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御风002 IP属地:河北

文章 关注 粉丝 访问 贡献
 
共 38 篇文章
显示摘要每页显示  条
【律师实务】职务侵占罪立案量刑标准,案例,律师辩护观点及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概念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常见辩护要点如下:1、无罪辩护方面,不符合犯罪构成主体要件(1)涉案单位不属于职...
【收藏】职务侵占罪立案定罪量刑最新标准一览表(2024更新)①按照犯罪数额巨大与数额较大之差,除以数额较大的法定最高刑与量刑起点之差,计算犯罪数额对应增加的刑罚量。【2】数额巨大的起点:100万元由于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予以规定,仍可根据《解释》第2条第一款和第1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参照...
第二条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所以虽然被告人不具有公司员工身份,但是伙同公司员工利用其职务便利,骗取应收运费,应该职...
(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证据规格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1)犯罪嫌疑人主观上通过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4)犯罪嫌疑人在单位的职务,职务范围、职责内容、操作规程的证明材料;包括: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案发...
《检察日报》:帮助销售加油卡行为性质的认定。加油卡是否已经售出或套现不是职务侵占行为既遂的必要条件,王某的职务侵占行为在委托张某等三人代为销售加油卡时已经既遂;本案中王某的职务侵占行为何时既遂,关系着对张某等三人行为性质的认定。本案中公司知晓加油卡副卡的数量,在行为人使用加油卡副卡之前,公司亦可随时通过加油站停止接受...
5.林通职务侵占案(第247号)裁判要旨:当行为人名义职务与实际职务范围不一致时,应当以实际职务为标准判断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6.张珍贵、黄文章职务侵占案(第274号)裁判要旨: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本单位财物之职的便利条件,这里的职务不限于经营、管理活动,同时还包括劳务活动,但...
《刑事审判参考》中职务侵占罪案例要旨汇总。实践中,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可能会实施多种行为,有时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有时利用其熟悉作案环境等工作上的便利,甚至有的行为与职务上的便利并无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从刑法因果关系的角度分析,应根据行为人职务上的便利对其完成犯罪所起作用的大小来确定罪名,如果职务上的便利对整个犯罪的...
第三十三条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
不起诉理由:被不起诉人刘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刘某甲有自首情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且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不起诉理由: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
帮助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下载网文摘手 | 下载手机客户端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5-2024 360doc.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90625号 京ICP备05038915号 京网文[2016]6433-8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377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