塘
城 北 七 里 。 旧 产 莲 , 因 名 。
① 子 三 : 子 弟 乡 三 里 。
② 行 旅 : 出 行 的 人 。
1 0 6平年二雍月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二修王清
供 溪 将 坪 丁 家 堰
供 三 , 寨 头 , 源 出 武 岗 。 有 城 东 南 一 百 六 十 里 。

陂 数 十 处 , 可 资 灌 溉 。 昌 龄 诗 “ 源
何 家 陂

水 通 波 接 武 冈 ” 即 此 。
城 北 十 五 里 , 烟 溪 。
清 水 塘
大 车 陂
城 东 三 里 。 深 澄 莫 测 , 旁 多
城 南 二 十 里 , 竹 滩 穰 坪 。
怪 石 , 四 时 不 竭 , 溉 润 良 田 颇 多 ,
大 溪 口 陂
大 旱 取 水 、 祈 雨 多 应 。 传 云 : “ 与 江
城 东 五 十 里 , 大 溪 。

·
水 相 通 。 ” 常 有 田 器 从 江 水 流 入 塘
大 黎 溪 陂
内 , 人 异 之 。 又 名 “ 龙 潭 ” “ 坪 塘 ” 。
城 北 七 十 里 , 黎 溪 。
·
红 莲 塘
城 西 南 十 里 。
金 鸡 塘
县 南 四 十 里 , 托 市 。 相 传 土
·
人 淘 出 金 鸡 , 因 名 。
长 塘
城 北 七 十 里 , 黎 溪 。
竹 坪 堰
城 北 二 十 里 。
蒋 家 堰
城 北 七 十 里 , 黎 溪 。
① 陂 ( b ē i ) : 池 塘 , 湖 泊 。
② 源 水 通 波 接 武 冈 : 语 出 王 昌 龄 《 送 柴 侍 御 》 。
③ 田 器 : 农 具 。
1 0 7平年二雍修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订清〇卷四之十一月日王松
龙 田 陂
城 东 八 十 里 。
熟 坪 陂
城 东 南 一 百 里 。
婆 田 陂
城 东 南 七 十 里 。
大 崇 溪 陂
去 县 一 百 二 十 里 。
·
木 杉 溪 陂
去 县 一 百 二 十 里 。
·

陂 塘 , 所 以 瀦 水 泉 , 滋 灌 溉 也 。 黔 邑 山 高 水 急 ,

土 瘠 而 硗 , 雨 多 则 苦 潦 , 若 十 日 不 雨 则 又 苦 旱 。 陂 塘
之 胜 , 惟 熟 坪 、 稔 禾 、 将 坪 、 淇 溪 、 烟 溪 、 大 源 诸 处 ,
·
水 源 颇 裕 , 灌 溉 亦 饶 。 而 熟 坪 、 稔 禾 , 源 出 罗 翁 , 田 畴
尤 美 。 自 王 、 马 二 贼 盘 踞 之 余 , 瑶 人 乘 乱 为 梗 , 十 数 年

来 , 昔 之 所 谓 良 田 美 池 , 今 乃 卒 为 汙 莱 矣 。 其 余 陂 塘 ,
源 小 易 竭 ,
① 潴 ( z h ū ) : 蓄 积 。
② 硗 ( q i ā o ) : 地 坚 硬 不 肥 沃 。
③ 汙 莱 : 谓 田 地 荒 废 。 荒 地 。
1 0 8日年二雍订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清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平
天 小 旱 辄 已 大 涸 , 原 神 一 乡 为 尤 甚 。

若 因 其 源 泉 而 益 疏 导 之 , 度 其 高 下 而 益 陂 潴 之 ,

时 其 蓄 泄 而 益 调 剂 之 , 则 凡 有 源 者 皆 足 资 也 。 诗 曰 :
“ 相 其 阴 阳 , 观 其 流 泉 。 ” 夫 阴 阳 、 流 泉 , 此 利 之 在 天 地
者 也 , 若 相 与 观 , 则 全 在 乎 人 事 矣 , 今 有 司 者 之 事 矣 !
形 胜 论
·

邑 之 有 形 胜 , 所 以 固 吾 圉 也 。 子 舆 曰 : “ 固 国 , 不

以 山 溪 之 险 。 ” 谓 在 德 不 在 险 耳 , 非 尽 谓 其 无 藉 于 是
·
也 。 不 然 , 易 王 公 , 设 险 以 守 国 。 又 曰 : “ 地 险 , 山 川
丘 陵 也 。 ” 又 何 谓 耶 ?
·
① 陂 潴 : 水 聚 积 留 。
② 调 剂 : 调 整 有 无 、 余 缺 等 。
③ 圉 ( y ǔ ) : 边 境 。
④ 固 国 , 不 以 山 溪 之 险 : 出 自 《 孟 子 · 公 孙 丑 下 》 。
1 0 9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黔 阳 , 水 在 右 , 渠 水 在 左 , 重 峰 列 嶂 , 负 山 临 江 ,
水 陆 之 险 备 矣 ! 所 谓 岩 邑 者 非 欤 ? 若 旧 志 所 云 “ 龙 井 晨
光 ” “ 金 斗 匀 黄 ” 者 , 此 特 邑 之 胜 致 , 夫 亦 流 览 光 景 者
之 助 耳 。 邑 之 所 重 , 不 在 乎 此 也 。 作 形 胜 志 。
上 扼 滇 黔 , 下 控 湖 襄 , 南 临 交 广 , 北 塞 溪 峒 , 二 水
合 流 而 注 湖 会 汉 , 群 山 环 耸 而 削 玉 凌 空 , 故 其 为 胜 也 。
龙 井 晨 光 、 虎 山 夜 月 、 柳 溪 烟 雨 、 张 老 云 霞 、 牛 坡 樵
·
唱 、 狮 滩 渔 网 、 宝 绳 流 赤 、 金 斗 匀 黄 、 ? 水 迴 澜 、 盘 龙
· 耸 翠 、 鸬 鹚 春 浪 、 罗 翁 晴 岚 。 景 凡 一 十 有 二 。 详 山 川 。
·
1 1 0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风 俗 论
① ②
楚 山 水 湍 悍 , 俗 尚 轻 慓 , 自 古 记 之 矣 ! 黔 阳 士 朴
③ ④ ⑤
女 愿 , 民 务 稼 穑 , 不 为 逐 末 ; 工 习 伎 巧 , 不 为 情 窳 。
在 辰 郡 中 号 为 易 治 , 其 由 来 远 矣 !

若 夫 都 里 婚 姻 而 论 财 , 其 弊 至 于 忍 杀 其 子 , 女 而

不 育 , 亦 云 敝 矣 。 又 其 甚 者 , 民 间 遇 丧 , 聚 众 击 鼓 ,
·
歌 唱 达 旦 , 审 其 音 节 , 亦 为 哀 死 而 作 , 然 是 五 溪 余 习
也 , 何 为 至 今 不 去 耶 ? 旧 志 称 其 “ 居 丧 , 一 于 哀 戚 意
·
者 。 ” 礼 义 出 自 贤 者 , 故 一 变 而 至 于 道 也 欤 。 至 所 称 遇
病 , 先 于 祈 祷 。 楚 俗 信 巫 而 好 鬼 , 固 其 习 俗 使 然 乎 ?
·
① 湍 悍 : 谓 水 势 急 猛 。
② 轻 慓 ( p i ā o ) : 随 便 , 不 庄 重 。 勇 猛 。
③ 逐 末 : 指 经 商 。 古 以 农 业 为 本 务 , 商 贾 为 末 务 , 故 称 。
④ 伎 巧 : 技 术 , 技 艺 。 精 美 奇 巧 的 工 艺 品 。 指 工 艺 匠 人 。
⑤ 情 窳 ( y ǔ ) : 懒 惰 。
⑥ 弊 : 弊 病 ; 弊 端 。
⑦ 敝 : 弃 , 抛 弃 。 《 礼 记 · 郊 特 牲 》 : “ 冠 而 敝 之 可 也 ” 。 释 文 : “ 弃 也 。 ”
1 1 1平年二雍修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订清〇卷四之十一月日王松
作 风 俗 志 。
黔 土 壤 沃 饶 , 民 性 悍 直 , 士 竞 儒 , 人 文 颇 盛 。 男 不

商 贾 而 专 务 耕 耘 , 女 厌 冶 容 而 颇 事 蚕 织 。 居 丧 一 于 哀
戚 , 遇 病 先 于 祈 祷 , 牛 马 夜 纵 , 盗 贼 犹 稀 。 若 乃 不 尚 盖
② ③
藏 , 而 习 好 忿 争 、 纵 博 、 偷 安 , 而 人 乏 远 虑 , 则 又 俗
之 一 变 也 。
黔 俗 富 家 溺 女 , 贫 家 溺 子 。 万 历 三 十 七 年 ( 1 6 0 9 ) ,
·

县 令 王 公 讳 体 道 申 详 两 院 , 立 石 县 前 , 酌 定 聘 礼 妆

· 奁 , 称 : 家 贫 富 以 为 三 等 , 不 许 索 求 , 违 者 治 罪 。 富
家 产 女 存 活 至 二 人 者 ,
·
① 冶 容 : 女 子 修 饰 得 很 妖 媚 。
② 盖 藏 : 储 藏 。 指 储 藏 的 财 物 。
③ 纵 博 : 尽 情 赌 博 。
④ 申 详 : 向 上 级 官 府 详 细 呈 报 。
⑤ 妆 奁 : 嫁 妆 。
1 1 2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旌 以 “ 仁 育 ” 字 匾 ; 贫 家 存 活 产 子 至 二 人 者 , 赏 以 银
米 。 二 事 聘 礼 : 上 等 , 无 过 十 六 两 ; 中 等 , 无 过 十 两 ;
下 等 , 无 过 六 两 。 妆 奁 : 上 等 , 大 小 衣 服 俱 无 过 四 套 ,
首 饰 无 过 六 两 ; 中 等 , 大 小 衣 服 各 无 过 二 套 , 首 饰 无 过
四 两 ; 下 等 , 衣 服 一 套 , 簮 钏 二 事 ; 极 贫 者 , 令 男 家 自
备 。 永 著 为 令 。
行 之 既 久 , 敝 俗 复 兴 。 知 县 张 扶 翼 刊 示 , 申 明 其
·
禁 , 责 令 坊 里 户 首 、 邻 人 互 相 举 察 。 如 有 实 贫 , 不 能 存
活 男 女 者 , 据 实 列 名 报 县 , 给 与 银 、 米 、 衣 、 布 , 以 资 ·
育 养 。 全 活 多 者 , 赏 其 户 邻 ;
·
1 1 3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一月修王清
违 者 , 一 体 治 罪 。 以 冀 俗 之 一 变 , 惟 后 之 守 土 者 相 继 而

三 五 令 申 之 , 庶 几 溺 子 之 俗 其 永 杜 也 。
·
·
·
① 杜 : 断 绝 , 制 止 。
1 1 4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黔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阳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志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卷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之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湖 广 辰 州 府 沅 州 黔 阳 县 知 县 张 扶 翼 编 撰
湖 广 辰 州 府 黔 阳 县 知 县 王 光 电 增 辑
城 郭 论
① ② ③
城 郭 , 所 以 为 卫 也 , 卫 欲 其 完 也 , 以 时 修 葺 ,

·
俾 令 完 固 , 此 绸 缪 桑 土 之 义 也 , 守 土 者 之 责 也 。
考 黔 邑 之 城 , 数 百 年 来 毁 于 苗 者 一 、 于 水 者 二 , 筑
·

而 完 之 者 凡 四 。 嗣 而 守 之 , 以 保 聚 我 人 民 , 则 兹 之 砺
⑥ ⑦ ⑧ ⑨
山 带 河 , 扼 吭 滇 黔 , 控 引 吴 会 者 , 亦 一 楚 塞 之 一 保
障 也 。 作 城 郭 志 。
·
黔 邑 旧 为 土 城 , 正 统 己 巳 ( 1 4 4 9 ) , 毁 于 苗 , 明 年
庚 午 ( 1 4 5 0 ) , 靖 远 伯 王 公 骥 命 指 挥 杨 茂 董 筑 土 城 ,
① 卫 : 防 守 ; 卫 护 。
② 完 : 完 备 ; 坚 固 。
③ 以 时 : 按 一 定 的 时 间 。 及 时 , 即 时 。
④ 绸 缪 : 比 喻 事 前 做 好 准 备 工 作 。
⑤ 嗣 : 继 承 ; 接 续 。
⑥ 砺 山 带 河 : 以 山 为 砺 , 以 河 为 带 。 比 喻 黔 邑 的 山 河 形 势 。
⑦ 扼 吭 : 比 喻 控 制 要 害 部 位 。 吭 , 咽 喉 。
⑧ 控 引 : 控 制 , 掌 握 。
⑨ 吴 会 : 吴 地 会 稽 。
1 1 5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清〇卷四之十二月修订王
周 围 二 百 八 十 余 丈 。

成 化 壬 辰 ( 1 4 7 2 ) , 邑 人 奏 请 展 城 甃 石 , 从 之 。 都
御 史 吴 公 琛 命 靖 州 卫 指 挥 陶 武 、 辰 州 府 同 知 李 公 暠 拓
之 , 东 北 展 筑 一 百 七 十 丈 , 周 五 里 , 通 甃 以 石 。 为 五
门 , 门 有 楼 城 , 有 串 屋 , 据 山 临 江 , 其 险 足 恃 , 因 徙 置
黔 阳 哨 堡 居 其 中 , 沅 州 卫 岁 拨 官 兵 戍 守 。
正 德 辛 未 ( 1 5 1 1 ) , 水 溢 , 浸 灌 城 趾 , 东 南 倾 圮 ,
·
知 县 伊 公 秉 完 之 。 隆 庆 五 年 ( 1 5 7 1 ) , 大 水 , 仅 存 西 北
· 一 隅 , 知 县 刘 公 辅 、 牟 [ 公 ] 衡 相 继 捐 修 , 构 楼 其 上 。
东 曰 “ 寅 宾 ” , 西 曰 “ 安 远 ” , 南 曰 “ 迎 薰 ” ,
·
① 甃 ( z h ò u ) 石 : 垒 石 为 壁 。
1 1 6平年二雍注正日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新 南 曰 “ 宣 化 ” , 北 曰 “ 拱 宸 ” 。 拓 东 隅 二 里 以 培 地 轴 。
万 历 四 十 六 年 ( 1 6 1 8 ) , 知 县 韩 公 冲 斗 因 串 楼 倾 圮 ,
① ②
岁 烦 补 葺 , 所 费 不 资 , 乃 改 设 露 陴 , 为 女 墙 者 四 百 丈
有 奇 。

鼎 革 之 后 , 东 西 北 三 门 楼 隍 颓 废 。 康 熙 四 年
( 1 6 6 5 ) , 知 县 张 扶 翼 撤 而 更 新 之 , 名 则 仍 旧 , 城 堞 以
完 。 原 存 上 南 门 迎 薰 楼 、 新 南 门 宣 化 楼 , 康 熙 六 年
·
( 1 6 6 7 ) 火 毁 , 知 县 张 扶 翼 重 建 。 康 熙 九 年 ( 1 6 7 0 ) , 迎
薰 、 宣 化 二 楼 又 毁 于 火 。 康 熙 五 十 三 年 ( 1 7 1 4 ) , 知 县 ·
刘 讷 偕 典 史 李 德 楙 重 建 。
康 熙 二 十 七 年 ( 1 6 8 8 ) , 洪 水 骤 泛 逾 城 , 女 墙 倒 没
·
无 存 。
① 不 资 : 不 可 比 量 ; 不 可 计 数 。
② 陴 ( p í ) : 城 上 的 矮 墙 。 俗 称 “ 城 垛 子 ” 。
③ 鼎 革 : 除 旧 布 新 , 指 改 朝 换 代 。
1 1 7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二月清修王
知 县 于 栋 如 捐 建 。 自 康 熙 三 十 年 ( 1 6 9 1 ) 后 , 历 任 相
沿 。
至 雍 正 六 年 ( 1 7 2 8 ) , 知 县 王 光 电 莅 任 , 城 垣 之 倒

塌 者 十 之 七 八 , 城 楼 之 朽 坏 者 十 之 五 六 。 阅 视 之 余 ,

捐 备 工 料 、 饭 食 , 每 岁 于 农 隙 时 , 督 率 匠 役 修 理 。 至
壬 子 ( 1 7 3 2 ) 秋 , 工 竣 。 城 垣 、 城 楼 较 旧 制 更 为 坚 固 完
整 。 惟 五 门 历 未 加 钉 铁 皮 , 似 难 垂 久 , 亦 非 所 以 保 固 边
·
方 , 随 购 办 铁 木 , 亲 率 典 史 段 廷 绣 督 理 。 五 门 悉 用 包
· 钉 , 观 瞻 以 肃 , 上 南 门 立 有 碑 记 。
·
① 阅 视 : 检 阅 视 察 。
② 匠 役 : 旧 指 给 官 府 或 官 宦 人 家 服 役 的 工 匠 。
1 1 8平年二雍〇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二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邑 署 论
① ②
张 官 置 邑 , 凡 以 为 治 也 。 治 必 有 署 , 作 县 署 以 居

县 之 官 , 曰 “ 县 之 署 ” 。 属 以 佐 治 , 作 属 署 , 以 居 属 之
官 , 曰 “ 属 之 署 ” 。 行 署 司 以 布 德 。 宣 化 署 虽 废 , 名 仍
旧 焉 , 所 以 重 建 置 也 。
治 莫 先 于 教 , 作 学 宫 , 以 居 先 师 之 神 ; 作 学 署 , 以
·
居 其 师 与 徒 , 曰 “ 学 之 署 ” 。 而 坊 里 之 社 附 焉 , 阴 、 医
学 附 焉 。
·
④ ⑤
治 莫 大 于 养 , 设 际 留 、 预 备 诸 仓 以 备 出 易 , 养 济
⑥ ⑦
院 以 恤 茕 赈 孤 , 皆 得 以 其 类 附 焉 , 而 治 成 矣 。 然 而 ,

废 兴 崇 替 之 故 , 其 数 可 得 而 考 , 其 名 可 得 而 稽 也 。 作
·
邑 署 志 。
① 张 官 : 设 置 官 员 。 张 , 设 也 。
② 署 : 办 公 的 处 所 。
③ 属 : 官 吏 , 属 吏 。
④ 际 留 、 预 备 : 际 留 仓 、 预 备 仓 。 朝 廷 在 府 州 县 所 设 仓 库 。
⑤ 出 易 : 犹 出 卖 。
⑥ 养 济 院 : 旧 时 收 留 鳏 寡 孤 独 及 穷 人 的 场 所 。
⑦ 恤 茕 ( q i ó n g ) 赈 孤 : 抚 恤 救 济 孤 独 无 依 的 人 。
⑧ 崇 替 : 保 留 或 更 换 。
1 1 9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县 治
在 南 门 内 , 仍 宋 旧 址 。 洪 武 ( 1 3 6 8 - 1 3 9 8 ) 初 , 知
县 郭 公 原 建 , 后 毁 于 寇 。 景 泰 庚 午 ( 1 4 5 0 ) 重 建 , 年 久
倾 圮 。 成 化 庚 寅 ( 1 4 7 0 ) , 知 县 张 公 铭 重 建 , 规 模 陋 隘 。
成 化 甲 辰 ( 1 4 8 4 ) , 知 县 陈 公 钢 区 画 而 更 新 之 , 正 堂 三
间 , 匾 曰 “ 牧 爱 ” , 毁 于 兵 燹 。 堂 之 背 为 后 厅 , 自 后 厅
而 入 , 为 知 县 宅 堂 。 之 前 为 抱 厅 , 左 侧 为 赞 政 厅 , 今
·
存 。 右 侧 为 架 阁 库 , 各 三 间 , 左 右 翼 六 房 。 鼎 革 时 , 悉
毁 于 兵 。 左 之 前 为 祠 , 以 祀 土 神 , 又 前 为 常 平 仓 , 右 之
·
前 为 狱 , 以 处 囚 犯 。 中 之 前 为 仪 门 三 间 , 又 前 则 鼓 楼
也 。
·
鼓 楼

旧 制 独 伟 , 其 向 癸 丁 ,
① 其 向 癸 丁 : 即 癸 山 丁 向 , 大 致 是 “ 东 北 – 西 南 ” 方 向 。
1 2 0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与 堂 异 势 , 岁 久 不 支 。 康 熙 三 年 ( 1 6 6 4 ) , 知 县 张 扶 翼
② ③
撤 而 新 之 , 审 正 方 面 , 赤 宝 为 屏 , 规 模 以 立 , 有 记 。
堂 之 后 , 作 轩 数 楹 , 匾 曰 “ 退 思 ” 。 其 西 侧 作 堂 三
间 , 面 临 赤 宝 , 匾 曰 “ 望 山 ” , 有 记 , 则 康 熙 四 年

( 1 6 6 5 ) 乙 巳 之 四 月 也 。 仪 门 之 左 , 旧 有 寅 宾 馆 , 后
废 , 亦 于 是 年 八 月 重 建 。 今 俱 废 。 堂 之 前 , 作 左 右 翼 六
房 , 则 康 熙 五 年 ( 1 6 6 6 ) 春 也 。 是 年 冬 , 重 建 敷 政 堂 ,
·
县 治 之 规 始 备 。
抱 厅 转 而 东 西 为 县 丞 、 主 簿 宅 官 , 省 署 亦 废 。 今 建 ·

常 平 西 仓 , 即 主 簿 宅 基 也 。 后 , 仪 门 倾 毁 。
康 熙 四 十 八 年 ( 1 7 0 9 ) , 知 县 周 溥 修 建 。
·
① 异 势 : 形 势 有 别 。
② 审 正 : 认 真 审 查 调 正 。 根 据 风 水 学 , 确 定 建 筑 方 向 。
③ 方 面 : 方 向 。
④ 寅 宾 馆 : 客 馆 。
⑤ 常 平 仓 : 古 时 朝 廷 在 府 州 县 所 设 粮 库 之 一 。 以 备 灾 荒 。
1 2 1日年二雍平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康 熙 五 十 六 年 ( 1 7 1 7 ) , 知 县 武 弘 登 捐 俸 重 建 , 自 头 门
以 至 内 室 , 悉 皆 整 理 。 雍 正 六 年 ( 1 7 2 8 ) , 知 县 王 光 电 ,
大 堂 前 建 立 面 廊 仪 门 , 内 甬 道 建 戒 石 碑 亭 , 仪 门 外 添 建
外 禁 , 又 于 内 署 建 社 王 祠 , 大 堂 悬 “ 毋 自 欺 ” 匾 额 。 川
堂 悬 “ 琴 堂 ” 额 。
由 抱 厅 而 前 东 一 区 为 典 捕 厅 。 康 熙 四 年 ( 1 6 6 5 ) ,
典 史 王 中 煌 重 修 。
·
安 江 巡 检 司 署
在 安 江 , 县 东 九 十 里 , 今 仍 旧 。 洪 武 ( 1 3 6 8 - 1 3 9 8 )
·
初 , 设 卢 黔 驿 , 今 废 。
行 署 布 政 分 司 、 按 察 分 司
俱 在 县 治 东 , 洪 武 ( 1 3 6 8 - 1 3 9 7 ) 中 建 。 景 泰 辛 未
·
( 1 4 5 1 ) , 知 县 李 公 友 直 重 建 。 弘 治 十 七 年 ( 1 5 0 4 ) , 县
丞 雷 公 杲 更 新 之 。
1 2 2平年二雍修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订清〇卷四之十二月日王松
正 厅 、 后 厅 俱 三 间 , 书 房 、 厨 房 俱 二 间 , 门 二 重 , 各 三
间 , 今 俱 废 。
小 公 馆
[ 在 ] 县 治 之 左 , 系 民 盖 与 绶 地 。 其 右 , 则 旧 司 官

地 也 。 鼎 革 时 , 邑 为 水 陆 之 冲 , 草 创 以 候 各 台 按 临 时

所 憩 舍 者 也 。 今 仍 之 以 旧 , 司 隙 地 照 , 前 后 广 深 丈 尺 ,
拨 给 盖 与 绶 为 业 , 省 建 置 , 重 民 力 也 。
·
板 溪 铺 公 馆
县 南 , 第 三 铺 。 又 前 则 马 鞍 山 , 县 之 南 界 也 。 旧 建
·
草 署 三 层 。 康 熙 三 年 ( 1 6 6 4 ) , 知 县 张 扶 翼 拓 后 地 , 增
建 后 堂 三 间 , 周 围 置 木 栅 。 今 废 。
·
① 台 按 : 指 上 官 , 巡 按 之 类 。 台 : 尊 称 。 按 : 巡 按 使 。 此 泛 指 上 级 来 访
官 员 。
② 地 照 : 由 政 府 颁 发 的 土 地 有 所 有 权 的 证 照 。
1 2 3平年二雍注正日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南 木 铺 公 馆
县 北 , 第 五 铺 , 县 之 北 界 也 。 旧 建 草 署 三 层 , 山 狭
地 [ 逼 ] , 因 陋 就 简 , 其 地 势 诚 有 然 者 。 康 熙 三 年
( 1 6 6 4 ) , 知 县 张 扶 翼 展 辟 后 山 两 翼 , 各 建 内 房 三 间 , 前
置 班 房 各 二 , 厨 、 厕 、 门 、 栅 悉 备 。 今 废 。
儒 学
旧 邻 县 治 , 建 于 宋 元 丰 ( 1 0 7 8 - 1 0 8 5 ) 中 , 岁 久 而
·
圮 。 淳 熙 ( 1 1 7 4 - 1 1 8 9 ) 间 , 唐 令 介 寿 徙 于 普 明 寺 东 ,

地 偏 隘 , 弗 称 。 嘉 泰 ( 1 2 0 1 - 1 2 0 4 ) 中 , 钱 令 衢 迁 于 县
·
城 外 西 隅 。 罗 令 方 峙 别 为 礼 殿 , 详 《 黄 宙 记 》 , 制 度 未
备 。

宝 庆 ( 1 2 2 5 - 1 2 2 7 ) 初 , 饶 令 敏 学 复 加 完 饰 , 详
·
《 魏 了 翁 记 》 。
元 至 正 ( 1 3 4 1 - 1 3 6 8 ) 间 , 监 县 朵 儿 赤 云 甫 更 新 之 ,
详 《 旷 复 祖 记 》 。
① 偏 隘 : 狭 窄 。
② 完 饰 : 全 部 装 修 。
1 2 4平年二雍注正日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年 既 久 远 , 兵 燹 数 罹 , 记 悉 无 存 。
洪 武 ( 1 3 6 8 - 1 3 9 8 ) 初 , 郭 令 原 重 建 。 正 统 ( 1 4 3 6 -

1 4 4 9 ) 间 毁 于 苗 。 天 顺 辛 未 ( 1 4 6 1 ) , 曹 令 如 礼 以 水 患
重 迁 城 内 县 治 之 北 。 成 化 辛 卯 ( 1 4 7 1 ) , 谪 丞 胡 深 重 修 。
嘉 靖 丙 午 ( 1 5 4 6 ) , 署 县 王 令 璇 迁 于 县 治 东 龙 标 山 , 盖
城 中 突 出 之 奇 也 , 其 向 西 。 万 历 丙 子 ( 1 5 7 6 ) , 牟 令 衡
重 修 文 庙 、 明 伦 堂 、 启 圣 祠 庙 , 东 名 宦 、 乡 贤 祠 , 俱 学
·
外 。 崇 祯 七 年 ( 1 6 3 4 ) , 知 县 庞 公 承 胤 移 向 南 。 鼎 革 之
后 , 颓 于 兵 燹 。 ·
康 熙 三 年 ( 1 6 6 4 ) , 知 县 张 扶 翼 同 训 导 梁 光 乾 增 修

殿 庑 、 启 圣 各 祠 。 棂 星 门 外 规 制 逼 隘 。 康 熙 四 年
·
( 1 6 6 5 ) , 知 县 张 命 工 益 拓 ,
① 辛 未 : 应 为 辛 巳 。
② 逼 ( b ī ) 隘 : 狭 窄 。
1 2 5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二月清修王
而 前 筑 土 、 甃 石 , 与 龙 标 古 刹 坊 并 移 置 棂 星 门 其 上 , 规
制 益 弘 敞 矣 ! 然 名 宦 、 乡 贤 两 祠 犹 未 备 也 。
康 熙 五 年 ( 1 6 6 6 ) , 知 县 张 扶 翼 同 训 导 梁 光 乾 复 捐
俸 修 建 , 历 年 已 久 。
康 熙 四 十 九 年 ( 1 7 1 0 ) , 知 县 刘 讷 因 地 势 偏 窄 , 详

请 各 上 宪 , 同 教 谕 黄 朝 楷 、 训 导 黄 景 行 移 置 西 关 外 ,
倚 城 临 江 , 兼 乙 辛 、 丁 癸 向 , 面 金 斗 山 。 增 修 大 殿 两
·
庑 、 启 圣 各 祠 。 大 成 门 外 : 东 , 名 宦 祠 ; 西 , 乡 贤 祠 。
· 棂 星 门 外 : 东 黉 门 “ 德 配 天 地 ” , 西 黉 门 “ 道 冠 古 今 ” 。
明 伦 堂
在 学 宫 之 左 , 两 学 署 在 学 宫 两 旁 。
·
① 详 请 : 上 报 请 示 。
1 2 6平年二雍月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二二修王清
康 熙 五 十 五 年 ( 1 7 1 6 ) , 知 县 武 弘 登 偕 阖 邑 绅 士 唐 有 瑞 、
危 调 等 协 力 捐 建 , 有 碑 记 , 在 明 伦 堂 。 御 书 “ 万 世 师
表 ” 四 字 , 知 县 于 栋 如 恭 制 匾 额 , 悬 之 殿 前 。 今 上 御 书
“ 生 民 未 有 ” 四 字 , 前 署 县 吴 大 炜 恭 制 匾 额 , 悬 之 殿 中 。
“ 平 定 青 海 告 成 太 学 碑 ” , 雍 正 八 年 ( 1 7 3 0 ) 三 月 初 一
日 , 教 谕 岳 士 俊 、 训 导 俞 国 式 捐 俸 摹 刻 敬 立 。
学 宫
·
雍 正 十 年 ( 1 7 3 2 ) 三 月 , 天 大 风 雨 , 圣 殿 两 庑 、 棂
星 门 照 墙 诸 处 悉 皆 倒 坏 , 知 县 王 光 电 同 教 谕 岳 士 俊 、
·
·
1 2 7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清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日王
训 导 俞 国 式 各 捐 己 俸 , 偕 阖 邑 绅 士 唐 国 极 、 黄 振 举 、 危
调 、 向 高 举 等 协 力 修 整 , 始 仍 其 旧 。
社 学
里 各 设 之 。 县 坊 、 社 学 在 县 治 拱 辰 门 内 。 成 化 癸 卯
( 1 4 8 3 ) , 知 县 陈 公 钢 重 建 , 续 改 置 新 南 门 内 长 街 东 。 今
废 。
义 学
·
康 熙 五 年 ( 1 6 6 6 ) 冬 , 知 县 张 扶 翼 奉 抚 部 三 韩 周 公 , 建 门 堂 廊 垣 ,

规 制 悉 备 , 邑 生 童 肄 业 其 中 。 雍 正 八 年 ( 1 7 3 0 ) , 知 县 王 光 电 同
·
教 谕 岳 士 俊 、 训 导 俞 国 式 , 暨 阖 邑 绅 士 黄 振 举 、 唐 国
极 、 危 调 、 向 高 举 等 协 力 捐 助 ,
·
① 生 童 : 生 员 和 童 生 。 泛 指 学 童 。
1 2 8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创 建 义 学 于 城 内 龙 标 山 。 因 旧 有 文 昌 祠 , 辟 而 广 之 。 前
为 门 楼 , 中 为 讲 堂 , 后 为 诸 弟 子 学 舍 , 凡 十 余 间 。 仍 奉
文 昌 神 座 于 其 中 , 两 旁 建 小 耳 房 , 以 为 炊 爨 之 所 。 知 县
① ②
王 光 电 书 “ 鹿 洞 遗 规 ” 四 字 匾 额 , 并 用 朱 文 公 “ 夜 立
伊 川 门 外 雪 , 风 生 明 道 坐 中 春 ” 二 语 镌 为 联 , 悬 诸 庭

中 。 每 月 朔 望 , 诣 文 昌 帝 君 前 , 行 礼 毕 , 亲 为 讲 学 其

中 。 又 , 勉 力 捐 俸 , 延 请 师 傅 , 俾 学 者 得 有 所 取 法 焉 。
·
立 有 碑 记 。
阴 阳 学 ·
县 西 。
医 学
县 西 。 今 俱 废 。
·
① 鹿 洞 遗 规 : 《 白 鹿 洞 书 院 学 规 》 , 朱 熹 为 了 培 养 人 才 而 制 定 的 教 育 方 针
和 学 生 守 则 。 它 集 儒 家 经 典 语 句 而 成 , 便 于 记 诵 。
② 朱 文 公 : 朱 熹 。
③ 朔 望 : 朔 日 和 望 日 。 旧 历 每 月 初 一 日 和 十 五 日 。 亦 指 每 逢 朔 望 朝 谒 之
礼 。
④ 取 法 : 取 以 为 法 则 ; 效 法 。
1 2 9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二月清修王
僧 会 司
县 东 。 今 为 龙 标 之 普 明 寺 。
道 会 司
县 北 。 即 今 元 灵 观 。
际 留 、 预 备 二 仓
俱 在 县 北 。
儒 学 仓
·
在 学 西 斋 。
养 济 院
·
在 县 治 北 。 今 俱 废 。
武 备 论
·

一 邑 之 治 , 文 以 敷 教 , 武 以 修 备 , 凡 以 安 民 而 固
圉 也 。 黔 邑 与 苗 为 邻 , 堡 寨 之 设 大 都 为 御 苗 计 , 而 或 兴
或 废 , 则 系 于 其 时 。 今 武 备 亦 渐 弛 矣 , 苗 虽 不 敢 一 如 昔

时 越 境 而 祟 , 然 而 黑 夜 躏 入 人 宅 , 火 人 之 庐 , 盗 牛 于

野 , 亦 稍 稍 窃 发 矣 。 里 民 妄 谓 “ 其 窃 耳 , 会 不 之 虞 ” 。
因 荡 然 尽 去 其 防 。
① 修 备 : 整 治 武 备 。
② 火 : 焚 烧 ; 焚 毁 。
③ 虞 : 准 备 , 防 范 。
1 3 0平年二雍四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二之十二月修王清

夫 虑 患 贵 于 未 然 , 制 人 者 不 制 于 人 , 武 之 善 经 也 。 鉴
于 前 , 乃 以 善 后 。 作 武 备 志 。
驻 防
县 属 有 三 : 一 在 本 城 , 一 在 熟 坪 , 一 在 铜 湾 。 本 城 驻 防 衙 署 , 原 建
于 县 治 之 左 , 康 熙 五 十 八 年 ( 1 7 1 9 ) , 知 县 武 弘 登 , 因 地 势 偏 窄 , 改 建 北 门
内 。
教 场
② ③
城 北 半 里 , 演 武 厅 三 间 , 门 一 座 。 民 壮 于 此 简 练 。 迨 兵 大 毁 ,
·
废 。 知 县 武 弘 登 重 修 。 雍 正 十 年 ( 1 7 3 2 ) , 天 大 风 雨 , 演 武 厅 照 墙 悉 皆 倒
④ ⑤
坏 。 知 县 王 光 电 重 修 , 并 颜 其 堂 , 曰 “ 敦 诗 说 礼 ” 。
·
黔 阳 堡

旧 在 城 南 对 河 大 江 渡 口 。 城 之 日 , 徙 于 县 西 门 内 , 与 元 灵 观 并 。
今 废 。
·
竹 滩 堡
城 南 二 十 里 。
安 江 堡
城 东 九 十 里 , 土 民 避 苗 其 上 , 亦 名 “ 双 崖 寨 ” 。 今 并 废 。
① 善 经 : 好 的 法 则 。
② 民 壮 : 清 代 州 、 县 官 衙 前 卫 兵 。 也 叫 壮 班 。
③ 简 练 : 演 习 训 练 。
④ 颜 : 堂 上 或 门 楣 上 的 匾 额 。 题 字 于 匾 额 或 书 籍 封 面 上 。
⑤ 敦 诗 说 礼 : 以 诗 劝 勉 , 宣 讲 礼 仪 。
⑥ 城 : 筑 城 。
1 3 1日年二雍平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赤 宝 寨 铜 弯 寨
在 黔 江 之 南 。 城 东 二 百 二 十 里 , 铜 弯 。
金 斗 寨 大 角 尖 寨
在 县 西 , 牛 路 。 城 南 三 十 里 , 高 耸 入 云 , 中
产 薇 蕨 。 王 、 马 兵 乱 时 , 民 保 聚 其
双 岩 寨
上 , 多 所 全 活 。 产 竹 , 可 资 用 。
即 安 江 堡 。
黄 牛 寨
尖 岩 寨
城 西 四 十 里 , 托 口 。
城 东 七 十 里 , 茶 陵 。
·
以 上 各 寨 , 皆 土 民 保 聚 以 避
飞 龙 寨
苗 害 者 , 今 皆 废 。
城 东 七 十 里 , 岩 门 。
·
金 峰 寨
城 东 九 十 里 。
玛 瑙 寨
·
城 东 九 十 里 , 龙 田 。
张 家 寨
城 东 一 百 里 , 婆 田 。
石 板 寨
城 东 一 百 四 十 里 , 洒 溪 。
岩 寨
城 东 六 十 里 , 中 方 。
穿 岩 寨
城 东 五 十 里 , 近 洪 江 。
1 3 2平年二雍四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二之十二月修王清
宫 室 论
邑 之 有 宫 室 也 , 非 以 为 观 也 , 考 其 盛 衰 、 兴 废 之

故 , 而 人 事 、 气 化 在 其 中 矣 ! 今 邑 所 谓 宫 室 之 美 , 吾
不 及 见 矣 ! 为 览 其 遗 址 之 所 存 , 及 夫 父 老 所 传 说 , 犹 得
② ③ ④
仿 佛 其 胜 概 焉 。 坊 巷 之 间 , 重 闉 广 室 、 峻 宇 雕 墙 、

编 户 多 , 然 所 谓 土 木 盛 矣 ! 臣 惧 其 不 安 人 者 也 。 若 夫
⑥ ⑦ ⑧
·
樵 楼 以 戒 昏 旦 之 节 , 楼 橹 以 壮 金 汤 之 防 , 坊 额 以 表
贞 贤 之 里 , 亭 台 以 节 劳 逸 之 政 , 修 而 治 之 , 是 亦 有 司 者
·
之 事 也 。 观 美 云 乎 哉 ! 作 宫 室 志 。
鼓 楼
在 县 治 仪 门 外 。 康 熙 三 年 ( 1 6 6 4 ) , 知 县 张 扶 翼 重 立 。 详 见 前 。
·
① 气 化 : 指 阴 阳 之 气 的 变 化 。 亦 以 喻 世 事 的 变 迁 。
② 胜 概 : 美 景 ; 美 好 的 境 界 。
③ 重 闉 ( y ī n ) : 指 几 重 宫 门 或 城 门 。
④ 峻 宇 雕 墙 : 高 大 屋 宇 和 彩 绘 墙 壁 。 形 容 居 处 豪 华 奢 侈 。
⑤ 安 人 : 安 抚 民 众 。
⑥ 樵 楼 : 城 门 上 的 瞭 望 楼 。
⑦ 昏 旦 : 黄 昏 和 清 晨 。
⑧ 楼 橹 ( l ǔ ) : 古 代 军 中 用 以 瞭 望 、 攻 守 的 无 顶 盖 的 高 台 。 建 于 地 面 或 车 、
船 之 上 。
1 3 3日年二雍平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牧 爱 坊 宣 化 楼
在 县 门 外 。 在 新 南 门 城 上 。 今 悬 “ 赤 宝
云 连 ” 额 。
儒 林 坊
在 学 南 。
寅 宾 楼
在 东 门 城 上 。 今 悬 “ 启 明 晓
旬 宣 坊
望 ” 额 。
在 布 政 分 司 右 。
安 远 楼
澄 清 坊
在 西 门 城 上 。 今 悬 “ 水 天 一
在 按 察 分 司 左 。
·
色 ” 额 。
旌 善 亭
拱 辰 楼
在 县 治 东 。
·
在 北 门 城 上 。 今 悬 “ 遥 拱 天
申 明 亭
枢 ” 额 。
与 旌 善 并 。
以 上 三 楼 , 康 熙 四 年 ( 1 6 6 5 ) ,
盍 簪 亭
知 县 张 扶 翼 重 建 。 雍 正 十 年 ( 1 7 3 2 ) ,
·
在 县 治 东 。
知 县 王 光 电 五 门 悉 行 修 建 、 悬 匾 、
澄 练 亭
制 立 栅 栏 。
在 县 城 西 南 。
以 上 , 今 皆 废 。
奎 光 阁
在 东 门 学 街 , 朗 溪 经 其 前 。
今 学 改 置 阁 , 亦 废 。
迎 薰 楼
在 正 南 门 城 上 。 今 悬 “ 日 丽
重 关 ” 额 。
1 3 4平年二雍日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修清〇卷四之十二月订王松
为 举 人 段 景 清 立 。
宝 山 书 院
旧 在 城 南 , 赤 宝 山 之 麓 。 宋 登 瀛 坊
宝 庆 ( 1 2 2 5 - 1 2 2 7 ) 初 , 饶 令 敏 学 创 为 举 人 周 霖 立 。
置 , 后 废 。 成 化 ( 1 4 6 5 - 1 4 8 7 ) 间 ,
文 奎 坊
县 令 陈 公 钢 改 建 县 东 门 外 , 面 临 赤
为 举 人 蒋 诚 立 。

宝 。 因 以 祀 唐 昭 烈 、 宋 饶 敏 学 , 详
摧 秀 坊
《 仇 僮 记 》 。 今 废 。
为 举 人 向 宁 立 。
面 山 草 堂
折 桂 坊
·
在 县 治 后 。 成 化 癸 卯
为 举 人 蒋 昂 立 。
( 1 4 8 3 ) , 县 令 陈 公 建 。 今 废 。
双 节 坊
·
退 思 轩
一 门 双 节 , 为 节 妇 黄 氏 、 杨
在 县 堂 后 。
氏 立 。
望 山 堂
四 节 坊
退 思 轩 西 。 康 熙 四 年
为 烈 女 向 晚 女 、 节 妇 向 氏 二 、
·
( 1 6 6 5 ) , 俱 知 县 张 扶 翼 建 。 今 废 。
田 氏 立 。
进 士 坊
为 进 士 廖 时 雨 立 。
步 蟾 坊
为 举 人 向 以 箴 立 。
登 云 坊
为 举 人 陈 文 愷 立 。
腾 霄 坊
① 唐 昭 烈 : 唐 昭 烈 王 义 士 张 扦 。
1 3 5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节 妇 坊
为 瞿 氏 立 。
以 上 各 坊 皆 毁 于 兵 。
孝 子 坊
孝 子 危 阶 , 雍 正 六 年 ( 1 7 2 8 ) , 奉 旨 建 坊 。
节 孝 坊
节 妇 李 氏 , 雍 正 六 年 ( 1 7 2 8 ) , 奉 旨 建 坊 。
·
桥 梁 论

先 王 之 教 曰 : “ 水 涸 成 梁 , 梁 所 以 济 涉 也 。 ” 黔 邑
·
栈 山 湮 谷 , 以 通 道 路 , 环 邑 皆 是 也 。 或 以 舟 济 , 或 以 石
甃 , 或 以 木 栈 , 因 其 宜 也 。 顾 山 水 峻 湍 , 恒 苦 冲 决 , 非
岁 岁 修 治 不 为 功 。 牧 是 土 者 , 以 时 巡 于 路 , 扶 倾 补 缺 ,
·
宜 甃 而 甃 , 宜 栈 而 栈 , 斯 力 少 而 功 多 耳 , 不 然 , 鲜 不 病

涉 者 也 。 沿 其 旧 有 名 者 列 之 篇 , 其 榷 而 济 者 不 载 。 渡
则 以 其 类 附 焉 。 作 桥 梁 志 。
① 水 涸 成 梁 , 梁 所 以 济 涉 也 : 语 出 《 国 语 · 周 语 》 。
② 榷 ( q u è ) : 渡 水 的 横 木 。 即 独 木 桥 。
1 3 6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登 龙 桥
县 南 一 里 。 成 化 ( 1 4 6 5 - 1 4 8 7 ) 间 , 知 县 陈 公 钢 重 建 。
罗 围 溪 桥
城 北 五 十 里 。 通 怀 化 。 土 民 潘 喜 修 。
中 溪 桥
城 北 二 里 。 产 鲉 鱼 , 味 美 。 下 有 岩 泉 而 甘 , 名 曰 “ 可 泉 ” 。
长 坡 溪 桥
城 东 九 十 里 。 安 江 土 民 李 若 彪 等 修 。
·
大 岳 溪 桥
城 南 二 十 里 。 康 熙 二 年 ( 1 6 6 3 ) , 知 县 张 扶 翼 重 修 。
·
鱼 藏 溪 桥
在 县 江 东 南 二 十 里 。 通 洪 江 。 路 界 两 山 之 间 , 水 易 冲 决 。 康 熙 四 年
( 1 6 6 5 ) , 邑 令 张 扶 翼 捐 俸 , 令 僧 重 建 , 行 旅 便 之 。
·
黔 江 渡
在 县 南 门 外 大 江 。 南 通 会 、 靖 。
1 3 7平年二雍〇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二卷四之十二月修王清
沅 水 渡
县 西 门 外 , 小 江 。 通 沅 州 。 两 江 渡 船 , 旧 出 渡 夫 自 办 , 狭 隘 破 漏 ,
每 值 差 繁 马 多 、 黑 夜 急 渡 , 辄 有 所 失 。 康 熙 元 年 ( 1 6 6 2 ) , 知 县 张 扶 翼 捐

造 阔 船 二 只 , 时 加 修 艌 , 以 济 往 来 。
安 江 渡
城 东 九 十 里 。 知 县 张 扶 翼 修 。 设 渡 船 并 渡 子 。
中 方 渡
县 北 五 十 里 。 路 通 沅 州 。
·
·
·
① 修 艌 ( n i à n ) : 修 补 船 损 。 艌 : 用 桐 油 和 石 灰 填 补 船 缝 。
1 3 8平年二雍修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订清〇卷四之十三月日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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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广 辰 州 府 沅 州 黔 阳 县 知 县 张 扶 翼 编 撰
湖 广 辰 州 府 黔 阳 县 知 县 王 光 电 增 辑
坊 乡 论
·

坊 乡 , 所 以 别 都 图 、 统 排 甲 也 , 而 内 外 、 远 近 之
② ③
义 备 焉 。 盖 坊 内 以 领 圻 郊 之 近 , 乡 外 以 领 坰 牧 之 远 。
·
而 由 内 以 及 外 , 由 近 以 及 远 , 所 谓 迩 可 远 在 兹 者 欤 ? 若
④ ⑤
夫 同 域 而 异 畛 , 亦 各 有 其 山 川 、 封 洫 焉 , 亦 各 有 其 风

土 、 物 宜 焉 。 区 分 而 类 别 之 , 因 宜 而 时 施 之 , 壹 好
·

尚 、 齐 风 俗 , 则 在 外 者 犹 之 乎 在 内 , 而 在 远 者 犹 之 乎

在 迩 也 。 子 思 子 曰 “ 仲 尼 下 袭 水 土 ” ,
① 都 图 : 地 方 行 政 区 划 的 通 称 。 合 保 为 都 , 合 都 为 乡 。
② 圻 郊 : 都 邑 的 近 野 。
③ 坰 ( j i ō n g ) 牧 : 遥 远 的 山 地 辖 区 。
④ 畛 ( z h ě n ) : 田 界 。
⑤ 封 洫 ( x ù ) : 区 分 田 界 的 水 沟 。 泛 指 田 界 。
⑥ 物 宜 : 事 物 之 所 宜 。
⑦ 好 尚 : 爱 好 和 崇 尚 。
⑧ 子 思 子 : 孔 伋 , 字 子 思 , 孔 子 嫡 孙 、 孔 鲤 儿 子 。 《 礼 记 · 中 庸 》 : 仲 尼
祖 述 尧 舜 , 宪 章 文 武 , “ 上 律 天 时 , 下 袭 水 土 。 ”
1 3 9日年二雍订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清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平

盖 言 因 也 。 九 州 与 一 邑 大 小 则 有 间 矣 ! 辽 邈 与 局 曲 则

有 伦 矣 ! 以 言 乎 因 其 义 一 也 。 作 坊 乡 志 。
在 城 坊
在 城 坊 , 一 坊 。 以 其 近 附 县 城 , 故 以 “ 在 城 ” 名 坊

也 。 其 田 地 、 山 塘 错 入 附 近 里 甲 中 , 而 民 之 附 趾 城 关

者 。 坊 各 有 社 , 以 事 神 , 四 时 祈 报 焉 。 东 门 则 有 阳 和 、
永 吉 、 太 和 、 文 昌 、 朝 阳 、 儒 林 、 彩 金 等 名 ; 南 则 有 兴
·
隆 、 仁 爱 、 兴 贤 、 永 兴 、 长 宁 、 雍 熙 、 宁 恩 等 ; 北 有 长
寿 、 永 宁 、 崇 祯 、 回 龙 ; 西 有 里 仁 、 爱 敬 、 通 远 等 名 。
·
坊 之 俗 , 其 婚 姻 以 礼 不 以 财 ,
·
① 局 曲 : 狭 小 弯 曲 。
② 伦 : 理 序 。
③ 附 趾 : 靠 近 。
④ 祈 报 : 古 代 祀 社 , 春 夏 祈 而 秋 冬 报 。
1 4 0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不 逐 末 于 商 贾 而 争 其 利 , 士 竞 趋 于 文 雅 , 而 女 不 为 冶
容 , 民 以 犯 有 司 之 法 为 大 耻 , 其 大 概 也 。

其 善 者 , 通 坊 轮 当 里 役 。 凡 遇 诸 [ 大 徭 ] 役 , 度

非 一 甲 之 力 所 能 任 , 则 互 为 办 协 , 犹 有 姻 睦 任 恤 之 遗

焉 。 以 故 自 兵 燹 来 , 坊 里 缺 有 间 矣 。 供 亿 之 烦 , 苦 户
口 之 萧 耗 , 坊 不 异 于 都 里 也 , 而 事 上 之 义 , 惟 坊 不 少 替
焉 ! 夫 亦 足 以 风 矣 。
·
第 一 都
一 里 。 在 城 坊 之 东 北 , 界 出 中 庄 , 则 一 都 之 西 境
·
也 。
·
① 里 役 : 指 乡 里 差 役 之 事 。
② 姻 睦 任 恤 : 《 周 礼 · 地 官 · 大 司 徒 》 : “ 以 乡 三 物 教 万 民 : … … 二 曰 六 行 :
孝 、 友 、 睦 、 姻 、 任 、 恤 。 ” 郑 玄 注 : “ 善 于 父 母 为 孝 。 善 于 兄 弟 为 友 。
睦 , 亲 于 九 族 。 姻 , 亲 于 外 亲 。 任 , 信 于 友 道 。 恤 , 振 忧 贫 者 。 ” 恤 , 忧
也 。
③ 供 亿 : 按 需 要 而 供 给 。
1 4 1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邑 山 高 田 小 , 坊 里 皆 然 。 惟 一 都 之 烟 溪 、 黄 松 , 接
① ②
塍 连 陌 , 平 畴 腴 衍 , 乃 强 半 为 未 归 并 之 军 屯 。 勘 其
③ ④
田 , 则 在 都 邑 之 内 ; 而 诘 其 利 , 则 远 输 于 屯 卫 。 然 陂

堰 之 利 、 土 膏 之 腴 , 称 沃 壤 焉 。 其 俗 淳 简 , 易 治 。 近
于 城 坊 , 惟 近 故 同 也 。
第 二 都

二 里 。 其 第 一 里 渡 ? 水 而 西 , 迤 而 北 , 悉 其 地 也 。
·
溯 渠 水 而 南 [ 上 ] , 折 而 西 , 则 为 第 二 里 。

两 里 土 宇 最 为 狭 小 , 又 田 易 旱 , 故 俗 多 俭 啬 , 无
·

大 户 以 为 之 梗 , 故 风 多 淳 。
·
① 塍 ( c h é n g ) : 田 埂 。
② 强 半 : 大 半 ; 过 半 。
③ 输 : 献 纳 , 缴 纳 。
④ 屯 卫 : 驻 兵 守 卫 。 指 屯 兵 防 卫 之 所 。
⑤ 陂 堰 : 蓄 水 池 。
⑥ 迤 ( y í ) : 延 续 。
⑦ 土 宇 : 乡 土 和 屋 宅 。
⑧ 梗 : 阻 塞 , 妨 碍 。
1 4 2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自 一 里 之 四 、 五 、 九 甲 , 二 里 之 六 、 十 甲 外 , 户 口

无 几 , 每 轮 遇 里 役 , 其 力 不 能 独 任 。 一 里 裒 益 多 寡 ,

视 其 丁 粮 以 为 盈 缩 , 使 勉 力 以 赴 , 急 公 之 义 而 不 以 单

弱 自 废 , 则 在 司 牧 者 之 善 为 权 也 。 夫 坊 里 一 也 , 岂 独
于 二 都 两 里 而 或 私 之 , 盖 鼓 而 舞 之 , 变 通 以 宜 民 , 道 在
是 也 。
原 神 乡
·
一 里 。 在 县 西 南 , 其 东 北 与 二 都 两 里 接 壤 , 南 则 靖
之 会 同 , 西 南 则 靖 之 天 柱 , 西 北 则 沅 州 界 也 。 其 市 托
·

市 ,
·
① 裒 益 多 寡 : 语 出 《 周 易 · 谦 卦 》 , 原 文 为 “ 君 子 以 裒 多 益 寡 , 称 物 平
施 ” 。 裒 多 益 寡 , 意 为 取 有 余 , 补 不 足 。 此 处 语 序 当 按 《 周 易 》 原 文 调 整 。
② 盈 缩 : 增 长 和 减 少 。
③ 单 弱 : 孤 单 势 弱 。
④ 托 市 : 今 洪 江 市 托 口 镇 。
1 4 3平年二雍注正日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在 渠 水 之 右 。 古 城 在 渠 水 之 左 , 烟 火 为 饶 。
其 田 无 泉 源 、 陂 塘 可 资 灌 溉 , 其 禾 宜 早 , 其 陆 地 宜
棉 , 其 植 宜 桐 油 。 早 旱 , 则 苦 无 禾 , 以 无 晚 禾 为 之 续
也 ; 若 雨 多 , 则 又 苦 潦 , 棉 不 秋 实 。 又 近 附 县 城 , 熟 多
荒 少 。
② ③
自 兵 燹 之 后 , 户 多 浮 赋 , 以 故 乐 岁 , 民 恒 苦 饥 。

相 传 一 、 二 、 三 、 七 各 甲 , 视 他 甲 较 急 公 , 无 逋 抗 赋
·

役 者 , 余 视 之 良 然 , 盖 有 故 焉 。 他 甲 户 大 粮 众 , 强 者
· 田 浮 于 赋 , 弱 者 赋 浮 于 田 ; 强 者 得 以 兼 并 , 弱 者 无 以 自
立 ; 弱 者 不 能 差 势 , 不 得 不 出 于 逋 ; 强 者 不 肯 差 情 ,
·
① 烟 火 : 炊 烟 。 借 指 住 户 人 家 。
② 浮 赋 : 超 过 规 定 标 准 的 赋 税 。
③ 乐 岁 : 丰 收 年 。
④ 逋 抗 : 谓 逃 避 或 抗 交 租 税 。
⑤ 良 然 : 犹 果 然 。 确 实 如 此 。
1 4 4平年二雍注正日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反 喜 出 于 抗 。 此 奉 上 急 公 之 所 以 自 逊 于 一 、 二 、 三 、

七 诸 甲 也 。 余 亟 意 变 通 之 , 于 催 科 之 中 , 稍 示 调 剂 之

意 。 然 成 法 已 定 , 积 重 难 返 。 裒 益 之 际 , 固 难 骤 为 功

也 , 而 以 徐 以 渐 , 则 在 先 平 其 浮 赋 , 正 供 万 不 可 省 ,
⑤ ⑥
而 省 其 杂 役 , 缓 逋 赋 之 追 呼 , 使 得 安 布 其 手 足 , 以 用

力 于 陂 塘 、 树 艺 之 间 , 以 收 其 山 泽 之 利 , 则 原 神 一 里
犹 可 为 也 。
·
顺 福 乡
二 里 。 其 直 与 一 都 为 邻 者 , 顺 福 乡 之 第 二 里 也 。 顺
·
二 图 中 ,
·
① 奉 上 : 拥 戴 官 府 。
② 催 科 : 催 收 租 税 。 租 税 有 科 条 法 规 , 故 称 。
③ 成 法 : 既 定 之 法 。
④ 正 供 : 常 供 ; 法 定 的 赋 税 。
⑤ 追 呼 : 谓 吏 胥 到 门 号 叫 催 租 , 逼 服 徭 役 。
⑥ 布 : 做 出 安 排 。
⑦ 山 泽 : 山 林 与 川 泽 。 泛 指 山 野 。
1 4 5平年二雍月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三二修王清
复 多 顺 一 里 之 田 。 故 其 户 甲 残 弱 , 视 顺 一 里 而 强 。
讫 中 方 渡 芷 水 而 北 , 顺 一 之 诸 甲 在 焉 。 而 二 、 九 甲
为 大 , 土 多 沃 壤 , 故 俗 尚 义 而 近 奢 。
此 二 里 者 , 以 其 路 为 自 沅 州 出 安 江 之 捷 径 。 兵 燹
时 , 乱 兵 多 出 其 途 , 荼 戮 为 甚 , 故 里 甲 多 残 缺 焉 。
供 洪 乡
四 里 。 在 县 东 南 , 一 都 之 尽 而 迤 北 , 出 黄 松 , 则 顺
·
福 乡 界 ; 迤 而 东 南 , 由 白 梁 界 入 , 则 子 弟 乡 界 ; 稍 迤 而
南 , 则 供 洪 乡 第 二 里 也 。
·

乡 之 利 产 蜡 虫 , 蜡 出 于 绥 宁 、
·
① 蜡 虫 : 即 白 蜡 虫 。 成 群 栖 息 在 白 蜡 树 或 女 贞 树 上 。
1 4 6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清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日王
武 冈 间 , 然 其 地 宜 蜡 而 不 宜 虫 。 供 二 宜 虫 而 不 宜 蜡 , 故
咸 仰 资 焉 。 自 兵 燹 后 , 树 不 复 存 , 利 亦 衰 息 。 近 乃 修 植
其 树 , 一 里 之 民 , 稍 食 其 利 矣 。
由 供 二 而 南 渡 大 江 , 则 供 洪 一 里 也 。 溯 江 而 南 , 上
为 寨 头 , 供 洪 第 三 里 。 兵 燹 时 , 居 民 人 保 其 中 , 稍 称 完
聚 。 此 二 里 者 , 急 公 、 奉 上 , 近 为 本 乡 之 冠 。
迤 而 南 , 讫 于 罗 翁 , 则 为 供 洪 第 四 里 , 稔 禾 、 熟 坪
·
皆 其 地 也 。 田 畴 尤 美 , 唯 潦 则 稍 歉 。 然 与 瑶 为 邻 , 庚
寅 、 辛 卯 ( 1 6 5 0 - 1 6 5 1 ) 间 , 又 为 王 、 马 二 贼 所 据 , 在 ·
本 乡 此 里 为 独 残 矣 !
·
1 4 7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三月清修王
子 弟 乡
七 里 。 俱 附 近 安 江 , 在 县 东 南 。 通 乡 惟 子 一 、 子 二
地 狭 而 户 小 。 合 石 太 三 里 为 下 十 里 , 以 其 去 县 皆 远 , 又
在 县 下 流 也 。
安 江 适 居 其 中 , 因 即 其 地 设 巡 司 焉 。 盖 凡 县 之 鞭 长

不 及 者 , 该 司 承 而 督 之 , 以 成 其 臂 指 之 势 , 此 设 官 之
大 义 也 。 又 , 子 四 、 子 七 俱 附 近 瑶 山 , 时 平 , 则 纳 粮 于
·

官 ; 乘 间 , 则 躏 出 为 盗 。 安 江 地 扼 其 冲 , 此 又 设 官 之
大 虑 也 。
·
安 江 , 烟 火 千 家 , 带 江 负 山 , 土 地 腴 衍 , 屹 然 称 名
镇 焉 。 其 人 文 、 风 土 之 胜 为 诸 里 最 。
·
① 臂 指 : 指 挥 灵 便 , 如 臂 之 使 指 。
② 乘 间 : 利 用 机 会 ; 趁 空 子 。
1 4 8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所 产 有 安 酒 , 柑 、 橘 、 枣 、 栗 之 腴 , 亦 为 诸 里 最 。

自 前 季 末 , 王 、 马 二 贼 入 据 供 洪 之 罗 翁 山 , 密 迩

子 弟 乡 , 时 时 出 掠 , 远 近 为 墟 。 徭 民 又 复 伺 间 窃 出 行
③ ④
劫 , 遂 使 桑 麻 、 文 物 之 野 , 悉 为 榛 莽 、 狐 兔 之 区 , 而
子 弟 一 乡 之 受 害 , 又 为 诸 里 最 矣 ! 以 故 自 顺 治 十 五 年

( 1 6 5 8 ) 再 入 版 图 以 来 , 千 丁 之 户 甚 至 靡 有 孑 遗 焉 , 亦
足 悼 也 。
·
然 考 黔 邑 土 田 之 美 , 亦 惟 子 弟 乡 为 最 。 垅 大 而 源
长 , 种 宜 晚 禾 。 盖 稻 性 宜 湿 而 暑 , 垅 大 则 暑 多 , 源 长 则 ·

不 竭 。 晚 禾 入 场 迟 于 早 谷 , 然 早 谷 实 而 多 粃 ,
·
① 密 迩 : 贴 近 ; 靠 近 。
② 伺 间 : 利 用 空 隙 或 漏 洞 以 等 待 机 会 。
③ 榛 ( z h ē n ) 莽 : 杂 乱 丛 生 的 草 木 。
④ 狐 兔 : 狐 和 兔 。
⑤ 千 丁 之 户 : 人 口 上 千 的 村 户 。 古 代 男 子 曰 “ 丁 ” , 女 子 曰 “ 口 ” 。
⑥ 粃 : 谷 物 之 空 瘪 者 。
1 4 9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清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日王
晚 禾 不 然 , 故 将 恒 倍 也 。 土 田 既 腴 , 愿 耕 者 众 , 招 抚 流
亡 , 以 成 辟 土 之 功 , 相 助 为 理 , 以 无 负 朝 廷 设 官 之 意 ,
则 安 江 司 官 有 不 得 辞 其 责 者 矣 。

至 其 为 俗 也 , 淳 而 易 治 , 俭 而 不 僿 。 唯 婚 聘 用 金 、
歌 以 哀 死 , 有 都 里 之 风 焉 。
石 保 乡
二 里 。 其 第 一 里 在 江 之 南 , 一 甲 陇 溪 , 东 与 辰 溪
·
界 , 东 南 果 树 三 甲 , 与 溆 浦 界 。 由 安 江 至 新 路 , 由 新 路

入 鹅 笼 , 则 九 甲 也 。 九 甲 素 多 悍 民 , 与 太 平 不 异 , 然
·

今 稍 驯 柔 矣 。
·
① 僿 ( s à i ) : 粗 鄙 。
② 悍 民 : 强 悍 不 驯 之 民 。
③ 驯 柔 : 驯 服 而 态 度 顺 柔 。
1 5 0日年二雍订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清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平
沿 江 北 岸 折 而 入 子 弟 乡 三 里 之 阳 坡 , 出 大 源 溪 为 淇
溪 , 则 石 保 第 二 里 之 一 甲 也 。 山 产 铁 而 性 微 劣 , 不 胜

煆 , 民 多 而 业 苦 少 。 由 淇 溪 而 前 , 讫 于 铜 湾 , 各 甲 相

去 以 咫 。 中 与 辰 溪 、 沅 州 错 壤 而 居 , 故 其 风 土 稍 杂 。
其 赴 府 近 而 便 , 多 就 讼 焉 。 其 俗 悍 , 大 姓 为 梗 , 与 一 里
之 九 甲 , 子 三 之 二 甲 为 等 。
此 二 里 者 虽 以 远 自 废 于 义 , 亦 由 民 残 于 兵 燹 之 余 ,
·
③ ④ ⑤
政 教 未 修 , 而 格 心 之 化 疏 也 。 昔 人 以 其 地 远 于 县 ,
抚 之 则 来 附 , 去 之 则 外 弛 , 故 义 取 于 保 。 斯 义 也 , ·
·
① 不 胜 煆 ( x i ā ) : 犹 言 经 不 起 猛 火 提 炼 。
② 错 壤 : 疆 界 交 错 。
③ 政 教 : 政 治 与 教 化 。
④ 格 心 : 归 心 。
⑤ 疏 : 疏 远 淡 泊 。
1 5 1平年二雍月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三二修王清
亦 犹 太 平 之 好 背 其 上 , 而 义 取 于 平 之 也 。
太 平 乡
一 里 。 在 县 东 南 , 其 东 与 溆 浦 之 龙 潭 司 接 壤 , 其 西
南 则 武 冈 之 小 坪 也 。 四 面 皆 为 瑶 山 , 中 夹 一 溪 , 逆 流 而
西 , 群 水 皆 东 , 唯 此 溪 独 西 。 太 平 之 民 夹 溪 而 居 。
由 石 一 [ 里 ] 三 甲 果 树 弯 越 溆 之 龙 潭 界 折 而 入 溪 ,
则 太 平 一 甲 、 七 甲 也 , 沿 溪 而 下 为 三 甲 、 四 甲 。
·
太 平 一 甲 , 惟 一 、 三 两 甲 为 大 , 一 甲 住 鼓 楼 坪 , 三
甲 分 衙 里 、 梅 田 、 中 团 三 房 。 是 两 甲 者 , 族 大 而 骄 , 然
·

驭 得 其 理 ,
·
① 驭 : 统 治 ; 治 理 。
1 5 2平年二雍日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修清〇卷四之十三月订王松
① ②
其 急 公 、 奉 上 , 力 足 以 为 诸 甲 之 倡 。 是 为 逆 有 力 , 效
忠 顺 亦 有 力 也 。
又 前 而 西 , 则 二 、 六 、 九 甲 。 又 西 , 则 五 甲 , 为 小
坪 , 与 武 冈 民 杂 处 。

五 甲 蓝 科 学 一 户 耗 , 于 兵 燹 之 后 , 田 地 悉 为 武 冈
瑶 民 萧 万 良 等 所 佃 , 占 粮 在 蓝 户 , 田 则 归 萧 , 萧 户 恃 在

武 冈 隔 属 , 又 去 县 二 百 余 里 , 法 令 之 所 不 及 , 一 应 赋
·

役 , 悉 以 累 官 。 康 熙 四 年 ( 1 6 6 5 ) , 知 县 张 扶 翼 始 设 法
招 谕 , 令 萧 户 照 粮 纳 赋 , 而 宽 其 徭 役 之 数 , 累 乃 除 。 ·
由 子 弟 乡 第 五 里 , 经 瑶 山 木 古 界 入 拓 木 界 , 则 为 木
兰 溪 十 甲 , 为 八 角 亭 八 甲 。
·
① 力 : 劳 役 ; 仆 役 。
② 倡 : 先 也 ; 首 也 。
③ 耗 : 旧 时 官 府 征 收 钱 粮 时 , 以 损 耗 为 名 , 正 额 外 例 有 附 加 部 分 , 称 耗 。
④ 隔 属 : 不 属 本 地 籍 , 即 外 籍 。
⑤ 累 : 连 及 , 连 带 。 累 及 。 牵 累 。 拖 累 。
1 5 3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清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日王
八 甲 粮 微 而 户 小 , 而 奉 公 则 远 出 一 、 三 甲 诸 大 户 , 上 称
良 民 焉 。 非 其 性 独 异 也 , 八 甲 小 于 一 、 三 甲 , 而 受 制
焉 , 非 自 亲 媚 于 上 , 则 无 以 自 立 , 故 恒 不 失 其 忠 顺 云 。
知 县 张 扶 翼 曰 : “ 太 平 一 乡 , 去 县 二 百 余 里 , 在 瑶
山 之 中 , 水 逆 而 西 行 , 独 与 瑶 人 为 伍 , 多 悖 德 焉 , 亦 其

地 气 使 之 然 也 。 其 治 之 之 道 , 在 宽 以 抚 之 , 择 其 父 兄
之 贤 者 与 能 者 使 督 率 之 , 民 亦 不 敢 背 法 而 非 为 , 近 事 其
·
效 也 。 独 其 所 至 苦 者 , 去 河 最 远 , 商 贾 不 通 , 谷 米 远 出
· 河 下 , 计 其 人 工 往 来 ,
·
① 地 气 : 土 地 山 川 所 赋 的 灵 气 ; 风 水 。
1 5 4平年二雍注正日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非 数 日 不 达 , 所 得 仅 足 以 食 其 工 , 无 赢 余 以 易 鱼 盐 、 纳
① ②
租 赋 , 故 恒 苦 贫 。 土 物 宜 葛 , 而 粗 、 疎 市 不 之 贵 , 一

应 赋 役 皆 不 得 以 时 土 纳 职 , 此 故 也 。 然 遇 岁 饥 , 此 乡
独 饶 , 而 所 谓 利 者 亦 未 尝 不 在 焉 。

议 者 谓 石 太 三 里 , 子 三 二 甲 一 户 , 俗 素 顽 梗 , 又
其 地 东 接 辰 、 溆 , 北 连 沅 州 , 南 出 武 冈 , 西 入 绥 宁 , 徭

山 中 踞 , 习 尚 狞 竞 , 时 平 则 后 服 , 乘 间 则 负 嵎 , 拟 于
·

石 太 、 溆 浦 界 内 驻 一 防 营 , 以 抗 其 吭 而 拊 其 背 , 庶 足
以 长 治 而 久 安 , 是 亦 绸 缪 桑 土 之 义 也 。 ·
夫 义 以 正 之 , 仁 以 柔 之 ,
·
① 粗 ( c ū ) : 糙 米 ; 粗 粮 。
② 疎 : 粗 布 。
③ 纳 职 : 犹 纳 贡 。
④ 顽 梗 : 愚 妄 而 不 顺 服 。
⑤ 负 嵎 : 凭 依 山 曲 ; 依 恃 险 要 的 地 势 。
⑥ 吭 ( h á n g ) : 咽 喉 。 比 喻 地 势 险 要 之 地 。
1 5 5平年二雍修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订清〇卷四之十三月日王松

政 之 善 经 也 。 石 太 虽 远 , 风 教 岂 独 殊 焉 。
·
·
·
① 风 教 : 指 风 俗 教 化 。
1 5 6平年二雍注正日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补 · 市 镇 论
地 之 废 兴 , 岂 不 以 时 哉 ! 黔 邑 旧 有 托 市 , 烟 火 千 余
家 ; 安 江 控 制 子 弟 、 石 、 太 十 里 , 屹 为 巨 镇 。 自 明 季 兵

燹 之 余 , 狐 鼠 荆 榛 , 客 土 散 亡 , 无 复 市 镇 之 旧 矣 。

康 熙 六 年 ( 1 6 6 7 ) 春 , 各 省 客 民 自 洪 江 群 来 受
③ ④
廛 , 迁 市 供 洪 乡 。 诛 茅 荒 山 之 下 , 聚 者 千 家 , 若 不 谋
⑤ ⑥ ⑦
·
而 合 者 。 乃 为 之 经 画 庐 宇 , 以 居 货 贿 , 披 山 通 道 ,

以 达 行 旅 , 而 从 者 如 归 矣 。 因 思 凡 民 之 情 , 因 而 导 之
·
则 易 。
夫 以 托 市 、 安 江 之 旧 也 , 余 欲 复 之 ,
·
① 客 土 : 谓 客 民 与 土 著 人 。
② 客 民 : 寄 居 本 土 的 外 乡 人 。
③ 受 廛 ( c h á n ) : 接 受 房 地 等 而 为 居 民 。 廛 : 指 古 代 城 市 一 户 居 民 的 房 地 。
④ 诛 茅 : 谓 伐 茅 为 屋 。
⑤ 庐 宇 : 房 屋 。
⑥ 货 贿 : 财 帛 。
⑦ 披 山 ; 开 山 。
⑧ 凡 民 : 寻 常 的 人 。
1 5 7平二二雍年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① ②
而 不 能 以 兹 地 之 越 在 草 莽 也 , 一 朝 而 聚 者 千 家 , 地 之
废 兴 岂 不 以 时 哉 。
③ ④ ⑤
昔 齐 相 国 参 入 相 汉 , 属 其 后 相 曰 : “ 以 齐 狱 市 为

寄 , 慎 勿 扰 也 。 ” 韩 宣 子 求 玉 环 于 郑 商 , 商 曰 : “ 必 告

执 政 。 ” 子 产 称 其 先 公 之 盟 , 曰 : “ 尔 有 宝 贿 我 , 不 与

知 夫 ? ”

市 , 所 以 容 也 , 市 不 容 利 , 商 乃 外 次 , 国 又 何 利
·
焉 ? 余 欲 有 告 于 后 之 有 是 邑 者 , 亦 曰 : “ 勿 与 知 , 慎 勿
· 扰 而 已 。 ” 作 市 镇 志 。
富 顺 新 市 在 供 洪 乡 三 图 大 洑 潟 下 , 旧 名 崖 山 脚 , 今
易 兹 名 。 山 盘 水 洑 , 平 阿 旷 远 。 康 熙 六 年 ( 1 6 6 7 ) 正 月
·
内 ,
① 越 : 坠 失 。
② 草 莽 : 草 丛 。
③ 齐 相 国 参 入 相 汉 : 意 为 齐 国 丞 相 曹 参 将 ( 接 替 萧 何 ) 任 汉 朝 宰 相 。
④ 属 其 后 相 : 嘱 咐 继 任 丞 相 。 “ 属 ” 即 “ 嘱 ” 。
⑤ 狱 市 : 诉 讼 与 商 贸 。 狱 谓 诉 讼 ; 市 谓 交 易 买 卖 。
⑥ “ 以 齐 狱 市 为 寄 , 慎 勿 扰 也 ” : 语 出 《 史 记 · 曹 相 国 世 家 》 。
⑦ 执 政 : 主 事 之 官 。
⑧ 韩 宣 子 、 子 产 事 见 《 左 传 · 昭 公 十 六 年 》 。
⑨ 外 次 : 离 开 当 地 而 赴 他 处 务 商 。 次 : 居 止 。
1 5 8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洪 江 客 民 始 谋 迁 市 于 此 , 具 呈 到 县 内 , 云 : “ 不 假 招
② ③
徕 , 愿 受 一 廛 , 以 为 赤 子 。 ” 知 县 张 扶 翼 以 舍 旧 图 新 ,
非 人 之 情 , 谕 令 复 业 。 商 民 曰 : “ 我 公 仁 人 也 , 父 母 在 ,

是 子 将 焉 往 。 ” 锄 荆 构 茅 , 不 避 风 雨 。 众 日 以 庶 , 各 省

之 民 , 又 相 区 画 , 择 地 让 美 , 以 听 畀 予 。 知 县 张 扶 翼

乃 往 劳 之 , 给 示 安 插 , 与 之 约 曰 : “ 听 尔 贸 迁 , 官 不 与

知 。 ” 众 心 益 劝 。
·
然 兵 燹 之 后 , 道 路 荆 榛 久 矣 。 知 县 张 扶 翼 南 抚 山 瑶

以 通 宝 、 武 , 北 栈 崖 谷 以 达 城 关 , 中 计 道 里 作 憩 亭 、 ·
邸 店 以 息 行 旅 。 旬 日 之 内 , 木 拔 而 道 通 矣 。
·
① 洪 江 : 今 怀 化 市 洪 江 区 。
② 招 徕 : 招 抚 。
③ 赤 子 : 婴 儿 。 比 喻 百 姓 , 人 民 。
④ 庶 : 众 多 。
⑤ 畀 ( b ì ) 予 : 给 , 给 予 。
⑥ 贸 迁 : 贩 运 买 卖 。
⑦ 劝 : 自 勉 , 努 力 。
⑧ 栈 : 修 筑 栈 道 。
1 5 9平年二雍修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订清〇卷四之十三月日王松
按 : 开 通 新 路 , 县 绅 王 养 宸 同 刘 良 将 之 功 为 多 。 自 县 东 门 起 至 富 顺
新 市 止 , 十 里 一 亭 , 各 有 题 额 , 皆 出 王 绅 养 宸 所 题 。 自 富 顺 至 阙 家 冲 十 里
坊 , 曰 “ 皆 途 ” ; 至 分 水 坳 十 里 , 曰 “ 归 仁 ” ; 至 楠 木 洞 十 里 , 曰 “ 聚 欲 ” ;
至 天 鹅 十 里 , 曰 “ 归 市 ” ; 至 长 界 头 十 里 , 曰 “ 长 安 ” ; 适 中 处 望 东 山

亭 , 曰 “ 子 来 ” 。 又 浚 泉 为 井 , 修 分 水 坳 庵 , 以 饮 憩 行 者 。
托 市 , 原 神 乡 , 上 通 天 柱 , 为 峒 木 所 必 由 。 明 时 ,
木 商 皆 聚 于 此 , 以 与 苗 市 。 兵 燹 后 , 市 移 天 柱 之 远 口
司 , 托 市 之 名 尚 仍 其 旧 。
·
安 江 镇 子 弟 乡 旧 设 巡 检 司 , 今 仍 旧 。 居 民 数 千 家 ,
·
·
① 浚 ( j ù n ) : 挖 深 , 疏 道 。
1 6 0平年二雍修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订清〇卷四之十三月日王松
悉 为 土 著 , 今 废 。
瑶 山 论
黔 邑 东 南 罗 翁 山 , 界 湖 之 南 北 , 绵 亘 七 八 百 里 , 瑶

人 依 险 傍 箐 , 各 为 峒 寨 以 居 , 风 俗 饮 食 大 概 似 苗 , 而

悍 鸷 过 之 。 势 约 则 附 人 以 求 生 , 力 强 则 果 于 劫 杀 以 报
怨 , 其 性 又 与 苗 略 同 , 御 之 之 道 亦 曰 “ 毋 扰 而 已 。 ”
·
康 熙 五 年 ( 1 6 6 6 ) , 湖 之 南 北 、 贵 之 黎 平 、 粤 西 之

怀 远 各 峒 瑶 、 苗 倡 乱 , 连 众 数 十 万 。 是 时 , 宝 之 城 步 ,
·
武 之 白 茅 陇 , 邵 、 溆 之 麻 塘 , 辰 溪 之 东 山 , 绥 、 通 之 江
口 、 金 佃 , 与 罗 翁 诸 瑶 实 始 其 事 ,
·
① 箐 ( q ì n g ) : 泛 指 竹 木 丛 生 的 山 谷 。
② 悍 鸷 ( z h ì ) : 凶 猛 。 强 悍 。
③ 倡 乱 : 造 反 , 带 头 作 乱 。
1 6 1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兵 连 不 解 。

余 以 各 瑶 蠢 动 , 悉 有 由 致 , 弭 衅 息 兵 , 一 有 司 事
③ ④ ⑤
耳 。 若 张 皇 大 师 深 入 不 毛 , 以 与 之 角 胜 溪 峒 之 间 ,
胜 之 不 足 为 武 , 而 怨 毒 益 深 。 故 兵 势 已 合 , 而 余 议 则 独

主 抚 。 于 是 , 分 兵 扼 其 要 害 , 与 瑶 刻 期 , 约 单 车 抵 山
下 , 召 致 诸 酋 长 , 申 明 约 束 , 日 中 悉 降 其 众 。 近 瑶 既
附 , 即 用 其 酋 长 风 亚 六 等 往 谕 麻 塘 、 东 山 各 徭 , 远 瑶 亦
·

附 。 亚 六 报 命 , 往 返 计 凡 旬 日 。
· 是 役 也 , 唯 余 邑 不 折 一 兵 , 不 烦 一 矢 , 而 边 境 以
宁 。 然 则 , 御 瑶 之 道 , 亦 在 安 之 而 已 , 岂 务 于 胜 之 哉 。
为 识 其 山 险 、 扼 塞 之 处 ,
·
① 兵 连 不 解 : 战 争 连 年 。
② 弭 : 平 息 , 停 止 , 消 除 。
③ 张 皇 : 张 大 军 威 。
④ 大 师 : 军 队 。
⑤ 角 胜 : 较 量 胜 负 。
⑥ 刻 期 : 限 定 日 期 。
⑦ 报 命 : 复 命 。 奉 命 办 事 完 毕 , 回 来 报 告 。
1 6 2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与 其 性 情 、 风 俗 之 殊 , 招 携 服 叛 之 略 , 俾 后 之 守 土 者
有 所 观 览 焉 。 作 瑶 山 志 。
罗 翁 山 旧 有 瑶 山 , 在 县 东 南 供 洪 、 子 弟 乡 界 , 去 县
城 一 百 八 十 余 里 , 其 山 八 面 , 七 面 向 湖 之 南 , 一 面 向 西
北 , 即 黔 之 东 南 界 也 。
山 各 有 峒 , 峒 各 有 寨 , 随 所 居 而 异 名 , 以 时 盛 衰 。

其 俗 质 直 、 好 斗 , 少 长 不 去 兵 , 长 于 毒 弩 、 片 刀 , 跣
·

足 行 山 上 , 捷 若 猿 猱 , 身 服 红 短 衣 , 刺 以 杂 彩 。 所 居
不 为 屋 宇 , 随 在 构 木 葺 茅 , 足 蔽 风 雨 而 已 , 不 设 寝 具 , ·

男 女 一 室 , 卧 苫 茨 , 上 旁 为 火 池 ,
·
① 招 携 服 叛 : 招 抚 离 心 反 叛 的 人 。 招 携 : 招 抚 背 离 的 人 。 携 , 离 也 。 服
叛 : 使 叛 者 归 服 。
② 少 长 不 去 兵 : 小 孩 大 人 都 身 不 离 武 器 。
③ 跣 ( x i ǎ n ) 足 : 赤 脚 。 光 着 ( 脚 ) 。
④ 苫 茨 ( c í ) : 指 茅 草 盖 得 房 子 。 苫 : 用 草 做 成 的 盖 品 或 垫 物 。 茨 : 茅 草 。
1 6 3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虽 隆 冬 盛 夏 不 去 也 。
① ②
山 所 生 , 唯 黍 、 荞 , 凡 菽 、 粟 、 盐 、 布 皆 需 于
外 。 瑶 语 言 、 服 饰 不 与 外 同 , 不 敢 到 市 贸 易 。 山 产 药

味 唯 黄 柏 皮 , 客 之 少 本 者 市 盐 、 布 、 杂 、 彩 、 缯 到 山
与 易 , 刻 期 与 货 , 亦 不 爽 约 。 然 性 多 疑 , 虽 素 所 亲 信 ,
不 令 上 山 , 恐 识 其 出 入 径 道 , 以 为 之 害 也 。

妇 女 椎 髻 、 露 胸 , 前 后 衣 刺 彩 绣 , 作 花 卉 形 , 裳
·
不 及 膝 。 性 颇 淳 , 女 多 有 外 行 , 既 婚 则 不 敢 为 乱 。 夫 妇
· 相 爱 , 恶 声 不 相 及 。 妇 外 淫 , 则 立 致 之 死 , 妇 死 不 怨 。
惟 笃 于 报 怨 , 虽 睚 眦 之 仇 , 操 兵 以 向 , 甚 而 祖 父 之
怨 ,
·
① 黍 : 植 物 名 , 禾 属 , 南 方 称 糯 小 米 , 性 黏 , 可 酿 酒 。
② 菽 : 豆 类 的 总 称 。
③ 药 味 : 中 医 所 用 药 物 的 总 称 。
④ 椎 髻 : 好 发 髻 , 其 形 如 椎 。
1 6 4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清〇卷四之十三月修订王
子 孙 必 仇 。
其 住 罗 翁 者 四 姓 : [ 一 为 ] 沈 怀 山 , 住 梓 木 驼 ; 一
为 克 绍 宇 , 住 照 面 山 ; 二 瑶 最 强 。 一 为 风 亚 六 , 住 木 古

界 , 性 颇 驯 谨 ; 一 为 狗 荣 山 、 丁 亚 种 、 辰 亚 柳 , 住 蓝
家 峒 , 狗 荣 山 最 狡 。 沈 怀 山 自 麻 塘 山 分 支 , 旧 住 靛 冈
山 , 在 罗 翁 西 面 , 后 徙 梓 木 驼 , 年 八 十 余 , 子 二 : 沈 龙
宇 、 沈 胜 宇 。
·
前 季 时 , 群 盗 蜂 起 , 道 路 梗 塞 , 湖 之 南 北 难 民 行
旅 , 悉 多 取 径 瑶 山 , 虑 其 中 梗 , 宝 、 沅 两 道 采 土 人 议 , ·

给 怀 山 札 票 , 令 为 瑶 总 , 守 木 冈 , 地 属 绥 宁 , 俾 护
往 来 之 众 , 计 担 与 米 一 升 , 瑶 人 得 食 ,
·
① 驯 谨 : 和 顺 谨 慎 。
② 札 票 : 书 函 , 文 书 。
1 6 5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三月清修王
因 不 为 乱 , 各 瑶 既 与 山 下 人 往 来 , 因 买 田 山 下 。 附 近 瑶

山 , 如 武 属 之 溪 、 宗 溪 、 宝 窑 、 崇 阳 等 瑶 厢 皆 附 怀
山 , 日 久 衅 生 , 遂 相 仇 杀 。
前 季 时 , 溪 瑶 厢 合 大 水 、 小 坪 各 处 乡 兵 四 面 齐
攻 , 瑶 遂 不 支 , 散 匿 钩 崖 穴 孔 中 , 粮 尽 绝 , 饥 死 不 可 胜
数 。 会 兵 解 以 免 , 存 者 敛 迹 , 不 复 敢 下 山 收 取 余 利 矣 ,
遂 苦 饥 , 乃 求 为 山 下 人 佃 作 , 甚 谨 。 自 顺 治 十 五 年
·
( 1 6 5 8 ) 黔 邑 再 入 版 图 以 来 , 先 后 二 十 余 年 , 不 敢 为 非 ,
· 而 报 怨 之 举 则 未 尝 稍 懈 。
康 熙 五 年 ( 1 6 6 6 ) , 瑶 山 之 丁 少 者 皆 壮 , 可 任 兵 ,
·
① 厢 : 区 , 区 域 。
1 6 6平年二雍二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乃 谋 报 怨 。 适 宝 庆 之 城 步 石 灰 寨 瑶 人 李 癞 子 以 妖 惑 众 ,
绥 、 通 之 吴 老 潘 称 王 逞 逆 , 武 之 白 茅 陇 , 邵 、 溆 之 麻
塘 、 东 山 同 时 举 兵 响 应 。 罗 翁 沈 、 克 诸 瑶 遂 于 是 年 三 月
内 , 出 掠 武 冈 之 溪 、 宗 宝 、 崇 阳 、 白 焦 一 带 , 焚 杀 甚
惨 , 以 兵 劫 木 古 界 瑶 酋 风 亚 六 。 木 古 界 , 在 罗 翁 东 北
隅 , 近 子 弟 乡 之 大 陇 。
亚 六 , 一 名 六 高 峰 。 受 明 季 都 司 衔 扎 , 年 六 十 余 ,
·
谙 习 外 事 , 有 谋 善 辨 , 子 幼 , 为 沈 怀 山 郎 婿 。 亚 六 素 佃
县 粮 , 知 县 张 扶 翼 曾 召 至 县 , 赏 与 酒 食 , 免 其 徭 役 , 亚 ·
六 感 激 ,
·
1 6 7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誓 不 复 反 。 其 弟 潜 与 沈 、 克 合 兵 , 亚 六 聚 其 族 , 执 弟 杀
之 , 以 明 不 叛 。
蓝 家 峒 附 近 木 古 界 新 酋 狗 荣 山 、 丁 亚 种 、 辰 亚 柳 ,
荣 山 狡 而 黠 , 外 与 沈 、 克 诸 瑶 合 势 , 而 内 持 两 可 。 本 县
供 洪 四 乡 、 子 弟 七 里 , 俱 附 近 罗 翁 , 逆 瑶 虽 未 犯 境 , 其

锋 方 张 , 下 十 里 男 妇 俱 迁 避 安 江 大 河 以 北 。 五 月 , 势
益 炽 。 知 县 张 扶 翼 差 快 黄 庭 耀 上 山 诘 各 酋 “ 因 何 称
·

兵 ? ” 诸 酋 曰 : “ 瑶 非 敢 叛 , 报 溪 旧 怨 耳 ! 乞 为 我 致
③ ④
· 禀 父 母 , 不 敢 犯 黔 阳 境 内 一 草 一 木 。 ” 会 城 步 兵 败 衄
⑤ ⑥
武 冈 , 撤 兵 往 援 。 知 县 张 虑 切 震 邻 ,
·
① 方 张 : 谓 正 当 扩 展 、 强 大 之 际 。
② 称 兵 : 举 兵 。 谓 动 用 武 力 , 发 动 战 争 。
③ 父 母 : 指 父 母 官 , 旧 时 对 州 县 官 的 称 呼 。
④ 败 衄 ( n ǜ ) : 战 事 失 败 。
⑤ 切 : 急 切 ; 急 迫 。
⑥ 震 : 惊 惧 或 使 惊 惧 。
1 6 8平年二雍日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修清〇卷四之十三月订王松
① ②
恐 渐 益 猖 獗 浸 淫 , 出 犯 则 不 可 复 制 矣 , 乃 请 于 兵 宪 李

公 世 铎 , 咨 会 沅 镇 李 公 逢 茂 发 兵 。

五 月 十 一 日 , 沅 镇 委 二 千 把 领 前 锋 到 县 , 右 营 高

公 国 勋 随 领 兵 四 百 名 驻 县 , 会 议 进 剿 。 知 县 张 扶 翼 议 :
“ 兵 多 , 粮 运 维 艰 ; 兵 少 , 又 不 足 以 定 乱 。 ” 乃 议 大 营 暂

住 县 城 , 知 县 张 亲 临 , 相 机 剿 抚 , 遂 尽 拘 江 上 渔 船 ,
分 载 千 把 兵 , 蔽 江 而 下 。 十 四 日 , 驻 营 安 江 , 声 调 太 平
·
乡 勇 捣 其 后 , 供 洪 乡 勇 犄 其 左 , 小 坪 觕 其 右 , 武 冈
溪 、 宗 宝 官 兵 瑶 厢 攻 其 前 , 亲 领 大 兵 驻 营 熟 坪 , ·
·
① 浸 淫 : 逐 渐 蔓 延 、 扩 展 。
② 复 制 : 继 续 控 制 。
③ 咨 : 旧 时 用 于 同 级 官 署 的 一 种 公 文 。 后 亦 指 移 送 公 文 。
④ 千 把 : 清 代 对 武 官 千 总 、 把 总 的 并 称 。
⑤ 议 : 聚 会 论 议 。
⑥ 相 机 : 察 看 机 会 。
1 6 9平年二雍日正注版二黔二阳二县校志修清〇卷四之十三月订王松
截 其 粮 道 。

刻 日 , 冲 其 中 坚 , 瑶 闻 兵 来 神 速 , 又 分 扼 要 害 ,
乃 大 震 恐 , 潜 令 黄 皮 客 、 黄 端 龙 探 事 军 中 , 且 乞 降 。 知
县 张 扶 翼 密 召 至 卧 榻 前 , 与 之 食 , 夜 遣 黄 廷 耀 同 黄 皮 客

上 山 招 降 , 又 密 令 卢 慎 生 、 林 近 臣 等 说 老 瑶 风 亚 六 ,
先 招 蓝 家 峒 新 酋 狗 荣 山 , 以 间 沈 、 克 诸 瑶 。 十 六 日 朝 ,
端 龙 报 命 , 各 瑶 俱 于 十 七 日 赴 大 垅 投 降 。 大 陇 , 去 安 江
·
八 十 里 , 在 木 古 界 山 下 。

· 先 是 , 沈 客 各 瑶 称 兵 木 古 界 , 老 瑶 亚 六 沮 之 , 不
从 。 及 兵 至 , 始 悔 不 听 亚 六 言 , 急 , 乃 因 亚 六 求 降 ,
·
① 刻 日 : 限 定 日 期 。
② 说 ( s h u ì ) : 劝 说 。
③ 沮 : 终 止 ; 阻 止 。
1 7 0平年二雍校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日志二订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清
知 县 张 扶 翼 许 之 。 即 日 , 单 骑 驰 至 大 陇 , 风 亚 六 迎 至 栌

木 溪 , 泣 诉 以 义 灭 亲 之 事 , 慰 劳 之 , 令 随 行 。 是 日 ,

狗 荣 山 等 率 众 降 。 沈 、 克 诸 酋 自 以 罪 大 , 恐 在 不 宥 ,
各 令 其 郎 婿 来 受 约 束 , 卒 以 溪 之 怨 尚 未 释 兵 , 然 心 恐

狗 荣 山 乘 其 后 , 日 益 疑 畏 。

知 县 张 扶 翼 移 驻 熟 坪 , 令 黄 皮 客 再 往 谕 之 , 许 释

前 罪 。 沈 、 克 各 酋 感 激 , 跪 乞 曰 : “ 需 父 母 亲 来 , 白 我
·

宿 怨 , 下 山 , 死 无 恨 矣 。 ” 七 月 十 四 日 , 知 县 张 扶 翼 肩
篮 舆 , 攀 绝 磴 , 直 抵 罗 翁 , 沈 、 克 各 酋 率 众 降 。 ·
先 是 , 各 瑶 倡 逆 ,
·
① 泣 诉 以 义 灭 亲 之 事 : 泣 诉 : 哭 诉 , 哭 着 诉 说 。 灭 亲 之 事 : 见 前 文 “ 执
弟 杀 之 , 以 明 不 叛 ” 。
② 宥 ( y ò u ) : 宽 恕 。
③ 乘 : 掩 袭 。
④ 许 释 : 同 意 免 究 。
⑤ 白 : 表 明 , 讲 清 楚 。
⑥ 宿 怨 : 积 久 的 怨 恨 。
1 7 1日年二雍订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二清〇卷四之十三月修王平

群 疑 入 山 招 抚 为 非 计 , 谓 “ 县 官 职 在 守 土 , 瑶 性 叵
测 。 ” 知 县 张 毅 然 以 抚 事 自 任 , 以 “ 四 无 可 疑 ” 上 兵 宪
李 公 ( 语 详 《 纪 略 》 中 ) 。 李 公 令 本 府 鄢 公 翼 明 详 议

“ 入 山 可 否 ” , 鄢 公 独 可 其 议 , 谓 : “ 张 令 身 在 军 中 , 筹
划 悉 中 机 宜 , 其 胆 智 必 能 办 贼 , 请 如 张 令 议 。 ” 兵 宪 李

公 以 为 可 , 罗 翁 以 平 。
时 邵 、 溆 之 麻 塘 , 辰 溪 之 东 山 , 尚 拥 众 拒 战 。 鄢 公
·

翼 明 以 知 县 张 扶 翼 恩 信 素 著 , 驰 檄 , 令 代 办 麻 塘 、 东
· 山 瑶 , 知 县 张 扶 翼 又 差 黄 庭 耀 檄 谕 风 亚 六 往 谕 麻 塘 各 峒
瑶 酋 ,
·
① 非 计 : 非 良 策 ; 失 策 。
② 可 : 认 可 , 同 意 。
③ 以 平 : 得 以 平 定 。
④ 恩 信 : 恩 德 信 义 。
1 7 2平年二雍月正注版二黔二阳松县校志日订〇卷四之十三二修王清
八 月 内 , 麻 塘 、 东 山 悉 平 。
① ②
瑶 山 无 田 , 先 是 山 上 各 瑶 请 佃 山 下 民 田 。 前 令 止
③ ④
令 完 纳 正 赋 , 其 法 甚 善 。 故 子 弟 乡 四 、 七 两 里 旧 有 瑶
粮 , 既 因 拥 众 作 叛 , 遂 失 春 耕 , 知 县 张 扶 翼 虑 瑶 无 食 ,
后 且 为 患 , 查 山 下 荒 田 , 令 瑶 佃 作 , 免 其 徭 役 , 瑶 既 安
插 得 所 , 始 有 安 土 之 思 矣 。
·
·
·
① 请 佃 : 请 求 允 许 代 耕 。
② 民 田 : 旧 时 民 家 私 有 的 田 地 , 与 官 田 对 称 。 此 指 主 人 逃 离 而 致 荒 芜 的
农 田 。
③ 完 纳 : 交 纳 ( 赋 税 ) 。
④ 正 赋 : 主 要 的 赋 税 。 指 地 丁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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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雪峰山人201...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