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糊涂人争论(转载) 08.06.29  from 白山 来源 以文找文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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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糊涂人争论

 

    古代有两个人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一个人说四七二十七,另一个人就纠正他,说四七二十八。两个人争执不下,官司打到县令那里。县令听罢,就作出判决:对坚持说四七二十七的人无罪释放,对坚持说四七二十八的打几十大板。事后有人觉得这样的判决没有道理,便问县令,县令答道:和糊涂人争论就是更糊涂,不打他打谁?

    这则笑话说明一个有智慧的人不应该在无须争论便可以明白的常识问题上与人争论,如果争论便是无智。笑话中那个说四七二十七的人被无罪释放,这样的无罪者现实中大有人在,这不是对乖谬者最大的讽刺吗?而对于正直的、只知一味说实话而实际上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书呆子们,不也是一个最大的嘲讽吗?这则笑话是辛辣的,也是智慧的,且有厚道之心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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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评论(共有评论2条)
民间小人物 对同时收录该文章的学海泛舟评论 2008-07-01 21:11:00
县官的判决没错。
嘤鹉 同时收录该文并评论 2008-07-02 00:01:14
联想到网络大了什么鸟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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