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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当法人,怎么“脱钩”?法院判了!
2025-02-19 | 阅:  转:  |  分享 
  
挂名当法人,怎么“脱钩”?法院判了!在商海闯荡,不少企业家老板、管理层深知公司运营里各种门道暗藏风险;普通大众有时也会因各种缘由,与公司事务
产生交集。今天要讲的这个案子,就和一个特殊身份——“挂名法定代表人”有关。当这个身份成了甩不掉的“烫手山芋”,该怎么办?咱们一起来
看看法院怎么判!一、案号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人民法院(2021)苏0282民初10454号民事判决(2022年5月18日)二、裁判
要旨 挂名法定代表人实际未参与公司经营,亦与公司无实质性关联,无法通过公司自身程序辞任或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时,其诉请司法确认不再担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涤除身份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案情概要 2011年7月8日,宜兴某科技公司成立,股东为某和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某贸易公司。后来某和科技有限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集团公司。2014年7月1日,无锡某贸易公司委派徐某栋为宜兴某科技公司董事,兼任
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7月14日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宜兴某科技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3年,期满须经股东继续委派方可连任。到201
7年7月,徐某栋董事任期届满,无锡某贸易公司未再委派。而且,公司两股东状况堪忧,某集团公司宣告解散,无锡某贸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两股东的董事还被列为失信人员。 徐某栋表示,自己并非无锡某贸易公司员工,只是宜兴某科技公司的名义员工,公司从未实际经营,他仅帮忙办
理过工商变更手续,2014年9月就离开公司,之后还经营过玩具店,2020年8月成为宜兴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辅警。法院调查发现,宜兴某
科技公司实际从未在注册地经营。由于公司经营异常,徐某栋想摆脱法定代表人身份却困难重重,无奈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确认自己不再担任
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并要求公司配合办理变更工商登记。四、法院认为 1. 委托关系解除:徐某栋接受委派成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形成委托
关系,他起诉要求涤除身份,表明委托关系已解除。 2. 不具备任职条件:徐某栋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实际参与经营、领取报酬,多年从事其他
工作,和公司没有实质性关联,不符合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条件。 3. 公司自治失灵:公司成立后未实质性经营,实际控制人下落不明,股东经营
异常,徐某栋没办法通过公司内部的股东会、董事会等途径协商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办理登记,若司法不干预,让他一直承担法律风险不公平。 4.
无逃避责任情形:经审查,未发现徐某栋存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等不良行为。五、法院判决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8日作
出判决,确认原告徐某栋不再担任被告宜兴某科技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宣判后,双方都未上诉,判决生效。六、律师建议 1. 对企业家老
板和管理层:在确定法定代表人时,务必谨慎选择,避免随意安排挂名人员。若公司运营出现问题,法定代表人很可能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影响个人
信誉和事业发展。日常经营中,要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严格按照章程办事,及时处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事宜,防止出现类似僵局。 2. 对普
通大众:千万不要轻易答应挂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已经成为挂名法定代表人,要尽快了解公司实际情况,一旦发现公司经营异常,或自己无
法通过正常途径辞去该职务,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让大家有所收获,记得点赞、转发,让更多人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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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古东玲律师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