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法是什么?
一
三年前,武汉中院曝出国人震惊的“窝案”,13名法官因涉嫌受贿和枉法裁判相继被捕。涉案法官中,包括案发前已调至武汉市人大的原中院常务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等。13名法官受贿入狱,武汉中院陷入建院以来最大的丑闻中,在这一背景下,时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的周文轩出任武汉中院院长,可谓肩负着重塑法院形象的重任,被视为“救火队长”。然而,就是这位“救火队长”,据媒体引用一位律师的话说,周几乎不懂法,最大的爱好就是“批条子”,不论什么案件,都不经过正常程序,而是凭他的一张条子,“言出法随”。一直到 2006年8月17日被双规。对于周来说,法是什么?他批的“条子”就是法。
二
据媒体报道:有一家大型企业,环保局去进行达标检查,发现污水排放超标。按照规定,企业排放不达标,环保局就不能给他们盖章通过验收。执法人员当场表示:“不达标,我们就不盖章。”该企业的一位负责人笑了笑说:“我就不信这个邪。”果然,一会工夫,县里领导的电话就打来了,“方便方便,帮他们把章盖了吧。”领导一句话,执法人员盖章了事。这真是“领导一句话”执法人员遵命办。法算什么,领导的电话就是法。
三
新华社记者在陕西某市一个区法院采访时碰到一桩怪事:不仅法院的电工、锅炉工、司机等后勤人员均身穿法官服,在日常工作中,临时工、保安等还身穿警服在法院内外活动,使许多人误认为他们都是警察。对此,区法院办公室主任的解释是:“穿警服能起到威慑作用,否则,当事人不会感到害怕。”我看了报道不明白,电工、锅炉工、司机等又不直接办案,穿着警服耀武扬威去吓唬谁?又去威慑谁?也难怪某些城管人员穿着城管服装,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的街头一边砸小商贩的摊子,一边高喊:“什么是法,老子砸你的摊子就是法”对于他们来说穿上这身服装就是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救护车和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4种车辆为“特殊车辆”,但是这些车辆的“特权”仅体现在执行任务时,可使用警灯、警报器;在晚上12时以后,就不得使用警报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在道路上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顶灯,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不得随意走禁行道路,遇有拥堵的十字路口、路段,要排队等候,不得随意超越穿插行驶。 据报道:记者在某市的几个路口蹲守,发现仅一天时间就有十多辆“特权车”违章。其中一些带“O”牌的车在十字路口根本无视红灯,呼啸而过。一位交通协管员无奈地说:“每天都有很多'特权车’违章,一天下来最少有十余辆,特别是上下班时间。很多'O’牌车在红灯状态下根本就不停车,我们知道是市领导的车,也不敢管”一位等红灯的的哥说:“我们闯了红灯,又是罚款,又是扣车,还要扣证、扣分,可是人家违章了,怎么就不受罚?”看了报道后,我感觉这位的哥好天真, 这还用得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什么法,人家的特殊车牌就是法。
五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业余爱好,领导干部也是人,当然也可以有自己的业余爱好。比如琴棋书画吹拉弹唱跳舞溜冰打球之类的等等,或怡养性情陶冶情操,或活动筋骨强健体魄,或增长见识活跃思维,对领导干部而言均无可厚非。然而,对于某些领导干部来说,自己的爱好就是法。就比如赖昌星就深知其中三昧,他曾对人说:我不怕共产党的干部纪律严明,就怕他们没有爱好。在他看来,喜欢女人的送美女,爱好出行的送名车,这世界上没有他老赖搞不掂的领导。因为老赖很清楚,满足领导的爱好,换回来的就是法。
法网恢恢,法是什么?什么是法?“条子”是法、电话是法、服装是法、车牌是法,某些领导的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一个眼色就是法,怪不得某些领导敢口出狂言:“什么是法,老子就是法!”原来手中的权就是最大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