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模扩张迅速、拆建力度激进的城市发展背景下,寻租和贪腐如影随形
于2007年秋天渐次曝光的重庆地产系列“窝案”,牵出厅级政府官员和知名开发商已超过30名。经过持续侦查和审理,当2008年秋天到来时,这一震动全国地产界、规划界的重案,正在重庆当地陆续开庭,掀起第二轮审判高潮。
重庆地产系列“窝案”曝光,始于2007年。当年7月,时任重庆市渝中区副区长王政、渝中区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郑维、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因涉嫌收受开发商贿赂,先后被“双规”。2007年12月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三人死缓和13年、10年有期徒刑。该案被称为重庆直辖以来涉及官员和商人最多、违法金额最高的“窝案”。但三位政府官员落马,远未勾勒出这一重大窝案的全貌。
今年4月,原重庆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蒋勇因涉嫌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地产商擅自改变规划、提高容积率等被“双规”,随后被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与此同时,重庆市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巡视员、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文峰,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原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王斌,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陆续因牵涉地产“窝案”被“双规”。
进入9月以来,三位厅局级官员黄云、王斌、梁晓琦先后受审。接下来将走上审判庭的是唐文峰和蒋勇,作为涉案的重要官员,前者曾掌握重庆实力最强的开发区,后者则控制着重庆城市规划的命脉。
随着重庆地产系列“窝案”新近持续开庭,多名被告人纷纷举报,寻求立功。相关举报可能牵出更多纵深关联。在规模扩张迅速、拆建力度激进的城市发展背景下,这张寻租和贪腐的灰网如何编织,发人深思。
密集庭审
牵出重庆地产“窝案”的举报者,同时也是行贿者。
直接诱因是,在地产商和建筑商的利益厮杀中,重庆市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拿钱不办事”,引发开发商龚世英不满,于2007年7月向中央纪委实名举报。
王政的“落马”,直接导致他的盟友渝中区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郑维和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的腐败“窝案”现形。而他们的举报和共同行贿者的指证,又间接牵出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继而拔出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梁晓琦、局长蒋勇。

2008年9月5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被控受贿罪率先开审。黄云建筑专业硕士出身,曾留学国外,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硕士学位,原为重庆建筑大学普通教师,从政后长期分管城建工作;年仅42岁时,已成为主政一方的正厅级官员。2007年4月,重庆拆迁发生“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黄云是参与处理的主要官员之一。
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指控,从1997年到2008年,黄云在担任沙坪坝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区长、重庆大学城城区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收受贿赂合计232万元。除为开发商在降低征地费用、提高容积率、扩大危旧房改造范围等方面提供帮助,黄云还收受政府官员贿赂,替其亲属调动工作;并介绍开发商认识相关官员,使之顺利向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原局长蒋勇等行贿。
继黄云受审之后,9月12日,曾任重庆市房管局市中区分局局长、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后变身开发商的王斌站到了被告席上。
王斌分管土地规划和出让工作近十年,2007年11月被调至重庆市地产集团。地产集团隶属重庆市国资委,是重庆最大的一级土地开发商,拥有土地储备近30万亩,同时承担重庆市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和重庆市土地整理中心的职能。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3年至2008年3月,王斌在先后担任重庆市房管局市中区分局局长、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征地项目、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降低和减免土地出让金等方面,为重庆融汇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协信控股有限公司、重庆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公司和个人财务折合人民币173.6744万元。
王斌对受贿事实与金额无异议,但在法庭上声泪俱下,激烈辩称有多项涉案事实的主导者,实为相关区政府和重庆市发改委。9月22日,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成为重庆地产“窝案”案发以来第六位受审的厅级官员,也是地产“窝案”已开庭案件中受贿次数最多、金额最大的涉案官员。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7月至2008年3月,梁晓琦在先后担任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调整容积率和用地性质等方式,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巨额利益,先后8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89.3836万元。
在庭审中,梁晓琦对检方指控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同时也表示,自己有检举他人的行为,也有主动交代情况的事实,希望能被从轻判决。接近此案的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梁晓琦举报的多起受贿案,部分已进入侦查阶段,因其曾分管规划监察、市政规划、规划编制和区县规划管理等工作,重庆地产“窝案”涉案官员名单,可能因此再有扩大。
层层勾连
在重庆地产“窝案”当中,涉案人员层层勾连,相互关系交错,密如蛛网。
在这些案件中,王政、郑维、陈明不仅是同僚,平时还以兄弟互称;黄云、梁晓琦、蒋勇及数名处级干部,均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彼此有校友关系。
黄云的首笔受贿款来源于同学,同时,他也利用校友关系,介绍开发商向蒋勇和梁晓琦行贿。根据梁晓琦证言,2005年1月,黄云约他和蒋勇在西亚大酒店吃饭,借机将重庆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林金清介绍给他们认识,并在席间为重庆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洲新城”项目计划调整规划和容积率积极协调,而蒋勇和梁晓琦均表示支持。
相互介绍式行贿在重庆地产系列“窝案”中极其普遍。王斌在庭审中称,自己原先与这些房地产商并不相熟,后经王政等人的热情推荐,才得以结识多家房地产老板。
受贿人收取贿赂后,自然要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私利;而行贿者获得好处后,又往往从其他方面为受贿者“提供方便”作为回报。如此相予往来,形成主客莫辨的循环暗流,各人都泥足深陷。
比如,黄云在担任沙坪坝区区长期间,接受沙坪坝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局长王文泽的贿赂,为其女儿和女婿调动工作,随即将王文泽控制于手心。后来在“富洲新城”等地产项目上,王文泽就曾多次替黄云找王斌谈话。
重庆地产系列窝案涉案受贿官员中,包括黄云、郑维、王政、陈明、梁晓琦等人,多数的发迹地是在沙坪坝区,同时多是在1997年重庆刚刚直辖时提拔起来的。时任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城市规划处处长的蒋勇,也是在重庆直辖时调任到重庆任职的。综合已审案件材料,早在上世纪90年代,他们就开始勾连,呈网状发展,逐步拉拢进新的利益相关者。
纵观已开审案件,腐败贯穿包括土地征用、审批、拆迁、国有土地作用权证发放、规划的修改、土地的供应、地籍管理等在内的地产开发所有环节,每个官员各利其便,“流水作业”。
在多个涉案项目中,重庆地产“窝案”的“落马”官员常常通过写条子、打招呼的方式,让其下属负责办理,有时他们也具体操刀。由于与王政、郑维、陈明“窝案”的密切相连,三人案发后,因为彼此密切关联,黄云、王斌、梁晓琦和蒋勇等人深受影响,事发前或惶惶不安,或走向极端。
黄云常年体弱多病,经常吃药,长期为其治病的中医告诉《财经》记者,在案发半年前,黄云开始病情加重,突然伴有失眠,精神状况糟糕,身体变得比以前更为消瘦。
王斌则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双肾积水和呼吸骤停等疾病,在身体备受煎熬的同时,心理负担也很重。庭审中,王斌的辩护人说,在收到贿赂后,王曾长期感到焦虑,经常失眠,直到被调查后,才感到如释重负,滔滔不绝地向纪检机关讲述受贿事实,“有时纪检机关要结束当日询问休息时,王斌却依旧要求继续讲述”。
梁晓琦案的公诉人则指出,梁在王政等人事发后曾一度变得谨慎,但随后出于侥幸心理,更加疯狂地收受贿赂。在其受贿款项中,近半数源于2008年上半年,总量超过了700万元,并收取了88次受贿中的最大数额的单项受贿款680万元。
行贿者
接近系列“窝案”的法律界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相当一部分的开发商是边行贿边举报,平时就“有意识地积累”了很多对涉案官员的举报材料。
贯穿系列“窝案”的主要行贿者,包括重庆当地近十家地产商。黄云、蒋勇被“双规”后,重庆著名的开发商隆鑫地产集团和来自上海浦东的开发商富洲地产亦被卷入。
从已经开庭的重庆地产窝案审理材料来看,其中,重庆旭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旭庆地产)负责人龚世英、重庆世家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世家地产)负责人李丽萍、重庆市富洲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富洲地产)负责人林金清贿赂了诸多涉案官员。
在旭庆地产开发的“江湾国际花都”项目上,龚世英先行贿王政,成功减免项目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1600万元。期间,她又向梁晓琦行贿225万元人民币、6万美元,顺利实现为该项目取消5米建筑后退线、绿地位置调换,并将容积率调整为3.95。据业内人士估计,如此调整,可使该项目增收过亿元。
判决书显示,在2000年至2003年,重庆世家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丽萍在开发“百年世家”项目中,向时任重庆市规划局沙坪坝区分局局长的王政先后行贿人民币171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2.5万元,在建筑用地、建筑规划审批上多获支持,项目容积率由2调整到4.98;2003年下半年,李丽萍又向时任沙坪坝区区长的黄云行贿5000港元,随后,黄云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征地拆迁上提供帮助。
而富洲地产开发的“富洲新城”项目,则将黄云、蒋勇、梁晓琦等重要涉案官员通通卷入权钱交易。该项目中所征的联芳统征地是重庆2004年的“地王”,拍卖价格为4.6182亿元,成交价为底价,每亩约合59.6万元。
黄云、蒋勇、梁晓琦都曾为富洲拿地、提高容积率提供方便。在三人帮助下,“富洲新城”的原规划建筑面积得以从130万平方米提高至200万平方米,富洲地产由此获利超过2亿元。黄云后来又为“富洲新城”部分地块回购出力,使政府以每亩97.8万元的价格回购以59.6万元卖出的土地,为此,沙坪坝区财政局支付了5868多万元回购款。
而通过“富洲新城”项目,黄云和梁晓琦分获行贿款项3万美元,王斌获3万美元、人民币10万元。蒋勇的受贿数额目前尚不得而知。而富洲地产获利则接近3亿元。随着大批受贿官员陆续受审,对行贿者将如何裁量亦广受关注。知情者称,接下来法院的重点审理对象将聚集在行贿的地产商上。
政府错位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关键项目审批和变更中,相关政府和部门的背后推动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如何判定其决策责任,成为诸多“窝案”背后的疑问。
在对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王斌的审理中,庭上辩论异常激烈。王斌对于受贿事实和金额没有异议,但辩称多项涉案事实的主导者和最大获利者是相关区政府和重庆市发改委,自己是应市政府和区政府的要求办事,“身不由己”。他声称保留了部分证据材料。
王斌被诉在重庆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富洲新城”用地项目上,为其降低土地出让金执行标准、使其少收1.7亿元土地出让金。王斌辩称,此案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商议同意。
对于在2005年初至2006年,帮助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免重庆机动车交易市场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金1600万元的行为,王斌表示,“那是因为相关区政府已经同意并报重庆市政府,只是同时征求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意见的情况下”,他才同意减免该项目土地出让金的。
王斌的辩白固然是为了自我开脱,但也隐含着一个现实:通过国有投资集团直接进行土地批租,是目前中国很多城市发展所选择的模式。这种官商一体的土地批租方式,模糊了政府与市场界限,为寻租提供了大量灰色空间。根据起诉书,王斌在担任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期间,就曾利用地产集团的土地储备等特殊功能而受人之利。
作为重庆国有投资集团的后起之秀,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也在重庆地产系列“窝案”中时有出场。该公司是经重庆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投融资功能的国有独资企业,在行政上直属于重庆市政府和重庆市国资委,负责建重庆中央商务区(CBD)9550亩土地的储备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整体开发与管理工作。
重庆地产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土地区域,连接着重庆市主城九区中最为核心的三区渝中区、江北区和南岸区,是通往重庆机场、火车站、寸滩港的城市交通枢纽,是重庆主城核心区最后的未开发的处女地。
梁晓琦卸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后,于2007年7月调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在任此职务期间,利用掌控土地的便利大肆受贿。
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文天平告诉《财经》记者,针对系列案件暴露出来的漏洞,“办案机关和市级有关部门已着手对规划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
重庆市政协常委、西南大学地理系教授邱道持曾向《财经》记者表示,由于相关标准、尺度、权限、程序均不够明确,调整用地规划和调高建筑容积率,已成为房地产开发中最易引发腐败问题的两个环节。许多城市的土地储备缺乏科学性,程序亦有欠公开,基本上是在小范围内“行政”,回避了必要的外部监督,也加大了今后扩大城市建设用地的难度。
“城市发展如果以土地的经营为模式,是一种不可持续的模式。”英国卡迪夫大学规划和研究国际中心主任、英国皇家城市规划师学会会员于立对《财经》记者说,“我认为这种模式弊端太多,任何以采取土地经营为发展模式的方式都将面临各种问题,而且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他认为,只有完全变更这种经营土地的发展模式,才是治本之道。■
本刊记者杨彬彬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