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今年两会的答记者问中,特别让人提气、特别给海内外对中国以信心的是,他对着全世界聚焦的目光,从容有力地谈起了社会主义的民主价值观:“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社会主义民主是什么?我可以明确地说,社会主义民主归根结底是让人民当家作主,这就需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就是要在平等、公正和自由的环境下,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维能力。”在谈到民生问题的时候,他说,“解决民生要让人民生活得快乐和幸福。这就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社会推进公平与正义。记者也许问,什么叫快乐?我可以借用艾青诗人的一句话:'去问开化的大地,去问解冻的河流 ’”。
将民主的价值居于民生的价值之上,或者说,将民主视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必由之路,在国家领导人那里,我是第一次看到。而这,才是民主和民生问题的真谛。以往我们往往强调 “生存权第一”,而忽视了民主建设之于公民生存权利以及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价值。完全可以这么说:没有民主,公民的生存权利就无法得到根本保障,民富国强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的研究表明,在民主制度下,即使国家遭受巨大的自然灾害,饥谨一般也不会发生;但是在大跃进后的中国,却在风调雨顺的三年里在全国范围内发生大规模的饥谨(史称“三年自然灾害”)。同样地,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带来了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奇迹般增长,却正如温总理所说的“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高税收、高管制、高能耗、高污染、低工资、低福利为代价的“竞次”策略,和不受监督与制约的政府财政支出体系,在经济和国家财政层面,形成了持续的行政开支无限制增长而公共支出不断萎缩的“国富民贫”局面;在社会层面,由于社会保障的缺失和政府税收及其他方面的随意性,人们对未来充满了焦虑和不确定性的恐惧,这又进一步加大了人们的健康和社会的道德风险;在法治层面,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的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的表达自由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甚至连公民的上访权利也受到地方政府的粗暴践踏。像重庆彭水那样一条短信引发牢狱之灾的“当代文字狱”并非绝无仅有。司法的独立性没有得到保障,在司法地方化、传媒地方化的格局下,制造一个冤假错案易如反掌,纠正一个冤假错案难于上天。普通公民有冤无处申诉的情况相当普遍。据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披露,2005年一年全国的申诉案件就高达3000万件,平均到每个县是一万多件。在这种环境之下,像高勤荣案这样领导想抓你你就有罪的案件并非孤案。3000万件案件,其中该牵涉到多少人?没有法律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堡垒,许多人生活在“憋屈”与无奈之中,纵使家财万贯,又谈何快乐与幸福?
在人民富裕幸福和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道路上,民主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独立价值。首先,政治自由是人类一般自由的组成部分,而个人的自由幸福当中,最关键的一部分就是自由地不受干涉地行使公民和政治权利。这是个人的一切权利和尊严的出发点。因此,民主本身就是人类自由幸福的目的所在。民主使个人的价值高于一切政党、国家和团体而存在。其次,民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的工具价值。比如促使当政者倾听和服从民意,防止“文革”和“大跃进”一类的暴政和浪漫理想主义,减少政府失误、防止腐败、要求政府的廉洁和廉价、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等等。再次,民主有助于社会的广泛博弈,从而使人们互相学习和尊重,达成宽容、和谐的气氛,而不是由强制导致表面的服从(或者无奈的接受――比如对各种垄断)内心的仇恨与敌视。只有在民主的体制下,权力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驯服,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只有那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自由创造才成为可能。而在人的自由发展得以实现之后,作为一个附带的价值,全人类的自由发展、国家的强大和民族的复兴才最终成为可能。
的确,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而正义的实现,有赖于民主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而国家的首要责任,就在于建立健全这个社会的民主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