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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根据合同相对性规则,在一般情况下,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外,合同的权利主体与义务的承担者是合同订立的当事人。担保人并非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原合同中关于管辖的约定并不能约束担保人。本案中起诉人的请求权基础是保证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该《委托保证合同》为上述规... 阅11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3-11-25 11:34 |
修改后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经批准或者备案后,原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自动废止,财产保险公司不得在新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使用原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第二十八条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统计分析前一年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开发情况、修订情况和清理情况,并形成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年度分析报告和汇总明细表,经公司产品管理... 阅5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3-03-14 20:45 |
60条信用卡纠纷裁判规则整理|领用合约|银行信用卡|发卡行|银行卡|信用卡章程。裁判规则28:客户虽向银行信用卡发卡机构申请办理信用卡,但否认银行向其发放了涉案信用卡,信用卡发卡机构不能以该张信用卡的激活、开通以及使用当然推定为系该申请客户激活、开通并使用,需要信用卡发卡机构提供证据证明,比如是否按照客户在申请表中预留的地址向... 阅211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2-04-16 18:53 |
助贷机构能否收取借款人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问题的法律解析|助贷|保险费|担保费。原告广州优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人)与被告何某某(借款人)、第三人深圳市前海吉顺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助贷机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互联网法院(2019)粤0192民初45771号民事判决认为:助贷公司本身没有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贷款牌照,不... 阅1119 转6 评0 公众公开 22-04-13 19:45 |
【法脉准绳】金融科技开发应用成本不应变相转嫁于消费者。同日,钱通金融科技公司与韦某签订《借款服务协议》,约定该金融科技公司向韦某收取一次性服务费1万元。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不少持牌放贷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开展合作,合作模式多为由持牌放贷机构出资或大部分出资,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其场景、数据、信息技术等优势提供资... 阅9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2-04-13 19:4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规定,“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本解释也规定,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 阅201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0-05-24 06:29 |
最高院裁判观点:名义借款人在特定情形下不应承担责任。以上事实表明,海裕公司实际享受借款人的权益,承担借款人的义务,在案涉借贷法律关系中,海裕公司为实际借款人而非连带保证人,林艺光仅为名义借款人。3.关于借名借款的主体认定 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 阅6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0-05-24 06:29 |
在小额贷款或网贷时签署了格式合同的话,包...在小额贷款或网贷时签署了格式合同的话,包括搭售的保险合同,借款人可以主张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无效,进而主张借贷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 阅133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0-05-16 07:14 |
关于金融借款合同变相利息的认定,笔者认为,可从借款综合费率(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变相利息之和)是否过高、金融机构提供服务与收取变相利息是否合理等方面加以考量,具体而言:“至于金融借款用资总成本(各种服务、咨询、顾问、管理费用加上利息的总和)的上限,本条(指51条,笔者注)没有规定。但因为金融借款利率比民间借贷利率... 阅417 转8 评0 公众公开 20-05-13 21:15 |
平安客服:您前期要求我们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协议,经我们汇报,上级给出答复如下:我们平安财险公司与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子签名服务协议》,是公对公签署的,与您没有签署过《电子签名服务协议》,这个公对公的协议,涉及商业机密不能向您提供。平安客服:平安科技的“平安易签软件”这个软件具有数字签名收集功能,北京数字C... 阅1493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0-05-07 05:32 |