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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销售代理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期房销售前须报送完善的销售方案,明确开盘时间、地点、方式、房源信息等内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即时在售楼现场向社会公示,同时公示预售资金监管和相关审批手续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监督,严禁捂盘惜售、违规销售以及挪用预售资金等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阅42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7-06-10 08:15 |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稳定住房价格,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及《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通市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政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 阅125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7-06-05 22:36 |
严禁期房转让,暂停受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手续!南通市房管局发出通知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通市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政发〔2017〕4号),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不规范行为,5月24日,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 阅108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7-05-25 1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