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李剑宏按语:严兄发来的这篇文章,观点鲜明,正本清源,深刻而清晰地勾勒出中国改革的经济“原罪”肇始于当时不充分不完备的制度。 对犯下“原罪”的富人如何认识和对待,不仅考量着中国今后的政策走向是向左还是向右,还考量着对过去波澜壮阔的改革进程全盘否定还是继续坚持。 窥斑见豹,一叶知秋,戾气若从根本上重挫人们在当时的游戏规则下追求经济利益的欲望和诉求,那么中国万马奔腾的改革气象将不复存在,经济的停滞和倒退亦可预期。 我们尚且知道历史是不容假设的,历史也是不能当作夹生饭回炉的,那么今天开始的追究历史“原罪”审判,究竟是滑天下之大稽的荒唐,还是有一批不精纯中国经济事务,缺少历练经验的力量在操弄呢? 读者自去观察、分析吧!

“原罪”与生俱来,这是宿命。“毒树之果”食不得,但不认“毒树”仅食其“果”时常是理性选择,亦是无奈之举。
二十八年中国改革“摸着石头过河”,单脚支撑,趟着趟着走,这是宿命,抑或“原罪”。“原罪”的救赎历程漫长,仅中国经济转轨的终点尚在模糊的视野之外。纵然如此,市场化的人们已不乏“春天的故事”,即使“野百合花也有春天”,“东方日出”日渐成为某种失意的怀念。籍此,人们从某种上层建筑重回经济基础,并踏上了一条经济重构的渐进之路。经济重构的实质在于基于现实条件的约束与改革供求的差异而实现经济再造的理性预期,其中充满试错、收获、纠偏与救赎。二十八年足矣,人们日渐认识到,中国经济转轨必须结合中国政治市场的竞争结构、政治利益集团及其间力量的对比关系,否则无以正确把握中国经济转轨的方向、深度与广度。毋庸置疑,这源自“原罪”,行于救赎,终于远方。
“原罪”本与“毒树”脱不了干系,“原罪”的救赎与“毒树”排毒相伴。人们无法否认中国改革,正如人们不能无视春华秋实。纵然是“毒树之果”,饥饿的人们亦该对其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厂长负责制、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三角、特区、科技园、自主创新,等等,不再是“单车手表缝纫机,呢毛华达料子衣”,而是“康庄大道”,“低于一千万不嫁”,等等。但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工农剪刀差依然,这是宿命的体制,这是血汗工厂的“原罪”与“毒树之果”。同样,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政府官员与民营企业家之间依然是分化与鸿沟,有意识形态的,有主义的,亦有问题的,尚有面子的。单单民营企业家显然不足以承受中国改革的“原罪”之重,否则,既是不公,更是“毒树之果”。即使命运与待遇如此,但小草亦不能总以哲人的姿势冷眼看人间风雨,“民”当回到其本该属于的平面,公民社会亦即国民社会。
在中国民本主义的梦想里,社会应该具有田园诗般的温情与和谐,道德则是管理社会的最佳工具,然而,这是永远无法寻及的“桃花源”。实践证明,法滞或法置社会里盛产伪君子,不能永远冀望“圣君贤相”,“德治”亦只是一个迫不及待并匆匆而过的简单笑话。治理结构变革之路亦即通往和谐社会之路,民主法治早该隆重上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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