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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不止修改一处刑法修正案十不止修改一个罪名——兼谈“公众场合”还是“公共场合”陈凤翔委员希望,对草案将“公众场合”改成“公共场合”这一点,再斟酌下,“我查了一下‘公共场合’和‘公众场合’的定义,公共场合是指大家都有权进入的场合;公众场合不仅包括公共场合,而且包括一些只有邀请才能进入的场合,比如会议、论坛、聚会等等...
共同犯罪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的过程中,共同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犯罪未完成形态。因此,此时的各共犯人意欲从共同犯罪整体中脱离出来,单独成立犯罪中止的话,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必须自动地放弃自身的犯罪行为并且有效地阻止了其他实行犯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防止了既遂犯罪结果的发生,由此...
被告人张东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查明:被告人张东生被公安机关锁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后,在返回其家的胡同口被公安人员抓捕时称:“我是张东生,我要自首。”当其家人不配合公安人员工作时,张东生没有任何劝阻言行。但被告人张东生被公安机关锁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后,在返回其家的胡同口看到前来抓捕的公安人员时称...
二、劳动教养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成立自首。从《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仅是规定余罪自首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即司法机关还没有发现的罪行,并没有限定行为人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异种罪行。行为人所供述的罪行是同种罪行还是异种罪行,是供述罪行与先前罪行是否具有同一性、耦合性的问题,并不是供述行为本身是否...
为正确适用司法解释办理案件,现对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三、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因此,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与相关法律的时间效力相同,即对于行为时司法解释尚未发布施行,司法解释...
(二)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的,应当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应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在无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的情况下,基于法律与司法解释之关系,司法解释的适用应当按照此精神,即审判监督程序办理的案件应适用行为时的司法解释,...
规则三:案发前,行为人自愿置于有关机关和个人控制之下,提供线索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查获系行为人自己实施犯罪的,是否构成立功?就本案而言,魏光强协助查获的毒品达 9643克,贩卖运输如此巨大数量的毒品完全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效防止 如此数量之大的毒品流人社会,从源头上阻止了该批毒品的实际控制人继续实 ...
【刑事审判参考】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但同案犯未被作为犯罪处理的能否认定为立功?二审审理过程中,对于被告人朱莎菲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张志超的行为是否构成立功,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与一审法院的意见相同,认为朱莎菲虽具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张志超的行为,但张志超未被公安机关处理,朱莎菲检举的张志超的犯罪行为未能查证属实,故不...
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认定。形迹可疑不能已被认定有犯罪嫌疑,举动神态不正常,使人产生疑问,携带的物品不能证明有犯罪嫌疑,没有证据和线索。如身上、携带的、驾乘工具发现与犯罪有关物品(将人与某一类犯罪联系起来,不需要针对性的具体犯罪类型,如血迹、毒品、枪支、凶器等),不认定。(二)主要犯罪事实。犯罪目的是犯罪构成,隐...
只能归于坦白,而坦白的定义是在被动归案的情况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自己的罪行,笔者认为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应当严格按照犯罪构成理论确定,限定在一个构成之下的所有的犯罪事实,但是同种数罪或是需要数罪并罚的罪显然是一个罪不能包容的,特别是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此罪和彼罪的界线是很分明的,不能扩大解释为都是已经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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