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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所有车辆不配备反光背心。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①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 阅62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8-02-01 10:10 |
Tips:你可能会问,保险公司会去垫付么?保险公司是有这个责任的,是法规条例里面规定的,因此保险公司不能推诿,一旦因此造成严重后果,将会收到很严厉的处罚,他们也不愿意得不偿失。这下大家就清楚了吧,保险公司可以先垫付抢救费,这是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我们买车险的目的不就是这样嘛,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 阅427 转2 评0 公众公开 17-08-24 14:41 |
交通安全法39条解释第三十九条 【交通限制的提前公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限制通行和禁止通行的交通措施通常多数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所采取的临时性的措施,一旦道路通行情况有所改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阅408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6-09-27 09:10 |
在公交相对完善的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通过在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分路段、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以及禁止限摩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在限摩区域内行驶等一系列措施,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促进我市社会环境、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使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空气质量更加良好,市容市貌更加优美。(一)在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 阅640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6-07-08 11:35 |
遭遇肇事逃逸怎么办?遭遇事故本就烦心,如果肇事车逃逸更让人窝心,即便报案最终处理结果也不一定满意。因此保护自己远离事故很重要。一旦发生事故也不要乱了阵脚,搜集证据,及时报案,尽可能为自己挽回损失。千万不要情绪激动,对肇事车穷追不舍,一旦发生二次事故得不偿失~ 阅16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6-05-25 15:55 |
关于在电动两、三轮车专项整治中规范适用有关法律问题url:http://epaper.wuhunews.cn/djwb/html/2016-05/06/content_296417.htm?div=-1,id:0.1、对已经确认为机动车的电动两、三轮车,应现场核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和车辆来历信息,对无驾驶资格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扣留车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阅336 转4 评0 公众公开 16-05-06 18:56 |
合肥一老人一环骑摩托被罚后不服 状告交警支队法院已受理。近15年来,李荣寿先后4次因为“摩托车”打官司(图为李荣寿老人收集的诉讼资料)因为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2015年5月5日,李荣寿将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庐阳大队、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告上法庭,请求对合肥市公安局及环保局2014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对摩托车实施区域限制通行... 阅291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6-04-30 16:23 |
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行政处罚不同于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又称刑罚,是人民法院对有犯罪行为的人给予的处罚。行政处罚也不同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采取的限制人身自... 阅774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6-04-24 2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