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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权相关法律问题之——在建工程抵押问题(一至三)金融债权相关法律问题之——在建工程抵押问题(一)在建工程抵押权系一种单独的抵押权类型,抵押财产的形态在设立和实现时往往并非完全绝对一致,常常会发生一些形态上的变化,但不论怎样变化,作为抵押权人控制的抵押财产的价值形态来说,抵押设立时和抵押实现时具有同一性,即在建工程...
从《还款协议书》全文来看,没有任何地方对各《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进行变更,在没有变更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各《抵押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担保,且《还款协议书》全文强调的都是各《借款合同》、各《抵押合同》继续执行,因此,《抵押合同》担保范围应当以《抵押合同》约定为准。圣武房地产公司与天华公司签订各《抵押合同》,为对应的各《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关于“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规定,抵押权的担保功能在于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对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财产价值优先受偿...
预告登记情况下抵押权设立的条件与后果预告登记情况下抵押权设立的条件与后果转自:山东高法。案涉房屋已经办理了所有权首次登记,具备了办理过户登记进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条件,开发公司也尽到了过户通知义务,是薛某的违约行为导致抵押权登记未能完成,不利后果应该由薛某承担,而不应该通过延长保证期间的方式将债务风险转嫁给开发公司。
故,建行大庆分行在案涉1256号房产抵押权有效设立后,未对益海公司该部分销售房款进行有效控制,即解除了该房产的抵押,其行为不符合案涉贷款合同约定,也改变了施丽静等保证人作出保证时贷款合同项下抵押物及约定的偿还贷款的款项来源项目情况,建行大庆分行与益海公司新设抵押权的在建工程在销售条件及财产价值等方面均不同于原抵押房产,客...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转让后,是否还能对该抵押物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转让后,是否还能对该抵押物行使抵押权。但该司法解释第七十一条规定:“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该条是就抵押权的不可分性作出的细化规定。
最高额担保中,抵押物被查封后,新增债权是否在担保的范围内?最高额担保中,抵押物被查封后,新增债权是否在担保的范围内?因为法律规定抵押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实现,而且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物权又属于绝对权、对世权,在债权人为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已经依法设立了最高额抵押权时,在债权人未受抵押物被查封之通知时,债权人南郊信用社...
案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在未确定的前提下,最高额抵押权能否转让?关于某饮食公司关于涉案最高额抵押权转让未办理抵押登记,建筑公司亦不享有抵押权的主张,因潍坊某银行与某饮食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后,就约定的抵押财产办理了抵押登记,潍坊某银行享有的最高额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上所述,该最高额抵押权已随最高额抵押的债权一并...
债权优先受偿数额究竟是不是以他项权证记载的债权数额为准。双方签订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证,他项权证记载债权数额为100万元。本案抵押合同对抵押担保范围已作约定,抵押登记权利证书上记载的“债权数额172万元”并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抵押债权的全部,仅是设定抵押时担保的债权本金数额,因此判决对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利息、...
师安宁 :最高额抵押担保法律规则实例研究最高额抵押担保法律规则实例研究【出处】《人民法院报》首发【中文摘要】通过对本案引发的相关法律规则的解读,可以帮助读者正确认识最高额抵押法律关系的特殊法律功能、最高额抵押合同的独立效力及“债权确定与决算”等涉及最高额抵押制度的核心法律问题,提升司法实践中对有关实务问题的处理能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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