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40 篇文章
显示摘要每页显示  条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但并没有列入之前的《物权法》中,这次《民法典》首次将居住权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提出来,对未来我们房屋买卖会形成一种新的不确定的风险。而这次《民法典》就针对这个格式合同的问题给出了解决办法:“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
妻子口吐白沫昏迷不醒,丈夫醉驾送医被查!法庭上,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本案主审法官认为,“从主观上看,被告人实施醉酒驾驶的行为,并没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故意,反而具有使处于生命危险的妻子及时得到医治的良好动机。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境,陈某实施醉驾对公共安全的损害程度相对较小,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符合紧急...
【劳动纠纷经典案例】员工提出辞职,就等于办结劳动关系了吗?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者提交的书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后,关注的重点通常会落在劳动者是否办理工作交接、是否要赔偿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等焦点上,如果不涉及以上问题,用人单位就会认定为双方已经办结了劳动关系,从而忽视了《劳动合同法》中对用人单位...
2019更新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29条规则。(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子女名义购买的房屋,虽然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如果房屋在婚姻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将所有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双方将该房屋赠与其子女,因此,离婚时双方无权主张分割该房屋,该房屋的产权仍属于其子女所有。婚姻当事人一方单位分配的房屋是婚姻一方当事人不享有产权的房屋,只享有使用权,所以...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民间借贷必须要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合同法院才会受理借贷纠纷。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货币的种类,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4、借款数...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
比如,本案中认定罗小兵行为性质的关键,就在于罗小兵当时的真实意图是什么。而罗小兵在获得了二百多万元的借款后,全部用于偿还欠债和赌博,这些用途不可能产生收利,必然导致资金无法收回,说明其借钱时根本没有还钱的打算和规划,主观上是想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进行使用,虽然其间有少量归还利息和本金的行为,也只是其为了掩盖真相,防止被...
对于此项内容,调解书、裁定书与判决书在本质上是共通的,因此不宜将导致物权变动的生效法律文书仅限定于形成判决,有直接导致物权变动内容的调解书和裁定书也应当包括在内。同样,依照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的文义,其重点在于强调说明物权变动的时间以法律文书生效时为准,而并非旨在规定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都能引起物权变动,对于能够引起物权变...
一审法院认为,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和商业险范围内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本院二审认为,商业险条款约定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免除保险公司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帮助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下载网文摘手 | 下载手机客户端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5-2024 360doc.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90625号 京ICP备05038915号 京网文[2016]6433-8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377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