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格式合同工商备案标识
4月1日起,工商部门将依据《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10类格式合同实行强制备案。凡是备了案的合同,上面均加印有合同备案标识(如图)。通过该标识,消费者可了解有关格式合同的备案类别、备案机关、合同种类和备案时间等信息。
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在遭遇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即不公平条款)时,只能装睁眼瞎、吃哑巴亏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保护消费者利益出重拳
市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晞朦介绍说,目前,在消费者所订立的合同中,由经营者事先单方面拟订好了的格式合同占了90%以上。
“这种合同在给现代社会带来便利和效率的同时,也具有不公平性和不合理的特点。”李晞朦说,《条例》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重点是对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规范、调整。
视条例如儿戏者罚
据悉,从4月1日起,水电气、电信、邮政、人身和财产保险、消费贷款类的格式合同均由市工商局统一备案;房屋买卖和中介、住宅装修、物业、运输、旅游类的格式合同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备案。
在强制备案过程中,工商部门可以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格式合同提出修改建议,对不修改的将通过听证、警示公告等程序,直至作出行政处罚,可罚5000元人民币。另外,对那些被视为格式合同条款的商业广告、店堂告示、通知、声明等,工商部门也将进行日常监督。
备案格式合同可上网查
为了方便广大消费者查询其所签订的格式合同文本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的备案,市工商局建立了合同格式条款公开查询制度。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重庆市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cqgs12315.cn)中的“备案合同文本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欢迎举报违规格式合同
工商12315举报电话将接受违反《条例》规定的格式合同的投诉、举报。李晞朦昨天承诺:“我们将在30天内将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理情况,回复给投诉人或举报人。”
评审委员会应对难题
市工商局昨天还专门成立了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对格式合同监督解难答疑,各区县工商局也将成立这样的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