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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市、区(市)和保税区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管辖范围,方便当事人就近、就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更有利于仲裁委对争议案件的处理,充分发挥各级仲裁委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人事争议处理决定》及《劳动... 阅414 转3 评0 公众公开 14-04-28 15:20 |
2002年7月27日 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2002年6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 阅51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4-03-26 2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