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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犯罪地”作了明确规定,即:“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 阅16149 转88 评0 公众公开 16-03-01 09:11 |
一方婚前房屋在婚后的拆迁所得补偿款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异地安置。从这两项补偿的性质上看,房屋的重置成新价与区位补偿价主要是补偿给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其他费用具有补偿给家庭成员的性质。拆迁的性质是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与安置,关键是对房屋土地使用权、房屋、地上构筑物等损失的... 阅175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6-02-27 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