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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一方擅自赠与婚外情人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有重合之处,应当认定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的情形,即构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理由”,另一方可以要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举债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引起的房产法律冲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引起的房产法律冲突:案件中相对集中的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亲子鉴定等争议较大的问题,迫切需要出台司法解释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2011新婚姻法财产规定、新婚姻法夫妻财产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
法官论坛117: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共有房屋的处理。根据房屋权属登记的权利人的不同,此类案件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类型一,夫妻共同共有房屋权属登记在双方名下,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在缺少必要的书面授权形式要件时,夫妻一方对于共有房屋的处分不得滥用家事代理权,同时第三人不得直接援引夫妻一...
大陆法系学者认为,“为贯彻既判力之消极作用与积极作用以发挥‘终局地强制解决纷争’之制度目的,既判力除有确定当事人间于基准时点所存在之法律关系之效果外,并可阻挡当事人于后诉提出前诉基准时点以前所存在之事由之可能性,此等效力在学说上称为既判力之遮断效(亦称为遮断效力,笔者注)。”[6]在英美法系,与遮断效力大致相同的效力是请求...
婚姻家庭纠纷20个司法观点集成。故简单地将上述费用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夫妻个人财产均不妥。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夫妻内部财产关系的纠纷时,不能简单依据该规定将夫或妻一方的对外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他人民法院依据该规定作出的关于夫妻对外债务纠纷的生效裁判,也不能当然地作为处理夫妻内部财产纠纷的判决依据,主张夫或妻一方的对...
第四条 婚内分割共同财产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对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不动产是否为全额出资,一种观点认为:“在父母只支付不动产部分价款且不动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形下……根据本司法解释第十条关于离婚时一方婚前贷款所购不动产的处理的规定,亦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才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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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山东竞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内容摘要: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夫或妻一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可避免的对外发生债的关系,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如果夫妻举债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本案原告廖某与黄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黄大、黄二、黄三不放弃对父亲黄...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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