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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彦芳日记:朱凌女士和农民的情结(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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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五柳村网上看到禁书的八本书里,有一本便是朱凌写的《我反对——》,看介绍这是写一个草根民主的竞选者的传奇纪实,这个主人公曾被中国社科院作为一位有影响的人物介绍过,朱凌以他为主人公写草根民主的实现的过程,这如何会被成为禁书呢?不过,这一禁书,此书和作者便更让全国百姓注意,这部书一定会有更多的盗版书出现,它会存于民间,且会更加流传,这实在说也是作者的一个幸事。我想听听此时朱凌的想法,便找出她的名片,与她通了话。
 我一声喂,她就听出是我,她一直称我为老师。我向她祝贺。她说话仍很平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还以为她不知道此事,没想到她一切全知。她说,我怎么这么倒霉哩,我写了《灰村纪事》被禁了,又写了这部,又被禁了。我的生活就成问题了。看来我还得回中央台去了。
   我说:我想你的书会有结果的,因为这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判决。我们没有新闻出版法,只有人治的定罪,这是明显的无视宪法的行为。如果坚持按法律行事,这八位作者一起将禁书者告上法庭,看法院会有什么话说。这维权是自己的事,你要有信心。
朱凌说,我看不好办哪。哪一年不都有禁书,有谁说过话,维护过写作的自由?还不是说禁就禁?我看了章诒和的声明和态度一文,我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不过除去有沙叶新支持了她,还没有见过别人的反应。网上也是一些小的民间网站对此事有反映,更多的网没有表态也没有反映啊。
   我说,请你给我寄一本你被禁的书,以作纪念吧。她说,有空到我家里来长谈。
我和朱凌相识八年之久了。那是我的《民怨》刚出版,当时在中央台《今日说法》栏做记者的朱凌看到此书,便和台里汇报,要以此书的内容,做连续几集节目,以说说农民关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土地法》。因为我这部书,就是写家乡农民为了这两部法的实行而进行的惊心动魄的斗争。她找到我,约我到了中央台,对他们的想法提出自己的意见。她很认真,为了拍这个节目,她去了我的家乡,并访问了我书中所写的农民。她于是和我县的几个农民成了朋友。农民张增会每见我必打听朱凌小姐的情况。而朱凌在她录制了《容城故事》几集后,写了她和农民交朋友的故事。
   从这时开始,她便一直关注中国农民问题。她最有兴趣和感情的是中国农民的民主权利,她称这是草根民主。她写出了以山东省一个村委会主任选举过程的《灰村纪事》,便送给了我,他写的人物,也曾给我写过长信,向我提供了不少素材。但我无力去写他,而由我的青年朋友朱凌写出来了。我看过,这真是一本好书。我不明白这样的好书有什么问题会被禁止发行。
她问我,你写出了《三怨》,有没有出过事啊?
   我说,除去当事人和当地县委发红头文件告我,还没有到你这种禁书的地步。不过也有过大人物说过:这个作家为什么要写三怨啊,他有什么怨气呢?看来有禁的可能。因为中国大官的话就是法律。中国文联所属的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听到此信息,坏事变成好事,在理事会上,全体理事一致通过要为写这《人怨》、《民怨》、《魂怨》的三怨,为这为百姓说话的书给我一个金质奖章。
   这以后,我又写了纪实长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兰考看中国》,出版社也担心此书出版后,会不会被有关部门查禁。我说,那出版后直送中央领导人看吧。
   我想了办法,真的送到了中国最高层领导那里了。我给中央政治局常委一人一本,请他们指正。半年过去,并没有听到中央对此书提出不同意见,这样出版社的领导才一块石头落了地。到今天此书出版过去了二年,仍然平安无事。我想我写出的是百姓的心,也就是党心。民心,党心是一致的,如果一部为广大群众所喜欢的书,就不应该为官方所不容。如果不容,那就不是党心,而是一些权贵之心,这些人可能是大官,但他所代表的不是“三个代表”,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不是每天都在讲三个代表吗?所以,此所禁的八部书不会是中央党的领导的指示,他并不代表我们的国家和党。
   朱凌对我说,那个副署长很年轻啊。不知他如何成了这样的官员?
   中国怕的是这种左派接班人,他们心中只有上司,只看上边的眼色,就是没有宪法,这才是可悲之处。我对此次禁书提出如下解决办法:一是作者找律师,上诉到法院,告那宣布此书不许发行的人物,看禁书根据的法律是什么?我们不是要走向法治吗?二是把此书上交中央领导,请查问,此次禁书根据谁的指示所做?三是请群众对此书的问题讨论,如果真是犯法之作>,也好提高人民群众的识别能力。现在出版社出书并没有法律根据可出什么不可以出什么,因此不知哪本书会撞在官员的枪口上。他们说是在战战惊惊的编书呢?
   是时候了,是该有个禁书的法律出台了。让作家学者及读者有法可依。如果犯了法,谁也无活可说。再也不能谁官大听谁的,以言代法了,这都到什么年月了?
20071.25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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