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60 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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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某鸟车业公司系涉案车辆的生产者,被告某能经贸公司系涉案车辆的销售者,涉案车辆经鉴定属两轮轻便摩托车类型,即属机动车范畴,被告某鸟车业公司在《产品说明书》中并未注明该车辆系机动车,也未提示购买者需持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驾驶该车辆,被告某能经贸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也未尽到警示注意义务,两被告的行为可能误导使用者,使得使... 阅110 转5 评0 公众公开 23-10-27 11:04 |
交通肇事无罪案例:行为人同一逃逸行为在认定事故责任及定罪时重复使用,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因此依法不构成犯罪。经交警部门认定,上诉人朱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上诉人朱某已赔偿被害人郝某1经济损失共40万元。上诉人朱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阅27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3-10-08 16:55 |
2、保险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务必仔细阅读免责条款,如遇保险公司拒赔,则要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阅5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3-07-20 10:26 |
裁判要旨虽然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并未进行营运,但是事故发生在凌晨,从被保险人网约车司机端的接单记录来看,从前一天晚上的十点多一直持续运营至交通事故发生前,被保险车辆一直进行营运,故结合本案事故发生在凌晨的时间段、事故发生前车辆营运的单数,虽然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并未处于运营状态,但是被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事实... 阅62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3-07-07 07:47 |
交警判定引热议。事故认定和经济赔偿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邓某。经交警调查,邓某系闯红灯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需承担跑车高达几十万的车损。与汽车相比,非机动车没有金属外壳保护,两者之间发生事故,受伤更重的一定是非机动车一方。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灯,不与汽车抢行!来源:新闻坊、公安... 阅1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3-07-03 18:36 |
2022年6月,林某驾驶小轿车沿21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与对向方某驾驶的面包车会车,此时方某正加速超车并占用了林某所在车道,林某为躲避方某车辆,右转向躲避,致使自己车辆与树木相撞,车辆受损。林某委托评估机构对该车辆损失价值鉴定,损失评估价值为14790元。第三,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小于必要限度,林某的避让行为,导致车辆撞至路边树木的... 阅18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2-11-25 12:05 |
法官说法丨无业老人受伤,主张误工费能否获支持?根据上述《解释》第七条的规定,林大娘主张误工费按照每天100元计算,不违反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林大娘的误工费请求。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 阅9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2-07-02 22:46 |
荆门中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均无过错的情形下,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优者负担风险的立法理念,彰显了社会正义,保证了无过错的非机动车、... 阅13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1-12-26 05:38 |
另,肇事车辆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为50万元,含不计免赔),肇事时处于保险期间。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驾驶机动车辆在非公共交通道路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履行保险义务,承担保险责任。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已超出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因原告人与肇事司机及车主... 阅32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1-05-15 17:50 |
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受害人可否再次起诉【案情】因为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中所载明的赔偿项目比较明确,即系原告后续治疗前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及治疗费,并不涉及原告进行后续治疗后所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也即原告在本案中的诉请项目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所列项目并不冲突,且调解协议中的赔偿数额与原告实际发生... 阅135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0-07-28 1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