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训中:施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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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暴的理由

顾训中

 

由当年清华附中红卫兵核心成员宋柏林著、中共党史学者余汝信编注的《红卫兵兴衰录——清华附中老红卫兵手记》因保存了某种原生态,很具史料价值。该书中有一段记录引起了我的注意,全文如下:

1966年6月4日 星期六 阴、起风

  上午与爸爸谈了学校的事。爸爸很支持我们,并答应明天到我们学校去看看,并说:'有必要时,我也可以给你们贴一份大字报,支援你们嘛。’爸爸听说学校依靠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打击我们干部子弟,很气愤,说这就是对我们的专政,他们早把我们恨之入骨,如果没有党和毛主席,没有强大的人民解放军,早把你们杀光了,这里面有阶级仇恨啊。爸爸的言谈之中爱憎十分分明,旗帜十分鲜明,坚决支持我们干革命,要我们好好读主席的书,好好锻炼一下自己。与爸爸谈过后,我更坚定了,浑身充满了力量,觉得更有了靠山。看了今天《人民日报》的社论,我们回去斗争时一定要旗帜鲜明,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既然你用敌我矛盾来对待我们,就休怪我们不客气了。”(摘自《华夏文摘增刊》第398期)

人与动物不同之处之一,在于人总会为自己的行为寻找某种理由。尤其是那些恶行,更需要一些堂皇的理由作支撑。

在这篇日记之后的几个月里,一场针对所谓“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和资本家及其家庭成员的暴行乃至屠杀从北京开始,并很快波及全国各地,造成了文革运动中第一个“红色恐怖”高潮。这篇日记或许正是提供了这场暴行的一种“正当”理由,那就是:“他们早把我们恨之入骨,如果没有党和毛主席,没有强大的人民解放军,早把你们杀光了,这里面有阶级仇恨啊。”因此,红卫兵的暴行乃至屠杀便成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正当行为,“既然你用敌我矛盾来对待我们,就休怪我们不客气了”;因此,面对着那些手无寸铁、毫无反抗、甚至出于种种恐惧而十分顺从的受虐者,施暴者——“红卫兵小将”们便“更坚定了,浑身充满了力量,觉得更有了靠山”,而没有了丝毫法律的、道德的、或心理层面的约束,什么样的暴行、酷刑都能使将出来。可以相信,北师大女附中红卫兵们正是怀着这种“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的阶级仇恨对自己的校长施行暴力直至置其死地的。这里,提供这一理由的是作者的父亲、时任解放军政治学院副院长的一位高级军官。

无独有偶,作家郑义在文革期间发生骇人听闻吃人事件的广西进行调查时,也听到了类似的说法。

这是一位在对“阶级敌人”的大屠杀中将一地主儿子杀死食肉的贫下中农老人。据郑义的记录,老人的开场白极为“英勇无畏”:“……对,什么我都承认。我已经八十六岁了,不怕坐牢。反正活不了几天了!……是我杀了他。谁来问我都不怕,干革命,心红胆壮!全村人都拥护我。毛主席说:不是我们杀了他,就是他杀了我们!你死我活,阶级斗争!”正是出于如此正当因而“心红胆壮”的理由,当初他在动手杀人时面不改色心不跳,向郑义回忆那些惨烈场景时也同样面不改色心不跳:“头一把刀割不动,扔了,第二把刀才切开……伸手去掏心肝,血热得烫手。只好从河里戽水冲,冲凉了我把心肝掏出来,一人切一块,全村人拿回家吃了”;也正是出于如此正当因而“心红胆壮”的理由,在事隔十多年、当局已在大规模进行善后处理时,这位年近九旬的老人依然“豪气不减当年”!郑义不得不用“好一位敢作敢当的老英雄”的评语来感叹!(引文均见郑义所著《历史的一部份——永远寄不出的十一封信》之第八封)

这一位身居社会底层、没有多少文化的贫下中农老人,说出来的施暴理由竟然与京城那位军队高级军官如出一辙,其实并非巧合。

并没有读过多少马克思原著的中国人因长期的“马列主义学习”灌输,对马氏的这段语录十分稔熟:“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56页)对毛泽东的这段话更是可以倒背如流:“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18页)由毛领导的中国革命的整个进程可以说是这两段语录的实践,充满着血雨腥风的暴力。通过对“敌对阶级”的“暴动”而坐了江山的共产党、解放军、贫下中农及其领袖,大概心中都有着一份担忧,那就是那些“敌对阶级分子”会不会报复?会不会以同样的暴力来推翻自己,从而使自己“再吃二遍苦,再受二茬罪”?或许正是出于此种担忧报复的心态,1949年之后的历次政治运动都伴随着针对运动对象的血腥暴力,而施暴的理由便是这种“不是我们杀了他,就是他杀了我们”的前提预设!

或许不能排斥某些“敌对阶级分子”“恨之入骨”的报复心理,毕竟,那些暴力场景因其残忍不堪而让当事人难以忘怀,再加以怨怨相报的强烈心理还远未被冤亲平等的慈悲胸怀所感化;也不能排斥其中的个别分子会铤而走险、采取某种行动进行报复。但是,面对着1949年后建立的较之其前任强大不知多少倍、更严密不知多少倍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机器,这种报复心态或行动根本不可能实现,这是任何稍有常识和健全思维的人都能看到的现实。所以,不管那些“敌对阶级分子”内心如何思考,大多数人的表现恰如当政者所希望的那样,“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这可以相关资料佐证:1950年至1965年共16年期间,按当时全国总人口计算,刑事犯罪率为平均占0.46%多一点,也就是说,一万人中有四个半多一点的人犯罪。从1977年以后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基本上处于上升势头,按占全国人口比例,达到建国以来的最高水平(萧楠:试论1983年以来我国刑事政策视域中的“严打”》,选自京师刑事法治网)。诸多资料显示,当时具有“阶级敌人报复”性质的所谓“反革命案件”,大多是被捏造出来的冤假错案。因为,诚如上引那位解放军高级军官所言:“没有党和毛主席,没有强大的人民解放军,早把你们杀光了。”换言之,有党有毛主席有强大的人民解放军,便不可能发生这种事。因此,利用“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极端说辞,利用各种政治运动的机会对所谓“敌对阶级分子”采取暴力行为,在肉体上予以摧残直到消灭,更多的是出于担忧报复的臆想,而非现实的需要,因而不能成为施暴的正当理由,更不能成为掩盖这些暴行血腥本质的遮羞布。

先是制造一个貌似正当的理由,然后在此理由之下恣意枉为,这是专制政权才能做出来的事。已经过去整整十八个年头的“陆四”大屠杀,不也是在所谓“制止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暴乱”的“正当理由”下施行的一场血腥镇压吗?不同的只是,在文革当年,这类“正当理由”尚能提供施暴者一点动手的勇气,让他们压下内心因良知而萌发的恐惧或胆怯,而“浑身充满了力量”。而今,即使是那些“人造”的“正当理由”亦已无法让施暴者内心平静了。且看官方对“陆四”性质的评说,先是“理直气壮”的“镇压反革命暴乱”,后降调为“政治动乱”,再后又降调为“政治风波”……如今干脆竭力掩盖,不再提及。当年被竭力颂扬的那些“平暴英雄”(也是一批枉死的冤鬼)亦随之掩没在历史的尘土中了!这一“理由”轨迹似乎正好描出了专制体制无以为继的尴尬处境。

施暴者和暴力行为在我们这个国度不再那么肆虐的原因之一,或许正在于连一个能说服他们自己的“正当理由”也很难编造出来了!

有一相关现象不得不在此提及:近年来,所谓“红色”大有回潮之势,例如被称为“红色经典”的样板戏和文革歌曲,被称作“红色回忆”的对毛的各种颂扬,被称为“红色旅游”的“革命圣地”……其实,“红色”即是血色,这是常识。在现代中国这个特定的空间和时间维度内,任何对“红色”的赞扬都潜藏着对充斥暴力的毛年代的肯定和赞颂。对此,善良的人们应该警惕!因为,在我们这片曾经被“红色暴力”笼罩多年、生灵屡遭蹂躏的大地上,是不应该再让任何施暴的理由存在了!

 

200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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