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小曹王小明 IP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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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法院会议纪要的有关精神,被告人和毒品卖家之前有毒品交易行为,收到超出其欲购买的毒品数量后没有退还的,超出部分仍应计入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数量。托购者购买毒品后有贩卖行为,在没有证据证实代购者知晓托购者具有贩卖行为,也没有证据证实代购者自身有贩卖毒品行为的,其因与托购者无共同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因此不构成贩卖毒品的...
根据最高法院会议纪要的有关精神,被告人和毒品卖家之前有毒品交易行为,收到超出其欲购买的毒品数量后没有退还的,超出部分仍应计入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数量。托购者购买毒品后有贩卖行为,在没有证据证实代购者知晓托购者具有贩卖行为,也没有证据证实代购者自身有贩卖毒品行为的,其因与托购者无共同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因此不构成贩卖毒品的...
换言之,以什么为标准判断代购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正犯?但本案中的吸毒者没有明确的购毒渠道,代购者自行寻找贩毒者并买回毒品,明显超越了“为他人代购”毒品的基本范畴,实际上已经是撮合吸毒者和贩卖者进行交易的居间行为,即站在为顾某和贩毒者之间的中间位置引荐、撮合,既帮助顾某购买毒品,又帮助贩毒者贩卖毒品,在毒品交易中...
毒品犯罪中认定为特情引诱的8类裁判要旨 广告 刑事实务办案技能与疑难解析。目前,司法实践中关于毒品犯罪的特情介入主要判断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印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其中将毒品犯罪的特情介入区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1、正常的特情介入对已持有毒品待售或者有证据证明已准备实施大宗毒品...
理由是,有证据证明刘继芳为吸食毒品者杨淑双代购毒品,没有证据证实其在代购中牟利,且其代购毒品数量未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入罪标准,故不应以犯罪论处。首先,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代购毒品的,如明知他人购买毒品的目的是贩卖而帮助其联系购买毒品的,行为人主观上有为他人贩卖毒品提供帮助的共同犯罪故意,客观上有非法买卖毒品的...
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便利,既促成了吸毒人员吸毒,又帮助他们逃避打击,更为严重的是它是导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上游毒品犯罪发生的重要因素。在毒品犯罪中,没有吸毒,就没有贩卖毒品等上游毒品犯罪,而没有容留吸毒,就难有吸毒。本案中,胡凯为吸食毒品者提供其与冯某某、刘某合居房屋,该房屋属于临时使用的相对封闭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毒品案件中代购毒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前款所称的代购毒品,一般是指吸毒者与毒品卖家联系后委托代购者前去购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或者虽未联系但委托代购者到其指定的毒品卖家处购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且代购者未从中牟利的行为。根据前款查证属实的交通、食宿等证据,证明代购...
关于办理毒品案件中代购毒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内容提要:单纯代为购买是指吸毒者与毒品卖家联系后委托代购者前去购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或者虽未联系但委托代购者到其指定的毒品卖家处购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且代购者未从中牟利的行为。前款所称的代购毒品,一般是指吸毒者与毒品卖家联系后委托代购者前去购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或者虽未联...
编者按:关于贩卖毒品案件中上下家的罪责区分与死刑适用,虽然2015年5月18日印发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有规定:“上家主动联络销售毒品,积极促成毒品交易的,通常可以判处上家死刑;下家积极筹资,主动向上家约购毒品,对促成毒品交易起更大作用的,可以考虑判处下家死刑”等,实践中如何在个案中具体操作仍不乏疑问和争...
吐血整理】——广东省各类毒品量刑标准一览表。毒品犯罪,在刑法当中属于重罪。1、本期一览表仅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以及持有型毒品类犯罪,想要知道更多关于毒品犯罪行为及量刑标准,请持续关注“法纳刑辩”微信公众号;l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审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指导意见》(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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