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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发生在2016年司法解释前的该种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即“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的精神,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 阅282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9-08-31 16:52 |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 阅33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6-12-26 23:31 |
■《解释》的主要内容 《解释》共12个条文,主要明确了以下八方面的问题: 1.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环境污染犯罪主要包括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四种犯罪,《解释》第一至三条对这四种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实施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 阅1091 转18 评0 公众公开 16-12-16 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