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06年7月16日,对时评作家廖祖笙一家是黑暗的一天。这是在暑假期间,星期日,正在家中小区花园玩耍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16岁初三毕业班学生廖梦君被一个电话叫回学校领毕业证,结果惨死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
7月21日,《佛山日报》等广东多家媒体刊登了一篇署名“佛公宣”的新闻通稿,该通稿主要事实均采用该校老师邓玉海(男性)的口述,以邓玉梅孤证阐述的情节,一口咬定廖梦君同学为偷窃后跳楼自杀。
而廖祖笙的描述却是这样的:廖梦君“被人打得脑出血、右额塌陷、七窍出血、面部伤得不成样子、有明显被拳击过的瘀伤、颈部有明显手掐瘀痕、两只胳膊全被打断(手上没有任何因撑地造成的挫伤)、左手被捅3刀、右手被扎1刀、左腹部被捅穿、脾部被打烂、肝部有伤、肺管脱开、左腿被捅2刀、右脚面青肿、右腿一大块肉不见了、连骨头都露了出来……有谁见过这样'跳楼自杀’的孩子吗?孩子的两只胳膊都断了,他还怎么去翻窗'跳楼自杀’?!”
廖祖笙通过网络公开了有关事情的细节和自己了解的情况,提出强烈质疑,并要求有关方面查明真相,严惩凶手,使爱子早日安息。但佛山市有关方面咬定廖梦君涉嫌偷窃后跳楼自杀,又禁止死者家属对自己孩子的遗体拍照,拒绝出示有关尸检报告,拒绝立案调查,拒绝答复死者家属就佛公宣通稿中的破绽百出的情节的质疑。甚至,案发后学校的有关人员的通讯联系集体失效。众多媒体迫于压力集体失声!
案发已经3个月了,不可思议的是,警方仍以“机密”为由,拒不给死者家属提供尸检报告,死者家属聘请的律师也始终调阅不到警方对此案的破案卷宗!记者无法接近廖梦君同学的尸体。既然是一个普通的自杀案件,为什么要如此讳莫如深?其背后是否有见不得人的肮脏与黑暗?当地相关方面坚持“佛公宣”的结论。对所有疑问,继续不作任何回应。
我们认为,警方的调查和廖祖笙的描述,其中一个必是谎言!揭穿谎言的最好办法,就是公布尸检报告、和“身受重伤”的邓玉海及看到廖梦君在校的群众等人的证人证言!
我们认为,“佛公宣”的通稿所述情节破绽百出。引起所谓冲突的“偷窃”“刺杀”等关键情节均为邓玉海的一家之言,在官方口气写成的文稿中,明显违背了单方证词、孤证不立的法律常识。而且,警方既说在案发现场找不到廖梦君同学的指纹又认定梦君是偷窃!验尸报告不公布又一口咬定梦君同学是跳楼自杀!
我们认为,廖梦君同学惨死校园,其亲人却被剥夺了基本的知情权,此举不仅违背人伦,是对廖祖笙一家的痛苦的漠视,也是对众多具有正常推理能力的公民的智力的侮辱和蔑视!必将动摇和谐社会的基本基础。
鉴于此案已经广泛传播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和谐社会计,为依法治国计,我们呼吁并请求上级行政部门和司法机构,倾听民意,责令有关部门完全彻底地按照法律程序侦破此案、让媒体自由地调查和报道。不仅尸检报告应该对死者家属公开,也应该对媒体公开,还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允许律师、记者查阅、复制案件卷宗,并在法医的指导下查看尸体。有关行政部门要用实际行动展示我们依法治国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决心和勇气。
如果廖梦君同学真是自杀,则经过这样的公开,廖祖笙所传播的“谣言”不攻自破。一切关于此案的“谣言”和“猜忌”自然会灰飞烟灭;一味地隐瞒和压制,只会加深人们对公权力的怀疑,只会打击甚至摧毁人们对依法治国的信心。而万一案件本身没有公开,廖祖笙本人的通信自由和博客却受到删除、封杀等限制,则无疑会更加使人们怀疑此案的公正,进而动摇人们对政府、对法律的信任,动摇人们对建立和谐社会的信心。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生活在这一片蓝天下的公民,一起对本案予以强烈关注。
2006年7月16日已无可挽回地成为廖祖笙一家最为黑暗的一天,我们不希望这种黑暗一直延续下去;我们更不希望2006年7月16日之后的日子,会成为所有希望廖梦君同学安息的民众集体感到失望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