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垄断竞争原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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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垄断竞争原理探讨()

 

余元洲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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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政治垄断竞争”是将经济学上“垄断竞争”引入政治学并加以改造而提出的。此“垄断”是指无产阶级专政或专有政权,而“竞争”则指垄断基础上或专政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垄断和竞争各有其用,都有必要,关键在于二者的结合,即垄断怎样竞争、竞争怎样垄断。政治垄断竞争理论就是对此种结合原理的理论阐释。根据这一理论,竞争之垄断可通过宪法革命加以确保,而垄断之竞争则主要通过法定范围内的竞争选举来实现。

    关键词:政治  垄断竞争  原理  探讨  改革

    作者简介:余元洲(1955—),男,河南信阳人,文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法学博士、博士后;江汉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An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monopoly-Competition”

By YU Yuan-zhou

(Politics and Law School of Jianghan University; Wuhan, China, 4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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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 The proposition of “political monopoly-competition” is raised by introduction of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from economics into politics with necessary changes in meaning. Here, “monopoly” refers to proletarian dictatorship or patent leading status of CPC in the whole political structure; while “competition” refers to introduction of competing mechanism into our political system on basis of the said monopoly. Monopoly and competition are both necessary, each having its own function to perform. The key point, however, is how to combine the two, i.e., how to promote competitions under political monopoly, and how with competition in reality to ensure monopoly in political field. The theory of “political monopoly-competition” is but a theoretical exposition of the principles concerning such combination. According to this theory, the said monopoly (competitive monopoly) can be ensured and guaranteed by way of making revolution in constitutional law, while competition under such monopoly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can be realized and kept effective largely by carrying on competitive elections within the boundaries set by law. 

    Key words: political;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principles; inquiry; reform

    Author: YU Yuan-zhou(1955-), male, a Bachelor of Arts, Master of Economics, Doctor and once a Post-doctoral research worker of the Science of Law; now an associate professor in Politics and Law School of Xiyang Jianghan University; WuhanChina, 4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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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示码:             文章编号:

 

一、引  

 

“政治垄断竞争”命题的提出,已经有好几年了,那还是我博士后出站后在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政府工作期间的事。[1] 此后,又在党校系统的一个刊物上发了一篇文章讨论这个问题。[2] 但是,在学术界,仍基本上无人知晓。鉴于这一命题的提出对西方现行的政治学和宪法学理论都有触动,并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有一定的实际价值,现结合近几年来的一些新认识,对其原理及应用问题再作探讨,以就教于同仁。

 

二、什么叫“政治'垄断竞争’”?

 

“政治'垄断竞争’”是笔者将经济学中的“垄断竞争理论”移入政治学和法学领域并加以适当改造而形成的一种理论“说法”。

经济上的“垄断竞争”(monopolistic competition)概念,是美国经济学家张伯伦(Edwin Chamberlin)首先提出来的。[3] 但是由于笔者在移植过程中所作的改造,“政治垄断竞争”的概念已与原本的“经济垄断竞争”有很大不同。

现在,所谓“政治垄断竞争”(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in political field, or political monopoly-competition),是指一种新的政治体制或目标模式,即在一个马克思主义党长久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里,通过改革确立或达到这样一种理想状态:一方面,根据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并按列宁所说,由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党代表工人阶级执掌政权,不与任何其他阶级、阶层、派别或政治集团分享领导权,不搞政治多元化和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另一方面,则根据毛泽东同志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广泛吸收各阶级、阶层及其他社会集团的政治代表进入国家各级民意代表机关参政议政,但其进入的名额多少及进入后的地位和作用等,都将不再由执政党单方面给予、派发或者分配,而只能由他们自己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制下通过竞选或“选战”来确定。与其同时,执政党本身和各参政党自己,也都要实行相应的内部竞争,并在此过程中尽可能做到自由、平等、公平、公正,以体现民主和竞争择优。

这样,将共产党对执政地拉的依法取得(依宪法和法律规定“垄断”执政地位,亦即经典著作家们所说的“专政”)与各民主党派对参议地位的竞争取得及所有各党(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内部竞争两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全新的“政治垄断竞争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垄断”和“竞争”这对看似水火不能相容的因子可以奇迹般地相制相合、相反相成:竞争以成垄断之功,垄断以收竞争之利。“政治垄断竞争”将由此成为既具有现代西方民主政治之长而又能够超越其上的政体模式。“十六大”提出的“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这三项要求,即可由此而同时得到满足。

 

三、为什么要“垄断”?

 

显然,这里涉及的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其一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问题;其二则是这个专政的特定实现形式——“一党主导,多党参政”——的最佳性问题。

关于前一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们已从不同角度讲了很多。总的来说,这是保证社会主义政权永不变质,从而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永不变质(前进到共产主义不在此限)的需要。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何一定要加以保护,则是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上层建筑的存在,说到底,就是要叫绝大多数人无论心甘情愿还是迫不得已,都必须老老实实、服服帖帖地让资本家凭其合法或非法积累的资本吸他们的血而自肥。由此就造成了财富在少数手里聚集、膨胀及广大劳动人民的购买力和有效需求不足,进而导致社会再生产实现困难和经济危机不可避免。而“凯恩斯革命”所开出的刺激消费、促进增长的救世良方,又是地地道道的“浪费经济学”(wasting economics)。其所造成的资源消耗、能源枯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严酷的现实,是与当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目标和要求格格不入的,也是对西方(微观)经济学一贯重视资源稀缺性的一个讽刺和反动。

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所秉持的救世理念是:节俭对“个人”来说是“美德”,而对“社会”来说则意味着“灾难”,即经济危机;要避免这一灾难,就必须浪费,浪费,再浪费。只有尽可能地挥霍浪费,才能促进增长,减少失业,增加利润,皆大欢喜。

显然,凯恩斯心目中的“社会”,不是别的,仅只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而已。在他看来,社会主义与节俭一样,也是罪过。当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某一天经由“小康”走向“大同”,发展到接近于共产主义时,则虽然人们可以生活得很好,吃、穿、住、行、用各方面的需要都可在必要和合理的限度内得到满足,文化、艺术、旅游、交友及其他方面的精神生活也很充实,——“老有所养,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长有所成,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依”(拙作《大同歌》歌词片断),——人人主观上都感到很幸福,但却并不消耗很多的自然资源。那时,最大限度的节约(此乃“经济学”之要义)就取代了凯恩斯所提倡的最大限度消耗和浪费:没有频繁的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和不断“上档次”,没有有钱人的疯狂挥霍,更没有当今美国那种以人人拥有汽车消耗石油为荣的情况,生态环境由此得到保护和改善,符合“可持续生产、可持续消费、可持续生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与其同时,社会成员的法定工时很短而没有失业。——所有这些,从社会主义的角度看自然是好事,但从资本主义的立场来看,就是灭顶之灾。

这是因为,一旦人们浪费性的购买行为减少或停止,资本的市场扩张余地就会缩小,投资冲动就会减弱。那时,削减投资与削减消费“相互促退”的恶性循环机理和机制即开始发挥其破坏性作用,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经济增长因动力衰竭而停顿下来。而在资本充裕和总量增加的情况下,经济增长的停滞和倒退(负增长),必然意味着经营资本的平均利润率和生息资本的平均利息率不断下降,直到趋近于零甚至为负数。接下来,就是一批批的企业倒闭,以赚钱为目的、以发财为动力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即由此陷入毁灭性的总崩溃。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其一,生态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天然的同盟军;其二,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程度会走向反面,与全人类的(根本)利益分道扬镳,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公敌。

应当指出,虽然资本主义各国的历届政府都为降低失业而不懈地努力着,但失业恰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造成的,并为其生存和发展所必不可少:设无失业大军的存在,一则不能有效地压低在业工人的工资以尽可能提高资本利润率,二则不能满足经济周期走出低谷后扩大生产对现成劳动力的需求。这一点,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讲清楚了。而我们新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却不解其意,他们经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既然各国普遍存在失业问题,那为什么不进一步缩减法定工时?比如说,每周由五天减少为四天或三天,每天由8小时减为6小时或3小时,或者,每年的带薪假由1个月、2个月、3个月增加到6个月。那样的话,势必出现全球性的劳动力短缺,失业现象不就彻底消灭了吗?他们还会进一步问道:经济危机到来时,资本家为什么要把卖不掉的商品销毁而不在其过期变质前免费发放给失业工人呢?这些人不明白,如果这样的话,谁还去卖力挣钱再来购买呢?因此,在坚持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走出危机的办法还只有凯恩斯主义“浪费经济学”最灵验,但它却要求有一个庞大的失业队伍存在为前提,以作为人力资本的“蓄水池”来调节经济周期不同阶段对工人劳动力的不同需求。

从这里,我们又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即:资本主义不仅要靠吸吮工人的血和骨髓而自肥,而且,还要靠工人的失业、痛苦及环绕着穷困线的生存挣扎来借以养生——即通过不时的被动“减肥”(如危机到来时对社会财富的破坏和毁损等)来保持自己身体的“健美”。

至于靠挥霍、浪费为资本主义保命,造成资源耗尽、能源枯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则是属于“慢性社会问题”的范畴。头痛先医头,脚疼先医脚。资本主义各国为失业和危机所困的政府官员们,在反感社会主义的前提下,除了按“凯恩斯药方”刺激消费(此种“消费”就是浪费,不然,何劳“刺激”?)外,也没有别的更好办法。但其长远的危害性,则是同样不可忽视的。

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仅要看到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国内的环保、环卫水平有多么高,环境美化搞得多么好,而且要看到,仅美国一国两亿多人口所消耗的不可再生性自然资源就超过了中国13亿人口几倍的消费量,而且不愿意承担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义务。如果全世界60亿人口都像美国人这样生活,地球肯定被提前玩儿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也大同小异,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其原因在于:一切资本主义经济增长之积极的冲动和摆脱危机之无奈的选择,都是主观上鼓励浪费、鼓励消耗,客观上则导致能源消耗、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呈加速度发展,而不是去尽可能地减少浪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生态。

显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微观层次上的节约和高效率是以宏观经济的浪费和非效率为前提的。换句话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个人或资产阶级一个阶级之利益的取得和维护是以牺牲全社会和全人类的整体利益为代价的。我之所以敢于负责地说“资本主义是人类公敌、世界公敌”,其根据就在这里。

中国不是资本主义国家,但自上个世纪末开始,对其某些成份的引入已使我们在尝到甜头的同时也多少品出了一点儿苦味,同时,对全球性气候变暖和生态破坏的“贡献”率也在稳步上升。当然,如按人头平均,我们对环境污染的“贡献”还是很小、很小的;总量上看,也远低于美国的污染“贡献率”。所以,造成超出人类实际需要之能源消耗、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根子或源头(罪魁祸首)并不是我们,而是美国式资本主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韩少功在苏州大学的一次演讲中,从“符号化人生”、“符号化消费”的角度也多少触及到了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此弊。(原载《当代作家评论》2003年第3期,转载于《短篇小说(选刊版)》2003年第7期)

正因为如此,我在给“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研究生上课时多次讲到:从美国人所倡导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来看,不是“社会主义和平革命”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未来发展拯救人类,就是美国式资本主义把人类和地球玩儿完(二者必居其一)!——尚不谈“美利坚帝国”为了其军火商利益在世界各地煽动和使用武力,不是无事生非、制造事端,就是动辄发动战争以刺激经济。不仅如此,我还根据英语(?)中的一个说法Fire is a bad master, but a good servant(此语最初可能出自法语,即小仲马《茶花女》中的一句话“金钱是好奴仆,但却是坏主人”),提出Capitalism is a good servant, but a bad master; while on the contrary, Socialism is a bad servant, bud a good master.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这应成为我们处理资本主义经济成份与社会主义经济成份相互关系的一个思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经由“小康”走向“大同”,使社会主义经由初级、中级和高级阶段的必要准备后,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自己的n个更高发展阶段,即在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和充满活力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实现古代先贤的伟大理想——天下为公,人类大同。也只有这样,人类的可持续生产、可持续消费、可持续生活和可持续发展才能获得根本的保证。这是唯一的出路,舍此没有任何办法能拯救人类、拯救地球。

但是,问题在于,“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先哲的这句话并无任何辱骂之意,只是说普通民众平时所考虑的主要是自己的切身利益,并且一事当前首先考虑的还是眼前利益。虽然资本主义的维持是以牺牲全人类利益为代价的,但多数人并未因此而感受到其现实危险。相反,人们所看到的只是,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里人们似乎都“活得还挺滋润”。在此情况下,一些人受眼前利益左右而羡慕或崇仰美国式资本主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就不奇怪了。在特定的气候下,某些人跳出来充当积极分子,对民众进行反共或亲资本主义的蛊惑宣传也有可能,并且极易得手骗取信任。由此就产生了无产阶级专政和马克思主义党“垄断”执政权的必要性。

深究起来,这是由人的本性或人性的本质弱点所造成的。以2003年伊拉克战争中参战的美国大兵为例,当一个人要上战场去打仗的时候,虽然他也曾考虑过被子弹或炮弹击中而死的概率或可能性,但那些后来实际上确实被打死了的人中,可以说没有或几乎没有一个人此前就认定自己百分之百地一定被打死。否则,他可能会宁愿受军法审判也不愿去参加这场侵略他国的不义之战。但这些明明去送死的美国大兵,还是心怀侥幸地参战去了。

换一个例子也许更能说明问题,那就是赌场上赌徒们的侥幸心理。问题在于,这种心理并不只是职业赌徒们怀有,而是全人类每个人都会有的。比如说,每一个前去购买体育彩票、福利彩票或参加摸奖的人,他不是前去直接捐款而是通过彩票、摸奖的方式来表示对一项正当事业的支持,这本身就表明他内心是怀有侥幸中奖的希望和冲动的。虽然结果是,并且必然是,绝大多数人掏钱为极少数人垫脚。赌场的规律决定了多数赌徒的命运必如俗话所说:“想享福,必受罪;想占盈,必吃亏。”——真正赢了大钱的,永远是极少数。但是问题在于,由于侥幸心理的存在,许多人还是乐此不疲。可以这样说,假如政府完全放开,不加任何管束或取缔的话,赌场生意必是世界上最红火的,因为适合于男女老少所有的人参与。且一旦赌上了瘾、赌昏了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也在所不惜!——人性的弱点,由此可见一斑。

同样道理,虽然资本主义制度下永远不可能人人(或多数人)钱多得不得了,从而都可以凭投资经营赚钱吃饭,以致于不再有被迫出卖劳动力和受人剥削的情况出现,但进入资本主义就像进入赌场一样。虽然事后算帐必然是“少数人赢得越多,多数人输得越惨”,但它的游戏规则却是看起来如此地“公平”、“公正”,以致很容易给人一种个个都能赢钱的感觉。面对这样一种形式平等、机会均等的资本主义,在人人都怀有类似于“说不定我也能赢钱、中奖”之潜藏心理作用下,即使纯粹工人出身的人,也有筹资办厂、由小到大和有朝一日跃升为资本家去吸他人血而“发达一下”的想法。——这与人人都想当皇上的情况是不同的,因为皇上只有一人,不仅普通老百姓,而且王公大臣们也都会早早收起不臣之心,安分守己地做自己的臣子。但想当资本家的情况就不同了,因为每个国家都会有成千上万的人成为资本家,其中就有一些是由普通工人、农民起家“发”起来的,甚至有些是在失业后被置于死地而求生的背景下坚强地站立起来借钱创业,后来当上大老板的。顺便说,这枚“硬币”背面刻写的故事则会告诉人们另一个真理,那就是:由于人类道德、才能和财富“正态分布律”的存在,以及幸运或偶然机遇对一个人“成功”的不可或缺性,失业工人创业成功的个案再多,也改变不了大多数失业者注定要遭受痛苦和折磨的事实。至于某个国家某一时期工人们宁愿失业也不愿意去找工作,那是社会福利政策失当所致,不具有典型意义。

总之,虽然到头来其中多数人不仅不能实现剥削别人的梦想,反而自己沦为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受人剥削的雇佣奴隶,但由于前述侥幸心理的作用,以及我在其他地方讲到的一些原因,许多人仍可能受其诱惑而在大选中背叛本阶级投资本主义的票。当然,事后后悔而想改投社会主义票的人很多。但是,资本主义民主自有其特定规律,一旦进入“轨道”就受其支配而由不得我们。无产阶级党一旦丢失政权,除非发动一场“和平革命”,否则,想在下次大选中再夺回来就万分艰难了。这一点,我在后面还要讲到。

历史上,“西方马克思主义”鼻祖卢卡奇在他的文集《历史和阶级意识》中就提出了工人的“阶级意识”问题,[4]而“欧洲共产主义”的先驱葛兰西则提出了“文化领导权”和“阵地战”的问题。[5]过去,我们对这些概念不很重视,实际上它们是很有意义的。苏东巨变时,工人群众之所以会投资产阶级党和资本主义的赞成票,与此也有一定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早就指出,任何一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必是那个社会里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的思想。[6] 而当世界上同时存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形态时,二者之间的较量就是经济、政治和文化全方位的。比如,最近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娱乐片《精灵鼠小弟》引进中国。这部片子艺术性很高,但它宣扬的是“猫鼠友爱”和“人鼠友爱”。试想一下,这种“理论”对谁有好处呢?以余之见,必然是:在“猫鼠关系”中,对猫有好处,因为可以借此麻痹老鼠,以便更容易地捉住和吃掉它;而在“人鼠关系”中,则对鼠有好处,因为可以“说服”人类听任老鼠为患而不采取防范和捕杀措施。具体到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上,摒弃阶级斗争学说并转而提倡和灌输“阶级合作”理念,这又对谁有好处呢?当然是对资本家有好处,因为可以谈化工人的“阶级意识”,从而可使工人群众在不知不觉中心甘情愿、俯首贴耳地让其吸血而不再起而反对和推翻它。现在,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文化、观念正在全球大行其道,而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制度等则处于守势或下风。在此情形下,面对改革与发展的双重压力,如不坚持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下或政治垄断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一旦开放竞争选举,必输无疑。

再者,一方面由于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多少也会使工人的收入有所提高,生活得到改善,另一方面则由于美国等少数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公开的和隐蔽的)从全世界其他各国剥削或攫取到大量的资源和收入(富国对穷国的剥削远超过对其的援助,越穷所受的剥削越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也使得这些国家的统治阶级有财力对本国工人施予较为优厚的经济和社会待遇(甚至新移民也能沾一些油水、占一点光),从而活得比贫穷国家里同类工人要“滋润”得多。此两方面合起来,不仅使这些国家得到实惠的工人阶级觉得资本主义不错,而且使前苏联、东欧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些人觉得资本主义确实神奇而美妙,必欲舍弃自己搞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而趋附之。在此情况下,如无宪法、法律对共产党垄断执政地位的明确规定和切实保障,实行多党自由竞选,结果更是可想而知。

当年,在(1957年)莫斯科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领导人会议期间,当毛泽东讲了“多数人民是要革命的、反帝的”之后,波兰领导人哥穆尔卡就实言相告说,这不符合东欧的实际:在波兰,如果实行完全自由的多党选举,共产党肯定会被选掉;东德亦然,甚至更糟。当时,毛泽东不以为然,但后来的苏东巨变,证明哥穆尔卡此言不虚。[7] 这里面,当然有这些国家的共产党、工人党治国过程中宽严失度或举措失当的因素在内,但世界上哪个国家的哪个党治国能没有失误和失策呢?把共产党赶下台搞资本主义就一定好吗?我觉得,微观上和短期内可能会有所改进,至少在形式上比苏东巨变前的政治体制要更民主、更自由一些,专制政治的弊病要少一些,但从根本上和长时间来看,无疑是走入了误区,是历史的倒退。复辟资本主义就是恢复了资本家的天下,资产阶级赚钱发财的利益必然取代广大劳动人民利益而充当(或冒充)整个社会一般的利益,工人的地位必然下降,利益必然受到损害。苏东巨变后,十几年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与其同时,资本主义商业周期即经济危机必然会或迟或早地在这些国家出现,政府当局为反危机必然也会采用凯恩斯主义“浪费经济学”作为救命稻草和治世良方,由此产生的超出人类实际需要而刺激公众对不可再生性资源加速消耗等负面效应也必然会结伴而至。——这是铁的规律,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现在,经过十几年和平的“反革命阵痛”(与共产党领导的和平或暴力的社会主义“革命阵痛”方向相反,破坏力相同)之后,前苏东各国的经济已陆续走出混乱,开始好转,但那些受失业和贫困折磨的中下层民众之地位和状况则不可能根本改变。许多人因此而后悔莫及,这是确定无疑的事情。然而,在当今世界上,多党自由竞选的逻辑,只能是“金权主义”逻辑:真正的民主或平等竞争,只存在于各资产阶级党相互之间,而绝不可能存在于工人政党与资本家党二者之间。因此,把共产党选掉容易,要想把已丢失的社会主义再重新选上,就不依穷人的意志为转移了,除非将来,在用与时俱进的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新共产党领导下进行新的社会主义“和平革命”而重新夺取政权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垄断竞争体制。否则,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里,人民的社会主义之梦必难以重圆!

走到这一步,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除了此前执政党的政策不当或经济、政治改革不到位以及后来向要求复辟资本主义的各种势力缴械投降等错误之外,决定性的因素是工人们自己也放弃了坚持在社会主义前提下争取改革的应有立场。工人自己的机会主义是最可怕的机会主义,而工人群众中的“居中者”(根据“正态分布规律”,“居中者”在任何整体中往往都是数量上的多数)又是最易于取机会主义的现实态度的。这里所说的“正态分布律”,是指未受任何干预和影响情况下的“自然状态”(自然分布),一旦受到对立两极的挤压或争夺,中间的那个多数就会发生分化而变为少数,甚至为零(比如在大选中,假如投票率百分之百而弃权者为零的话,即属这种情况)。而所谓“机会主义”,我指的是在历史长河的任一段弯道上,放弃原则和既定方向,随心驱驶、随波逐流或“跟着感觉走”,亦即,跟着眼前出现的必然或偶然的机会和利益(并且往往是蝇头小利或敌人所施的小恩小惠)而“盲目”地(或称“亡目”、“忘目”更贴切些?)行动。

对于此种情况,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社会主义各国执政的共产党员们,绝不能因为搞社会主义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对地球环保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好处,而搞资本主义对工人有剥削,对人类未来的长远利益有危害,就误以为只要我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广大的工人群众和其他劳动人民即使在完全自由的多党平等竞争选举中也一定会自然而然地永远投共产党的票,投社会主义的票。那是大错特错的事情。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早就说过,工人不能自发地产生(科学的)社会主义观念。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理论,必须由马克思主义的党从外部输入进工人的大脑中。而工人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领导阶级,其本身则必须是由党来领导的,党本身又只能是由那些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学会了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于实践并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改造为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的那部分人来领导的。正因为如此,当我们说“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的时候,必须同时加上“知识分子是领导阶层”这样一句才算完整。实际上,当今世界无论哪个国家哪个阶级的党,都是由其本阶级的知识分子来实施领导的。

总之,一个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党,一个由这个党所领导和培育起来的工人阶级,一个由这样的阶级所领导而有社会各阶级、阶层、政党、派别广泛参加的统一战线,此三者是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的基本保证。否则,资本主义的复辟是非常容易、非常可能的。——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不能实行西方那种多党完全自由竞选的原因,就在这里。

无产阶级专政必要性的奥秘,还可以从另一角度,即除前述侥幸心理之外的人性弱点上,加以理解。廖辉英在《说爱》一书中曾经讲到这样一种情况,说是每一代父母对他们的子女都劝其审慎对待恋爱和婚姻,尤其是母亲对于女儿的婚恋大事更是担忧和关切。有趣的是,女儿们虽然自己固执己见、不听劝戒,但一旦长大成人并且做了母亲之后,则由于当初不听父母之言确曾吃过亏,故尔对自己的女儿更是劝说有加。一代又一代都是如此。问题在于,虽然每一代的父母在劝告其子女时绝大多数都是为的子女好,并且往往被后来的事实证明是英明和正确的,但绝大多数热恋中的子女都既不领情,也不会认真听其意见:好奇、冲动、痴情、幼稚、轻率、轻信、偏执、逆反……所有这些尚不成熟而自以为已很成熟的年轻人特有的性情,使得他们宁肯上当受骗、吃尽苦头而后自醒,也不愿事前接受父母的劝戒。结果是,虽然其中一些人后来得到了改过和弥补的机会,却总有一些人永远地失去了改正的机会,即以牺牲终生幸福甚至生命作为代价,表明自己悔不该当初不听父母之言。

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第一,虽然封建专制的硬性干预(即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其终身大事)是不对的,有可能造成“梁祝”那样的历史悲剧,但纯粹的软性劝告、建议和提醒也是不够的,不足以引导子女正确地处理好婚恋问题,确保其不犯不可挽回的致命错误;第二,如果对子女的恋爱婚姻不管不问、听之任之,放手由其自作主张、自己决定,则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为人父母者的失职和犯罪。

因此,正确的思路只能是,避免封建专制独裁统治式的“硬性干预”与放任不管(或“软性劝说”)这两个极端,而采取“划杠杠”(即硬性规定交友择偶基本规则,如哪些种类的朋友不可交,哪些可交而不可深交,哪些可以交往并发展成为恋人、伴侣等“法定条件”)和“给自由”(即在前述“依法”划定的交友择偶条件范围内,任由子女自己决定具体人选)相结合的办法,以弥合分歧、化解矛盾,避免不应有和不必要的冲突。不仅如此,所画的“杠杠”(条件和规则等)还可以或应当在父母的主导下通过对话和讨论共同达成,以体现“民主立法”的理念和精神。而一旦达成,父母和子女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以符合“依法办事”的原则和要求。

同样道理,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党如果放弃对工人阶级的领导,任其自由地选择执政党,他们就可能会受人诱惑、欺骗,或者被人蒙蔽、利用,以致于将代表自己本阶级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选下来,而把欺骗和诱惑他们的资产阶级党选上台去。及至觉醒,则为时已晚。更糟的是,几十年后,新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也还会犯其前一辈人同样的错误。因此,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依宪依法划定自由选举的界线和范围,从而实现民主与专政的有机结合。而且,从另一方面说,不这样做,还可能滑进只讲数量、不讲质量和纯粹“以选票多少论英雄”的民粹主义泥坑中去,与绝对和片面的精英政治殊途同归。——这两个极端当然都是要极力避免的。

归纳起来说,促使和保证无产阶级专政体系良性运行的循环机制是这样的:

第一,整个社会必须由工人阶级来领导;

第二,工人阶级必须由本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坚强的马克思主义党来领导;

第三,这个党必须由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来武装;

第四,这个理论必须在实践中由党内精英分子和领袖人物来创新、发展,以与时俱进、常革常新;

第五,党的精英和领袖必须经由党员群众或其代表来选举、选择,并由全党和全国人民来加以认可、进行监督、给予评判。

我国未来经过改革后的政权体系,也就应当是这样一种基本格局。将西方现代政治文明中的竞争机制引入我国政治体系中来的前提条件,就是这样。“竞争选举”或“选举竞争”之所以要建立在中国共产党依法保持其对国家政权垄断地位基础上的原因,就在这里。

这样,我们就不知不觉地涉及到了第二个层次的问题,即在承认无产阶级专政必要性的前提下,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为什么一定要通过“一党领导,多党参政”的政治垄断竞争体制来实现?为什么就不能采用列宁所曾设想过的“社会主义多党制”模式呢?——这个问题,我在其他地方已不止一次地作了多侧面的分析,这里因篇幅所限,不再重复。但是,我想补充说明一点就是,列宁的“社会主义多党制”模型(吾意可视为广义“政治垄断竞争体制”中的另一种具体模型)设想虽好,却缺乏一个实行条件,即:社会主义已经在全世界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以致于,要想在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搞资本主义复辟,就像现在要在法兰西共和国复辟1789年革命前的封建制度一样可笑。显然,即使今天,我们离这一目标仍很遥远。

如此看来,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不久提出“社会主义多党制”设想,并且差一点付诸实施,实在是太超前了。好在他及时根据情况修正了错误,实行了“一党制”。不然,“十月革命”的成果可能在他逝世不久就落入了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之手,刚刚开始的社会主义事业很可能在几年或十几年内就被葬送而不复存在了,尤其是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条件之下。那样的话,社会主义苏联几十年的辉煌,包括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以及与其伴生的“斯大林体制”种种错误,就都没有了,谈不到了。后来的戈尔巴乔夫改革及其失误,当然也就不会有了。

医生治病以人活着为前提。社会主义改革,即此种经济政治体系自身的改良、改进、改善——改造和完善——当然也须以确保其存在和内在的“质的规定性”不变为前提。政治垄断竞争理论中“垄断”的必要性,就在这里。从目前世界范围内本质上虽已腐朽、没落和垂死但却仍有力量向社会主义进攻的资本主义来看,处于守势的社会主义要想使自己的优越性发挥出来并且转入战略反攻,还为时尚早,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直到这一天到来之前,列宁的“社会主义多党制”是万不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要想发挥出内在的优越性并且不断地自我完善,经济上,只能实行公有制市场经济和民法革命,而政治上,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政治垄断竞争和宪法革命。

 

四、为什么要“竞争”?

 

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必须续接前面哥穆尔卡1957年在莫斯科对毛泽东所说的话往下讨论。

哥穆尔卡说如果实行自由大选,波兰共产党肯定下台,东德的情况则会更糟。33年后,他的这个预言,不幸应验。而且,可以说,假如不是苏军出兵的话,在他说这话的头一年,即1956年,匈牙利社会主义事业就已经在沸腾民怨与反动势力相结合的过程中给玩儿完了。当时,在事件平息之前,从首都到地方,几乎每天都有或多或少无辜的共产党人在流血。混乱之中,杀一个共产党员似乎是轻而易举的事!1989年春夏之交的中国,也经历了一场类似的风波。这场风波在老一辈革命家的掌控和干预下得到较早的平息,尚未酿成“匈牙利事件”那样更大的灾难,算是万幸。

但是,我们也应反思一下:对所有这一切,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化解吗?搞社会主义难道就一定要付出如此惨重的血的代价吗?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难道一定要违逆民意强行施政以致于不得不靠“专政铁拳”来加以保证,并且往往是在出事之后迫不得已采取措施来加以补救吗?

对此,我的回答是完全否定的:所有这一切历史上实有及未来可能再度发生的种种悲剧,都是可以事先预防的。防止的办法,除了全力以赴发展经济以满足人民追求富足生活的正当需要外,最主要的就是“推行宪政,健全法制;铲除专制,践行民主;根治腐败,减少浪费;尊重人权,保障自由”这四个方面,其核心是“民主”二字。

写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跳出来抗议说:废话!这还用得着你说吗?从当年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到现在,我们党哪能一天放弃过对“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目标的追求了吗?或者停止过“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努力了吗?在一个搞了半个多世纪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谁还用得着你的什么“政治垄断竞争理论”来提醒做什么、怎么做吗?

对此,我说,休要发火。你说的这一切,我都理解,也都承认。但真正的民主是一种制度,一种科学的国家制度和政党制度,只有借助于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才能实现。因此,除了通常所说的领导干部民主作风、基层支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班子成员”以及党委会上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等项做法在微观层次上自有其意义之外,作为宏观层次的制度安排,民主的实现,是与一定限度内自由平等的竞争选举直接相关的。设无竞争选举,上至省县,下至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的产生能否代表广大党员和选民就成问题了。相应地,分别由其“选举”产生的同级党委和政府组成人员是否真正反映党心、民意则更无把握,因为根本就没有办法表达代表及其所代表的党员和选民的意志、愿望。

至于中央一级,情况则稍有不同。这里,除了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的多级中转式间接选举方式确有不妥外,最高职位的候选人由于现代传媒的作用,基本上早已为全国和全世界所熟悉,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也自然对他们有所了解。这样,其选举相对而言就较易于体现民主,选举结果也较易于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所接受,但也仍有改进余地和改进的必要。改进的重点,应是考虑怎样为那些有志于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服务的人开辟便于其从社会底层逐步走上最高岗位的正常通道,以免埋下不安定的种子。但是,这个问题的解决,恰恰应当首先从地方和基层政制(特别是选举制度)的改革着手。地方和基层的选举过程中缺乏自由、民主、公平、公正的正常政治竞争机制,社会最优秀的人才就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进到全党和全国人民看得见的职位,进而影响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的最优化。

地方和基层选举本身已很重要,加上承载着为上级和中央的选举输送最优人才的任务,两方面合起来,就更重要了。考虑到地方和基层选举中缺乏正常竞选机制所造成的严峻形势,又更突显出地方、基层选举改革的意义和紧迫性。

现以本人亲历为例。笔者曾于1992年在华中师范大学、1995年在华东交通大学、1998年在湖北省黄梅县先后当过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和一次政协委员,参加了四次对县级或县级以上领导人员的大会选举(作为普通选民每三年或五年参加一次当地县区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更是不计其数)。虽说这几次会上的选举都是有差额的,并且允许代表划掉选票上印好的候选人而另填他人,然而由于不提倡竞选及缺乏相应的程序保障,这些差额的存在对大多数代表来说没什么意义。因为,在没有竞选制度和充分交流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代表对名单上印的绝大多数候选人是不了解的,所知道的只是组织上(通过选举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印发或宣读的候选人情况介绍。撇开还有许多更优秀的人根本未进入党组织视野因而未被列入候选人名单这一点不谈,仅就组织上对现有候选人的情况介绍来看,基本上大同小异,没有特色、没有血肉,只有干巴巴的几条筋;如果说有什么差别的话,也仅只是表现在学历、经历、职务、职称及立功受奖等方面的情况各不相同而已,根本无从判断谁比谁更适合于某领导职位,更不知道他(她)当选后是否能够及怎样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以不负众望。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在投票中也是没多少实际的选择余地的,只能如数“圈”够,剩下的“叉”掉,然后“交卷”完事。更何况最重要的各级、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的选举恰恰实行的是无差额的等额选举呢?这样的选举制度和选举办法,这样的民主,能不叫人失望透顶吗?——所谓“士不可欺、民不可愚”,所谓“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其原因就在这里。当操纵选举者胜利当选(人们称之为“选举成功”,实则截然不同于“竞选胜利”)后,闭会宴上喜气洋洋时,散了会的代表和老百姓们因为早已将其中的“把戏”看穿、看透了,所以也就将轻蔑和不屑咽下肚去。而由此生出来的,正是对我们党倡导的社会主义民主能否实现的怀疑或不信任情绪,如果不是悲观、绝望之心的话。

多少年来,我们的民主之没有民主,就像安徒生童话中的皇帝之没有穿衣裳一样。皇帝的丑态人人都看见了,只是大家都看在眼里,笑在心里,而不愿意讲出来罢了。但越是没有人讲,the King or Emperor就越发丑态百出,因为他以为自己的新衣裳也许真的很漂亮,于是便不由自主地手舞足蹈起来,没想到却暴露了更丑的一面。在这种情况下,笔者就像那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一不小心就把看到的真相说出了口。但是,我想,虽然一时有些难堪,提醒他尽早披一件衣裳总比让他继续光着身子在街上走要好(这就像2003年春季北京SARS的流行一样,蒋军医讲实话确实有点使人难堪,但如果他不站出来讲这个实话,继续像原来那样搞什么“内紧外松”,而且,不仅是对世卫组织和外国人捂盖子、兜圈子,更重要的是对本国广大的人民群众也千方百计掩盖真相,那么,不知道会比揭开盖子后的情况要多死多少人,说不定到今天还未控制住)。更何况,有了政治垄断竞争理论之后,推进改革、践行民主也就没有什么风险,不会再威胁我党领导地位和无产阶级专政政权了。既然如此,还有什么理由不改革而让老百姓怨恨下去呢?

所以,现在,我深深地感到,虽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过程由于受“金权政治”的左右也不能真正反映民意、体现民主,但他们几百年来逐渐摸索出来的一套成熟竞选办法,却给我们在“政治垄断”的基础上(即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下)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制带来了希望,值得我们认真地研究、学习。事实上,现代西方政治文化中最值得我们借鉴的东西,就是其议员选举和政府组成中的竞争机制,正如其经济体制中最值得借鉴的是市场竞争机制一样。

现在,除了极少数思维僵化的同志以外,已有越来越多的人看见或正在看到竞选对于改良我国政治体系的好处和重要性,只是过去由于没有政治垄断竞争理论所提供的保障措施而对竞选的“危险”和“危害性”有所顾忌罢了。竞选就是民主的实现形式。——这已经形成为相当广泛的民间共识了。不仅如此,它还是一种最重要的形式,即前提性的实现形式。

实际上,民主与竞选的关系是这样的:虽然有竞选不一定就有真正的民主(美国的竞选之不能真正体现民意,而是体现“金权主义”支配之下的所谓“民意”就是一个实例),但若没有竞选,则压根儿就没有办法实现民主。借用一个数学上的术语或说法来表达,就是:竞选是民主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因而不是其“充要条件”。之所以如此,除了前已讲到的原因之外,还因为选举制度只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是它的起点和基础,而选举结束后的监督任务则更加繁重。

但是,无论如何,竞选作为民主实现的必要条件这一点一旦确认,竞争对于垄断的必要性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归纳起来说,引入政治竞争机制,实行依法竞选的意义和作用,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只有引入竞争机制,差额选举才有意义,人民及其代表在选举中才有真正的选择余地和实际的选择权力,才能真正当家作主;

第二,只有实行竞选,政治生活才有生气和活力,才能如王沪宁所说创造出新的“轰轰烈烈”,同时,也只有在参加政治垄断基础上竞争性选举的过程中,人民才能逐渐熟悉和掌握有竞争选举的游戏规则,养成遵守法制的习惯,从而在制造“轰轰烈烈”的同时保持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人民整合而不致分裂;

第三,   只有实行竞争选举,变伯乐相马为纵鞭赛马,真正德才兼备之士才能借此机会脱颖而出,使优中选优成为可能,也只有实行竞争选举,才能杜绝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在选人、用人的环节上避免失误,真正从源头根治腐败;

第四,   只有实行竞争选举,其所产生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才有更高的参政议政素质和能力,才能履行好党章、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也只有竞选获胜而不是领导安排当选的代表、委员,才能对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加以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如,由原来见了书记、县长、组织部长点头哈腰赔笑脸,变为书记、县长、组织部长见了他们点头哈腰赔笑脸,——这是“敢于监督”起码的前提,从而,才能在全国上下各级各类干部的监管环节避免历史上常有的“明君”因过度依赖“钦差”、“御史”而成为“昏君”之弊,实现“吏治清明”的预设目标;

第五,   只有实行政治垄断竞争选举,才能在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下做到最大限度的自由、平等、公平、公正,使“赢者当赢,输者甘心”(至于因不是共产党员而无权参加某些职位的竞争和角逐,那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或者是本人的主观努力还未达到入党条件所造成的,怪不得别人,因为现在,甚至资本家也可以将自己的企业作为党费交给组织,并经由党组织转为国有,自己则在其中任管理之职,并以非资本家身份加入共产党,参加竞选);

第六,   只有实行竞争选举,才能形成国家民意代表机关(权力机关和参议机关)对执政党和政府行政机关的制约机制,保证整个国家机器的平稳和安全运行;

……

    总之,只有实行政治垄断基础上或无产阶级专政前提下的自由竞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真正起步。

至于竞选究竟是不是洪水猛兽,有没有什么危险或危害,会不会掀翻社会主义的天下,导致资本主义复辟,我们在后面将会谈到。

                                                           (未完待续)

 

政治垄断竞争原理探讨()

 

余元洲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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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政治垄断竞争”是将经济学上“垄断竞争”引入政治学并加以改造而提出的。此“垄断”是指无产阶级专政或专有政权,而“竞争”则指垄断基础上或专政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垄断和竞争各有其用,都有必要,关键在于二者的结合,即垄断怎样竞争、竞争怎样垄断。政治垄断竞争理论就是对此种结合原理的理论阐释。根据这一理论,竞争之垄断可通过宪法革命加以确保,而垄断之竞争则主要通过法定范围内的竞争选举来实现。

    关键词:政治  垄断竞争  原理  探讨  改革

    作者简介:余元洲(1955—),男,河南信阳人,文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法学博士、博士后;江汉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An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monopoly-Competition”

By YU Yuan-zhou

(Politics and Law School of Jianghan University; Wuhan, China, 4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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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 The proposition of “political monopoly-competition” is raised by introduction of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from economics into politics with necessary changes in meaning. Here, “monopoly” refers to proletarian dictatorship or patent leading status of CPC in the whole political structure; while “competition” refers to introduction of competing mechanism into our political system on basis of the said monopoly. Monopoly and competition are both necessary, each having its own function to perform. The key point, however, is how to combine the two, i.e., how to promote competitions under political monopoly, and how with competition in reality to ensure monopoly in political field. The theory of “political monopoly-competition” is but a theoretical exposition of the principles concerning such combination. According to this theory, the said monopoly (competitive monopoly) can be ensured and guaranteed by way of making revolution in constitutional law, while competition under such monopoly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can be realized and kept effective largely by carrying on competitive elections within the boundaries set by law. 

    Key words: political;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principles; inquiry; reform

    Author: YU Yuan-zhou(1955-), male, a Bachelor of Arts, Master of Economics, Doctor and once a Post-doctoral research worker of the Science of Law; now an associate professor in Politics and Law School of Xiyang Jianghan University; WuhanChina, 4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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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竞争之垄断及其可靠性

 

现在,我们要回答的实际上是一个三位一体的问题,即:竞争能否垄断?竞争怎样垄断?竞争之垄断是否牢靠?

竞争当然能够垄断。引入竞争而又保持垄断的办法,就是实行宪法革命。

这里,所谓“宪法革命”,是指在宪法理论、宪法制度两方面进行根本的创新和变革。

宪法理论创新所需要的变革,主要是对资产阶级宪法理论加以突破。

讲到这里,可能有学者感到疑惑: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有了”自己的宪法理论,在这种情况下,讨论社会主义民主宪制问题不谈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却要去突破资产阶级宪法理论干什么?我们的宪法理论不是已经“完成了”对资产阶级宪法理论的“突破”了吗?

对此,我的回答是,没有,根本没有。何以见得?请允余试析之。

这里要说明一点:我们现在所要研究的中心问题是宪法革命能否可靠地保证竞争之垄断,但是由于这个问题的回答须以宪法革命必当进行为前提,故尔首先要回答此种宪法革命是否有必要的问题。因为,如不能在宪法革命必要性上达成共识,即使承认它能保证竞争之垄断,也等于零。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基本区别在于所有制关系不同。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宪法与资本主义宪法也应以保护不同的所有制关系(公有制,还是私有制?)相区别。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是其基础和最主要、最关键的决定性方面。但生产关系的总和,又仅只构成社会形态(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种经济基础本身,又恰是需要政治体制和宪法、法律等上层建筑来加以保护的。这样,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与资本主义宪法制度的区别,就不仅表现在保护不同的经济基础上,而且,更直接的,还表现在保护不同的法律架构和政治格局上,从而表现在宪政制度本身的不同性质和不同特点上。

那么,资本主义经济基础需要什么样的政治和法律制度来保护,这些政治、法律制度本身又需要什么样的宪法原则和宪政制度来保障呢?回答是:自由竞争或竞争自由。只要政治生活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都有宪法、法律所保障的自由竞争或竞争自由,就一定能够保证资本主义在一面对付封建制度复辟危险、一面防范被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取代的过程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为什么呢?因为,如前所说,在完全放开的自由竞争条件下,向往资本主义发财致富是所有人(自然也包括工人、农民)的本性所在,而不管实际结果如何相反(如,一心向往发财致富的工人农民结果沦为资本家的雇佣奴隶)并与整个人类长远的根本利益相冲突。而且,由于资本主义政治运行中的竞选逻辑是金权主义的,人性的这种弱点也不能指望通过“试错”机制在四、五年后的下一次大选中改变和纠正上次大选中的投票错误。这就是说,没有革命,哪怕是完全非暴力的“和平革命”,单靠议会选举是绝不可能把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选下台的。仅此一点,即可知道当年赫鲁晓夫主义单纯的“议会道路”指导思想是何等不切实际了。这不是题外话,因为它向我们表明了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即:资本主义在完全放开的自由竞争条件下是能够自我保护、自我生存、自我复制(再生产),从而自动延续下去的。

但社会主义就不同了,公有制就不同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财产是“大家”的。这个“大家”,大而言之是国家或全社会,小而言之是集体或本区域的全体人民。虽然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对于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制度而言,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更有好处,且与人类的长远和根本利益更为相合,但对于每一具体的个人来说,就其眼前的直接利益来看,似乎并不见得好到哪里。这样,仅仅照搬资本主义宪法对于民主宪政、主权在民、自由、平等、公平、公正、人权、法治、分权制衡等加以规定就不够了,不足以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受侵害。

当然,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特别是市场经济)相兼容的困难,可以通过民法革命加以解决。但是如果实行西方那种多党制的话,一旦共产党在大选中竞争失利而被赶下台,民法革命就失去意义了,因为人家根本不要搞什么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当然就用不着“民法革命”这个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机制”了。这样,就需要有“宪法革命”来对共产党的领导权和执政地位加以确保(其目的或实质,是对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和相关制度加以确保),并在确保的同时加以规制,以实现“加强之”和“改善之”的双重目的。其具体办法,就是将共产党执政地位和领导权以可操作的钢性条款设专章或专节写进宪法正文。关于这一点,我在1997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就已经谈到了。我在那里指出:“我们现在正需要一场民法革命(正如将来需要一场宪法革命一样):宪法革命的任务是要从法理及法律制度上解决'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并存’与现代民主政治所要求的竞争择优、监督制衡的政治机制的兼容问题,而民法革命的任务则是要从法理及法律制度上解决'公有制主导、多成份并存’与现代企业制度及市场机制的兼容问题。”[8]

然而,问题在于,此种宪法制度上的创新和变革必须要有理论支持,而我国现有宪法理论的现状却是沿袭资产阶级的宪法理论和宪政理念,误认为将共产党领导权和执政地位直截了当地写进宪法正文加以确保是不对的,至多只能在序言中羞羞答答地提及(一笔带过),好像明白无误地将其写进宪法正文以达“确保”和“规制”双重目的有什么理亏似的!真是荒唐之极!试想,社会主义的江山和天下,是咱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即和平的或暴力的革命斗争)“打”下来的,而宪法是一个社会的“政治契约”。既然如此,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允其合法存在、正常开展活动、依法参政议政、监督党和政府”等项内容及相关的游戏规则达成协议,并制定体现政治垄断竞争原理和原则的新宪法文本交人民公投加以批准,有何不可?我们的宪法学者对此大摇其头,道理何在?在此情况下,如不首先在宪法理论上加以创新和变革,宪法制度上的创新和变革又从何谈起呢?——这就是宪法革命之所以有必要的原因所在。

如果我们有耐心地进一步分析一下,就会发现:我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些“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的宪法理论及社会公众的宪政理念之所以没有摆脱资产阶级宪法理论和宪政理念的束缚或影响,是因为迄今为止,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尚未达到资产阶级宪法理论和资本主义宪政实践已有的水平或高度所致。“模仿”是“创造”的基础,“赶上”是“超过”的前提,“达到”是“跨越”的条件, “学习之”是“战胜之”的必要准备。而“不及”,则一切免谈。

试想,资产阶级的宪法理论和宪政制度为什么“吃得开”呢?不就是因为它(至少在形式上)满足了人们追求民主、保障民权(特别是从专制主义“野蛮政治”转变为现代社会“文明政治”)这一迫切的现实需要吗?如果在这一点上赶不上人家,那么,我们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政制度说得再好听也没有用,也休想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所认同。相应的宪政理念,当然也就难以形成。——顺便说,此处的“理念”二字,乃“理论观念”(即理论上的、有理论支持或有理论意义的社会观念)之谓。——现在,我们一些宪法学者“做学问”时“研究”来、“研究”去,之所以始终只能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而不能有所作为,其原因就在这里。但问题在于,越是这样,也就越达不到人家的水平,由此进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先是没达到,所以没超越;既不想超越,就怎么也达不到!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你的国情民情限制了你,使你不可能全盘照搬、照抄人家的理论和制度。而且,即使没有这些限制,一味地追随外国,只知道“贩卖”和“批发”他人的学术或理论创新成就(而不去潜心地研究解决自己这里由独特的经济政治基本现实所提出来的独特的理论课题),是绝不可能达到外国人的既有水平的,更不可能超越人家。

过去,毛主席在世时有一个常用词叫“迎头赶上”,许多人不解其意,认为既然要“赶上”,当然就应该跟在人家屁股后面满头大汗地“追赶”才是,怎么能竟然又跑到前面去“迎头”了呢?不可思议,不可理喻。但就我本人的实践和体会来说,“迎头赶上”是有道理的,充满着辩证法。其要点是“绕道”或“抄小路”,就像电影或电视剧中常见的红军神不知鬼不觉地走着走着一不小心就出现在敌军前面一样。这个办法,用在学问上,就是以至诚之心学习他人,不学则已,既学必有所得,且必得其精义,而置其无关紧要者于不顾。这样,跟着老师走一程后,精通了其理论,掌握了其要义,即可在适当时与老师的套路分道扬镳。这当然不是说要背叛师门,而是说要在时间、空间和理论思路上与老师告别,并利用此机会把从老师那里学到的法宝拿来研究和解决自己的问题。——至于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的追求和坚持,就我自己来说,则是几十年如一日始终不渝的,尽管也有一些新的心得或者突破,如以“和平革命论”取代“暴力革命论”即属其一。——这些课题,由于多半是自己很久以来百思不得其解的至难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就很容易取得突破。从而,当老师还在沿着原路继续行进时,你就可以抄小路赶到了前面去了。于是,就学问来说,学生已经可以轻轻松松地站在前面恭敬地等着迎候老师满头大汗地追赶上来。这时,就有可能发生师生换位的情况,即“前老师”在“前学生”面前改执弟子之礼,如果洋人足够谦虚而有自知之明的话。这,就是“超越”,就是“跳跃”或“跨越式发展”,就是我所理解的“迎头赶上”。

遗憾的是,学界少数人始终没有悟出这一奥秘并掌握其诀窍,以致于有些法学教授搞了几十年学问,出了许多书和文章,却始终只能当国外同行的中国学生,而不是相反地拿得出足以让外国教授做他(她)学生的成果。更糟的是,个别人甚至当了人家不合格的学生!甚至,其中有个别人连“学生”二字也配不上,充其量只能称作外国在华的“学术代理商”、“学术批发商”或“学术买办”而已。(我所知道的其他领域也有这样的“奇特”现象,只是因为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罢了。)读者不信,现在就可以去翻看一下我国近20年来新出版的最高档次法学刊物和理论专著,看看其中到底有几篇文章、几本著作讨论我国宪政问题时不是在贩卖外国的宪法学、政治学甚至经济学理论(笔者本人亦在此列,最明显的例证就是从美国经济学家张伯伦那里借用来的“垄断竞争”这一概念),而是真正有所创造、有所创新、有所超越、有所前进?又有几篇文章、几本专著提出并解决了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专政与西方民主宪政机制怎样才能有机结合这一最大、最重要、最核心、当然也是最困难的理论课题?情况如何,我想,读者很快就会清楚吧?虽然说,“避难行易”是人的本性,自己办不到的事没有权利强人所难——即使自己能够做到,也不能强求别人都跟自己一样过于认真。不然,这个世界不太单调和乏味了吗?——但我们的宪法理论和宪政建设要想赶上并超过西方,这又是惟一可走之路,舍此没有第二条道路或第二办法。而所有这一切,都是被逼的,因为客观形势在那里摆着:不想办法解决问题,难道能让社会主义这个婴儿继续躺在澡盆的脏水里面?或者,任人将其与盆里的脏水一同倒掉?

毫无疑问,世界社会主义起死回生的唯一办法是政治民主化。但民主化(目标)之实现又依赖于其与无产阶级专政和共产党领导的有机结合。这初看起来像个怪圈,实际上则有突破口潜藏其间(那就是政治垄断竞争和宪法革命),只是许多人还没有发现,或者别人发现了自己却不愿意承认和接受而已。如果我们不在这个敏感和棘手问题的解决上取得应有的突破性进展,并就此达成广泛的共识,那么,奢谈“民主”就会是东北人说的“白扯”。

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之下,除非你直奔主题,抓住“关键的问题”和“问题的关键”并加以解决,即认真解决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专政与当代西方政治文明相兼容的可能性及其具体实现形式或兼容机制(宪法革命)有关问题,否则,不管你怎样跟在洋人后面鹦鹉学舌,大谈特谈自由、民主、法治、宪政并从各方面论证其长处和必要性,我敢说,你的意愿再好也会落空,理想再美也无从实现,无法成为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的一部分。不首先想办法怎样确保无产阶级专政和党的领导,而幻想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与共产党耗时间、比耐力,软泡硬磨地争得民主,没门儿!现在,更可笑的是,许多人希望通过耍小聪明的办法引导中国不知不觉地走向民主,其中最典型的是像“老鼠”回避“猫”那样避免提及“无产阶级专政”这个“可怕的字眼”,以便使人们不知不觉中淡忘它,丢掉它。可能吗?这和驼鸟政策、掩耳盗铃有什么区别?如果说,共产党的纲领可以用“公有制”这三个字来简单概括的话,那么,马克思主义则可以用“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作为其代表(虽有不很全面之弊,但却抓住了最主要的“精髓”)。既然如此,不找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无产阶级专政(和共产党领导)与当代西方政治文明的兼容机制(即民法革命和宪法革命),并分别解决具体怎样兼容的问题,那是什么事情也做不成的。这一点是确定的,此外不会有第二或第三种可能性存在。在这个问题上,国内外幻想民主的朋友们必须醒悟,越早越好。这也就像当年毛主席说的那样,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不解决船和桥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讲到这里,你可能想跟主席顶个牛,开个玩笑,说:不是空话,我涉水或游到对岸得了。我说,浅水、溪流、小河可以,你一个人可以,而如果是大部队,要过的是大渡河、金沙江或黄河、长江、杭州湾那样宽深的水面,没有船和桥也能过去吗?

当然,如果你给自己设定的使命就是要否定“四项基本原则”,追求资产阶级理想的资本主义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法治、人权,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因为这时,成功与否在逻辑上已有两种可能,而不再像刚才那样仅仅只是一种可能。但即使由于种种原因使你得以侥幸成功,人民(特别是作为其主体的工人、农民)最终也不大可能会感谢你,因为资本主义注定了是资本家(或者还包括“知本家”、“姿本家”等等??)的福音,而绝不可能是广大工人、农民的福音,更不会是全人类共同的福音。不仅如此,历史学家们也不会忘记,最终还是要把你放到应去的地方——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因为,毕竟,人类历史进化到了今天,改革社会主义与复辟资本主义,其是非功罪已不可能再混淆了!

实际上,之所以这么多年、那么多人没有抓住问题的要害并加以解决,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