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泽东的争论是怎么回事? 王 涛
一、前进还是倒退?
现在关于毛泽东的评价才真的是热火起来。对立的观点
以前都遮遮掩掩,改革开放30年,现在环境大为“宽松”,双方基本上完全亮明了自己的真实观点。偏颇说来,或者从双方最极端的意见来看,一方要继续坚持毛
泽东是大救星,现在是“走资派在走”(敌人当道);另一方要“否定建国后的毛泽东”,以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这样激烈的平等争论,在毛泽东时代,
即使是关于死人乞丐的电影《武训转传》的争论,也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实在是改革开放的成果。
按照我从毛泽东时代遗留至今仍然心有余悸的心
情,提醒那个“大救星”派,你们是在维护三十年前的正统制度或者说正统路线,反对当今已经执政60年的共产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反对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
正,改变路线以来也有30年的共产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按照严格定义,“改良”都称不上的,更不是“革命”。要知道,被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赶到台湾去的蒋介石,从1927年算起,也不过在大陆统治了22年。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共产党的领导,你们现在的这种要发动“第二次文化大
革命”的“不断革命”,妄想将邓小平和“他的继承者”,也就是现在的共产党领导“革除之”,倒是有点复……,——说不好,用你们喜欢的文革中的话,姑且说
像“克己复礼”吧。照左右派通常是根据“激进”还是“保守”来划分,你们才应该是名正言顺的右派,被人称为左派实在是冤枉。“左”不比“右”香,“右”更
不比“左”臭。现在的党中央若坚持毛泽东的强制统一思想而“以思想划分阶级”的一贯做法,你们现在就该是“敌对阶级”,争取个“敌我矛盾,当作人民内部矛
盾处理”就算幸运。按照毛泽东的不成文法,一不小心暴露出同“无产阶级司令部”相反的思想就该割喉杀头的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一贯原则(张志新仅是
一例),根据你们的这种明目张胆的“反动言论”,就该杀头。不过我要申明:我坚决反对这样做,如同反对将一位公民表达个人的不满,向毛泽东像泼墨水即判
15年徒刑一样,后者应该依法按照治安条例惩治。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虽是他个人从上到下发动的,毕竟还有党中央主席的名义,还有一个未经过
党代表大会几次重组的同中央政治局相似又不同的“无产阶级司令部”,还有一个此司令部决定成立的“文革领导小组”,而极端的“大救星”派与此不同,比如马
宾先生要自封第二次文革领导小组,说“邓小平错了,背叛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以后历史证明他的继承者搞的是一套修正主义货色,而这正需要再发
动文化大革命革除之。”这就是在号召人民起来推翻现在的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希望法律专家告诉我,他们是否违法?现在政府对你们这些“老资
格”是“刑不上大夫”,有点宽容过度呢。你们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是你们大概无法否认你们的这种自由是改革开放的一个成果吧?“老资格”功劳再大,能大过
彭德怀?
我仔细阅读双方主辩的论述,遗憾的是,对“大救星”观点有什么与时俱进的新意了解还不够多,老一套的理论,我知道得不比他们少,
因此还需要继续学习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双方老人都是人老不敢忘忧国者,保持了当初参加革命的初始动机,绝没有“老朽”,应该得到我们的尊敬。应该是
中国希望的现在的年轻人,其中有一些人看到现在不少不合理现象,或者抱怨灰心,或者同流合污跟着捞取好处,对比之下,是应该汗颜的。试看,撇开我们普通人
搞不大懂的“马列主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等等理论词语,双方举出现在的许多不合理现象难道不是基本相同而都在寻找良方吗?双方对中国继续如何
前进不都表现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拳拳爱国之心吗?区别在于,是像十七大所规定的继续解放思想,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在前进中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还是推翻十一大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路线,倒退到文革?
我
最讨厌在辩论中用猜想对方动机来说事,那是泼妇骂架。梁实秋先生对此有生动有趣的分析。跟帖者不文明语言更多,尤其是“老朽”、“老不死”一类,甚至威胁
语言,好像要实行“红色恐怖”,除了自辱,受人蔑视而已。在个人表达意见中,同投票一样,一人一票都表达自己受到局限的意见,最后统计分析,才能够知道哪
种意见是大多数人的真实意思。不顾自己的恩怨、利益和个人想法表达意见的也有,窃以为那多半是受到威胁,或者是不自信而表达的一种信仰、痴迷或迷信。再高
尚的信仰也不一定而且多半不是真实,试看各种宗教就会知道。有位老先生为了表达自己对毛泽东的无限敬意,说“没有毛主席,我就是个糊涂蛋”。毕竟当过省长
的人,是太过谦了。果真如此,在有毛泽东的时候,你不过是个自己没有思想而只会传话的留声机,比同样没有思想的螺丝钉强不了多少。现在没有了毛泽东已经三
十多年,面临足足过去了一代的中国需要解决的新的问题,你岂不真的就是个糊涂蛋。
二、什么是“全体中国人民”?
关于毛泽
东评价的争论激烈得很,重要的是摆事实,搞清楚哪些是毛泽东的功劳,哪些是毛泽东的错误或如某些人所说的罪行,标准只有一个:给一个一个中国自然人的带来
了什么?福祉还是不幸?。讲道理倒在其次,那是全面评价的事情。有人愿意终身个人迷信,以后也有不迷信就不能活的人,我国宪法信仰自由,由他去。
为什么不说“全体中国人民”?因为在毛泽东时代,是按照是否绝对、盲目拥护毛泽东来划分人民和敌人的,“人民”成了政治概念,而非宪法的公民。连共和国主席、党中央副主席,最多是毛泽东的“不同政见者”,都被定为敌人迫害
致死,只是指出毛泽东的错误的共产党员都也被残忍地割喉杀死,“人民”概念在当时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意思。现在又有人故意重新搞混概念,在他们那里,凡不
合自己意者均为敌人,连邓小平都不算“人民”,成了敌人。如马宾先生说:“我对邓小平深入分析研究之后,才悟出他确是资产阶级政客,死不改悔的潜在党内的
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走资派。招摇撞骗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走资派。”按照他坚持要搞文革的观点,“走资派”当然是要坚决打到的“敌人”。按照我国现在在人权方
面的巨大进步,连不是死刑的服刑罪犯都有人身权利和政治权利,还有其物质权利,他们是不懂得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在他们那里被偷换了概念,所以才能够在
有许多经历过毛泽东时代的见证人健在的情况下搞得好像事实不明,以致一些愤青竟然会遗憾生活在现在,而没有活在毛泽东时代。这些自封的“老革命”不知想过
没有,若没有邓小平拨乱反正,你们自己也会不是“人民”,而是敌人呢。若是那样,你们会连“抛开私怨”来维护毛泽东的绝对权威的资格和机会都不会有的。
我
这个尽管学习“毛泽东思想”耗费的“政治学习时间”不会少于今天上完大学四年课程的时间,但知道自己永远不应该有自己的“政治思想”,一辈子都必须接受思
想改造。我这个总算接受过理工科高等教育,是在毛泽东红太阳照耀下长大长老,马上就要进入古稀的老人,以后也来打算来说说根据我受到
“政治思想教育”,知道从来没有救世主,因而也没有“大救星”,又知道每个人的大脑都有60万亿个细胞,脑死就是人死,以后也打算说说自己的想法。我敢说
我没有多少从旧社会带来的旧思想,有不好的思想,也是政治思想教育的结果。毛时代我从11岁少年起就离家住进培养“革命接班人”的学校,大学毕业后“参加
革命”,一直在被塑造成
“螺丝钉”,无奈这颗螺丝钉的大脑始终是自己的,没有被改换成电脑芯片。我是过来人,至少比某些没有经历过就先验知道毛泽东时代人民如何当家作主,如何幸
福,动辄就敢说自己“代表全中国人民”立场的愤青,要多一些切身感受和多一些实际观察,更知道毛泽东时代是怎么一会事——尽管片面,也是一面。争论双方也
许可以由我这一个公民的感受检验一下自己论战的效果,或有“总结经验,以利再战”的参考作用。(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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