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有很多词非常传神,比如一个“贱业”。霍小玉、柳如是、杜十娘、李师师之类的青楼女子,倚楼卷帘,黯然回眸:“妾家道中落,幼失怙恃,奈何操此贱业,幸勿官人厌弃则个。” 此语一出,兀自梨花带雨,娇啼微喘,不知酥了多少男人的骨头! 但在中国古代,卖淫并不是最贱的职业。妓女被人用肮脏的字眼形容,似乎始自明清。自梅毒等性病大规模从西洋传入东土,妓女之所以被人视为贱,是因为她们是性病的宿主。 在元朝设立的职业等级中,妓女比读书人还要高一等,妓女是老八,读书人是老九。所以,在元朝,从妓那时候还不是贱业。 种种迹象表明,读书可能是古代最下等的贱业。此种说法,其实乃我的朋友程道敖首创,在此声明,不敢掠美。 原来,皇帝在宫内宴饮游乐,让阎立本跪在离皇帝不远的角落里画像。皇帝的身边,众嫔妃红绕翠拥,小太监们插科打诨,而阎立本跪在旁边不能与皇帝直视,还不能画走样。这一跪就是大半天,跪得老阎关节炎发作,小腿抽筋,可把老阎害苦了。 老阎受此羞辱,没有工会可以投诉,只好靠立家规泄愤了。 有,还有一种也够贱,几乎是最贱的,那就是杜甫和白居易曾做过的官——拾遗。 拾遗这个官职还可以细分,比如左拾遗和右拾遗,但工作其实都差不多,就是记录皇帝的起居情况,看看皇帝言谈举止有何不妥,国事定夺有啥不当,上书纳谏。这官职看起来很牛,似乎成了皇帝身边的纪委,但看看杜、白两人后来的遭遇,就知道拾遗是一个前途有限、后患无穷的职业。也许杜、白两人的性情本就不太适宜当这个差。光拣好的记、好的说,皇帝嫌你狡猾,不实事求是;啥都记,啥都说,皇帝又嫌你喜好犯上,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这样的工作,你说咋能做得好呢? 到了明朝,读书人给皇帝当差就更不易了。明朝的官员在退朝后,一家老小往往要烧香磕头,感谢老天又让老爷子多活了一天,祈求明天不会有去无回。 行文至此,看官不免要问了:既然这些官这样难做,为啥他们不辞官呢? 我不想回答,只问一句:这些家伙不做官,如何养活自己呢?张贤亮可以把小说写好,也可以做生意成亿万富翁,但是,世上有几个张贤亮呢? “怕死还得做,做了还怕死;怕做又怕死,一直做到死!”这样的职业不贱,哪种职业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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