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娇娇 IP属地: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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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非法利益本身不需要再作法定的归属性评价,而非法利益既不属于确定利益,也不属于不确定利益,因此,确定利益与不确定利益都只能属于合法利益的范畴,都是合法利益的下位概念。其次,以利益归属的确定性为标准,进一步将合法利益分为确定利益和不确定利益,其中确定利益是典型的正当利益(应得利益),而不确定利益是否正当,应以手段是...
【职务犯罪(十七)】究竟哪些利益属于行贿罪所要求的“不正当利益”?照这个思路延伸下去,官员的履职行为既能够产生正当利益也能产生不正当利益,而不正当利益肯定源自官员的不当履职,所以只要我们能够从利益结果中回溯到官员的某个不当履职行为,或是行贿人给钱的目的是为了购买官员违规履职的权力服务,那么与之关联的利益结果就能被顺带...
二是从宽认定“高利”转贷行为的标准,只要出借人通过转贷行为牟利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高利”转贷行为;2020年第二次修改后的《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于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了导致民间借贷无效的高利转贷行为:“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这样的表述事实上是在《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或许起草司法解释的法官很派,不去赌博(包括娱乐)...
例:假定某案件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又是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具有累犯情节,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同时又有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则计算公式为,基准刑X(1-50%)X(1-20%)X(1 30%-10%)(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
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在立法上分置的渊源最早可以追溯至1991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行《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进行细化。[⑦]孙华璞:“...
人民司法丨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犯罪中非法获利、犯罪所得的界分。转自:南京刑事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犯罪中非法获利、犯罪所得的界分。而组织者的犯罪行为是通过卖淫人员具体实现的,卖淫行为是组织卖淫犯罪的一部分,卖淫人员所得嫖资分成部分当然包含在组织卖淫犯罪总的非法获利中,在认定组织者量刑档次时不应予以扣除。故在组织卖淫...
组织卖淫的从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的区分2019-02-14 11:16: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欣美 李磊   在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类的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时难以界定、区分,尤其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行为与特征,可能有似是而非之处,让执法人员难以判断。对比分析组织卖淫罪的从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罪实施的不同犯罪...
刑事财产调查缺位下的涉案财产执行异议——兼论刑事裁判主文的财产处置表述。通过论述财产调查是刑事审判程序的组成部分,涉案财产的处置应经过质证、辩论程序并赋予救济途径,构建刑事补充调查下的异议处理程序,由刑事部门出具补充调查意见,执行实施部门根据刑事补充调查意见作出相关裁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执行裁定提出异议,由执行异议审...
刑事涉案财产并非专业法律术语,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涉案财物包括违法所得、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犯罪工具)两类。但是,刑事涉案财产执行程序中并无执行异议诉讼的设置,因此,故案外人对涉案财产提起执行异议的时候,不应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执行部门作出裁定后,自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是依据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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