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夜里,贵州省举行瓮安6.28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相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有利于还原真相、化解公众困惑,也有助于从中汲取经验教训。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日前表示,6.28事件必有深层次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重视,一些没有及时解决,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反思。”而从新闻发布会披露情况来看,确实存在几方面具体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首先要反思,一起“起因简单”的学生死亡事件为何最终演化成为群体性事件?新闻发布会提到,李树芬死亡后,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结论,家属表示不满并上街游行,最终导致暴力事件。这里不得不问,公安机关在作出结论时,是否对家属做了足够的耐心解释工作?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问题或工作作风问题?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一度误传无辜被毒打致死的李秀忠(李树芬幺叔)提到,当他接县公安局通知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时,有民警不耐烦地呵斥他“滚出去”,并赶过来推他,发生了冲突。派出所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民众为何态度如此粗暴?这一点,或可作为“干群关系紧张”的一个注脚。鉴于整个事件已酿成严重后果,上级有关部门应专门就此展开调查工作。
再者要看到,李树芬“自杀”的起因和过程还需进一步查证。新闻发布会提到的李树芬“自杀”过程,仍不够细致全面。据官方说法,李树芬和同学一起出去玩,闲谈时突然萌发“跳河死了算了”念头,然后趁边上人在桥上做俯卧撑便跳入河中。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仍有疑问:李树芬“自杀”的动机是什么?这一点无法明确的话,李树芬“自杀”在某种程度上仍是一个谜。
另外,李秀忠遭遇6个不明身份的人暴打一事,警方也还在侦查。这件事情和李树芬“自杀”是否有关,也非常关键。我的意思是,既然6.28事件存在“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的深层次因素,在这些关键问题上,相关部门更应尽快查实真相,彻底消除公众疑问。
还要指出的是,相关部门的紧急应对和危机处理措施,也值得进一步检讨。事件发生后,网上传闻不断,“谣言”又一次走在了“真相”前面。经过SARS等重大公共事件和汶川大地震等自然灾害,信息公开机制有利于化解危机,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然而此次事件发生后,权威信息发布仍嫌不够及时全面。比如国内某通讯社6月29发布的消息,延续了一贯的避重就轻手法,对于事件本身没有进行充分介绍,这在某种程度上加深了公众的疑惑。
在互联网时代,政府工作和舆论宣传面临新的挑战,只有认真研究新兴媒体传播规律,重视网络舆论,才能够在处置公共危机中赢得先机,获得公众信任。这一点,涉及如何及时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论问题。
此外,学者于建嵘指出,群体性事件与政府“管治能力滞后”(包括预警机制、处置技术和问责制度)密切相关。比如在预警机制方面,地方政府部门往往想尽办法搞“信息隔绝”,上级无法获得真实情况,很容易错过最佳处理时机;在处置技术方面,地方常常是在事情刚发生时不重视,在事态升级后又试图强硬解决,致使矛盾恶化而产生严重后果;在问责制度上,由于事实存在的非常强的“政绩共同体”,许多事情也常常是大事化小、甚至不了了之。(详见《中国的骚乱事件与管治危机》一文)应该说,这番理论对于妥善解决6.28事件,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的来讲,通过上述具体问题不难看到,“深层次因素”不仅体现在“过往”,还充分显现于“当下”。 6.28事件既是“深层次因素”所致,也是“深层次因素”问题本身。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