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编者按:
当前很多人关心国家的改革去向,从不同角度提出一些见解,特别是一些非文科专业的人员也在关心政治科学,这是一个可喜现象。这些思考尽管不完全准确,还是
反映了一些社会问题。遗憾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多人善于分析问题和认识问题,但一旦要拿具体方案,进入操作程度,方法便模糊不清了。有些政改方案尽管出
自体制内精英人物之手,但设想仍不免庸俗。总之,中国需要英雄时代,社会改革的任务还要集思广益,我们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汇成一集,供大家参考。]
中国政治动态及改革思想理论文章汇编(1)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编辑 2006年8月10日 目录 7,从湖南郴州事件看我国地方政治的“私黑化” 6,胡星斗:宪政社会主义与现代中华文明探讨 5,许耀桐:干部制度改革的新发展, 4,浦兴祖:人大民主应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 3,陈国栋:从中央党校政改报告看中国政治改革的前景, 2,秦世勇:对中国政治改革思路的思考, 1,秋风:超越改革体制,走向立宪政治, ------------------------------------------------------------------------------ (上接汇编2,) 湖南郴州原市委书记落马波及158名官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0:35 南方新闻网 李 大伦落马余波不息,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随后被查;继李樊二人之后,郴州市国土矿管局党组书记杨秀善等官员及一些当地商人也被调查。 ○继原市委书记李大伦 后市委宣传部长又落马,涉案金额逾千万, ○最新调查称李大伦夫妇共受贿1325万,其家庭存款高达3200万, ○158名党政干部和民企老板与李案有 染,湖南省高层批示彻查, 刚刚过去的热带风暴 "碧利斯"带给湖南郴州巨大创伤,140多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7.43亿元。如今,在满目疮痍的灾区,郴州人民正在重建家园。然而,这个夏天,郴州需 要重建的,不仅仅是被洪水毁掉的家园,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的落马(本报6月9日曾报道)牵出腐败窝案,在郴州官场引发一场不小的地震…… 8月9日,52岁的郴州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接到湖南省委开会通知,匆匆赶至长沙,下车后即被专案组控制。9月1日,处理该案的一名副检察长透露,樊甲生向省纪委供述的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此前的5月24日,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及妻儿被省纪委专案组带走"双规"后,樊甲生主持的市委宣传部下发了一个"三不准"文件:即不准给外来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不准接待外来媒体记者;不准与外来媒体记者联系、合作等。 事后证实,这位"矿难新闻灭火队长"正是因向李大伦行贿受到牵连。一场大震之后,郴州官场余震未息。这个刚刚遭受热带风暴"碧利斯"严重侵害的城市,需 要重建的,不仅仅是被洪水毁掉的家园。湖南省纪委最新调查称,李大伦夫妇共受贿1325万元。另有党政干部以拜节、贺寿、出国、儿子留学等名义所送的 600多万元,未计入贿赂总额当中。李大伦家庭存款3200万元,目前已冻结其中的3155万元,计为"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记者近日从湖南省委《关于李大伦案初步调查报告》获悉:除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外,郴州市国土矿管局党组书记杨秀善,以及20多位民营企业家相继被查,该案波及当地党政干部、商界人士158人。 坐"直升机"的部长 他帮李大伦圆了最后一个场,两个多月后,他因向李行贿落马。 5月23日,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最后一瞥。上午8点半的全国散文期刊联席会议刚刚开始,李接到一个电话后,向身边一名中年男子交代了几句,匆匆离开会场。 这名中年男子便是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此时,他并不知道,在两个多月后,自己也将随李大伦走向末路。8月9日,他被通知到长沙开会,刚刚下车,便被等候在宾馆门口的专案人员带走。同时被带走的还有郴州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 新一轮的郴州官场大地震,其震源来自李大伦贪污案。湖南省纪委、检察院联合调查组透露:樊因向李大伦行贿而受牵连,一笔有据可查的赃款为60万。仅两天时间,樊甲生向省纪委供述的涉案金额即超过400万元。 翻看樊甲生的履历,有人称之为"坐直升机直线上升"。 在上世纪80年 代初,他尚是资兴市兴宁镇光明村一个民兵营长,由于"关系"处理"恰当",终被调入郴州地委办公室。1986年,被抽调到安仁县工作组,事后便被留任县委 副书记,继而被提拔任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02年,李大伦将其提拔进入郴州市委常委班子,协助一名工业副市长分管矿山。据知情人士称,正 是此期间,樊开始向李大伦等人大肆行贿。 分管矿山让樊甲生找到了一条生财"捷径"。郴州因其矿产丰富,有"煤炭之乡"、"有色金属之乡"、"非金属之乡"之美称。樊日后被查出的千万涉案款大多数由此而来。 郴州市纪委一名退休干部向记者透露,樊在安仁任县委书记时,市纪委便接到有关其贪污受贿举报,这是一名"政治前途黯淡"的官员。但这丝毫不影响其"迅猛"升迁。在2005年5月,樊甲生的政治生涯达到顶峰,受李大伦赏识,被任命为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 在李大伦被"双规"后,主持宣传工作的樊甲生,指使市委宣传部下发了一个"三不准"文件:即不准给外来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不准接待外来媒体记者;不准与外来媒体记者联系、合作等。下发对象包括郴州市直单位、新闻机构及各县区机关。 而后,跟李大伦案发后情形如出一辙。在樊被控制后,8月11日即星期五下午,樊的妻子、妻弟及儿子被省纪委悉数带走。次日下午,郴州市委大院的老干部注意到,两辆黑色小轿车再次驶进机关大院,办案人员当场从樊家搜出现金几十万元和数十条高档香烟等物品。 腐败窝案 限期交代问题的官员络绎不绝,省纪委将最后期限延长一周。在樊甲生被"双规"前,郴州官场腐败窝案就已见端倪。6月19日,李大伦案情已经明朗。湖南省纪委和省检察院联合在郴州召开全市县处级干部通报会,针对李大伦案的表态是"四个特别":即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作案手段特别狡猾,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案件性质特别严重。联合调查组规劝与李大伦有染的官员,在10天内主动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从即日起,最后期限为6月29日。由于交待问题的人数太多,络绎不绝,截止时间延长了一个星期。 据知情人透露,短短半个月所上缴的赃款达到上千万,"而这还不包括存有侥幸心理的官员"。其间,郴州各县市一些官员的调动也引起人们的注意:如永兴县委书记杨文调任郴州开发区主任、县长刘建国调任市政府经委副主任、资兴市委书记黄湘鄂调任市人防办主任等。 一份形成于7月4日,李大伦案移交检方之前,由湖南省纪委、省检察院联合完成的《关于李大伦案初步调查报告》称:据李大伦及其妻子陈立华交代,两人共收 受贿赂1325万元;另有600多万人民币、12.2万美元、2000欧元、8000加元,未计入贿赂金额当中,是来自湘西、常德、郴州及省直等机关党政 干部以拜节、贺寿、出国、儿子留学等名义贿送。 上述涉案金额共涉及158名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湖南省高层批示,此案"天理不容,彻查、彻查"。而紧随其后,郴州市国土矿管局党组书记杨秀善、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的相继被查,表示了湖南省高层反腐的决心。 萝卜上的泥 过去以李大伦为"靠山"大发横财的商人,如今也和李一起倒下。7月5日凌晨,湖南省纪委规定主动交代问题的最后期限。黄兆林夫妇的侥幸心理也戛然而止,他们是当晚被控制的第一人。 对于黄兆林而言,检察院并不陌生。这位有着原郴州市交通局副局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多重身份的"官商"已经是"二进宫"。 2005年10月2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相关决定,黄兆林收受贿赂35万元,许可检察院刑事拘留。 此后,在检察院着手调查黄兆林时,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市委书记李大伦亲自批字,建议检察院免予刑事处理。重新获得自由的黄兆林在郴州市一名副市长亲自护送下,戏剧性地出现在郴运公司职工大会上,这名副市长在大会上宣布:黄案是司法定性错误。 据当年侦办此案的两名检察官透露,李大伦之所以力保黄兆林,是因为李和黄的儿子都在国外读书,其费用均由黄来承担。如今查明的事实是,通过李大伦身边的 另一名商人邢立新"引路",黄兆林多次向李大伦行贿,以获得升迁回报。邢立新因此也从黄手中获得国际福云公寓、天龙汽车站等重大项目的承建。 邢立新,43岁,常德人,曾是一名中学老师、出版过诗集、当过《常德日报》记者。因同样有着舞文弄墨的喜好与李大伦相识,1999年2月,李调任郴州市 委书记,邢便跟随而去。靠着市委书记的"靠山",邢开始接一些工程,数年间,赚了个盆满钵满,积累了上亿资产。目前,邢立新名下控制的公司包括郴州名锐置 业公司、郴州和僖物业公司、长沙名锐实业公司、宝丰园实业有限公司等。 本报在6月9日刊发的《郴州市委书记消失的12天》中,曾提及永兴县县委以红头文件促销"幸福花园"商品房一事。事后查明:幸福花园的开发商正是郴州名 锐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邢立新及家人占480万元,长沙名锐实业有限公司占320万元。而长沙名锐的500万元注册资本中,李大伦的 妻子陈立华持有75万元。 在郴州,邢立新与李大伦关系过于密切,因而被多数人误认为"亲戚关系"。甚至邢被称为"地下组织部长",某些官员升职都要通过邢立新引见打通关节。2005年5月初,邢立新被抓。数天后,李大伦案被牵扯进来。邢立新的一位故交说,"早几年,我就预言过,如果邢立新继续这么招摇张狂,迟早会出问题。他出问题的直接后果就是把李大伦也栽了。" 矿山这块"肥肉" 樊甲生分管矿山时,其亲戚和属下都靠着樊手中大权攫取私利。跟李大伦一样,随着樊的升迁,一些"嗅觉"灵敏的商人也纷至沓来。安仁人周湘安和侯小毛便是其中之一。 据知情人介绍,今年43岁的周湘安原系安仁县电力局局长,后在樊的栽培下,当上了副县长。樊甲生升市委常委后,周主动离职,随同樊来到郴州。即在市内的苏仙南路开办了名为"天成休闲餐饮有限公司"的一家大型豪华足浴店,随后,他又将这足浴店转让给了一名长沙老板经营。紧接着,利用樊甲生掌管矿山大权,周先后在永兴县塘门口镇开办了4个矿。随后,周又将这些办矿手续高价转让,获得巨额回报。 此外,被证实的还有,樊甲生的妻弟此时也依仗其姐夫的权势在资兴市境内开办了两家煤矿。随着樊甲生的落马,周、侯等人相继被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查处。9 月1日,北湖区一名副检察长证实,侯小毛等人向樊行贿金额多达几十万。目前,侯等人在交代问题,退回赃款后,已被取保候审,而樊的亲属在资兴开办的矿山也 在调查当中。 矿山成为樊甲生牟利的来源,在樊甲生升任市委宣传部部长时,仍没有放弃过这块"肥肉"。 发生在2005年9月,后来"震惊高层的哄骗事件"最为典型。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来郴州检查煤炭安全工作。此前,政府个别官员就将这一消息"透露"给各煤矿。宜章县骑田林场近百家非法煤矿得知内情后将通往煤矿的公路用大型铲车挖断。 湖南一周报记者得到当地村民的报料后,经报社同意进行暗访,被发现后,煤矿老板立即向樊掌管的部门进行汇报。记者的采访还没有成稿,樊的手下就已来到。后来,该名记者被报社开除。 据知情者介绍,自2005年5月至案发,樊甲生担任市委宣传部长仅一年,就找到了一条发财门道,被新闻界称为"矿难新闻灭火队"。当一些非法开采的小煤矿发生严重矿难事件后,樊甲生常常要求在第一时间对消息进行封锁,而后可获得矿山的干股或现金回报。 唯工程论:郴州窝案中,除矿山外另一个孵化腐败的温床是市政工程 李大伦治下的郴州,一些市政工程迅速确立并上马实施。一名官员向记者透露,李好大喜功,是一个"唯工程论"的官员,市政府某些重要官员甚至分领了各自的"工程项目"。 据联合调查组的消息,常德籍商人垄断了郴州大部分城建重点工程,而这正是李大伦的"政绩"所在。 2003年开工的郴州下辖的桂阳县四大班子移建工程,就由常德籍商人盛励生承包。这个历时两年的工程,预算由初期的1.6亿元骤增至2.3亿元。如此钓 鱼工程令桂阳财政十分吃紧,但在李大伦的干预下,县政府挪用近千万元退耕还林款,向银行贷款800万,另"号召"党政机关个人贷款1万元左右,方支付移建 工程费用。 在"唯工程论"的大背景下,2005年8月,樊甲生分得了郴州市五岭广场一块面积约200平方米的超大全彩电子显示屏项目。郴州当地媒体就此向社会进行了简要公开报道,但报道全文只字没提该项目整体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情况。 记者查证这个由郴电国际占45%,郴州市广电局占20%,郴州电广宽带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占35%的全彩电子显示屏实际造价只有180万元。经樊精心合计,实际结算竟达到了660多万的天价。而后,樊将所得"回报"分给李大伦妻子陈立华数十万元。 除了行贿买官,将樊甲生、杨秀善和李大伦等人联系在一起的还有矿山。 2003年下旬,郴州市国土局土地监察执法大队接到北湖区梨树山村村民的联合举报,该村王仙岭一家投资上千万元开采白钨矿的矿山非法开采。同时村民还举报该矿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名为开采铅锌矿,实为开采白钨矿。白钨矿作为重要矿产资源,需要向国务院报批。 并未终结的余震 频频发生腐败案件,郴州许多县市领导班子换届大会提前进行。相比"碧利斯"带来的500年一遇洪灾,李大伦窝案对郴州重创不亚于自然灾害,郴州官场已变 得千疮百孔。在许多县市,领导班子换届大会提前进行。据一名官员推测,原定在9月召开郴州市党代会,可能受案件牵连,推迟举行,要看案件进展情况而定。 9月1日,记者从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处获悉,樊甲生行贿受贿案已由湖南省检察院指派该院办理。目前,已组成3个专案小组分别在长沙、郴州等地加紧对樊案调查取证。该副检察长还透露,目前已查清樊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人民币。 在湖南省纪委、检察院联合调查组看来,这不过是李大伦案中的一个序曲,更大的网刚刚撒开。近年来,因"肖鹏金被杀事件"、"嘉禾拆迁案"、"全国第一公积金案",郴州官场屡出大案,重建郴州政治生态环境已成首要之举。一个谶语是:2005年6月,在原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挪用1.2亿元公积金案案发后,落马的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在长沙被审讯时感叹,"在郴州要数贪官,我算小的,只能排在第12位。" 李大伦案 5月12日,经湖南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同志批准,湖南省纪委与省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实名举报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经济问题的事情进行初步核查。5月23日,经省委同意,调查组正面找李大伦谈话。6月1日,经湖南省委批准,对李大伦实施"双规",并报中纪委备案。7月4日,省纪委常委会召开针对李大伦案的会议,同意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湖南省检察院。7月6日报湖南省委同意。此案历时两个多月,共侦查105人,涉案到位29人,其中"双规"3人,即李大伦、樊甲生、杨秀善,法律强制措施18人。 从湖南郴州事件看我国地方政治的“私黑化” 火戈 fan2838064@gmail.com 湖南郴洲挖出以市委书记李大伦为首的100多人腐败集团,这种现象已经表明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已经走向了腐败的极端----“私黑化”。私就是变公权为私权,黑就是拉帮结伙,集体腐败。这种局面究其原因在于我们国家的极权主义政治----国家的公共权力一旦落入极权主义之手,便必然会出现“私黑化”。 当 年的革命者以革命名义取得了统治的合法性,但随着官僚们逐渐背叛人民的事业,这种合法性正在逐渐丧失。在半个多世纪中,我国政治始终未能民主化,始终坚持 早已背时的专制政治,一些变革者如赵紫阳等不是被打倒便是被放逐,从而使国家公共权力不断私、黑化,并使我国地方政治大面积的腐化。 公 共权力被私黑化是以广大民众的政治权利被剥夺为条件的。于是,这种被异化的公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着日益尖锐的冲突。着名法学家江平先生曾 直言指出: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公权与私权的对立,公权已被严重地异化为一些官员垄断的权力。如湖南郴洲的李大伦,一旦大权在握,公权力便立刻成了他们谋私利 的工具。但与此同时,社会积怨日深,政治危机日益深重。 一 党独掌权力,实际上仍然是历史上的封建皇权,只不过已不是“家天下”而已。皇权是最大的私权,但在现代的条件下,这种私权却必须以公权的面目亮相。李大伦 一类官员们就是打着公权的名义,在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赤裸裸地黑帮化和谋取私利。在这种情况下,后极权主义专制政治已处在一种“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十分虚伪和尴尬的境地。 我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已经腐败到何重程度?或许郴洲案件能给我们一丝判断。它是我国政治肌体上的一处腐肉,还是地方政治是否已经发生了大面积的腐败?这已成为下一步政治改革的判断依据。 如果这种状况已经成为普遍化,中国政治改革已经不能无动于衷,人民也已经不能容忍这种状况继续下去。一些地方在得不到中央纪委的尚方宝剑的情况下,可能会自发地出现一些反抗事件,这是需要引起社会高度注意的。 宪政社会主义与现代中华文明探讨 ----为首届全国社会主义论坛而作 胡星斗 2006年9月 在 未来的中国,“宪政”与“公平”是两大旗帜。谁高举了这两大旗帜,谁就能赢得中国,就能引领中国的现代化,就能有政治家个人的成功和国家的真正复兴;谁丢 弃了这两大旗帜,谁就是在把中国引向沉沦和灾难,即使经济上获得了短暂的成功,政治家个人取得了短暂的荣耀,但他最终也会被历史所唾弃。 我理解,胡锦涛高举的正是“宪政”、“公平”两大旗帜,也就是“宪政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自由权利,坚决纠正违宪行为”;“要在继续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讲话的核心其实就是我所概括的“宪政社会主义”。 一、什么是“宪政社会主义” (一) “宪政社会主义”的概念。宪政就是“限政”,即限制政府,建立“有限政府”,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政府的有效性;宪政的核心是限制政府的权力,保护公民的权 利;其特点是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同意”;保障“分立的权利”,如每个人的人权、产权;划定公权力的边界,实现公权力的制衡;宪法的最高权威性 得到尊重,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本文的社会主义是指公平共富、民主法治、体现人文关怀、保护弱势群体的理念和制度。因此,所谓的宪政社会主义就是宪法至上、 保障公民权利、建立有效政府和有限政府、弘扬人文关怀,秉持民主、人道、公平、共富价值观的基本社会制度。 (二) 宪政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借鉴科学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优秀成果,实行宪政社会主义共和体制(集权与 分权相结合)、宪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可控民主、协商民主、代议制、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宪政社会主义联邦制度(在保证政府有效性基础上的法治分权与地 方自治)、宪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破除官本位、行政垄断,建立民本法治、社会保障事业发达的健康市场经济、公平市场经济)、宪政社会主义多元文化(思想自 由言论自由、新闻独立报道)、宪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扶贫济弱的原则解决官民、劳资矛盾、教育医疗住房问题)。 (三)宪政社会主义本质。宪政社会主义既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又要致力于实现宪政民主与人道公平。 (四)宪政社会主义原则。宪政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富裕,第三是宪政民主,第四是人道公平。 (五) 宪政社会主义内涵。宪政社会主义的内涵是,尊重宪法权威,制约政府行为,重视公民权利,关注弱势群体;有效政府,公民自治,可控民主;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 结合,效率与公平兼顾,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社会改革同步进行;实行均富共富、股份共有、经济民主、全民福利的制度;建立人本 人文人道、公平公正公道的新文明。 (六)宪政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 1、宪政社会主义政治:实行“四民主义”----“民 有”(人民拥有主权)、“民授”(高层由人民授权)、“民治”(基层人民自治)、“民享”(人民分享成果),即权力在民、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实 行全民民主、代议民主与可控民主、协商民主的结合;追求公正平等、自由和平的目标;少数服从多数,保护少数;鉴于中国的差异性、复杂性和国家统一的要求, 实行法治分权与地方自治的联邦制度,同时确保中央政府的有效治理;实现权力制衡与监督,保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反贪局、监察、纪检、审计、媒体的 独立性;尊重宪法,建设对人人更加安全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现代政府治理制度,从统治走向善治,推行协商、合作、透明、廉洁、守法、负责的公民社会与 公共治理。 2、宪政社会主义经济:反对行政性垄 断,反对权力资本化,反对官僚市场经济,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公平市场经济;实行经济民主、劳动民主、管理民主;实现收入均等、全民福利;推行免费义务教 育、免费大病医疗、免费养老的“三免”制度。以股份制的共有制、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所得税、遗产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实现阶层均衡、地区均衡与共 同富裕。 3、宪政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社会民 主”,保护人权,保障人民工作的权利、医疗的权利、福利的权利、住房的权利和依据其能力接受教育的权利;消除特权,消除腐败,缩小贫富差距,废除二元户籍 制度,实现官民平等、城乡平等、全民平等;农民享有全部的国民待遇和公民待遇,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中国的“四农”(农村、农业、农民、农民工)乃 至“五农”(四农+无地无业的失地农民)问题;以民本制度解决官民矛盾、劳资矛盾,保证工会、农会、协会、商会、NGO的独立性,确保司法公正;履行政府 在教育、医疗、养老、扶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提供公共产品等方面义不容辞的责任。 4、宪政社会主义文化:反对蒙昧主义、愚民主义,弘扬宪政、平等、人道、科学以及团结合作、相互尊重、民主协商的精神,保护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奉行多元价值观,尊重新闻独立性;以民为本,建设温暖的“人民之家”;建立宪政、民本、人道、共富、和谐、统一的现代中华文明。 二、什么是“现代中华文明” 我提出的另一概念是“现代中华文明”。与“现代中华文明”相对的是“前现代中华文明”。 (一) 什么是“前现代中华文明”。前现代中华文明指的是传统文明以及当代社会转型期的文明。传统中华文化鱼龙混杂,有其精华的一面,如强调:和谐和平、人本人 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社会道义感、使命感、责任感;气节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厚德载物、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尊师重教的精神等,但也有其糟粕的 一面,如崇尚权谋与暴力(权谋兵法发达,《三十六计》、数千兵书、《水浒》、《三国》的暴力游戏和计谋、委琐复杂的人际关系构成了中国人生活的主旋律;古 代中国对内暴力,对外和平)、人格分裂的官场道德(阳儒阴法、口是心非、言行背道而驰:口头上仁义道德,实际上阴谋诡计)、重农轻商、小农意识、专制主 义、意识形态独尊、草民牧民思想,以及非程序政治、谎言政治和暴力政治:政治斗争不讲规则,不择手段,暗箱操作等等,都是我们要反省、剔除的政治、文化垃 圾。 (二)当代社会转型期的文明。当代中国正陷入深刻的文明危机与道德堕落之中。 西方国家有基督教信仰和宪政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所以其文明不断发展,道德不断提升。印度有印度教作为国家向市场经济转型时的精神支撑,所以,社会道德没有滑坡。而中国是个非宗教的国度,儒家等传统思想又被摧毁,以什么来维系大转折时代的人心呢? 一波接一波的道德纯洁运动、学习运动不但不能扭转中国的道德滑落,反而会加速道德的崩溃,为什么?因为它强化了官员的作假心态和人民对官员“做秀”的认识。 没有官德,就没有公德。中国社会的公德危机主要是落后体制和没有从宪政制度上建立现代中华文明造成的。 (三)“现代中华文明”是现代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与中华优秀传统、宪政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结合,它一要吸收现代文明智慧,二要弘扬优秀的中华文化传统,三要融入社会主义的公平共富思想,四要将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熔铸新的中华民族之魂。 总而言之,“现代中华文明”就是奉行宪政、民本、人道、共富、和谐、统一价值观的新中华文明。它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和谐和平、人本人道等理念,吸纳现代文明的民主、法治、科学、人权等要素,融汇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共富、扶弱等优点,创造新的“高贵中华、文明中国”。 “现 代中华文明”和“高贵中华、文明中国”就是要抛弃封闭、愚昧、人治、官本位的传统,摈弃谎言、阴谋和暴力的政治,服从规则、程序、透明和监督,完善宪政民 主,保护人权产权,发展民有经济和公平市场经济,推行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以人为本,扶助弱势群体,弘扬诚信、大爱的精神,完善制度,恪行法治,提升官 德,培育公德,使中华民族高贵起来,使古老中国文明起来。 “现代中华文明”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宪政社会主义的“现代中国制度”。所谓“现代中国制度”就是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尊重世界普适价值规范的现代国家制度。 “现代中华文明”的社会状态是,不仅经济繁荣、物质发达,而且政治文明、社会公平、文化多元,是几千年未有的真正的现代盛世。 三、宪政社会主义是现代中华文明的核心 中国应当致力于建设宪政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现代法律制度、现代经济制度、现代社会制度、现代文化制度等,而这恰恰也是现代中华文明的核心。 宪政社会主义的现代国家制度----保证宪法的绝对权威和中央的足够权威,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统一;国家成为社会各阶层利益和联邦主体各地区利益的平衡者,实行社会主义联邦制和地方自治制度;职权法律化,政治规范化;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分权,确保立法、司法、行政、监察、审计、媒体等的独立性。 宪政社会主义的现代政治制度----上 层由人民授权,实行协商民主制度,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建成下院、上院式的权力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精简化、责任化、专职化、专业化;下层实 行自治制度和选举制度,废除官员只对上负责的郡县官僚制;保证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公民权利,保护不同意见的少数人的权利;以程序化的方式和平过渡权力, 实行非暴力政治。 宪政社会主义的现代法律制度----宪法至上,违宪审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别是政府和官员首先要守法;取消地方政法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维护司法独立;实行无罪推定,不得逼供,公民非经法律程序不得被逮捕、被剥夺财产;严惩执法者主体违法,程序违法。 宪政社会主义的现代经济制度----实行民有制、共有制、人文经济、公平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金融制度、现代财税制度(财政受人民代表大会的制约和监督)、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现代政府治理制度。 宪政社会主义的现代社会制度----废除身份歧视,缩小贫富差距,建立现代防腐败制度和现代反腐败制度,形成民主、法治、公平、高效、文明、开放的现代城市制度、现代社区制度、现代农村制度、现代农民制度等,鼓励协会、商会、工会、农会、自治组织的发展,形成自由、宽容的民间社会。 宪政社会主义的现代文化制度----宣传传统文化的精髓,保护古典文明;吸收现代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创立现代新闻制度、现代教育制度、现代科研制度等;确立宪政价值观、多元文化观、现代道德观、社会主义公平观,建设创新型国家。 建立宪政社会主义和现代中华文明,其目标是建设宪政民主、和谐统一、人道人本、均富共富的“社会主义新国家”。 建 立宪政社会主义和现代中华文明具有重大的意义。当代中国经济上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倘若能够进一步在社会改造、国家重构、文明塑造方面有所建树,那么,社会 危象和道德危机就能够得以化解,中华民族的复兴伟业和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目标就能够实现。通过建设宪政社会主义和现代中华文明,将促进当代中国的政 治和解、文化传承、利益共享、阶层共赢、社会稳定和两岸统一,有助于建立透明政治、规则政治、诚信政治和非暴力政治;它将维护政府的合法性,纠正市场经济 的偏差,提升公民的文明素养,缓解社会的矛盾冲突,增进人民的根本福祉。 毫无疑问,宪政、公平、和谐、统一、社会主义,以及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时代创新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正是胡锦涛总书记一代人的理想。 注:本文的“宪政社会主义”、“现代中华文明”、“高贵中华、文明中国”、“公平市场经济”、“人文经济”、“社会主义新国家”、“四民主义”、“现代农村制度”、“现代反腐败制度”等均系作者的特别用语,其涵义还可参照作者的相关文章。 (胡星斗,13661243362,E-mail:huxingdou@huxingdou.com.cn。胡星斗中国问题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干部制度改革的新发展 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教授、博导 许耀桐 2006年8月23日 在我国当下的政治领域中,一些官员贪污受贿、买官卖官、作风专横、生活糜烂、弄虚作假、热衷政绩工程……,令舆情哗然,民意愤懑,其危害之大,已严重伤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形象。凡此种种腐败现象,究其根源就在于干部管理没有做好,干部制度还不够系统全面、健全有力。 众 所周知,干部制度是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干部制度改革向来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它成为当初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最近,中国共产党出台的《党政 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三个法规文件,针对着干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漏和不足,提 出了强有力的、创新性的政策措施,表明了我们党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干部制度的途径,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新的干部管理文件无 愧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1.彻底终结干部职务终身制。 干 部职务终身制,是原有社会主义模式的一个痼疾。改革开放后,邓小平着眼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提出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党章阐明,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1982年2月通过的《宪法》规定, 各种国家最高职务的每届任期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然而,干部职务终身制并没有就此被废止。这是因为党章只说明了党的各级职务不是终身的,却没有 给出具体的任期限制,从法理上说党的领导人仍然可以长期任职。虽然规定了各种国家最高职务只能干满两届,但是由于没有年数合计的限定,设想一个50多岁的 中央干部,先在政府的系统上干上10年,两届满后转向人大、然后再转向政协,这样转了一圈就干上30年,还是等同于终身。 有 鉴于此,《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文指出,今后从县级直到中央的党、政、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正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 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担任同一职务;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这就是说,同一个职务最多只能干10年,同一层级职 务最多干15年,不能无休止的干下去。因此,《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以其明确的任期年限规定,最终彻底地废除了干部职务终身制,保证了党政领导 干部职务包括党的最高职务在内的更迭轮替制度化、有序化。 2.强力打造领导班子的稳定。 长 期以来,虽然党章、宪法规定了我国党、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干部每届任期为5年,但由于没有严格执行任期的相关条文规定,以至于在个别地 方,出现了地(市)级的市委书记10年中换了7任,县(市)级的县委书记5年中换了3任,每届任期实际平均只有一年半左右。据有的人大代表反映,现在我国 的基层、中层,领导干部没有干完一届任期就走的,占了百分之七、八十,可见成了一种普遍现象。领导干部频繁调动,不利于领导班子的稳定,其弊端显而易见: 一是诱发浮躁情绪,在一个职位上没干多久,就千方百计地思量着如何升迁,置正事于不顾;二是助长大搞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为了快点升迁,只有快出政绩,这 必然导致蛮干胡干,留下烂摊子给后任;三是扰乱了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一任领导往往有自己一套的施政方略,换了一茬领导,就要换过一套思路谋划,重新折腾 一番,多次的换,等于多次的折腾,最终苦的还是老百姓。 这几年,解决 领导干部任期不足的呼声十分强烈。现在,《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干满任期作出了强力约束:其一,除非因退休、因健康、因不称职、因辞 职解职、因处分处罚或被罢免、因特殊需要调整等6种情况外,必须任满一个任期;其二,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确实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只能一 次;其三,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也要计算任职年限。这些规定,使官场“走马灯”、“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 场”的景象不再成为可能。 3.加强领导干部的交流和历练。 领 导干部在任期内频繁调动不好,但是,让一个领导干部在开始工作至退休的几十年生涯里,一直呆在某一地方、某一部门,使他囿于狭小的范围中,显然也不好。一 方面,它使干部见不多、识不广,无法经受更多的历练,不利于干部的成长和发展;另一方面,也易于使干部搞小圈子,以人划线,彼此间分亲疏远近,甚至拉帮结 派,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尤其是一些关键的部门岗位,如干部人事管理、政纪检查执法、项目审计审批和资金运作管理等,在这样的职位上时间呆长了容易发生 违法违纪的现象。为此,必须认真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的交流。 在我们党干 部管理的历史上,从20世纪30年代的民主革命战争时期起,就已经制定了关于开展干部调配交流的条例。但是,和以往相比,这一次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 工作规定》具有许多创新的特点:第一,干部交流的对象十分广泛,从县级干部开始,直到地级、省级和中央,纵跨四个层级;列入交流的既有正职干部,也包含副 职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交流的重点既有党委、政府、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正职领导及其他领导成员,也有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正职领导及其他领 导成员。第二,干部交流的时间十分明确,列入交流对象的各类、各级领导干部,同一和同一层次职务任10年的一定要交流。第三,干部交流的范围十分普遍,有 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交流,也有地方与地方之间的交流;有各党政机关之间的交流,也有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第四,干部交流的纪律十分严格,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第五,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激励机制,鼓励干部到边远地区、复杂环境、重点建设工程和基层经受锻炼,建 功立业。 4.杜绝在亲缘环境中“当官”的陋习。 在 我国的传统习惯上,老百姓喜欢把本地的党政领导干部称之为自己的“父母官”,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也沾沾自喜,以“父母官”的身份说话、办事。其实,这是封建 主义的思想观念,把国家治理同家庭伦理混为一谈。从政治理论上说,共产党的干部绝不应该把国家的公民、人民变成自己的子民、臣民;从人事管理上说,更要避 免把我们的干部放在充满亲缘关系、熟人社会的环境中“当官”。中国人历来重亲情、讲人情,如果干部任职的地方是自己的老家,任职的部门里有自己的亲属,甚 至在领导班子和上下级中出现“父子兵”、“夫妻店”、“兄弟档”的情况,又怎能摆脱亲情、人情的包围。 杜 绝在亲缘的社会环境中“当官”的陋习,必须靠法规制度保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就是这样一个法规制度。它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首先,有夫妻 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 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其次,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 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再次,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 长地担任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以及 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以上三种情况,不仅组织上要查清楚给予严格规避,本人也有责任及时报告主动加以回避。 常言道,治国必先治吏。中央三个干部管理文件的公布发表,是我们党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持续改革的显著成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逐步发展的可喜成就,标志着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巨大进展。这些干部法规文件的贯彻实行,必将产生多方面的、深远的政治影响。 [编者按:浦 兴祖教授在这里提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人民代表大会民主,也就是议院或议会民主,说得很对,但人大民主需要一定的条件,即代表性和机构设置问题,人 大代表来自何处?如何产生?谁能当人大代表?特别是人大的两院制是否要建立?上院和下院是否要划分清楚?谁来当议员?另外,要搞议会制就必须搞多党制,使 议员能真正代表社会群体。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恐怕议会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甚至有可能成为党委会领导下的会议。正是因为人大民主难度最大,所以我国的政 治改革才转向了草根民主和党内民主。谈这点意见,也供大家参考。] 人大民主应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 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浦兴祖 2006年8月18日 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中,出现了“村(居)民自治重点论”、“党内民主重点论”等不同主张,这些认识反映了民主政治建设的不同侧面,但有偏颇。民主发展的重点应该是人大民主。 本文回答了以下几个热点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议会)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 ●人们通常不以党内民主或社会民主作为主要依据,去衡量民主程度的高低, ●不能以党内民主取代人大民主的重点地位, ●草根民主虽然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但也不宜作为整个中国民主政治的重点, 继续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当取何种发展路径?这已成为近来理论界所关注的一个热点。其中,主要涉及到以什么为整个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突破口的问题。 当今中国的民主政治,在笔者看来,主要可以归纳为三大民主:一是由人大制度展开的、事关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大民主”;二是执政党的“党内民主”;三是以 政协、多党合作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等为主要内容的、非行使国家权力的“社会民主”。人大民主和社会民主也可合称为“人民民主”。三大民主分属于国家、执政 党、社会三个不同的层面,无不具有重要价值。 三者中何者为重点?在什么意义上称其为重点?不少学者提出以党内民主 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也有学者主张以村(居)民自治为发展重点。我则倾向于以人大民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的重点。但这里说的重点只是相对意义上 的。实际上,三大民主互有区别,无法相互替代;又紧密相关,难以截然分割。因此,从总体上讲,我又主张三大民主同时推进、互相促进,以构成整个中国民主政 治的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宜过于厚此薄彼,过分强调轻重先后。在此前提下,适度突出重点,以重点带动全面,则是可取之道。 ■人们通常不以党内民主或社会民主作为主要依据,去衡量民主程度的高低 从理论上讲,“民主”或“民主政治”,首要的是指国家权力意义上的“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权力”。在最早使用“民主”概念的古希腊,直至现代,将 “民主”或“民主政治”的基本属性归结为“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依然是具有普遍代表性的观点。正因为如此,在世界范围内,人们衡量一个国家的民 主程度,总是先关注其国家权力,例如,国家权力的执掌者是否经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权力的结构是否符合民主原则?国家权力的运作是否遵循民主程序?国家权力 的过程是否受到民主监控?等等。总之,有关国家权力的民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集中表现、典型形态、首要标志。很难想象,人们会以党内民主 或社会民主作为主要依据,去衡量一个国家民主程度的高低。 如若可以认定民主政治首先是有关国家权力的民主,那么, 在当今中国的三大民主中,唯有人大民主才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是典型的有关国家权力的民主,是首要的民主。其实,人大制度被视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 原因也在于它是中国人民通过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民主)政治制度,是最重要的民主政治制度。我们将“首要的民主”,将“最重要的民主政治制度”作为中国民 主政治的重点,应该说是抓住了主要矛盾,在理论上是站得住的。 ■人大民主已经开始发挥一些实质性功能,将其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有基础的 从现实看,转型与发展中的当今中国,各种利益诉求,需要经过整合,上升为公共政策;大量异常复杂的新问题、新难题,需要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实施,予以 应对。由于人大是中国唯一经过普选获得人民权力委托的民意机关、立法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因此,人大在反映民意、整合民意方面发挥着特有的功能。同时,事 关全国性或地区性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唯有经人大行使立法权、决定权,才可作出具有国家意志性质的决策。尽管执政党在重大公共政策的 制定过程中发挥着实质性作用,然而,从决策程序看,执政党各级组织所提出的重要决策主张,都得通过适当途径,提请人大,经人大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成 为国家意志,方能由政府等机关予以推行。人大所发挥的这种“最后产出”的“程序性功能”,在致力于发展民主政治的当今中国,显然至关重要。何况,人大在代 表民意,创制、调整或完善重大决策方面也已经开始发挥一些实质性功能。当然,还远不够,亟需加强。 转型与发展中的 当今中国,权力监控是一大薄弱环节,已引起举国上下的高度关注。按宪法规定与制度设计,人大是代表人民监督政府等的权力的最高权威性机关。现实急切地呼唤 着人大监督。人大在监督方面也确实有了一些新的进展。例如,近年来全国人大对审计的监督力度增强,一些地方人大依法行使否决权、质询权、罢免权、特别问题 调查权等,开始比较认真地监督“一府两院”,取得了一些实效,也产生了不小的社会影响。但是,人大监督仍多有不足,亟待加强。 现实表明,人大民主已经发挥了一些功效,积累了不少经验,将其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有基础的。同时,为了让人大民主更好地 回应现实向它发出的急切呼唤,真正成为事实上的“首要民主”、“最重要的民主”,将其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也是必要的、恰当的。 ■不能认为,强调党内民主,就意味着要以党内民主取代人大民主的重点地位 关于“党内民主重点论”,它有两条主要依据:“党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领导者”以及“党内民主可以带动人民民主”。应该说,这两点本身完全正确。问题是,我 们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每每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总是将“坚持与完善人大制度”放在首位。首位通常就是重点。党必将会更加重视对作为中国民 主政治重点的人大民主的领导。当然,党也很早就提出党内民主的问题,特别在十六大报告中更是给以充分论述。这表明:党已经越来越意识到,在发展人大民主这 一“首要民主”之同时,也必须发展好党内民主。如若领导者自身的民主不跟进,就难以更有力更有效地领导好发展好人大民主这一“首要民主”。但不能因此理解 为,领导者强调自身的党内民主,就意味着要以党内民主取代人大民主的重点地位。因为无论如何,唯有人大民主才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民主,是中国首要的民主。首 要的民主理所当然是我们发展整个民主政治的重点所在。 至于“党内民主可以带动人民民主”,也未必就意味着党内民主 应该作为重点,未必就意味着在重点保证党内民主发展的同时去带动人民民主(含人大民主)。我们完全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党内民主因为属于领导者自身的民主, 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其虽非重点,但也完全可以带动(推进、促进)人民民主。同时,也应当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在制度建设与实际运行的某 些方面,党所领导的人大民主已经走在了党内民主的前头(这也许就是近年来强调党内民主的一个原因)。可见,作为重点发展的人大民主也可以带动(推进、促 进)党内民主,尽管人大民主自身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果要从“谁带动谁”的角度来确定民主政治的重点,那么,或许三大民主都可以成为重点,因为从一定意义 讲,它们之间都可以互相带动、互相促进。然而,都成为重点,也就没有重点了。因此,“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一点很难作为“党内民主重点论”的依据。 ■草根民主虽然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但也不宜作为整个中国民主政治的重点 关于“村(居)民自治重点论”,其主要依据是:村(居)民自治作为草根民主,是整个民主政治的基础。关于基础的定位自然是正确的。笔者也认为,既然民主 政治是人民的权力,是人民当家作主,那么,没有广大人民的参与、关心与支持,民主就无从谈起。村(居)民自治作为草根民主,其最可贵的价值就在于广大人民 群众通过这一民主“培训班”,在民主实践中可以日益增强参与、关心与支持民主政治的意识、习惯与才能。这就为整个民主政治(包括人大民主在内)提供了坚实 的基础。问题是,草根民主这个基础(连同社会民主的其他形态)本身,毕竟不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民主。在这一意义上,它们毕竟不是中国“首要的民主”、“最重 要的民主”。从而不宜作为整个中国民主政治的重点。 草根民主的发展必然会自下而上影响(带动、推进、促进)人大民 主。但这同样不能作为它是重点的依据。何况,作为重点发展的人大民主也可以影响(带动、推进、促进)草根民主的发展。比如,高层人大为村(居)民自治立 法,乡镇人大保障这些法律(法规)的落实,并可监督与促使乡镇政府正确指导、支持,而不是错误地干预草根民主。 因 此,我不赞成将党内民主或村(居)民自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的重点,而倾向于以人大民主为重点。但这是以强调三大民主同推进为前提的。所谓重点,或曰 适度突出重点,只是意味着在发展的力度与速度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先。三大民主中的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也都应当努力推进。总之,继续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可取“人大民主为重点,三大民主同推进”的路径。 (来源:北京日报 来源日期:2006-8-14 本站发布时间:2006-8-14 ) 从中央党校政改报告看中国政治改革的前景 陈国栋 guodongchen@vip.sina.com 日前,由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执笔的政改报告《从经济发展角度思考和设计政治体制改革》,为配合有关高层最近屡屡提及的政治体制改革,在尘封两年后通过人民网、光明网发布( http://guancha.gmw.cn/show.aspx?id=9498 ),引起了媒体及其观察人士对我国政治改革的诸多猜测。 虽然该报告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课题中的一个子课题来进行(南方周末,6月29日:http://www.southcn.com/weekend/top/200606290020.htm )、其出发点在于如何建设一个与未来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政治体制,但由中央党校成立课题组进行政改研究、而且还将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这在党85年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尤其是报告中的诸多具体观点,更是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解读。 第一、该报告提出了“30年,甚至更长时间”这样一个“由目前较为集中的政治体制转变为较为分散的政治体制的过渡期”。 该 报告在第一部分论述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原则及其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搭配时,论述了四种可能的经济与政治搭配模式:1、经济集中与政治集中,如前苏联、改革 前的中国;2、经济分散与政治分散,如现在的欧美诸国;3、经济分散与政治集中,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威权政治,如台湾、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通过这种模 式,成功实现了政治的民主化转型;4、经济分散、政治集中,目前尚不存在,因为经济决定政治。 通过对四种模式的比较并且在分析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后,报告指出“就中国来看,抛开意识形态不讲,我们在一个三十年左右,甚至更长一点时间中,可能还是要实行适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与较为分散的经济体制搭配的模式。” 换 句话说,报告对“30年,甚至更长时间”以后中国推行较为分散、自由的政治体制充满期待,正如报告结尾所说的一样,在“30年,甚至更长时间”以后,“在 一个国家实力较强、人民较为富裕的基础上,让我们的后代们去按照他们的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需要,依靠他们的政治智慧,去选择他们更加满意的社会主义政治体 制。” 这一“3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准备期,与目前多数观察家的看法较为吻合,也与我国社会的发展进程具有高度的相 关性。目前,我国的经济改革已经取得巨大成就,正处于社会改革的关键时期,如地区差距、阶层差距,已经不仅仅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可以解决了,它更需要社会制 度层面的突破;此外,社会保障制度、教育、住房改革及其配套的相关制度建设,将是这未来20到30年内社会制度建设的关键时期。如果我国在这一时期能够完 成这一系列的社会制度建设,那么在经济和社会基础上推进较为自由和分散的政治改革,取代目前较为集中(权)的政治形态,自然就水到渠成。 第二、该报告指出了未来我国推行较为自由的政治体制的三种可能方式:1、壮大其他现有的党派;2、允许成立新的政党;3、分解目前的中国共产党。(见报告第二部分第二小节“集中政治体制模式的结构框架”) 不 管这种改革将会在“30年”、还是在“更长的时间”成为现实,报告能够提出而且公开发表,体现了目前中央高层的政治容忍度已经今非昔比(遗憾的是,《南方 周末》在就这一报告采访周天勇教授的文章中,在文末的报告摘要部分,不仅有意略去了“分解目前的中国共产党”这种可能,而且还画蛇添足地加一句“都是行不 通的”,完全曲解了报告本意。当然,考虑到南方周末的影响力,因此作为媒体需要规避相应的政治风险)。 就这三种可能性 来说,壮大现有的其他政党,是一个比较稳妥的方法。由于现有的民主党派都已经具有自己的政治纲领、组织机构以及一定数量的政党成员,因此将其转型为一个竞 争性政党更容易些,只要剔出其纲领中不适合于竞争的条款、增加政党政治的运作规则即可。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政治改革带来的大幅波动,通过宪法相关条款的 修改、政党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定,来控制民主党派的成长速度和程度,直至将其培养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政治学意义上的政党。 “分解目前的中国共产党”可以有主动和被动两种方式。由于共产党正处于执政地位,所以被动的分解将会带来政治权力的失控,而党内不同政治派别在失控状态下对政治权力的追逐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国家的混乱,甚至比目前的台湾都还要乱。 主 动的分解将是最好的选项,可以逐步推进政治改革,同时避免政治乱局。有教授曾指出,三个代表实际上就是为未来的多党政治进行的政治准备,是未来多党政治的 理论基础。三个代表理论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根据目前的政治含义,所谓人民,就是除了敌对分子以外的所有中国公民。那 么,中国共产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会以全民党的形式进行执政。全民政党,实际上包含了一个国家中最主流的几个利益集团,因此分解后每一个集团组建自己的 政党即可完成我们所追求的竞争性政党政治。 成立新的政党,这是最有可能甚至无法回避的方式。既然允许现有民主党派发展 壮大参与政治竞争,共产党也可以分解为几个不同的政党,那么既不属于民主党派也不属于共产党的人士,当然会组建政党。而且,这种党外组党行为,将会以外部 力量的形态,推动政治改革的快速发展。台湾政治转型的相对快速而且较为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党外力量的不息抗争。因为指望一个执政党主动推行多党政治, 需要满足太多的内外条件。 当然,报告也承认,这三种方式“成本高、风险大”。由于上述经济发展的地区与阶层差异,由于目前各种社会制度的欠缺,大规模的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将会带来极高的政治风险与社会成本,甚至国家与社会的分裂。 笔者看来,政治体制改革的“30年”准备期和未来政党政治格局的“三种可能选择”,是该报告最大的看点,也为中国的政治改革提供了新的希望,即使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一份书面的研究报告就能带来实质性的变化。 作者简介:陈国栋,独立评论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主要研究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供职于传媒单位,负责时政类新闻的采写和编辑。联系方式:guodongchen@vip.sina.com。 对中国政治改革思路的思考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秦世勇 2006年8月10日 a_mman@163.com 中国政治改革的目标是平稳过渡。 苏联解体和苏共垮台的根本原因是苏共大面积的腐败,国内存在着不同利益的两大集团,它们之间相互排斥,在这一时刻,戈尔巴乔夫偏偏选择了较为激进的西方式民主政治改革,从而最终导致了苏共败亡和国家解体。 中国也面临着这种风险,只不过内部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更激烈,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进行大范围的民主改革,一部分人的权利必将受到严重威胁,尖锐对立 的利益集团会很快形成。那时如果国家不能及时找到一个有效的政治框架将各利益集团之间的的剧烈冲突整合起来,那么国家会因为失去共和的基础而陷入混乱。 最近经济学家的整体“背叛”与3月4日的西山会议秘密进行就是对此危机前景发出的严正警示。这些都说明中央的政治改革试验低估了这部分人将丧失基本利益的 危险性,而这些人显然已经嗅到了这种威胁的味道,因此中央正在进行的民主试验必须考虑在新政治框架中给与他们更有效的保护。 引进西方民主体制可能出现的弊端 世界上没有万能的政治制度,民主政体也是一样。虽然这一制度是至今为止最先进的而且中国政治的全面民主化是必然趋势,但在实施过程中很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弊端。这种弊端恰恰是苏联亡党亡国的关键所在,这一因素仍然在困扰和威胁着我们。 当 前的中国还不具备全面引进西方政治制度的历史条件,如果我们想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西方民主政治,便要时时警惕避免国家在矛盾冲突中被其肢解。我们必须更为全 面的理解民主政治的含义,并在这一认识基础上更加有效地控制其弊端所带来的危害,否则一些西方的不合时宜的政治概念会将国家引入政治灾难。 民主政治的实质是权力原子化的多数统治,即每一个公民都具有完全的平等的政治权力,得到多数人支持的动议形成法律条例管理国家事务。其较集权体制的优点是 人人都有机会使自己的意志体现在国家的日常管理之中,这便可以有效地防止少数统治者对大众的独裁和剥削从而保护个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确保社会总体上的公 平。 然而民主政治也含有其自身无法完全克服的缺陷,那就是民主政治中会出现“多数人的暴政”,既相对多数的公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对相对少数公民施加政治迫害的现 象。这一弊端在一个成熟的民主化国家里产生的危害不具有决定性影响,但是如果这种弊端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与充分的防范,那么其危害对于一个处在向民主过渡 的特殊时期的国家来说将是决定性的甚至是致命的。 中国当前权力阶层的状态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此一弊端对于我国实现政治的全面民主化的严重阻碍和找到克服它的办法,我们要先分析一下中国当前的各阶层状态和腐败现象的性质。 首先是决定中国全面民主化进程中的保守力量——权贵阶层(即所谓的右派势力),他们所拥有的权力地位和与之相当的物质财富整体上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 是基本权利,即每个公民通过合法劳动所应享有的基本的公民权力和物质所得,这一部分可简称为“权利1”;第二部分是由于贵权阶层对社会做出的高于普通公民 的突出贡献而应该得到的权力与物质财富,简称为“权利2”,这两个部分可统称为“应得权利”;第三部分是贵权阶层为了在既有的政治体制下保护其“权利2” 而“必须”占有的“非宪法允许的”潜在权力与物质财富,简称为“权利3”,也就是“职权滥用”和“灰色收入”,这一部分也可叫做“非应得权利”。 由于中国的政权形式落后于生产力水平,所以中国现行的分配制度并不能有力地保证贵权阶层拥有他们应得的权利2。虽然中央提出过高薪养廉的政策,其目的当然 是为了赋予贵权阶层权力2而促其主动放弃权利3 ,但是由于高薪并不能触及到滞后的政权形式,那么它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官员们所处的如逆水行舟般的“生态环境”(理论上人是应该通过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 的而不是相反),这样也就不可能保证在他们放弃权利3的同时其权利2不被剥夺,因此这种高新的结果只能是肉包子打狗。而贵权阶层为了在现实的权利链条中存 活下去就必须通过“不法”手段得到权利3。 如果中央将反腐败扩大化、持久化,将腐败当作中国各种矛盾中的主要矛盾来处理,单纯为了反腐败而反腐败,那么权贵阶层一旦意识到其全体的权利1、2、3的 必然失去,那么他们定会联合起来奋起反抗。随着反腐败的不断深入,贵权阶层的这种反抗情绪会不断升级,现在各地出现的不断加重而不是减少的地方主义就已经 说明了中央的现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一旦这种反抗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而突然爆发并突破中央的压制与其分庭抗礼,那么中央的权威会受到严重削弱。所以在没 有找到那条“光明的民主之路”之前,反腐败必须要限制在贵权阶层可以忍受的范围内,而真正重要的是中央需要加快向民主开进的步伐。 中国要警惕权力的地方化和黑社会化 现 在中央全力支持下的各种民主试验,虽然取得了貌似的成功,但几乎所有的民主化试验都遇到了同样尖锐的问题——权力的地方化、黑社会化。这预示着这些成功仅 是表面的、不真实的是无法推广的,因为这些试验的成功几乎是完全借助中央的权威施加于试验地区自然权力结构上的高压才实现的。当然,政治改革中必定会出现 既得利益集团的反抗,但不应该是如此强烈的系统性的抵制。显然各种权力地方化、黑社会化是由于民主将会使地方贵权们的合理权利非法化,造成他们只能依靠自 身的力量阻挡这种“民主化”的进程,因为不阻挡必死(他们很清楚自己曾经对百姓们做过什么),而阻挡还有一丝希望,目的当然是不希望失去得到的一切。 如 果这些民主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那么这些伴随着民主的“黑势力”便会大得足以与中央对抗,那时这种民主化可能会导致全局性混乱。即便中央用“正义”的力 量压住了他们,这种势力也绝不会善罢甘休,他们必然会潜入地下变成广泛的黑社会组织,因为他们具有足够的力量。因此民主应该给他们一条地面上的出路,使他 们的权利1、2合法化,而不只是看着大众在他们后面喊杀。 社会其他阶层的状况 此阶级的成员本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利2,但由于贵权阶级的权力3的存在而遭到严重侵害。此阶级的人们对社会是不满意的,但是毕竟他们还拥有权利1,因此他们不会成为反对贵权阶层的中坚力量,但是由于其利益与权贵阶层不一致,因此他们亦会成为反对派的重要力量。 最后是无产阶级,即那些受到压迫的工人、低薪职员、农民工与无职业者(失业者)。由于贵权阶层权利3的存在,其权利1受到严重的侵害,这使得他们的始终处 于水深火热之中,生存时刻受到威胁,如果国家的经济条件继续恶化下去,这一阶层的人们将为了生存紧密地团结起来,成为反对贵权阶层的中坚力量。以上是中国 各阶级的大致状态。 由于权利3的存在并且比重在不断增加,无产、中产阶层与贵权阶层之间出现了强大的排斥力。虽然这在根本上是由落后于生产力的政权形式造成的,与个人或某个 组织的贪婪无必然联系,但是“个体化”的公民能够理性地认识到这一点的必定是少数,因为贵权阶层(无论他们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毕竟是腐败的唯一受益者,所 以绝大多数人必然要将腐败这一百姓苦难的“根源”归因于腐败者个人的贪婪和某个组织的腐朽。 在这种强大的斥力存在的情况下,假设我们现在就引进西方的全民公决与多党制,那么由于党在人数上的绝对少数,在对于腐败性质当前的认知程度下,人民极有可 能会滥用手中的权力完成对整个党组织的封杀,使大多数党员瞬间失去所有权利(典型的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这样人民手中的选票将变成屠刀,而这种所谓的 民主对于贵权阶层来说无疑是一台政治“绞肉机”,实现“民主”的那一刻两个对立阶层的关系便会完全颠倒过来,变成人民为刀俎,贵权为鱼肉。那时必然会出现 “民逼官反,官不得不反”的内乱局面。而这正是苏联解体前莫斯科内苏共的悲惨遭遇,其他仍然由苏共掌握政权的苏联各共和国因畏于“人民的迫害”而疯狂逃离 苏联,宣布主权独立。显然,叶利钦被美国人利用了。 打造民主政治的“缓冲带” 鉴于中国的现实情况与苏联的历史教训,我们如果要实现和平演变(不是被和平演变),中国共产党若想通过民主向人民放权的同时不被人民“淘汰出局”,那就必 须带领人民走过一条民主集中与全面民主之间的政治“缓冲带”。如果中国的政治改革缺少了这个阶段,那么等待两个集团的只有战争和分裂。如果说一百多年前人 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政治前景而需要通过战争方式探索那条民主之路的话,那么今天在西方社会已然在前面走出了一条民主之路和拥有苏联的前车之鉴的情况下,我们 却因为不能和平地向民主过渡,而还要通过内战爬向民主,那么这对国家是损失惨重的。 本人以为这条缓冲带必须包括四个方面内容。首先,这一政治构架必须要在国家由于经济或其它原因发生政治危机之前及时地走出试验阶段并在有效范围内正式启 用。第二,这种政体形式必须能够基本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若干关键性问题。第三,可以利用这种政体形式将贵权阶层占有的权利3通过和平的政治手段归还 人民。第四,在归还权利3的同时必须保证贵权阶层的权利1、2不受实质性的损害。这四点如果缺少任何一项,我们的政治改革都将走向失败,后果会很严重。 为了满足以上四个改革条件,我个人认为中国的立法机构应采取(可以试验)各级人大的两院制(具体参看:http: //column.bokee.com/150787.html),同时国家主席掌有人大立法的“第三方权力”,即当人大进入“立法停滞”时期,主席具有 受分院限制的裁定权(其他各级人大亦如此)。 人大的两院制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固定议席,其中专设一个具有刚性的能够充分代表和保护党员(包括高干和巨富)权利的立法分院——党议院,其应占有人大半 数议席,同时为了使人民拥有实际效力的监督权与决策权,须在各级人大专设一个完全代表和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的立法分院——民议院,并占有另一半议席。只有这 样双方才可能在政治权力对等的条件下商讨关于分配制度改革(确定权利3的比率及回收方式)等一系列决定改革命运的实质性问题。有了这个基础,贵权阶层才可 以在基本权利不受实质性损害的前提下与弱势群体在日后的经济活动中进行广泛的规范化的政治交易。 另一方面,人民将在此政治体制内得到此一阶段的最大话语权,从而使自身的权利1与权利2得到有效的保护。另外重要的是此政体形式可以避免那些文化水平相对 较低的地区的人们乱用手中的权力迫害那些准备在新的权力结构下改变自身的权贵们。这样两个集团在此政体内便具有了诉求各自基本利益的“合法”途径,这样才 最有可能在不打乱财富和权力秩序(这会造成社会秩序的彻底崩溃)的前提下将贫富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范围内。这样国家就有了一个基本的、清晰 的、具有改进空间的政治基础。 (注:本文被本网编辑过,原文见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93976 ,) 超越改革体制,走向立宪政治 秋风 2006年8月 qiufeng@sinoliberal.com 改革已经陷入危机。实际上,早在2002年6月号的《二十一世纪》网络版上,吴国光就从八个层面进行分析,明确提出,"中国改革的资源已经耗尽,其支撑力量已经分化,其动力已经衰竭。因此,可以说改革已经结束了。"大约在此前后,赵晖也提出了同样的论断。 与此相关,包括杨鹏内的一些学者在这前后也提出,中国社会将从经济学家的时代,走向法学家的时代。笔者本人也从对经济学的关注,转向对宪政问题的关注,在2003年年底的《中国新闻周刊》年终专稿中,与范亚峰、王怡、陈永苗等同仁提出了"公民维权运动"的概念。 不 过,一直到2004、2005年,主流媒体才开始对改革予以全面的怀疑与反思。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被指责为,在某些领域被迫停顿。教育、医疗体制改 革则被宣称已经失败。在这种背景下,以刘国光为首的某些学者开始否定改革。《物权法》的修订也因为某些人士的反对而暂停。 看 到这种情形,体制内改革派陷入焦虑之中。这种改革派主要由政法系和财经系组成。在围绕改革的争论中,张维迎、张春霖、李稻葵、樊刚等学者纷纷表明态度,要 求坚持改革。西山会议则集中表现了这种焦虑。但是,这些学者更多地只是表明自己对改革的信仰,抽象地要求坚持改革,但却却无法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进路。 他们也提出政府改革,增加公共品供应,甚至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诉求。但对于如何让当政者做到这一点,却没有触及。 改革派的这种焦虑及无奈,可能恰恰表明,改革范式已经陷入深重危机,到了超越改革范式的时候了。笔者的基本思路是,超越改革范式,走向人民的自我立宪。 一、改革体制与转型国家 过 去二十多年的改革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70年代末开始的第一阶段改革,大体说来,乃是一场自下而上进行的改革。因为旧体制限制甚至剥夺了个人自由, 从而使所有人陷于绝对贫困中,小岗村农民就是因为没饭吃了,所以,才要颠覆旧体制,改革的动力主要是民众的自发创造性。而执政党内的一些人士也意识到了这 个严重问题,所以,承认了民众的这些反叛性做法。当然,这在当时的意识形态约束下,也是一种进退自如的策略。因为决策者先让民众试验,在获得广泛支持后才 予以认可。 这种改革的主要方向,就是"放权让利"。从政制上,这意味着,极权主义开始松动。党国不再全面控制所有资 源,人们获得一定限度的自由和事实上的权利。这也正是80年代初中期的改革之所以能够导致"帕累托改进"的制度原因。很可能只有自由和权利的扩展或者说再 分配,才能实现"帕累托改进",而财富的再分配几乎没有这种可能性。 由此,中国进入"后极权"时代,改革成为这个时代 的一个基本主题。不过,在80年代,改革的架构还是比较均衡的。那场改革本来就是从70年代末的意识形态和政治领域开始的,而其动力同样是自下而上的。尽 管中间几度波折,意识形态争执相当激烈,但政治改革进程与经济改革基本上是配套进行的。比如,在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也提出了政企分开、党政分 开,并进行了初步的改革。如果沿着80年代的改革方向,中国很可能完成真正的宪政转型,就像苏联东欧一样,成为一个转型国家。 不 过,历史在80年代末转了一个弯。具体原因,此处不拟讨论。但此次事件意味着,改革在邓小平南巡之后尽管得以接续,但其整体架构却发生了彻底的移形换位。 最显着的变化是,政治体制改革被冻结了,改革成为单一维度的经济体制改革了。更深层次的变化则是,即便是经济体制改革,也大体上由自下而上的改革,自90 年代后期以来基本上回避了规则的变革,出现了一种越来越明显的"再国有化"趋势。也就是说,甚至连建立市场体制这样一个改革的最低承诺及财经系追求的主要 目标,在改革体制下也已经无法实现了。 这样,中国就刹住了其成为转型国家的步伐,而基于后极权主义操纵下的自上而下的 改革,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后极权主义的"改革体制"。中国、共产主义崩溃后的苏东各个国家,通常被笼统地称为"转型国家"。但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尤其是 东欧各国与中国其实存在重大区别。"转型"当然涉及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它预设了,一个社会有一个追求的基本目标,其中最重要的是致力于转向自由宪政的 基本制度框架。至于具体的政策,则甚至可以向传统的社会主义回归。 然而,在中国,尽管进行了这样那样的改革,但恰恰没有这样一个确定的转型的政治目标。因此,出现了一种奇怪的反差:中国的市场化可能比东欧还彻底,但是,它却不是一个转型国家。基于这种政治角度的考量,我们把中国90年代以来的体制称为"改革体制"。 有 助于宪政转型的改革,必须首要地致力于规则的变革,并以此为基础形成新的经济、政治、社会与精神秩序。这种改革理当带有一定的"立宪政治"的色彩,而有别 于"常规政治"。改革作为一种与革命相对应的体制变革模式,肯定不止是要解决当下的问题和危机,也不在于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相反,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形成 解决问题的新的政治参与程序与公共决策架构。中国之所以需要改革,乃是因为,旧体制的规则框架是不合理的,不可欲的,而需要代之以新规则、形成新秩序。 90年代以来形成的"改革体制",却刻意地把这种本来应当具有立宪性质的政治过程日常化。改革没有致力于规则变革,而基本上是增长导向、效率导向的。改革体制下的各项改革--不管是经济改革,还是司法改革,或者甚至某些零星的党内政治改革,均是如此。 这 种体制不同于东亚转型模式,因为,韩国、台湾等最典型的东亚国家尽管曾经是威权主义的,但是,其宪法并不否认自由宪政的价值,私人财产权的发育也是健全 的,法治的基础性框架也是比较正常的。在这些方面,大陆都存在巨大差距。一个具有极权主义传统、并且从政治上从来没有放弃极权主义理念的政制,与威权主义 是完全不同的。 这种体制也不同于前苏联的某些后极权主义体制。那种体制尽管也有专制,但同样承认形式上的自由、民主。 因 此,这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体制。这个体制在经济领域是非常灵活的,并且,因为权力不受限制的国家保持着广泛而强大的控制力,所以,只要其认定了某一政策、制 度有助于经济增长,那它就可以非常高效地实施之,而可以不计社会成本。因此,它可以创造出全球最好的投资环境来。这也正是90年代以来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 主要原因,尽管在这个国家,财产权的保护和法治远远不够健全,这一点事实上颠覆了经济学的正统教条。但信奉现代经济学的财经系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正是这 种迟钝,让他们最终声名狼藉。 二、改革体制的基本政治架构 在改革体制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仍然是极权主义。经历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外民主政治冲击之后,中国当权者对于改革形成了一种非常明确的自我意识:将改革完全局限于经济领域,经济领域的改革,也完全以增长为目标。 这 种意识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传统的政治智慧,以及正统的意识形态教条。传统的政治智慧就是管子所谓的"仓廪实而知礼节"。正统的意识形态就是唯物主义。它断 定,通过改善物质条件,就可以解决社会中的一切问题。当政者意识到,现行的统治在政治与意识形态上的正当性丧失殆尽,所以,为了权力的自我维持,需要通过 改进民众的生活水平,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从而化解民众的政治诉求。改革乃是后极权体制为了维护其统治而不得不作出的一种明智反应。尤其重要的是,保存下来 的极权主义控制体系有足够的力量排除人们对于其他价值的追求。 而为这种范围极端有限的改革提供知识协助的,则是财经 系。应当说,"财经系"--仿照范亚峰所提出的政法系概念--是改革最真诚的信仰者。他们包括现在人们所说的主流经济学家,也即信奉自由市场理念的经济学 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任务在80年代曾经参与体制改革决策。即使到了90年代,其中部分人仍然具有官方身份,并对各级财经决策者有一定影响力。还有部分人 直接进入财经决策层。在财经系中,除了相信自由市场的学者和官员外,也包括部分具有政治抱负的私人企业家。他们具有共同的知识框架、大体相同的价值和信 念。 90年代改革重新启动,财经系就与执政党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默契。财经系提供改革方案,执政党选择其种对自己有利者,利用权力予以推行。 按理说,这两者的价值是大不相同的,财经系追求的自由市场,而当权者从来没有明确宣布过这个目标,而始终对此有严重保留。财经系相信私人财产权、相信个人自由,也相信法治,这些同样是当权者所反感的。 但双方都发现对方有可利用之处。当权者试图进行一种自我维持型的改革,其主要目标是维持权力,但在政治与意识形态的正当性丧失殆尽后,只能诉诸民族主义和经济增长两个正当性之源。而要保持经济增长,就必须进行改革,财经系则可以提供改革的意识形态和具体方案。 从 财经系角度来看,同样是主动地合作。这种合作基于一个信念和一个幻觉。这个信念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命题:以私人财产权为基础的自由市场是宪政秩 序的一个构成性组成部分;同时,自由市场的形成与健全,也有助于社会之整体宪政转型。这一命题,是由西方战后非常流行的、受过经济学训练的自由主义者提出 的,比如米尔顿?弗里德曼。 应当说,这一愿景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或者倒过来说则完全正确:一个宪政秩序不可能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对于这一点,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有深入论证,他的基本结论是,一个计划经济内在地要求政府扩展其权力、并全面剥夺个人的全部自由与权利,控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基 于上述学理,财经系相信,通过市场化改革,瓦解传统的计划体制与公有经济,推进私人经济发展,明晰私人财产权,发展出民间社会,就可以实现宪政转型。因 此,财经系在与当权者合作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时候,其实是有一个隐藏了的最终目标的,他们自己相信,是在进行一场诱导性改革,至少是为宪政转型积累资源。 而 东亚多国80年代以来的成功转型,似乎为财经系的上述信念提供了一个坚实的证据。人们看到,在韩国、台湾、甚至印尼、泰国,在威权主义体制下,市场逐渐发 育,中产阶级生成并壮大,民间社会不断扩展,最终在经济腾飞之后,也很快地完成了宪政转型。这些成功案例让财经系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意志非常坚定。 也正是这种市场催生宪政的信念和东亚模式幻觉,让财经系与当权者顺畅地形成了一种关于改革的共识。 第 一,财经系认可当权者对于改革项目的选择,优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法制建设,以增强政府的执行力,所谓法制,就是刘军宁所批评过的"依 法而治",而非真正的"法律之治"。改革最多只能深入到这个层面,至于政治体制改革,则避免触及。而且,法治也被工具化,纯粹是基于经济层面的需要而提出 的,其正当性乃是基于经济效率,而非基于人们对于正义的追求。正是借助这一点,范亚峰所说的"政法系"在90年代逐渐浮现,其实它是财经系的衍生物。 第 二,与此相关联,财经系承认当权者强有力地控制社会是合理的,甚至是完全必要的。80年代后期形成的新权威主义是这种逻辑最清楚的表达。同时,在大陆财经 系中具有相当知识影响力的张五常也撰文反复论证,民主无助于经济增长,甚至以印度为例来证明,民主妨碍增长,而必要的专制反而最有益于经济增长。这一观点 被财经系普遍接受,从而为当权者的控制权提供了一种巧妙的基于经济效率的论证。有些财经系官员甚至论证,在经济没有发展之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有很大风险。 第 三,双方在容忍腐败方面甚至也形成了共识。从80年代中期开是,官员们就尝到双轨制的甜头,因而,即便是在体制内部,要具有一种进行维持市场化改革的强烈 动机,当然,通常是进行到转轨中间阶段就停滞,以便同时获得两种体制的好处。这正是90年代要素市场化进展迅速的驱动性力量。执政党意识到,要继续保持其 对社会的控制,就必须让官员们不断地获得利益。目前的统治体系毋宁是一种分赃体制。财经系则相信,腐败有利于市场化改革。对于这一点,张五常有系统阐述。 三、改革体制的哲学基础 极权主义与财经系之所以能够达成上述政策与政治共识,从而形成一种改革体制,乃是基于一种共同或者类似的哲学立场。 首先,极权主义和财经系都是现代物质主义的信徒。 杨 小凯在其《百年中国经济史》中引用诺思(North,1994),诺思和温格斯特(NorthandWeingast,1989)指出,在英国,经济发展 的最初过程是倒过来的,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决定宪政秩序,宪政秩序决定政治体制和法律体制,然后政治体制和法律体制产生一定的经济绩效。在国际政治舞台上 没有一个支配一切的政治势力的地缘政治环境里,不同国家间经济绩效的差异将产生改变意识形态和宪政规则的压力。诺思相信,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的变化比经济 结构的变化要慢得多。而在中国,更一般的,当经济发展的后来者试图赶上发达国家时,杨指出,它通常遵循着逆向的制度发展工程学。它首先试图模仿工业化模 式;接下来是经济制度,诸如私人企业的组织结构;再下来是法律体制,诸如公司法;然后是政治体制,诸如代议制民主;它也许最终采纳一些宪政规则,诸如权力 的制衡及来自发达国家的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 这种模仿进路在中国获得了普遍的支持。被誉为中国最出色的哲学家李泽厚就 曾经提出了"经济发展-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政治民主"这样一种四顺序说。他在《马克思的理论及其他》一文(http: //www.cc.org.cn/newcc/browwenzhang.php?articleid=6731)中的观察结论是,过去二十多年来的中国 整体来说,相当不错,似乎正好印证了我的"四顺序说"。经济发展是基础,是"硬道理",二十年来经济发展迅速而平稳,比好些国家原始资本积累时期的曲折和 苦难要短要少许多。经济发展推动了个人自由,......现在开始注意社会正义,重视三农问题,扶助弱势群体。总之,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搬进了西方的科 技、生产力、管理制度、生产方式,发展了现代经济,开始形成了今日中国社会的本体存在("西体",即现代化的"体"),但这是通过土地承包、乡镇企业、特 区示范、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等等(将来肯定还有一些)外国所没有的"中用"而实现的。"西体中用"把经济搞上去了,使全体人民各有不同程度的生活(食衣住 行)改善......当然,整个情况仍然严重。现在我对中国经济非常担心,一方面成绩斐然,另方面形势危险。我以为未来十年是中国或成或败的紧要关头,这 主要仍取决于经济。......按照"四顺序说",我以为只有经济发展、个人自由、社会正义发展到一定程度,一人一票的普选、多党、议会制度才可能实 行。......总之,循序渐进,在现有制度上改良,以迈出中国政改之道。 不仅是一种事实观察,也被李视为一种应然的政治判断。而且,它还获得了哲学支撑,这种哲学,在李泽厚那里是"吃饭哲学"。在极权主义者那里,是正统的经济决定论。在财经系那里,则是经济学的心灵。 真 正的自由主义从来是拒绝物质主义的,相反,它自始即带来有强烈的唯心主义色彩。它关注的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这些相对而言是抽象的秩序层面的事物,而并不 关心现实的财富。因此,从根本上说,经济学本身很可能就是对自由主义传统的一种偏离。信奉自由主义的亚当?斯密所开创的政治经济学,经过并不怎样复杂的演 化,就发展为马克思的革命理论,这也许并不是偶然的。因而,在中国,以唯物主义为正统的当权者,与信奉现代经济学逻辑的财经系之间,其心灵都基本上是物质 主义的。中国的计划经济也是一种物质主义,城市民众在与农民不平等的基础上享有部分福利,但却以失去全部政治与人身自由为前提。 这 样,执政党和财经系达成一个共识:优先进行经济改革,以实现财富之增长,并且为了做到这一点,可以牺牲政治自由和权利。到了今天,李稻葵仍然以印度为例主 张这一点,为了他们所珍惜的经济增长,中国应当暂时拒绝民主,甚至拒绝法治。可以说,物质主义信念在财经系心灵中已经根深蒂固。 基 于这种考虑,财经系努力地追求政策的去政治化,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可能引起的"争论",而使经济改革措施可以不受干扰地得到实施。而在执政党那里,执政 党则有意识地使用一种替代性战略,我们可以将其称为福利替代自由战略。这种战略也得到了财经系的默许,尽管财经系始终要人相信,他们其实始终心怀一个终极 的政治目标。恰恰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过程中要实现改革方案的非政治性。 其次,极权主义和财经系都具有现代唯理主义倾向,相信自上而下的社会工程学。 马克思主义者相信,他们已经发现了历史规律,因此,现代极权主义就是一种基于欧陆唯理主义传统而实施的最为全面的社会改造工程实验。极权主义变为改革体制,执政党推动改革的基本哲学倾向仍然是唯理主义。能够表现这一点,就是那个着名的政治词汇:"不争论"。 作 为财经系之知识和信仰来源的现代经济学,也具有强烈的唯理主义倾向。现代经济学相信,通过运用优良的政策工具,是可以实现市场均衡的。这种理性的自负让财 经系相信,通过对东亚模式的观察,他们已经发现了某种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规律,那就是通过开明专制下的市场发育,推动宪政转型。他们相信,自己设计出的 改革方案,是解决现实的经济与社会问题的最优解。 知识上的唯理主义必须导致政治上的威权主义及对大众的蔑视,他们假定,大众是愚昧的,不能正确地认识到自己的利益,而他们已经发现了增进大众福利的最佳方案,因此,可以借助于权力自上而下的强力推进他们的社会工程。他们相信,到最后,大众会明白"我们的"苦心的。 这 种唯理主义的政治后果就是改革的说技术化或者非政治化。对于执政党的"不争论"策略,财经系是完全认同的。最近,李稻葵、樊刚等人都对网络的改革反思表示 反感。他们对于争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惟恐争论会扰乱他们所制定的唯一正确的改革方案。不管是执政党和财经系都极力维护其对改革方案决策权的完全垄 断。 本来,改革既然涉及到权利的重新界定,利益的重新分配,因而,它自然首先是一个政治过程。但是,唯理主义倾向却把 这个政治过程化约为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仿佛,每一具体改革的目标是给定的,唯一需要做的就是以最有经济效率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这样,民众的参与就完全 被排斥了。 这种唯理主义总是假定:第一,从知识的角度说,改革方案的制定者是全知全能的;第二,从道德的角度说,改革方案的制定者是无私的、仁慈的。事实当然并非如此。 四、改革体制的破裂 可以说,90年代以来,由当权者推动、财经系设计方案的系统性改革所形成的经济增长模式,单从经济的角度看是高效率的,但其内在的体制缺陷也同时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 些问题与高效率是一体之两面。90年代以来的增长是由当权者与财经系共同设计的一种单向度的增长,高效率所依托的是权力自上而下的强制力;无视甚至取消可 能妨碍的民众之权利,乃是这种增长模式的一个基本特征。而财经系为这种权力提供了基于效率的正当论证。而获得了这种正当性的权力愈加放肆而野蛮,这一点也 许出乎财经系的预料,但财经系也基本上默许了。这样的增长模式当然导致了大量社会冲突。 另一方面,当权者对于财经系的 改革方案,向来是有选择地实施的。财经系依据自己的逻辑认为,推进市场化改革,必须打破出场进入壁垒,放松乃至取消政府的管制。张维迎早就讲过,如果取消 审批制,中国的GDP至少可以提高30%,腐败现象至少减少50%.但是,当权者只选择了放开价格,而拒绝开放市场,也拒绝放松管制。由此导致了教育、医 疗等领域垄断仍在、价格飞涨的局面。 吴敬琏先生明智地提出"好市场"与"坏市场"的区分,这一区分这当然有助于在90 年代的掠夺式增长中。把"市场化"这个理想拯救出来,通过把其中的恶劣做法归咎于政府的有形之手而挽救市场的声誉。但是,这一区分经受不住人们的反问:在 中国的现实中,好市场究竟在哪儿?可以说,改革体制内在地决定了我们所得到的只能是坏市场。因为,改革者与当权者达成改革的默契之时,就注定了我们只能得 到一个坏市场。 因此,民众开始不满以至于愤怒。在90年代以来的改革体制中,民众成为沉默的大多数。民众被拒绝在改革 方案的制定过程之外,自然地成为各种改革成本和增长成本的承担者。因此,从90年代开始,那些利益直接受到损害的民众就已经逐渐积累不满。到近两年,不满 终于全面爆发出来,并且将矛头指向了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因为,他们就是市场化改革的人格代表。 对此,财经系的第
一反应是委屈。借着民众的不满情绪,在政治思想领域,毛主义者迅速复活,在经济学领域,计划经济再次被人予以肯定。财经系一方面继续抽象地坚持改革,另一
方面殷切地等待者改革的盟友当权者提供支持,但这种支持迟迟没有到来。财经系不能不极度失望,而民众的不满和愤怒继续发酵。财经系流露出某种恐惧。这两个
月来,通过对网络民意的否定,财经系集中表达了对于改革框架可能被颠覆的焦虑,以及对于迅速地趋向民粹化的民众的敌视。在西山会议上,财经系、政法系表达
了对于当权者缺乏改革勇气的遗憾甚至愤怒。 第 二,于是,财经系面临一个选择:继续坚持改革逻辑,还是超越改革的逻辑。我们看到,财经系选择了孤独地坚持改革的逻辑,为此,不惜全面放弃原来还有的宪政 理想,委曲求全地央求当权者继续维持改革体制,推进市场化改革,并不惜与民众对立,更有明显地走向威权主义。因而,或许可以说,财经系正在趋向保守化。 事 实上,置身于改革体制内,对于财经系来说,这个选择是迟早要到来的。本来,财经系是以宪政制度为目标,而以改革及其所促成的经济增长为手段的。但随着时间 推移,他们所设计的手段却始终不能达到其所向往的目标,相反,那个手段所滋生出来的社会问题,让那个手段本身难以为继,曾经沉默的民众起来反抗改革体制。 在这种情况下,财经系必须选择,是忽视至压制民众的诉求继续那种手段,还是改弦更张,对改革体制本身进行改革,以容纳民众的诉求。 财 经系基于其唯理主义的逻辑,选择了前者。这就使财经系陷入众叛亲离的境地。而财经系曾经幻想可以通往宪政秩序的改革,不仅没有自动地实现宪政转型,反而激 化了社会的情绪对立,使宪政转型的难度加大了。改革被公众抛弃,在网络时代,底层民众--或者自称代表底层民众的底层知识分子--的情绪迅速地趋于激烈, 清算旧体制的呼声在网络论坛上回响。中国社会正在走向又一轮治乱循环。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已经死了,改革已经完全失信。即使继续推进改革,也未必有助于 宪政转型。 问题的关键在于,所谓的改革体制,带有强烈的主奴关系色彩。形成这种关系的根源在于财经系的哲学错误,即上 述物质主义和唯理主义。只要财经系传递给执政党的信息是,只是希望通过改革,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增进民众的物质利益,改善大众的生活水平,那么,财经系就 已经自我放弃了对改革的根本诉求:规则变革。另一方面,唯理主义则使财经系承认了当权者在改革过程中的主宰地位。财经系希望借助那种权力推进他们理性设计 的改革,因此,这种权力本来就是其所制定的改革纲领的基础性组成部分,或者是其改革得以展开的逻辑前提。这样一来,财经系就丧失了平等的谈判者的地位,把 自己置于一个绝对的弱者地位,成为一个代表人民或者代表理性乞求当权者的角色。 五、以维权政治超越改革体制 改 革之所以成为一种体制,原因在于,改革已经不具有变革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