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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行政机关不因养护工作外包而免除道路障碍物致人损害之责。本案中的某路政局虽就道路养护作业与被告某道路养护公司签订了养护协议,但自身肩负的保障道路安全良好运行的管理职责没有消除,某路政局在通过完善招投标程序确定最优养护企业的前提下,应兼采不定期抽查及日常定期巡查等多项管理模式,并通过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等进一步优化对道...
因此要确定当事人各方的责任必须明确“损伤责任”、“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事故责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后果的产生所承担的过错,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在普通的交通事故中,只需要确定事故责任就可以确定赔偿责任,但在“多因一果”的交通事故中,应当首先确定交通事故各...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孕妇受惊获赔三千.去年12月21日,张某驾驶小轿车在倒车时与杨某驾驶的电动车右侧后部发生轻微碰撞,杨某的电动车晃动了一下,但并未摔倒,小轿车也未碰擦到杨某本人。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在该起事故中杨某未有损伤,但考虑到其是怀孕8个月的孕妇,因事故导致的紧张、惊吓等情绪可能致使肚子疼痛,去医院检查、观察属合理诊疗范...
刘某为经营日照至某镇的客运业务,将其所有的客车挂靠于日照运总公司,双方于2009年1月24日签订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一审法院认为,张某虽是挂靠经营合同的担保人,但从借据来看,张某未在借据的担保人栏签字,故应驳回日照运总公司本案对张某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29万余元的借据是在日照运总公司直接赔付受害人40万元,双方结算垫付款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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