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并不“简单”(中国青年报 1999-5-11)
| 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
「冰点·新闻」 |
1999年5月12日 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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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时评】
公开并不“简单”
刘正强
从去年年底到现在,各地司法机关纷纷推行公开审判的制度。新闻媒 体不甘落后,竞相开辟法治栏目,对在审案件公开报道。庭审直播、“自 由旁听”也成为百姓津津乐道的话题。公开,无疑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 和手段,是司法进步,也是社会进步。但是,在这种“热火朝天”的背景 下,人们对于司法程序的公开,可能存在着简单化的理解。
司法公开是现代法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其中就包含着程序公开。法律 条文乃至立法过程都是所有公众能够知晓的。但是,法律的运作过程——— 司法程序,却并不亚于一部精细复杂的机器———它往往暗含着公开的实 际限度。很简单的一个现实就是:司法部门能把所有的起诉状、答辩状、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法律文书(达数尺高的并不鲜见)一一公示于众吗? 即使可能,公众又如何具备相关的知识和足够的精力去完成只有专业法律 工作者才能进行的诉讼程序和推理过程呢?而当法庭未作判定,所有事实 均待认定,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时,新闻报道所述的案情又有多少可信度 呢?近日在北京大学召开的“司法与传媒”的讨论会上,一些学术界、司 法界人士就表达了这种担心。
当各种媒体在热情地实践“公开”的时候,往往忽略了公开手段实际 存在的局限性,把他们所认为的案情和盘托出,将公众的舆论一股脑地抛 到审理过程中。少数强大的媒体及由他们传达的民愤、同情等等,可能作 为非理性的力量影响法官的正确判断。新闻媒体仗义执言、激浊扬清,在 法治不健全的环境中为社会公正做出了令人钦敬的贡献。但是,在一些具 体的案件中,它在多大程度上构成了对正当司法程序的压力?对这种压力 如何估价?虽言人人殊,但也开始引起重视。
另一种对公开的简单化理解和简单化实施,也可能产生于司法界内部, 特别是基层。那种为震慑犯罪分子而召开的“公判大会”,长期以来被认 为是一种“受教育”的好形式。现在看来,这至少不是公开化的司法程序。 庭审直播起码让你看到审理的全过程,而“公判”这种形式,公众所获悉 的只是判决结果,有时公判完还有挂牌游街。在一些司法人员素质不高的 地方,公开审判弄不好就会变成这种公判大会的再度时兴。
司法公正最终要靠司法制度的严密设计、司法活动的良性运转来保证。 公开和社会监督当然是重要一环,但当公开的势头“热火朝天”,公开的 成就人人喊好的时候,认识到公开不那么简单,认识到程序公开与司法正 义的距离,至少可以使我们多一分成熟,少一分盲目,对于正确认识我国 的司法现状,更好地帮助司法进步、促进社会公正,都会有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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