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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城市居民用水拟定阶梯价格

 龙南 2015-12-08
    记者在延吉市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简易听证会上了解到,会议拟定了《延吉市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方案》,初步拟定延吉市城市居民用水实施阶梯价格,年用水量不超过130立方米的城市居民,每立方米水价或下降0.08元。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延吉市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艰巨而紧迫的任务。为加快推进延吉市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更好地运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升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延吉市拟定《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方案》。

    据了解,2014年,延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售水量为2570万立方米,销售收入8482万元。现行居民用水价格为2014年制定,价格为3.20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与原水费0.45元/立方米)。根据延吉市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分布情况的统计分析,结合延吉市水资源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以年度水量作为计量周期,初步拟定提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调整方案。拟定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30立方米,水价为3.1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在130至18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3.70/立方米;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18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5.00元/立方米。拟定对使用智能水表的用户,由于技术性原因发生的问题,将采取追加水量的方式解决。拟定未安装水表(含有表但未按表计量)的居民用户,水价按照原来价格执行。拟定为低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受价格调整的影响,原有的双残或低保户优惠政策不变,按第一阶梯价格减半收取。拟定对实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户,按照3.5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收费。

    结合拟定的《方案》并根据延吉市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88%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位于第一阶梯范围内,每立方米水价不升反降,每立方米水价或下降0.08元,阶梯水价实施拟定范围为延吉市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基本通过了拟定的《延吉市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将上报至延吉市政府,待审批后最终确定。 (信息来源《延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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