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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的世界首富

 xc活人的娄子 2014-08-07

    夹缝中的十三行

       十三行商馆集中在广州城郊西南角,紧靠珠江,那里是一个繁忙的水码头。1686年,广东政府招募了13家较有实力的行商,指定他们与洋船上的外商做生意并代海关征缴关税。1757年,清朝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仅保留广州一地作为对外通商港口,而十三行则是当时中国唯一合法的外贸渠道。

       对外贸易的垄断地位,加上行商的努力经营,十三行得以迅速繁荣起来。清政府从十三行处每年获得的海关收入由起初的几十万两上升到上百万两,十三行逐渐被称为“天子南库”。因此也造就了一批世界级的大富商,其中就包括当时的世界首富伍秉鉴。

       在外国人眼里,伍秉鉴就是财富的化身,他的商名“浩官”也成了发财致富的同义词,以至于美国波士顿的一艘商船也以冠上了“浩官号”的名称而自豪。他曾经亲手撕毁一位美国商人欠他7.2万两白银的借据,也曾经给他美国的义子约翰·福布斯(此人日后成为美国著名的铁路大王)50万银元,帮助他创立了旗昌洋行,慷慨之举在外商中广为流传。他的投资遍及美国、欧洲、印度和新加坡,被西方学者赞誉为“天下第一大富翁”。

       但是,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社会地位和财富并不完全一致,“士农工商”的排序中商人是最低贱的。这些通过垄断贸易而致富的十三行商人都纷纷向政府捐款以换取毫无权利的官衔。伍秉鉴也曾经花费巨资换来了一顶三品顶戴,摇身一变成了朝廷命官。

       不过,行商们虽一个个腰缠万贯,也顶着三品、四品的顶戴花翎,行事却并不张扬。外国商人眼中的世界首富伍秉鉴,“天生有懦弱的性格”;甚至“一辈子只开过一次玩笑”。他的节俭深受美国商人的称道。而那红色的顶戴,从不在公众场合戴出来炫耀,只是在自己生日的时候偶尔戴一下。

       事实上,伍秉鉴这样的官商,在皇帝和百官眼中还是可随意盘剥的商人。每当国家发生灾难、战事,皇帝和权贵们搞个红白喜事,或者地方官要向上级讨个好,十三行的商人们就必须“主动报效”或“捐输”。台湾学者陈国栋根据官方档案统计:1773年到1835年,十三行总共捐献了五百零八万五千两,而这仅仅是见诸史册的记录罢了。

无休止的摊派和募捐还不是行商们最难忍受的事情。清政府为了保证天朝大国的尊严,要求十三行不得对外商欠,一旦发生,所有行商负连带责任,其债务由其他行商负责清偿。此外,清政府还规定任何外商都必须由十三行中最富有的商家作担保,一旦外商拖欠清政府税款,则由行商负连带责任。这就形成了十三行的“保商制度”。

       十三行不仅仅受到政府和官吏的盘剥,他们还必须看那些外国大商人的脸色。伍氏家族如果没有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密切关系,就不可能获得最大的贸易份额,也成不了世界首富。而那些小的行商们,在官吏的盘剥之后,经常缺少周转的现金,这个时候就只能向外商们借款才能勉强维持。

       在这种情形下,十三行的行商们无时无刻不处在风险之中。台湾学者陈国栋评价说:“对绝大多数行商而言,破产根本是必然的,早在他们一当行商的时候就已注定了。”

       行商们无不渴望挣脱这个牢笼。十三行之同文行行商潘正亨甚至决绝地说:“宁为一只狗,不为行商首。”

       伍秉鉴也多次申请退休,却都得不到官府的许可。1826年,他以50万两的代价(《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将怡和行行务交与第四子伍元华掌管,但政府仍然要他为所有行商作担保。他甚至表示愿意把百分之八十的财产捐给政府,只求政府允许他结束怡和行,安享他剩余百分之二十的财产,仍然未被允许。因此,直到1839年,他仍然是怡和行的真正掌管者和十三行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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