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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民主,完善党内监督,切实有效地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竺言小聚 2011-07-25
加强党内民主,完善党内监督,切实有效地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发布机构 :颛桥镇 时间:2008-11-7 1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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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关于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今年4月份开始,我镇党委根据区委的要求,在区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尝试开展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试点工作。
  一、具体做法
  1、健全制度体系,构建规范的党委决策运行机制
  镇党委在深入调研、走访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颛桥镇党委关于执行“三重一大”的实施办法》和《颛桥镇党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办法》,做到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的范围、内容、事项。党委会议事决策的范围是:研究制定落实上级党委指示和决定的措施;确定需要提交党委会决策的议题;本地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筹集使用、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与奖惩,党委工作部门提交需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等。这些范围的界定,使决策者和监督者都能正确掌握标准,确保该上会的重要议题一个不漏。
  二是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一般应按照确定议题、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酝酿沟通)、综合论证、讨论决定五个环节进行。党委关于综合性、全局性工作方面的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有关党委部门工作方面的议题,由负责该部门工作的党委委员提出。议题确定后,按照“谁提出、谁提交”的原则,由议题提出者负责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沟通酝酿并作出预案。根据党委会召开的时间,由党政办公室提前至少三天将相关材料送交各党委委员进行充分的思考酝酿和沟通交流。
  三是明确了“三重一大”监督的重点和程序。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明确了监督重点和监督程序,同时把区纪委的上级监督、镇纪委的同级监督、镇党代表的下级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对镇党委“三重一大”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
四是明确了“三重一大”责任追究的方法。对决策者不主动接受、不配合或规避、拒绝监督的和监督者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能的,实行责任追究,确保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有效配合。
  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颛桥镇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颛桥镇委员会关于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的若干规定》、《中共颛桥镇委员会关于工作汇报和情况沟通的若干规定》等制度。
  2、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党委的决策水平和民主质量
  提高党内决策水平,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环节。针对目前党内决策  存在的决策权力过分集中、“个人说了算”、决策预案不充分、决策过程简单化、经验化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等比较普遍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方案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坚持程序的规范,严格按照流程操作,注重把握好决策中的五个环节:
  一是充分酝酿,做好会前准备。搞好会前协调,不搞临时动议,按照程序提出议题;通过书记沟通会,认真研究和审定提交的议题,确定要正式上会决策的议题,把书记沟通会作为党委会的准备过程,仅仅沟通情况,不形成决策意见;规范上会材料,由党政办提前三天以上送交党委班子成员,让与会人员全面了解情况,有充分的酝酿时间。
  二是深入调研,注重决策前期论证。重大问题上会讨论决策前,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的依据。如我镇目前成立的颛桥村镇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镇政府牵头,多层面进行咨询、论证,听取区房地局、区政研室等部门专家的意见,多次召开了各村主要领导的座谈会,在意见较为统一的情况下,才递交党委会进行讨论决策。又如,我镇针对这几年镇、村集体资产管理上比较薄弱,导致个别干部违纪的问题,拟出台《颛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由分管领导咨询区有关部门意见的同时,镇财经办到虹桥、七宝等起步早、经验足的单位进行取经学习,反复听取镇属四大公司、各村的意见,和镇村镇建设办、动迁办、审计办等部门多方沟通,慎重出台了相关的办法草案。
  三是积极讨论,对议题逐项进行表决。党委书记主持会议要安排足够的时间,让班子成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讨论中,党委书记不定调子,不划框子,不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在逐个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在会议讨论意见比较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时逐项进行。我们科学设定表决方式,根据议题的性质,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不同的表决方式。对干部人事问题的决策和重大建设工程的立项决策,一律都采用票决制,并由监督小组和会议工作人员进行开票和计票。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在决策表决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的,我们规定在当天的会议上暂缓作出决定,要求会后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付表决。
  四是如实记录,形成纪要并发布通告。认真执行决策过程的记录备案制度。由党政办负责对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的整个过程作如实记录,包括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并将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记录在案。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还要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会后要形成党委会会议纪要,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及上级有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形成“三重一大”会议通告,上传到党务公开网上进行公示,以便上级和党员群众对党委的决策过程、决策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区纪委、镇纪委两级监督小组的成员在会议的原始记录本上签名,并填写表格发表对会议监督情况的反馈。
  五是严格执行,定期向党委汇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会议确定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严格执行议题的实施方案,定期向党委作出情况汇报,对部分特别重要的事项,镇监督小组和党政办进行督查。
  3、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对党委决策行为的有效监督和约束
  镇纪委作为对党委内部议事决策制度实施情况负责监督的牵头部门,努力克服同级监督太难的顽症。
  一是规范监督流程,确保有形监督。镇纪委根据区纪委的有关文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颛桥镇党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办法》、《颛桥镇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工作规范》,明确了监督人员的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流程和监督方式。就监督决策程序而言,就明确规定了听、看六个方面是否符合程序,如到会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讨论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表决方式是否符合程序等,设计了一系列表格,将监督的方式、内容、结果落到实处,使监督人员真正做到有形监督。
  二是培训监督成员,确保有效监督。镇纪委多方听取意见,成立了由区、镇党代表和人大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为获得切实有效的监督,镇纪委对监督人员和党政办、试点村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业务培训。确保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自身对这项工作有个准确的把握,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是全程参与决策,确保有力监督。镇纪委和监督小组不仅对党委会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还对部分重大事项提前介入,一起参与事项的酝酿、咨询、论证等前期过程,在对酝酿决策阶段进行程序监督的同时,从纪委工作职责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比如,在本镇最近成立的动迁工作领导小组中,镇纪委和监督小组多次参与了方案的起草,对工作组的人员组成、工作流程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镇纪委和监督小组还将对这些议题进行跟踪,监督执行进展情况是否按照会议决策的要求操作,并及时作出反馈。
  4、指导基层联动,探索在村党组织中执行“三重一大”
  在积极探索镇党委执行“三重一大”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多年来部分制度的缺失和监督的不力,造成我镇基层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有些工作的不规范、不科学,导致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干群关系较紧张,干部队伍存在一定隐患。为了尽快改善目前这种工作现状,镇党委慎重地选取了两个群众基础较好、工作较为扎实的村作为试点,探索在村层面推行“三重一大”这项工作。镇纪委具体对试点的光明村、中沟村进行工作指导。村党支部基本参照镇党委的模式,制定了有关的制度和工作办法,界定了本村“三重一大”的事项,紧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四本台账”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和工作制度。对涉及本村“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邀请村民代表、村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以及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参加,镇纪委也派人列席会议监督决策程序。会议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或是村民告知书及时进行公示。
  二、启示和成效
  1、规范了程序,形成党委科学决策的工作方法
  通过制定严密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了镇党委对重大议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化。4个多月的试行,使镇党委进一步增强了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姿态,自觉把自己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杜绝可能存在的盲目决策或是一言堂现象,不断提高我镇党委的科学决策水平。通过对“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可以进一步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为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提供保证。
  2、转变了作风,形成干部规范行政的思维模式
  4个多月的试行,每次会议决策上,区、镇两级监督人员的认真监督,使全体班子人员从一开始的既觉得新鲜又觉得是作秀走形式,到目前的习以为常,习惯地进入了设定的规范流程。即便是讨论决定非“三重一大”范畴的事项,班子成员也会自觉地套用这种决策模式,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作。
  3、促动了基层,形成了农村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
  镇党委、纪委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四本台账”工作,指导试点村开展 “三重一大”工作的探索,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予以高度肯定,认为这是打造阳光村务的新的有效途径。镇党委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改善基层干群关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转变一言堂、盲目决策等现象,使群众全程参与村务管理,避免事后公开带来的被动和信访;铲除可能存在的滋生腐败的土壤,教育保护基层干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三、发现的问题
  由于这项工作是全新的,试点时间也不是很长,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有时候在规范决策议题的把握上还不是很准确;在有些重要议题的前期酝酿阶段,由于时间、人力的有限,不能充分听取意见、深入调研,对后面的决策和执行带来一定的被动;在党委会上尚难以做到把酝酿期间的各类意见都一一说明,导致部分班子成员不能作出全面评价。
  四、今后的工作设想
  1、要进一步完善决策过程。2008年7月18日,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在市九届四次全会讲话中强调:要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机制。常委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都要经过充分酝酿,在提交常委会讨论时,有关部门要把不同意见一起报告,并把这么决策可能带来的副作用讲清楚,不能把常委会变成走程序的会议。所以我们将更注重前期的预测、调研,对各类意见在党委会上全面客观陈述。
  2、要进一步延伸工作内涵。不拘泥于“三重一大”这项工作,可以考虑结合党代表常任制的探索、党委班子成员向党代表述职、结合地区大党建工作等等,把现有的工作模式扩大应用领域,带动我镇的各项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3、要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按照区委孙潮书记的要求,我镇党委今后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中,要不断完善监督办法,在实效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有形、有效、有力的监督。监督小组不仅是会上听听看看,要主动拓展监督途径,可以在会前听取群众的想法和会后决策执行中群众的反响。可以通过党代表、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方式,或是采用行风政风测评中的有效做法,加大监督力度,并将监督效果有效运用。
  4、要进一步运用试点成果。在中沟村和光明村继续试点的基础上,镇党委拟在10月份,结合“四本台账”基础工作的基本完成和即将出台的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在全镇14个村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打造阳光村务,确保我镇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有序健康发展。(颛桥镇纪委)

  一、具体做法
  1、健全制度体系,构建规范的党委决策运行机制
  镇党委在深入调研、走访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颛桥镇党委关于执行“三重一大”的实施办法》和《颛桥镇党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办法》,做到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的范围、内容、事项。党委会议事决策的范围是:研究制定落实上级党委指示和决定的措施;确定需要提交党委会决策的议题;本地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筹集使用、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与奖惩,党委工作部门提交需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等。这些范围的界定,使决策者和监督者都能正确掌握标准,确保该上会的重要议题一个不漏。
  二是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一般应按照确定议题、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酝酿沟通)、综合论证、讨论决定五个环节进行。党委关于综合性、全局性工作方面的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有关党委部门工作方面的议题,由负责该部门工作的党委委员提出。议题确定后,按照“谁提出、谁提交”的原则,由议题提出者负责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沟通酝酿并作出预案。根据党委会召开的时间,由党政办公室提前至少三天将相关材料送交各党委委员进行充分的思考酝酿和沟通交流。
  三是明确了“三重一大”监督的重点和程序。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明确了监督重点和监督程序,同时把区纪委的上级监督、镇纪委的同级监督、镇党代表的下级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对镇党委“三重一大”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
四是明确了“三重一大”责任追究的方法。对决策者不主动接受、不配合或规避、拒绝监督的和监督者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能的,实行责任追究,确保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有效配合。
  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颛桥镇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颛桥镇委员会关于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的若干规定》、《中共颛桥镇委员会关于工作汇报和情况沟通的若干规定》等制度。[NewPage]
  2、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党委的决策水平和民主质量
  提高党内决策水平,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环节。针对目前党内决策  存在的决策权力过分集中、“个人说了算”、决策预案不充分、决策过程简单化、经验化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等比较普遍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方案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坚持程序的规范,严格按照流程操作,注重把握好决策中的五个环节:
  一是充分酝酿,做好会前准备。搞好会前协调,不搞临时动议,按照程序提出议题;通过书记沟通会,认真研究和审定提交的议题,确定要正式上会决策的议题,把书记沟通会作为党委会的准备过程,仅仅沟通情况,不形成决策意见;规范上会材料,由党政办提前三天以上送交党委班子成员,让与会人员全面了解情况,有充分的酝酿时间。
  二是深入调研,注重决策前期论证。重大问题上会讨论决策前,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的依据。如我镇目前成立的颛桥村镇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镇政府牵头,多层面进行咨询、论证,听取区房地局、区政研室等部门专家的意见,多次召开了各村主要领导的座谈会,在意见较为统一的情况下,才递交党委会进行讨论决策。又如,我镇针对这几年镇、村集体资产管理上比较薄弱,导致个别干部违纪的问题,拟出台《颛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由分管领导咨询区有关部门意见的同时,镇财经办到虹桥、七宝等起步早、经验足的单位进行取经学习,反复听取镇属四大公司、各村的意见,和镇村镇建设办、动迁办、审计办等部门多方沟通,慎重出台了相关的办法草案。
  三是积极讨论,对议题逐项进行表决。党委书记主持会议要安排足够的时间,让班子成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讨论中,党委书记不定调子,不划框子,不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在逐个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在会议讨论意见比较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时逐项进行。我们科学设定表决方式,根据议题的性质,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不同的表决方式。对干部人事问题的决策和重大建设工程的立项决策,一律都采用票决制,并由监督小组和会议工作人员进行开票和计票。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在决策表决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的,我们规定在当天的会议上暂缓作出决定,要求会后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付表决。
  四是如实记录,形成纪要并发布通告。认真执行决策过程的记录备案制度。由党政办负责对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的整个过程作如实记录,包括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并将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记录在案。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还要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会后要形成党委会会议纪要,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及上级有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形成“三重一大”会议通告,上传到党务公开网上进行公示,以便上级和党员群众对党委的决策过程、决策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区纪委、镇纪委两级监督小组的成员在会议的原始记录本上签名,并填写表格发表对会议监督情况的反馈。
  五是严格执行,定期向党委汇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会议确定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严格执行议题的实施方案,定期向党委作出情况汇报,对部分特别重要的事项,镇监督小组和党政办进行督查。[NewPage]
  3、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对党委决策行为的有效监督和约束
  镇纪委作为对党委内部议事决策制度实施情况负责监督的牵头部门,努力克服同级监督太难的顽症。
  一是规范监督流程,确保有形监督。镇纪委根据区纪委的有关文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颛桥镇党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办法》、《颛桥镇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工作规范》,明确了监督人员的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流程和监督方式。就监督决策程序而言,就明确规定了听、看六个方面是否符合程序,如到会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讨论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表决方式是否符合程序等,设计了一系列表格,将监督的方式、内容、结果落到实处,使监督人员真正做到有形监督。
  二是培训监督成员,确保有效监督。镇纪委多方听取意见,成立了由区、镇党代表和人大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为获得切实有效的监督,镇纪委对监督人员和党政办、试点村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业务培训。确保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自身对这项工作有个准确的把握,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是全程参与决策,确保有力监督。镇纪委和监督小组不仅对党委会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还对部分重大事项提前介入,一起参与事项的酝酿、咨询、论证等前期过程,在对酝酿决策阶段进行程序监督的同时,从纪委工作职责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比如,在本镇最近成立的动迁工作领导小组中,镇纪委和监督小组多次参与了方案的起草,对工作组的人员组成、工作流程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镇纪委和监督小组还将对这些议题进行跟踪,监督执行进展情况是否按照会议决策的要求操作,并及时作出反馈。
  4、指导基层联动,探索在村党组织中执行“三重一大”
  在积极探索镇党委执行“三重一大”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多年来部分制度的缺失和监督的不力,造成我镇基层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有些工作的不规范、不科学,导致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干群关系较紧张,干部队伍存在一定隐患。为了尽快改善目前这种工作现状,镇党委慎重地选取了两个群众基础较好、工作较为扎实的村作为试点,探索在村层面推行“三重一大”这项工作。镇纪委具体对试点的光明村、中沟村进行工作指导。村党支部基本参照镇党委的模式,制定了有关的制度和工作办法,界定了本村“三重一大”的事项,紧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四本台账”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和工作制度。对涉及本村“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邀请村民代表、村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以及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参加,镇纪委也派人列席会议监督决策程序。会议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或是村民告知书及时进行公示。[NewPage]
  二、启示和成效
  1、规范了程序,形成党委科学决策的工作方法
  通过制定严密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了镇党委对重大议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化。4个多月的试行,使镇党委进一步增强了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姿态,自觉把自己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杜绝可能存在的盲目决策或是一言堂现象,不断提高我镇党委的科学决策水平。通过对“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可以进一步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为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提供保证。
  2、转变了作风,形成干部规范行政的思维模式
  4个多月的试行,每次会议决策上,区、镇两级监督人员的认真监督,使全体班子人员从一开始的既觉得新鲜又觉得是作秀走形式,到目前的习以为常,习惯地进入了设定的规范流程。即便是讨论决定非“三重一大”范畴的事项,班子成员也会自觉地套用这种决策模式,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作。
  3、促动了基层,形成了农村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
  镇党委、纪委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四本台账”工作,指导试点村开展 “三重一大”工作的探索,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予以高度肯定,认为这是打造阳光村务的新的有效途径。镇党委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改善基层干群关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转变一言堂、盲目决策等现象,使群众全程参与村务管理,避免事后公开带来的被动和信访;铲除可能存在的滋生腐败的土壤,教育保护基层干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三、发现的问题
  由于这项工作是全新的,试点时间也不是很长,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有时候在规范决策议题的把握上还不是很准确;在有些重要议题的前期酝酿阶段,由于时间、人力的有限,不能充分听取意见、深入调研,对后面的决策和执行带来一定的被动;在党委会上尚难以做到把酝酿期间的各类意见都一一说明,导致部分班子成员不能作出全面评价。[NewPage]
  四、今后的工作设想
  1、要进一步完善决策过程。2008年7月18日,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在市九届四次全会讲话中强调:要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机制。常委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都要经过充分酝酿,在提交常委会讨论时,有关部门要把不同意见一起报告,并把这么决策可能带来的副作用讲清楚,不能把常委会变成走程序的会议。所以我们将更注重前期的预测、调研,对各类意见在党委会上全面客观陈述。
  2、要进一步延伸工作内涵。不拘泥于“三重一大”这项工作,可以考虑结合党代表常任制的探索、党委班子成员向党代表述职、结合地区大党建工作等等,把现有的工作模式扩大应用领域,带动我镇的各项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3、要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按照区委孙潮书记的要求,我镇党委今后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中,要不断完善监督办法,在实效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有形、有效、有力的监督。监督小组不仅是会上听听看看,要主动拓展监督途径,可以在会前听取群众的想法和会后决策执行中群众的反响。可以通过党代表、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方式,或是采用行风政风测评中的有效做法,加大监督力度,并将监督效果有效运用。
  4、要进一步运用试点成果。在中沟村和光明村继续试点的基础上,镇党委拟在10月份,结合“四本台账”基础工作的基本完成和即将出台的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在全镇14个村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打造阳光村务,确保我镇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有序健康发展。(颛桥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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