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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及时向省有关部门、驻浙部队以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必要时向毗邻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第四章 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理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范围、危害程度、事件的性质及变化等,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将本省... 阅709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1-06-29 15:14 |
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三十五条 实行医疗责任风险金制度的市、县(市、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级人民... 阅97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1-06-29 1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