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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一、联邦议会联邦参议院得以联邦总统故意违反本基本法或任何其它联邦法律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弹劾。二、除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外,联邦政府或部长关于利用联邦邮政与电讯设施之原则与费用、利用联邦铁路设施之费用之征收原则及关于铁路之建设与经营等,所发布之命令,以及根据联邦法律所发布之命令,而该法律需经联邦参议院之同意,或该...
从《紧急状态法》到《突发事件应对法》制订《紧急状态法》演变成为目前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原因在于立法资源的配置必须着眼于当前最急迫的社会需求。"对于统一的应急立法,早期是进行《紧急状态法》的制订,其中包括极端形式的紧急状态和普通形式的应急管理。因此从有效利用立法资源的角度,优先制订一部行政法意义上的《突发事件应对...
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五章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和边防、海防、空防建设,发展国防科研生产,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动员体制,实现国防现代化。第三十七条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直接投入的资金、划拨使用的土地等资源,以及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54年) (1954年9月2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程序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人员的任免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各级人民检察...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第一节 院长、庭长、审判员  第三十一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5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54)第四条 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组成,每月举行一次,在必要的时候由总理临时召集。第九条 国务院任免下列行政人员:  (一)国务院副秘书长,各部副部长和部长助理,各委员会副主...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
董必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拟的经过及基本内容董必武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董必武说,草案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由人民政协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并由政府委员会互选秘书长一人组成。董必武最后说到政务院的组织问题,按照政府组织法草案,政务院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总理一人...
第五十条 两院议员之岁费孕其他公费,以法律定之  第五章 国会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 国会委员会,于每年国会常会闭会前,由两院各于议员中选出二十名之委员组织之。第六十五条 大总统为维持公共治安,或防御非常灾患,时机紧急,不能召集国会时,经国会委员会之议决,得以国务员连带责任,发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教令。第九章 法律  ...
八月三日,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在南京開議, 十一日,大會決議:「訓政時期,應遵照 總理遺教,頒布約法」;十月三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依據全會的決議,先行通過訓政綱領六條,作為訓政時期約法未制訂前的施政準則。五、指導監督國民政府重大國務之施行,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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