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51 篇文章 |
|
重磅新规:高院发布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工作指引|民商事裁判规则。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一)(二)(三)》,分别就:1.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原则及程序性问题,2.不动产执行标的引发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办理,3.涉及租赁及抵押财产、动产所有权以及其他财产性... 阅327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3-01-01 17:47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本次荆某某提执行异议指向的是执行标的,且该执行标的未执行终结,案外人荆某某向法院提起执... 阅5131 转19 评0 公众公开 19-06-26 02:17 |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关于“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的规定,房屋或其他不动产买受人进行预告登记的,其对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的请求权就具有了物权效力,即具有了排他效力,可以对抗... 阅313 转9 评0 公众公开 19-05-16 17:22 |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裁判结果,直接影响执行程序的走向,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各方利益影响巨大,为防止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应当严格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慎重调解,也要防止案件久调不决,拖延执行进程。二审中发现一审法院按照非财产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费... 阅1063 转8 评0 公众公开 18-10-12 21:38 |
江西高院一审认为:关于张红英对案涉房屋的所有权的问题:江西高院根据《物权法》第九条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认定不动产应转让以登记生效,本案中仅有《离婚协议书》中对于案涉房产归属的约定,离婚协议书作为特殊的合同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 阅57 转4 评0 公众公开 18-07-10 01:37 |
最高法院认为,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实质上是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的目的在于消灭魏学传对中海盛明置业的债权而非单纯的房屋买卖。上述两案中,商品房买卖协议订立的目的均为清偿到期工程款债权,债权人(房屋买受人)均实际占有了房屋,对房屋未过户均无过错,但裁决结果却大相径庭。以物抵债的房屋买卖协议与普通的房屋买卖协议不同之处在于前者... 阅4024 转28 评0 公众公开 18-06-17 22:25 |
最高法院认为:“刘晓芳与大众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付清全部购房款和完成涉案房产交付等行为均在新疆高院对涉案房产查封之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房产交易中心对刘晓芳和建设银行人民路支行签订的贷款抵押担保合同进行了登记备案,对涉案房产产权属于刘晓芳进行了审查和确认。刘晓芳在法院查封前交清了购买涉案房产应交付的相关契费和维... 阅89 转3 评0 公众公开 17-12-30 22:03 |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的(2015)民一终字第150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150号民事判决书)。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未登记方诉讼请求。那么,我们就按该判决书认的事实和理由,该房产未登记方也有一半产权,该登记方的债务,是离婚后的债务,也只能处分登记方那一半,未登记方那一半不能处分,未登记方要求确认房产权,... 阅63 转2 评0 公众公开 17-12-16 22:34 |
华新公司主张其与河北大无缝公司并无业务关系,其向河北大无缝公司的汇款系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因该账户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款项无法退回,故其另行向天津大无缝公司支付了合同货款722817.38元。即便如华新公司所述其向河北大无缝公司的付款系错误付款,因其对诉争款项的所有权已转化为对河北大无缝公司的债权,其可向河北大无缝公司主张返还,但... 阅149 转3 评0 公众公开 17-12-15 22:31 |
其次,该账户是设立在质权人建行达旗支行营业部,且双方约定“非经乙方(建行达旗支行)同意,甲方不得对保证金专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在质权人处开户并存入保证金即完成了该特定化金钱的交付,而享有对该账户内保证金的控制权的约定则质权人完成了对该特定化的金钱实际控制并占有的条件,因此建行达旗支行依法对该账户... 阅81 转8 评0 公众公开 17-12-15 2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