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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浏览(2/10)发表时间:2007年10月3日 9时29分

        自从有了E-mail、聊天室和MSN QQYAHOO等网络工具,网络交流变得更加便捷,“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已经不是梦想。因为网络环境比生活环境相对宽松,人们比较敢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也由于网络沟通的方式简单,原本通过动作表情传达的比较隐讳的信息被迫简化成声音和文字(语言),因而变得简单直白,加之网上的交流,少了生活琐事的牵挂,人的灵魂获得了更大的自由,变得脱俗、高尚,变得更有魅力。
  
  一、网友是在特殊的网络时代产生的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
  
  所谓的网友,就是在网上认识、而且仅限于网上交流的朋友。网友只局限于网上,走到网下就不再是网友。网友和朋友的区别主要在于交流的方式。网友,主要通过网上交流,间或见面,也是为了增加一点感性认识。但是朋友之间就不一样,彼此生活在一个圈子里,不仅彼此之间熟悉,而且还受所处环境的影响,受法律、道德和社会责任的约束。
  如果网友就生活在自己附近,见面后交流的主要方式变成了网下,那么网友就变成朋友了。有的网友见了面,大家熟识了,而且彼此感觉不错,继续交往下去,也就成了我们现在所说的朋友;也有的人,见面不如不见,大家没什么感觉,而且有的以后不但不见面,在网上也不交往了,那就成不了朋友,而且连网友也称不上了。
   如果在10年前,说起网友见面,那可能被嗤之以鼻,或如洪水猛兽一样对待。但在今天,没有任何人怀疑,网友确实是一种新兴际关系,网络征婚是人们乐于接受的交友便捷方式、网友见面被认为是一种时尚的meeting,网友聚回成为有共同兴趣的人们乐于接受的party,网友作为一种正常的人际关系已经被社会普遍接受。从这个角度看,网友地位的确认,也是时代进步科技进步的表现。
  一般来说,网友有可能成为现实中的朋友,也有可能成不了现实中的朋友。好的网友可以成为朋友,但不是所有网友都能成为朋友。网友只是一时的,而朋友才是长久的。网友之所以不能被社会接受,也正是因为一些男女网友走到了网下,变成了朋友……
  但是,网络毕竟是虚拟的世界,网络交流也是亦真亦幻的,所谓网络真诚也是相对的。在交流中,应该文明礼貌和互相尊重,如果你发现对方粗俗无理可以随时删掉不理。在网上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想说的别人很难知道。呼之欲出、挥之若去,这是网络交友的特点,大可不必把现实中的道德标准和朋友的友情标准强加给网友。如果大家聊的投机,就肯定有成为朋友的欲望,如果没有成为朋友的欲望,也就不可能长期聊下去,不能长期聊下去,就称不上是"友"。
  
  二、网络交友的选择性

  我在《论网络》中谈到,目前国内有18000万网民,网络包括了人目前的智慧能够想到的和你还想不到一切领域,网络资源共享已经实现了共产主义。在这样的汪洋大海里交友,必须有所选择。
  一般来讲上网聊天(交友)的网民有这样几类:一是青春期豆蔻初开的年轻人,渴望了解感情世界的奥秘,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还不能满足他们在现实交友的需求;二是寂寞孤独缺少温暖和关爱的人们,需要网上廉价的、轻易到手的关怀;三是孤芳自赏、特立独行的人展示自己的才气、寻找在现实不能得到的知音;四是一些另类,比如裸*露癖、自虐癖、骂人狂(语聊)等等,网络太大无奇不有。
  在网络交友的时候,人们都在选择同类或者自己需求的对象。就象大海捞针一样,不断的筛选、不断的淘汰。偶尔遇到知音兴奋不已,聊了一段时间又觉得索然无味,于是再筛选再淘汰。所以大家叹息网络缘分,田震的《网络情缘》唱得网民魂牵梦绕。初上网的人抓过来一个就聊,输出了不少真情实感,到后来才觉得对方不是自己的意中人,直呼上当大骂对方是骗子,其实都怨自己不成熟,不能正确对待。老网民上网时间长了开始对交友的范围设定条件,比如:年龄、学历、职业、个人爱好等,不符合自己的限定干脆不聊,免得浪费时间和精力,他们知道,网络这么大符合条件的人有的是。如果上网是为了交友,就必须有选择,“居必择邻、交必就士”就是这个道理。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视频、网络博客、网络播客、网络群和一些正在发展的多种图文声网络交流工具,使我们对网友的了解与沟通方式更丰富,识别与判断对方有了更多的途径,聪明的网民会充分利用这些技术作为自己选择网友的有效途径。至于你不学无术、还用传统的敲键盘单一方式去交流,而无从鉴别地吃亏上当,那只能说明你是菜鸟,也就是网络白痴大笨蛋的意思,哈哈!
  
  三、网友和网恋


  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毕竟是人和人之间的交流。人是有情感的动物,异性接触时间长了,聊的情投意合,必然碰撞出感情的火花,既所谓网恋。大家都不否认这样的事实,网上的网友90%是异性,生活中的朋友90%是同性。因为生活中你和异*性*朋*友受到制约和限制,由于网络沟通的隐匿性,使在现实不能公开的个人隐私有了存活的空间,使网恋有了保持、发展的条件。
  网恋和恋爱之间的关系,就不象网友和朋友之间那样分明。一旦恋上,那就只有一个共同特征:时时刻刻想要在一起。在生活中两个人要完成相识相好到相爱的过程,有一个必要前提,就是空间上的接近。远隔千山万水的两个人,就算一度接近,往往也只能是擦肩而过。而网络给人提供了这样的机会,让我们不出家门就可以和远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相识。相识之后,一方面因为网络环境比生活环境相对宽松,人们比较敢于表达自己的情感;网恋一旦开始,就和生活中的恋爱没有什么分别了,因为在今天,千山万水并不是很大的障碍。
  然而,网恋的结局,和生活中的恋爱,就有差别了。在生活中,人们从相识到相好到相恋,即所谓的搞对象,是公开的法律和道德允许的,最后的结局是婚姻,婚姻也只能有一个合法的选择。网络则不然,你可以和多个人交友、和多个对象网恋,没有人限制,没有法律道德的约束,网恋的结局也不是组建家庭生儿育女,只是比网友更进一步的“网络情人”关系而已(况且你还不知道对方真正的性别),用网恋的方式固定,可以在一定的时期保持的特殊网络关系。但是当网恋走下网络,在现实中见面、接触,传递感情的方式就变了,如果这个接触是符合道德、法律的,网恋就有可能变成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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