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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陆续发生的若干事件,都与假信息扯上了关系。其一是北京电视台“假肉馅包子”新闻,已经被查证为虚假;其二是“后妈虐童事件”,网络与电视都参与报道传播,结果却被证实乃人为捏造策划的结果;此外,还有南昌流传“艾滋牙签”短信,政府紧急澄清实为谣传;再有,济南网友在跟帖中坚持认为在暴雨中某商场进水有人被淹死,结果被该商场举报造谣而被警方拘留……这些新闻各有不同的解读角度,但它们共同在短时间内密集出现,形成了一个话题:我们在信息世界里,如何面对如此以假乱真的局面,如何维系自由传播的信心?
频繁出现的假信息,显然会加强公众的不信任心理。比较可怕的是,如果以个案否定整体,那么就不得不否定目前所知的所有信息渠道:以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以网络和手机短信为代表的新媒体,都出现了蓄意欺骗的虚假信息。再进一步说,电视背后的媒体人和网络与手机背后的自媒体,都是不可信任的。当然,目前公众心理可能并没有如此灰暗,但还是明显能感觉到普遍的失望和沮丧。
这失望和沮丧,其实是因为原本有所期待。
以“假肉馅包子”的新闻为例,这条假新闻比假包子更让公众尴尬。媒体在揭黑打黑工作上的斐然成绩,让人们对媒体深信不疑,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能够担当起维护正义的职责。同时,媒体自身也一直在努力拓展舆论监督的空间。而“假包子馅”的假新闻结论一出,公众信心明显受挫,媒体品格授人以柄,媒体负责舆论监督,而舆论监督又该受怎样的、来自何处的监督?更要命的是,这一事件,还在新闻报道争取真相的系列努力下,模糊了当下的问题焦点。
同样地,网络曾经被认为是媒体的希望:难以封锁的新技术,让这个虚拟的空间中有一种虚拟的自由;同时,网民自助的信息生产模式,也极大地扩大了信息源,增加了社会的透明度。这些都有助于从整体上扩展中国社会的言论空间,因此人们对网络实名制等网络管理制度非常敏感,力图保证信息自由流通。但是,近来的若干网络大事让人们不得不反思网络暴力,而“史上最毒后母”这条假信息,又让人们不得不意识到,网络的强大力量很容易被人恶意利用。这种疑虑再严重些,就会转向这样的疑问,无政府的网络空间如何自治?
其实,即使是在媒体已经充分发达的社会,也有假新闻的存在;而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从来都充满了谣言、流言和谎言,只是网络和手机短信加强了这些虚假信息的传播能力。本来,电视里的一条假新闻不足以让人怀疑整个媒体行业的信用,一条网络假帖也不足以否定网络的宏观真实--没有人能够质疑,自我们的媒体恢复舆论监督之天职来,无论天灾人祸、贪腐犯罪、奇冤不公、食品安全……真相从来都离不开媒体的敏感与发力;也没有人可以否认,网络媒体勃兴以来,信息流通不仅高效多元,而且一直都在此中实现着高度复杂的交互丰富与验证,从而使得真相不是离我们更远,而是更近。假消息的出现,自然是或可耻或遗憾的。不过,只要在一个信息流通良好的机制下,假消息,就并不会带来如此复杂的社会情绪和如此沉重的失望。
前述虚假信息最恶劣的影响,不在事件本身--因为事情都已经得到澄清,问题是它们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公众的信心和媒体的信用,同时也就伤害了媒体的正义性和正当性。这一切,已然促使我们正视,媒体在追求自身权利的同时,也有滥用自身权力的可能。而在这样一个矛盾之中,只要公众对真相渴求的意愿不枯竭不冷却,只要信息流通与信息检验的机制不倒退不僵化,信息的真假就不可能永成谜团,媒体的小恙就不至于酿成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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