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派大佬:什么是民主,为什么要民主?
左派大佬:什么是民主,为什么要民主?
左派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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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通往“民主”的道路上会有许多艰险和阻隔,这条道路远并非许多人想象得很么简单,一路上不仅充满神奇与诡异,还有许多想象不到的困难。

      在讨论之前,我们首先来了解“什么是民主”和“为什么要民主”这两个基本问题。

      从“民主”的字面上来看,其主要内涵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民”,二是“主”。“民”是指参与“公共选择”的所有成员,即全体社会成员,或参与某个议题表决的全体利益相关者,这个“民”包括“少数派”和“多数派”,不单指其中“多数派”而是指“全体”。“主”则是指“作主”,即在正确表达“民意”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民意”,针对一个议题作出“遵从民意”的“公共选择”。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之所以要将“民”和“主”两个层面的结合,其核心问题是因为“公共选择”之结果必然会影响到所有社会成员,或参与某个议题表决的全体利益相关者之“切身利益”,所以就必须以“民”为基础,以正确表达民意的形式作出“公共选择”,即“以民作主”。

      “公共选择”其实是提供一个公平“博弈”的平台,让参与者在博弈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以影响结果的过程,当这个平台起到综合所有参与者之意见,而最终获得一个比较公平的“博弈结果”时,那就是以“民意”为基础获得的遵从民意之“公共选择”,即以“民”作了“主”从而成就了“民主”。

      由于“民意选择”是通过“公平博弈”而获得的,所以它将对所有博弈的参与者都有约束力,这个道理非常容易被理解,但或许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这实质上就是“公权”的由来,而它所约束的正是那些博奕参与者之“私权”。由此可见,“民主”其实是在确立“公权”而限制“私权”。

      “公权”与“私权” 因“利益相关”而经常发生冲突,任何一个“公权”的确立其实都是宣示所有成员之“私权”相对它而言都必须做出让渡,因此以“公共选择”的形式确立的任何一个“公权”其实都是跟所有社会成员的“私权”及其背后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

      要求所有社会成员遵从“民意”确立的“公权”实质就是要求大家让渡部分自由或利益,这样的代价是必须的,因为“公权”是追求“社会所有成员”为基础之“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整体利益最大化”不仅是“公权”所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公共选择”所追求的目标,其实也就是“民主”追求的终极目标,可谓是“民主”的真谛。

      “民主”作为“民意选择”它是“公权”的授权者,“公权”的存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聚合社会力量的先决条件,是任何一个健康社会都必不可少的,也是维系一个社会发展的保证和基础,同时还是公民权益保障的基础,更是追求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手段。但是“公权”不可避免的会和“私权”发生碰撞,故必须对“公权”和“私权”在范畴的划分上有所界定,即“公权”不能在任何领域都绝对大于“私权”,也不允许“私权”在任何领域都不向“公权”让渡,实际上这两种权力时常会交织在一起。

      一般来讲,科学的“国家体制”会以法律的形式堪定“公权”与“私权”的范畴,即在涉及“个人领域”里尊重“私权”,而在涉及多个社会成员、乃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领域”则尊重“公权”,堪定这个范畴的法律文件往往会写进宪法,秉承宪法精神而确立的法律体系、科学体制则往往被称为“宪政”,确立“公权”是“民主”的范畴,“领域划分”则是“宪政”的范畴。

      “公共领域”往往会涉及众多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甚至和全体成员“利益相关”,那么必须以全员参与的形式进行“公平博弈”,即用“公共选择”的方式最终获得一个“民意选择”,也就是以“民主”的方式来获得一个既考虑每个成员“切身利益”又以“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利益均衡点”。

      而在“私人领域”仅仅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相关,与旁人无关,所以必须尊重“私权”,故在“私人领域”里“私权”不必向“公权”让渡。由此可见,“公共领域”必推崇“民主”而获得“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两者“最大化”的“利益均衡点”,而在“私人领域”里则讲求“个人自由”鼓励“个体利益最大化”。

      “民主”除了在“领域划分”清晰之后确立“公权”而限制“私权”以外,还在调和社会个体“私权”的冲突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是每个社会成员,还是各个社会群体之间,都会因为所掌握的物质资源、非物质资源(知识、经验等)的差异而导致在许多问题上形成各种各样不平等的关系,也正是如此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在遇到“社会矛盾”之时,需要大家在相互协调下达成共识,共同努力去解决问题,倘若这时一味强调一部分人的“私权”而否定另外一部分人的“私权”是不能解决问题的,相反会加剧“社会矛盾”。所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这里并不适用,因为开篇就强调过“民主”之“民”是“与之利益相关的全体成员”而并非其中“多数派”或“少数派”。由此可见,在解决“社会问题”,调和“社会矛盾”中,与某个问题利益相关者们以“公共选择”的形式达成妥协,而寻求一个相互让渡的解决方案无疑是最好的方式,而能成就这个方式的无疑就是“民主”。

      至此,关于“民主”的讨论已经涉及许多方面,包括“公权”、“私权”、“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个人利益”、“整体利益”、“个人”、“全体成员”、“宪法”、“宪政”、“公平博弈”、“民意选择”等,通过刚才的讨论大家会发现其实各种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既是相互紧密联系并且又都是自洽的,整个体系完善而充实,这为我们进一步理解究竟为什么需要“民主”打好了基础。

      其实“究竟为什么要民主”的答案已经在刚才的讨论里出现过了,民主的真谛就是在追求“整体利益最大化”同时也兼顾“个体利益”,也可以说追求“民主”就是为了寻找到“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最大化”之间的“利益均衡点”。

      本文讨论到此结束,本文的目的是清晰“什么是民主”和“为什么要民主”,在明晰这两点以后,在后续的篇幅里,我们将讨论在实现“民主”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艰险与阻隔,而要解决它们又需要怎样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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