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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我们应根据财物的类别、体积、形态、具体存放的位置,以及行为人盗窃财物时转移财物的方式、方法、程度来确定财物所有人是否对财物失去控制。财物所有人的控制范围应该是存放该财物的房舍,行为人只要将财物盗离存放财物的房舍,即构成盗窃既遂,反之为盗窃未遂。财物所有人视力所及的范围即为其控制的范围,只要行为人将财物盗离财...
争鸣 ▏驳“扒窃型盗窃是行为犯、无未遂、必实刑”——与熊红文商榷。法条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
保安监视下的盗窃是犯罪既遂还是未遂。如前所述,第一种观点认为,刘某某第四次盗窃行为实施完毕后,即取得了对所盗财物的实际占有,被害人武某也同时失去了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所以,刘某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既遂。在第三种情形中,由于行为人控制财物当时已经完全排除了受害人及相关人员在同一时空对该财物的实际控...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胡某某、孙某某盗窃该两瓶润滑膜油已经达到既遂的状态,该案不存在未遂的情节。因此,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公司对该两瓶润滑膜油的合法控制范围应视为车间、仓库,二被告人将润滑膜油窃出车间、仓库,暂存于相对而言属于被告人胡某某专用的检测间内,即已经实现了对所盗窃财物润滑膜油的非法控制和占有,完备了盗窃罪全...
最高院刑事参考案例1047号:入户盗窃既未遂形态如何认定以及盗窃过程中群众在户外监视是否意味着被害人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花荣不仅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且已实际窃得财物并离开被害人住所,其行为系入户盗窃既遂。一审法院认为花荣系盗窃未遂,主要理由是:花荣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已被周围群众发现并处于监控中,虽然之后他完成了盗窃行为,但...
“一对一”证据如何认定盗窃数额案例精选常熟律师,常熟律师事务所,江苏福地律师事务所。被告人王某是有两次盗窃前科的惯偷,供述盗得2000元现金,从内心确信来说周某的陈述可信度更高,王某的供述在很大程度上可能说了谎,但刑事证据定罪必须是确实、充分的,站在中立而不带偏见的立场,我们也不能否定周某陈述盗窃数额时是否存在基于义愤或其...
另外,盗窃案中关于犯罪金额存在的“一对一”情形,又不是绝对的“一对一”的情形,即只存在两个对立的证据的情形,如果存在这种情形,做出司法认定并不困难,关键是在盗窃案件关于犯罪金额 “一对一”情形案件中,不仅有“一对一”的证据,同时还存在其他间接证据,这些证据的存在,为司法认定提供了依据,但也给司法认定造成困难,此类案件在...
如今,破坏生产经营罪俨然有成为“第四大口袋罪”之势,盖因对刑法第276条中“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解释把控不严,“文义不明”叠加“处罚需求”,从而导致该罪适用出现“口袋化”问题。此外,因两种行为都造成了对他人经营活动的外部干扰而给予处罚,由此可以从法益侵害后果切入、肯定网络行为与传统破坏生产经营行为之间的危害等价性,...
但是,许某等人的行医行为、销售假药的行为以及诈骗行为其实是同一个行为,故应宣告许某等人的行为成立非法行医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和诈骗罪,然后按一个重罪处罚。张明楷教授观点:在本案中,行为人在去程持ETC通行卡由ETC通道驶入高速,紧跟前车由ETC通道下高速时收费员虽然没有意识到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但却误以为行为人使用了ETC,正因为如...
而刑法诈骗罪中的诈骗行为客观上可引起他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但行为人从根本上没有承担约定民事义务的诚意,而是只想使对方履行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直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对对方当事人而言无所谓民事利益。(二)司法实务中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五大要点。如前所述,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最大区别在于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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