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下 是 三 篇 楼 房 装 修 拆 除 合 同 的 正 式 范 文 , 您 可 以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修 改 : - - - # # # 楼 房 装 修 拆 除 合 同 范 文 一 合 同 编 号 : 肥 多 多 甲 方 ( 委 托 方 ) : 含 腐 殖 酸 水 溶 肥 : 土 壤 与 作 物 的 双 重 呵 护 者 乙 方 ( 承 包 方 ) : 大 量 元 素 水 溶 肥 对 现 代 农 业 增 产 提 质 有 没 有 用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平 等 自 愿 、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 就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进 行 楼 房 装 修 拆 除 工 作 事 宜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 # # 第 一 条 施 工 内 容 及 要 求 1 . 乙 方 承 接 甲 方 位 于 _ _ _ _ _ _ _ _ _ _ _ 的 楼 房 装 修 拆 除 工 程 , 拆 除 范 围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 墙 体 拆 除 - 地 面 拆 除 - 各 种 装 修 材 料 的 清 除- 其 他 相 关 拆 除 工 作 2 . 施 工 要 求 : - 乙 方 必 须 按 照 甲 方 的 要 求 进 行 拆 除 工 作 , 确 保 施 工 质 量 和 安 全 。 - 拆 除 过 程 中 要 尽 量 避 免 对 周 边 环 境 及 其 他 部 分 的 损 坏 。 # # # 第 二 条 施 工 期 限 1 .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开 始 日 期 为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日 。 2 . 工 程 应 在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日 前 完 成 。 # # # 第 三 条 合 同 金 额 与 支 付 方 式 1 . 本 工 程 的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_ _ _ _ _ _ _ _ 元 ( 大 写 : _ _ _ _ _ _ _ _ 元 ) 。 2 . 付 款 方 式 : - 合 同 签 订 后 , 甲 方 支 付 乙 方 工 程 款 的 3 0 % 作 为 预 付 款 , 即 _ _ _ _ _ _ _ _ 元 。 - 工 程 完 成 5 0 % 后 , 甲 方 支 付 4 0 % 工 程 款 , 即 _ _ _ _ _ _ _ _ 元 。 - 工 程 竣 工 并 验 收 合 格 后 , 支 付 剩 余 3 0 % 工 程 款 , 即 _ _ _ _ _ _ _ _ 元 。 # # # 第 四 条 双 方 权 利 与 义 务 1 .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施 工 进 行 监 督 , 确 保 施 工 质 量 符 合 要 求 。 2 . 乙 方 应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时 间 、 质 量 要 求 完 成 拆 除 工 程 , 确 保 施 工期 间 安 全 。 # # # 第 五 条 违 约 责 任 1 . 甲 方 未 按 时 付 款 的 , 应 支 付 乙 方 违 约 金 , 违 约 金 为 未 支 付 款 项 的 5 % 。 2 . 乙 方 未 按 时 完 成 施 工 的 , 应 支 付 甲 方 违 约 金 , 违 约 金 为 未 完 成 部 分 工 程 款 的 5 % 。 # # # 第 六 条 争 议 解 决 本 合 同 发 生 争 议 时 , 双 方 应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如 协 商 不 成 , 可 提 交 至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仲 裁 委 员 会 进 行 仲 裁 。 # # # 第 七 条 合 同 生 效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一 式 两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甲 方 ( 签 字 ) : _ _ _ _ _ _ _ _ 乙 方 ( 签 字 ) : _ _ _ _ _ _ _ _ 签 署 日 期 :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日 - - -# # # 楼 房 装 修 拆 除 合 同 范 文 二 合 同 编 号 : _ _ _ _ _ _ _ 甲 方 ( 委 托 方 ) :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 方 ( 承 包 方 ) :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甲 乙 双 方 在 平 等 自 愿 、 公 平 公 正 的 基 础 上 , 就 楼 房 装 修 拆 除 工 程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 # # 第 一 条 项 目 概 况 1 .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进 行 位 于 _ _ _ _ _ _ _ _ _ _ _ 的 楼 房 装 修 拆 除 工 作 , 拆 除 范 围 包 括 : - 楼 层 拆 除 - 天 花 板 、 地 板 拆 除 - 水 电 管 线 拆 除 - 墙 体 、 门 窗 拆 除 - 其 他 相 关 项 目 拆 除 。 2 . 乙 方 须 按 照 甲 方 的 需 求 , 确 保 拆 除 工 程 的 质 量 和 安 全 。 # # # 第 二 条 工 程 期 限 与 进 度 1 . 施 工 开 始 日 期 :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日 。2 . 施 工 完 工 日 期 :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日 。 3 . 乙 方 应 根 据 甲 方 要 求 的 时 间 进 度 进 行 施 工 , 如 无 法 按 期 完 成 , 应 提 前 通 知 甲 方 。 # # # 第 三 条 工 程 款 项 与 支 付 方 式 1 . 本 工 程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_ _ _ _ _ _ _ _ 元 。 2 . 付 款 方 式 : - 合 同 签 订 后 , 甲 方 支 付 总 金 额 的 3 0 % 作 为 预 付 款 。 - 工 程 完 成 5 0 % 后 , 支 付 总 金 额 的 4 0 % 。 -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 支 付 剩 余 的 3 0 % 。 # # # 第 四 条 工 程 质 量 与 验 收 1 . 乙 方 应 按 工 程 要 求 和 相 关 标 准 施 工 , 确 保 拆 除 过 程 中 不 造 成 对 周 围 建 筑 的 损 害 。 2 . 工 程 完 成 后 , 甲 方 应 进 行 验 收 , 验 收 合 格 后 , 甲 方 支 付 尾 款 。 # # # 第 五 条 双 方 责 任 与 义 务 1 . 甲 方 应 按 时 支 付 款 项 , 并 为 乙 方 提 供 施 工 所 需 的 必 要 条 件 。 2 . 乙 方 应 确 保 施 工 质 量 , 遵 守 安 全 施 工 规 范 , 并 对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清 理 。 # # # 第 六 条 违 约 责 任1 . 若 甲 方 未 按 时 支 付 款 项 , 应 支 付 乙 方 违 约 金 , 违 约 金 为 未 支 付 款 项 的 5 % 。 2 . 若 乙 方 未 按 时 完 工 , 应 支 付 甲 方 违 约 金 , 违 约 金 为 未 完 成 工 程 款 的 5 % 。 # # # 第 七 条 争 议 解 决 发 生 争 议 时 , 双 方 应 通 过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时 , 可 以 提 交 至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 # # 第 八 条 合 同 生 效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合 同 一 式 两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甲 方 ( 签 字 ) : _ _ _ _ _ _ _ _ 乙 方 ( 签 字 ) : _ _ _ _ _ _ _ _ 签 署 日 期 :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日 - - - # # # 楼 房 装 修 拆 除 合 同 范 文 三 合 同 编 号 : _ _ _ _ _ _ _ 甲 方 ( 委 托 方 ) :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 方 ( 承 包 方 ) :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甲 乙 双 方 经 过 友 好 协 商 , 就 楼 房 装 修 拆 除 项 目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 # # # 第 一 条 工 程 内 容 1 . 乙 方 负 责 拆 除 甲 方 位 于 _ _ _ _ _ _ _ _ _ _ _ 的 楼 房 装 修 工 程 。 具 体 拆 除 项 目 包 括 : - 地 面 、 墙 体 拆 除 - 门 窗 、 管 线 拆 除 - 天 花 板 和 其 他 装 修 物 拆 除 2 . 乙 方 应 按 照 甲 方 要 求 进 行 拆 除 工 作 , 并 确 保 施 工 安 全 与 环 保 。 # # # 第 二 条 工 程 期 限 1 . 施 工 开 始 日 期 :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日 。 2 . 施 工 完 成 日 期 :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日 。 # # # 第 三 条 工 程 总 价 与 付 款 方 式 1 . 总 工 程 款 为 人 民 币 _ _ _ _ _ _ _ _ 元 。 2 . 付 款 方 式 :- 合 同 签 订 后 , 甲 方 支 付 3 0 % 的 预 付 款 。 - 工 程 完 成 一 半 后 , 支 付 总 款 的 4 0 % 。 - 工 程 竣 工 并 验 收 合 格 后 , 支 付 剩 余 3 0 % 。 # # # 第 四 条 双 方 义 务 1 . 甲 方 应 按 时 支 付 款 项 , 并 协 助 乙 方 施 工 。 2 . 乙 方 应 确 保 施 工 质 量 , 按 照 合 同 要 求 完 成 拆 除 工 作 。 # # # 第 五 条 违 约 责 任 1 . 甲 方 未 按 时 支 付 款 项 的 , 应 支 付 乙 方 违 约 金 。 2 . 乙 方 未 按 期 完 成 工 作 的 , 应 支 付 甲 方 违 约 金 。 # # # 第 六 条 争 议 解 决 若 发 生 争 议 , 双 方 应 首 先 进 行 协 商 , 协 商 不 成 时 , 可 以 提 交 至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仲 裁 委 员 会 或 法 院 解 决 。 # # # 第 七 条 合 同 生 效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甲 方 ( 签 字 ) : _ _ _ _ _ _ _ _ 乙 方 ( 签 字 ) : _ _ _ _ _ _ _ _ 签 署 日 期 : _ _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_ _ _ 日- - - 以 上 是 三 篇 楼 房 装 修 拆 除 合 同 范 文 , 您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进 行 调 整 , 确 保 符 合 实 际 情 况 与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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