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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仍然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 阅9136 转108 评1 公众公开 13-10-07 16:57 |
(四)除工程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拆除房屋建筑前,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取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建筑工程的拆除活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承包拆房施工的拆除承包企业资格、拆房施工方案或施工组... 阅2311 转45 评0 公众公开 12-04-10 16:44 |
江苏省政府 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提高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经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必要性,宣传依法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的重要性,提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法征地、依法... 阅4785 转60 评0 公众公开 12-01-10 2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