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93 篇文章
显示摘要每页显示  条
因新系统无法自动带出地税蓝字发票信息,需在开具红字发票功能模块手工填写地税发票的相关信息,选择不征税项目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答:如纳税人仍有未用完的地税发票,可继续用地税发票补开,如纳税人没有地税发票,可选择以下方式:国税监制的发票需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
取得成本=订货成本+购置成本储存成本=固定成本+单位变动成本×每次进货量/2.保险储备总成本=缺货成本+保险储备成本=单位缺货成本×缺货量×年订货次数+保险储备×单位存货成本即:TC(S、B)=Ku × S × N + B × Kc.=边际贡献-固定成本=销售收入×边际贡献率-固定成本=安全边际×边际贡献...
不知道营改增跨期业务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提示,理解本条规定,还应注意跨期业务的处理规定。
答: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在预缴增值税时需要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时,对于软件产品所发生全部进项税额均应填列在第“12”栏的“即征即退项目”列,其...
关于银行转让理财产品收入缴纳增值税问题。银行转让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很遗憾,河北国税没有解读争议更大的理财产品分配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的问题,或许河北国税的同志认为这个没有争议,仅仅是明确了银行转让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当然,对此不宜理解为仅对银行转让理财产品...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另外,在理解47号文对于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容易产生的另一个误解就是忽视了其仍然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税的范畴,必须是金融同业...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新版本上线后的重要提示。1、 【发票勾选】——查询符合抵扣时限的所有发票信息,含扫描认证发票和异常发票,也包含当期已勾选、未勾选、已确认、未确认的发票。3、 【发票查询的“单票查询”】——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查询抵扣时限内某一张发票的基本信息和抵扣情况(含“确认标志”和“认证标志”,“确认标志”针...
发票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是目前并存的实现抵扣发票选择的两种方式:1、 【发票勾选】——查询符合抵扣时限的所有发票信息,含扫描认证发票和异常发票,也包含当期已勾选、未勾选、已确认、未确认的发票。3、 【发票查询的“单票查询”】——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查询抵扣时限内某一张发票的基本信息和抵扣情况(含“确认标志”和“认证标...
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
帮助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下载网文摘手 | 下载手机客户端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5-2024 360doc.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90625号 京ICP备05038915号 京网文[2016]6433-8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377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