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国家资本主义三题

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前途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资本主义从无到有,迅速发展。截止1994年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21718个,已开业的外资企业10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400万。截止1995年6月,注册的私营企业已达56.3万户,从业人员821.7万人,注册资金2460亿元。实践证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最强劲的增长点,国家资本主义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发展对外贸易,增加财政收入,弥补国家建设资金不足,解决劳动力就业,促进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阶段,我国在坚持公有制经济占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补充。这已经突破了列宁关于“国家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入口”,只有过渡时期才存在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论。但随之而来的又引出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前途这个不可回避的理论问题。

我认为,国家资本主义不仅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存在的理由,即使在成熟的社会主义仍然有生存的条件。

首先,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资本主义还有加快发展的余地。当前从总体上看,国家资本主义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小,经济力量较弱。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的还是公有制经济。今后这种公有制经济为主,其它所有制经济为补充的格局仍要保持,但应当加快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促进多种所有制在竞争中共同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公有制经济占主体的条件下,可以允许国家资本主义在某些地区和某些领域占主体地位。如在经济特区,可以让“三资”企业逐渐占主体,在一些竞争性行业可以放手让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国有经济可以适当退出。同时,私营企业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有比工业领域更大的活动空间。

其次,即使在成熟的社会主义阶段,国家资本主义仍然有存在的可能。有人认为,在未来成熟的社会主义阶段,国家资本主义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就不再存在,社会进入单一的公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社会。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在成熟的社会主义阶段,生产力也不可能整齐划一。即使生产社会化发展到非常高的程度,也不能以单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包揽社会生产力的各种层次。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就决定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多层次性。一切社会均存在主体经济形式和从属经济形式,未来成熟的社会主义也不例外。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当某种科学技术、劳动工具和劳动方法成为普遍的形式,与这种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经济形式就成为主体经济形式。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生产力的发展和变革却不是齐头并进的,而是呈不平衡状态。虽然新的生产方法已发展成为普遍现象,但旧的生产方法还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存在,因而与这种生产力相适应的旧的经济形式就会同时保存下来。从历史上看,一定的社会制度即使在成熟的鼎盛时期,也未成为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封建社会成熟以后,封建土地所有制也未成为唯一的社会经济形式,残存的奴隶制生产关系,以及萌发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都同时存在。在欧美国家资本主义进入成熟阶段时,也有许多分散的个体小业主存在,至今美国的夫妻店、家庭工厂依然兴旺。推而论之,国家资本主义作为一种依附性的经济将在成熟的社会主义阶段依然存在。

再次,港澳台模式和全球范围内两制并存使国家资本主义具有长期存在的可能。随着1997年和1999年港澳的回归,以及台湾与大陆关系的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三资”企业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从未来港澳台地位来看,它们将长期保留资本主义,而又必须要与大陆的社会主义经济发生联系。实际上现在的“三资”企业大多是港澳台资企业,进入成熟的社会主义阶段后,只有继续允许国家资本主义存在,才能一以惯之地与港澳台地区衔接,并由此将经济、政治、社会联系维持下去,互相促进,展开竞赛。同时,通过港澳台这一重要渠道,与世界保持广泛的经济、政治、文化联系。在大陆上如果消除了国家资本主义,就无法同港澳台保持经济上的联系,影响国家政治上的完整统一和对外经济、文化的交流。此外,从全球范围看,两制并存将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更久远,也就是说当我们进入成熟的社会主义阶段,国际范围内仍存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国家。在这种状况下,经济一体化、国际化,仍要求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相互开放、相互交流,竞争与合作并存,这样,国家资本主义也就可能继续存在。

总之,国家资本主义可以在社会主义时期长期存在下去,但国家资本主义本身却又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根据社会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自然而然地向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二是像港澳台回归祖国后仍保留特殊的资本主义制度那样,在社会主义成熟阶段,也可让其维持原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补充,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国家资本主义的前途即是:允许存在,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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