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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关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陈建强于案涉借款发生时虽无共同签署债权凭证之共同意思表示,但已有事后追认之实质,故本案债务应属于郑艳红与陈建强二人的夫妻共同债务,陈建强理应承...
夫妻之间有大额款项往来,一方所欠债务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二是乙男是否已经全部偿还所欠甲男的债务。因此,乙男所欠甲男的债务应认定为用于与乙女夫妻共同经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条规定,该债务属于乙男与乙女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案涉债务发生在2012年2月13日,而甲男主张案涉债务属于乙女与乙男共同债务的主要证据即...
还有讨论者认为,包括因夫妻双方共同行为所生债务、夫妻一方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或为达夫妻共同目的而实施侵权所负债务在内的夫妻共同债务,都应属于共同债务,在外部关系中应当准用合伙债务的清偿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第39条),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有讨论者认为包括以夫妻双方名义举债形成的共同债务...
与此相反,必需品代理交易产生的债务,一定是丈夫的个人债务。这个立场在我国夫妻债务领域虽然没有明言,但《民法典》第178条第3款规定:“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基于体系融贯的理念,将上述连带责任的一般规则适用于夫妻债务特殊语境可知,除非在夫妻债务领域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否则想要认定某情形下的夫妻债务为连带债务,...
王轶、包丁裕睿合作撰写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规则实证研究》一文通过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考察了自2018年1月18日《夫妻共同债务解释》生效起至2019年7月18日止共18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包含“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这一关键词的863篇裁判文书,主要研究裁判者对《夫...
《夫妻共同债务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解释》第3条确认,“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但是,《民法典》第1064条的夫妻债务条款则没有延续这种模式,其第1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共债共签)和第2款“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债权人举证责任)的表述都宣示了这一条款适用于债权人,加之这一条款源于《2018年夫妻债务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本就是处理夫妻与债权人外部关系...
《中国银行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借款合同》载明的借款人虽仅为李某,但由于借款时李某、蔡某为夫妻关系,且车辆为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蔡某应与李某共同清偿涉案债务。第二,现有证据未能证明李某与中国银行白云支行明确约定涉案债务为李某的个人债务,亦未能证明...
甘青峰 毛小利:民法典视域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同的是,针对共同债务的偿还,1950年的婚姻法表述为“以共同生活时所得财产偿还”,而1980年的婚姻法则言“以共同财产偿还”以及1980年的婚姻法给予了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进行协商的机会,并规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而非保留1950年婚姻法要求的直接由男方清偿,反映了立...
法院认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法律并无有关夫妻一方因结婚可从另一方获得利益的法律规定,在无合同约定或法律上的规定的情形下,夫妻一方从另一方获得利益并不当然地具有合法依据,刘莉亦未举证证明双方有关于清偿刘莉婚前债务的约定,因此刘莉用陈西婚前财产清偿婚前债务的44500元属于不当得利,现陈西要求返还,应予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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