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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也有几种常见的情况,将会影响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2、双方基于合伙、买卖、承揽、股权转债权、损害赔偿、精神损失等其他法律关系出具的债权确认单据,若被告不认可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对双方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且有初步证据证明可能存在不实情况的,不能简单地按照结算内容进行处理,为实现纠纷的一次...
最高法院裁判:民间借贷被驳回后,再起诉不当得利,能否获支持?根据原告主张,其转款系基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只不过证据不足),被告对财产的占有并非是“没有法律根据”,所以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最高法院裁判观点【指导性案例】《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另行起诉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刘欣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及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张晓月款项共计131万余元,张晓月主张该差额即为刘欣对张晓月的借款欠款,其至今未予偿还,故张晓月诉至法院。本案中,张晓月提交其个人名下银行卡交易明细、转款记录及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表示其中张晓月转给刘欣与刘欣转给张晓月款项的差额,即为刘欣向张晓月的借款,但其并未提交借据、收据、欠条...
关于转化型民间借贷的正确认定。当事人之间因民间借贷之外的其他行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事后通过和解、调解、清算等方式对因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达成协议后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认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基础上查明案件事实,认定双方存在的基础法律关系,并在审慎排除虚假诉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当事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借款给被告曹乙使用,担心曹乙无能力偿还,遂让曹乙哥哥曹甲给自己出具借条,曹甲、曹乙均表示同意。曹甲亦不构成债务加入,所谓“债务加入”,亦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
1.从案涉款项的资金走向看,案外人邢某凯向裘亦斌转款人民币80万元,之后裘亦斌将该款项转到兰静指定的兰世贤账户,兰静将其中大部分款项(人民币720054元)转款至其丈夫高月云名下,且相关微信聊天记录中亦涉及兰静、高月云购买房屋的内容,故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认裘亦斌的该人民币80万元款项最终实际用于投资,即无法认定案涉款项性质为投...
一、借款目的不影响借款性质赵某系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某系该公司的股东。钟某与赵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用途为赵某的日常生产经营。针对赵某辩称涉案款项系投资款的说法,法院认为即便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用途有着明确约定,用于A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但这一借款目的并不影响对借款性质的判定,双方之间是借贷关系,最终...
投资还是借贷,你还在傻傻分不清吗?本文将对投资关系及借贷关系进行厘清,并分析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正确区分投资关系与借贷关系的?投资关系与借贷关系。4. 在对股东汇款进行定性时,则需要根据是否存在股东增资决议、股东间协议、股东和公司会计账册的记载,公司审计报告的记载,股东和公司之间关于所涉款项的付款和收款凭证等各项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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